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
2015-05-30谭华杰
谭华杰
万科集团6月2日在天津召开了一次集团会议。为了防止一架飞机掉下来的风险,我们的管理层分乘两架航班,从深圳飞往天津。不能所有人乘坐同一架飞机出行,这是万科管理层集体出差的一个惯例。
在这里,我们已经解决的问题是,我们能够承受公司有一半管理层突然消失的风险,假如万科有一半的管理层突然消失,公司经营最多两周就能恢复正常。
但是,尚未解决的问题是,我们仍然承受不了所有管理层都消失的风险。
一个基业长青的企业是能够自治的,它的每个细胞应该都具备分裂的能力,就像一个海星,你把它砍得粉碎,只留下一个角,最后它仍然能长成一个完整的海星。
对万科而言,我们解决企业自治问题的方法就是采用事业合伙人机制。
什么是事业合伙制?
事业合伙人是一种类合伙人的机制。这意味着,它并非简单的合伙制。
事实上,合伙制并非一个新鲜事物。它是人类历史上最久远的两种企业形态之一。除了合伙制以外,另一种企业最基本的形态就是有限公司。前者主要适用于知识型企业,如律师、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等。后者则主要是资本密集型企业。
早在古罗马时期,我们就可以找到合伙制的缩影——“二人以上相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中世纪时期,这种契约比较成熟,在意大利商港形成的康曼达契约,已经形成了有限合伙人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中,大量的专业知识型企业如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都实行合伙制度。而在基金、信托领域,大家对一般合伙人(GP)、有限合伙人 (LP) 这些概念都已经很熟悉。在目前的中国,领先企业如华为、阿里巴巴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尝试这种合伙人或类合伙人模式。
2014年,万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思考事业合伙人制度。这是因为,万科要面对以往的合伙制所未曾涉及到的三个问题:
第一,万科原来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制企业;
第二,万科是重资产企业,并非专业知识型企业;
第三,万科的规模已经很大,在中国民营企业中纳税和总资产排名第一。
在此基础上实行类合伙人机制具有非常大的难度,在全球范围内可能还没有特别成功的先例。
坦率地说,我们并没有一定能成功的十足把握,但我们仍希望能够一试。
那么,万科为什么还要知难而进?不妨先回到两个更基本的问题,即:企业为什么要存在?什么是一个伟大的企业?
合伙制能解决哪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企业剩余归股东所有。只是,随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当企业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如果剩余归股东所有,管理者还有什么动力为股东创造尽可能多的剩余?
最主要的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知识的价值也越来越高,知识与资本之间的天平在逐渐转移,这就使得企业股东获得所有剩余并扮演劣后角色的机制遭遇挑战。
在传统的企业分配机制(见图1),工资是企业的成本,扣除各项成本(含工资)后的收益是企业的剩余,剩余的小部分作为股权激励分配给员工,大部分则作为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真正决定这个公司有没有剩余、剩余多少的员工,仅能从剩余中分配到很小的部分。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分配机制有可能被重新设计(图2)。股东收入将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作为股东必须要获得的收益,即股权的机会成本;另一部分则是股东承受更高风险所要求的风险溢价。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向股东购买股权资本,股东基本收益是企业的一项成本。
也就是说,在这种制度下,合伙人取代股东,成为企业的劣后受益人(见图3)。由于企业的管理者站到了劣后位置,自然就有更强的动力去创造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卓越收益。这就真正解决了创造剩余和分配剩余两者的脱节,进而彻底解决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
事实上,如果一个企业能达到一定的高收益水平,他也可以很容易地在资本市场上购买到比他现有股东更便宜的资本,如果这时股东不同意进行这样的分配,这些合伙人将可能选择自己创业。
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
需要强调的是,合伙人制度并非对所有企业都有效。能否推行事业合伙人机制,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知识的个体性。企业知识是否掌握在个人手中?即知识个体性。举一个反例——富士康,富士康的绝大多数知识都浓缩在它的生产线上,工人只需按照规则进行简单重复的操作,因此,富士康的工人不仅不需要创造力,甚至不能有創造力。对于这类企业而言,他们建立合伙人机制是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的。
第二,股权的分散性。如果一个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老板就会本能地不愿意放弃剩余索取权。而企业里面最卓越的那些员工,一旦意识到这个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就会去选择投靠一个实行合伙制的企业,或者选择自己出去创业。这些卓越员工不会选择把时间浪费在和老板谈判上面,这样做显然劳而无功。因为他们的老板可能压根就不会接受谈判。
第三,业务的封装性。所谓封装性,是指业务能否分解成一个个小的单位,每个单位都可以单独进行核算。例如,我们可以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分成一个个案子,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分成一个个项目。反过来说,另一些企业的业务,需要海量的人一起协作,这就是不具备封装性的业务。业务如果没有封装性,合伙份额就无法确定,因为每个人的贡献既无法量化评估,也无法通过内部博弈谈判来确定。
总之,一个企业要推行事业合伙人制度,就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即知识个体性、股权分散性、业务封装性,万科恰好符合这三个条件,所以开始了这个尝试。
万科的探索
我们的事业合伙人制度的起点是什么?2008年,受市场环境影响,万科的ROE降低到12.7%,仅略高于当时的社会平均股权收益(12%左右),换句话说,这一年我们基本没有为股东创造价值。于是,万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让这个团队尽可能多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2010年,万科推出了经济利润奖金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ROE超过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公司将从经济利润 (EP) 中按规定比例计提奖金;反之,如果ROE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管理团队就需要按相同比例赔偿公司。为保证管理团队具有偿还的能力,EP奖金作为集体奖金统一管理,三年内不分配到个人,这三年滚存的集体奖金,就是管理团队用来和股东对赌的保证金。
在推出经济利润奖金制度以后,万科的ROE从2010年的16.47%提高到2013年的19.66%,达到1993年以来的历史高位。
2014年2月份,受股市大盘和房地产市场信心的影响,万科的股价跌到了2010年中期的最低点。股价是管理团队无法完全控制的事情,但万科管理团队觉得这是团队的耻辱。管理团队需要向股东证明,即使在股价问题上,团队和股东也是共同进退的,甚至,团队需要比股东承担更大的风险。
基于这种考虑,万科在2014年推出了合伙人持股计划。这个计划不是股权激励,也不是团队从公司获得的奖励,而是经济利润奖金的全体奖励对象,自愿把滚存的集体奖金,加上杠杆买成公司股票。由于引入了杠杆,在股价的涨跌过程中,持股合伙人将承受比股东更敏感的损益。这类似于一种劣后的安排。
2014年,万科还推出了项目跟投制度。这是向投行和万科在美国的合作伙伴学来的机制。所谓项目跟投,就是对项目获取和经营质量影响最大的那部分员工——项目的管理团队和城市公司的管理层,需要拿出自己的钱,和公司共同投资。从2014年4月开始,万科所有的新获取项目,都必须配套跟投计划。而跟投计划,是公司最终决定是否投资的首要考虑因素之一。
经过一年的实践之后,万科的跟投制度经过几次迭代更新。公司为强制跟投员工,提供了更高的杠杆。在收益分配次序上,鼓励跟投员工转向劣后角色。同时,跟投制度从项目跟投,扩展到事业跟投。萬科的各项新业务,从一开始起就需要设计相应的跟投制度。
在事业跟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就将是真正的事业合伙。事业合伙人将完全站到劣后收益的位置。在股东没有获得足够的收益之前,事业合伙人的投资将没有回报,甚至连本金都要用来赔付。但如果经营取得了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回报,事业合伙人的分配比例,将明显超过他们的投资占比。
可以说,事业合伙人是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升级版。万科作为最早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企业之一,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即使是万科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也存在管理团队承担风险和失败后果不足的问题。所以在共创、共享的基础上,还需要共担,让管理团队与股东真正共同分担风险、承受失败的后果。也就是说,让企业的管理者变成比股东更劣后的收益分配人。
收益和风险的共创、共享和共担是一个开始。更深入的变革,是在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层面。到目前,万科的事业合伙人机制包括四个部分,即:第一是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是事业跟投计划;第三是事件合伙人管理;第四是事业合伙人文化。
事件合伙人管理是一种对传统金字塔科层架构的颠覆。从组织架构来看,它是一种动态结构,而不是静态的。事件合伙人群组因事件发生而诞生、因事件存续而存在。它是一种无边界小组,超越传统的职能部门划分。同一个人可能同时加入多个事件合伙人群组,尤其是那些知识和技能具有广度的人。而在一个事件合伙人群组内部,信息完全是扁平的。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架构无疑具有更高的效率。但它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绩效评价、晋升与提拔、还有收益的分配?这些问题上,都没有先例可循。
事业合伙人文化是给彼此、给企业、给股东的一个承诺。
这种文化,首先是共担风险。合伙制度(GP+LP) 告诉我们,承担风险、承受失败后果的人才是主人翁,旱涝保收的人只能获得有限回报。
其次是共同进退。合伙人之间,需要背靠背的信任,但信任不是凭空产生。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影响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一切浪费、舞弊现象和疏忽大意、无所作为的行为,都是对全体合伙人利益的侵害。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关心自己的工作,也需要相互关心。我们需要相互帮助、相互提醒,需要相互补台而绝不相互拆台。
最后是共患难,然后同安乐。合伙意味着荣辱与共、利害相依。我们鼓励内部市场化,但“亲兄弟,明算账”也有其合理的边界。过度计较个人、小集体利益,把过多智力用在内部博弈上,只能导致“整体小于部分之和”。
万科的这套制度,到目前为止还处于一个非常稚嫩的状态,还有太多疑问需要去面对。公司制和合伙制各行其道的历史,实际上就是整个人类商业史。如果能成功将二者合璧,这将是商业史上的重要创举。这样的重大变革,一般来说不太可能由一家公司独自完成。万科不惮于为有志同行者探路,但也期待着他山之石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