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PP模式下规避轨道交通经济风险的措施探讨
2015-05-30陈曲
陈曲
摘 要:文章阐述PPP模式与轨道交通的含义,结合当前我国在PPP模式下发展的轨道交通的现状概况,分析此种模式在轨道交通的建设上带来的经济效益与风险,对此作出探讨,获得规避这些风险的措施,促进轨道交通在PPP模式下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PPP模式;轨道交通;经济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F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29-0127-01
1 PPP模式
近年来,PPP模式因其政府全程参加经营的特点广为世界关注,并逐渐成为国家建设公共设施的重要方式之一。PPP模式下的设施建设效果比起由政府独自进行建设的效果更加理想,目标也更容易达到,但是PPP模式的弊端也逐渐在运用过程中显露出来,并使这些建设项目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济风险。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本文针对轨道交通建设与营运时面临的经济风险进行分析,力求能够合理、有效地規避这些风险,推动此类建设项目的良好发展。
2 PPP模式与轨道交通
PPP模式即公私合营的模式,全称为“Public -Private- Partership”,指政府和一些私人组织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某样公共的物品或服务。在此过程中,政府向与其签订合同的私人组织转移一部分政府责任,并利用合同确认双方的义务与权利,合作过程中政府与相关私人组织共享利益,并一同承担合作中的风险,促使合作顺利进行。轨道交通主要运用在城市当中,主要包括地铁与轻轨两种,是城市中常见的拥有固定轨道和路线的承担大流量城市客运的交通工具,主要凭借轨道运行的方式实现客运,轨道交通属于公共设备的一种。
3 PPP模式下轨道交通的发展
3.1 发展概况
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城市聚集人口的增多导致了城市日常客流量的剧增,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也由此产生并被广泛使用。随着轨道交通急剧发展,政府在支持其发展上开始呈现吃力的状态,此时就不得不对公共设施建设的传统模式作出反思;PPP模式的出现给政府缓解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政府借助这种模式推动了许多项目的发展,轨道交通就是其中的一种。PPP模式在上世纪80年代发迹于英国,并逐渐被推广,在推广过程中也不断得到完善。我国的交通需求量巨大,轨道交通的发展十分迅速,政府与私人组织合作进行建设的轨道交通项目持续增多,这种方式也成为当前轨道交通最主要的建设途径。
3.2 效益与问题
在开始公私合营之时,政府与私人组织就明确了利益共享的理念,因此,建设轨道交通对两者来说都能获得利益。于政府而言,大大减轻了财政上的压力。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很多,包括相当数量的建设项目,但往往政府的财政支出并不单用于某一个项目的建设之上,而是被大范围地运用,使政府承受着巨额的财政支出压力,如果政府与私人组织展开合作,借助这些私人组织的人力、财力、物力来进行项目建设,就可以减轻相应的财政负担。不仅如此,政府在合作之时转出部分责任,减轻了政府承担的压力。于私人组织而言,在这种公私合营的模式下,企业将获得政府允诺的一些收益。而合作建设的项目不仅属于公共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定义为企业的私人产品,企业对私人产品进行投资,该产品在营运时获得的效益自然也可以分配到企业上。双方的合作也可以说是建立在共赢的基础上的。
虽然这样的合作模式可以带来效益,但还是有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除了企业因为政府责任的转出而承担更多的责任之外,PPP模式下的项目建设还容易遭遇经济上的风险。
3.3 存在的经济风险
①在PPP模式下进行合作的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存在一些难以协调的经济上的问题。如在投资建设时,双方各愿意承担多少投资额,以及政府在营运时给予私人组织的补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开展的讨论如果最终不能达成一致,就很难保证轨道交通的顺利建设;即便在最初双方商定好了各自承担的投资额,在营运遇到问题时,如果政府提供的帮助不够,或者中途撤销对私人组织的补贴,则会造成私人组织的经济损失。因为在轨道交通的营运上,会遇到诸多困难,单靠其中一方是很难保障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营运的。此外,在特许经营期协商、项目审批延迟,从而导致融资成本增加和费用超支等问题的协商上也容易出现纰漏。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耗资巨大,并且具有营利性差的特点。轨道交通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是毋庸置疑的,它对社会的影响较大,而自身的盈利性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轨道交通的发展会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能够带来可观的社会效益;但是在营运时,比起其他交通工具竞争力稍为逊色。轨道交通相比其他交通工具来说,起步较晚,发展不够全面,在路线上不如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便利,综合各种因素,性价比并不是很高,缺乏竞争力。③期初较差的盈利性和高维修成本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在轨道交通顺利建成并开始营运之后,承担更多责任的私人企业需要不断对它进行检查维修,期初较差的盈利性和高维修成本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而政府对企业承诺的特许经营时间是有期限的,如果在此期限内企业没有如预期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也会影响到轨道交通的正常营运。此外,轨道交通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特点使得这一项目具有特殊性,垄断自然而然发生。而私人组织与政府进行合作无非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但如果他们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期望获得的利益,可能会减少与政府在这方面上的合作,这种情况对于轨道交通实现扩大生产规模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4 规避措施
4.1 政府应该与企业进行更多的沟通
政府应该与企业进行更多的沟通,尽可能的达成在双方可承担范围内的合理的投标额。双方可以委任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多次协商,对双方的收益问题作出相对详细的计算,并设想在建立和运营轨道交通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事先作出计划。
4.2 双方应对轨道交通的发展作出更详细的规划
受到轨道的影响,轨道交通在路线上不如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灵活便捷,在规划时,可以合理增加轨道交通的运行路线和停靠的站台,在客流量较多的地方,多设立几处轨道交通站点,分散部分客流量,便于乘客的搭乘以及对轨道交通站点的管理。
4.3 政府要提供补贴,减轻企业的压力
企业一方要加强对地铁建设、维修的技术研究,增强地铁的质量,延长其使用寿命,从而降低地铁维修的投资金额。
5 结 语
我国的轨道交通正处于关键的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上的投入;而我国对于PPP模式的运用尚不成熟,无法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公私合营模式依赖的是合作双方,二者皆应对此承担责任,并且只有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合作达成之后,轨道交通营运之时的一系列问题,才能促进双方的合作与我国轨道交通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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