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林场探索创新国有林场苗圃经营方式
2015-05-30王国祥李宏伟
王国祥 李宏伟
国有林场苗圃(以场带圃)在林场的发展建设中,曾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造林绿化,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提供了大量优质苗木。其优越性主要是生产过程规范,产品质量可靠;在国营造林生产中发挥了就地取苗,缩短苗木在途时间,保证较高造林成活率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苗木的需求日益广泛和多样。苗木销售的日趋市场化,使国有林场苗圃的发展进入了“瓶颈”阶段。
具体表现在:一是苗木品种单一。我们的苗圃大多是樟子松、落叶松、红松、云杉、杨树、柳树等更新造林树种,没有或缺少庭院和街道绿化树种,更没有木本果蔬类苗木。二是苗木库存量大,圃地利用率低。因为上述树种仅针对一般意义的造林,随着林木采伐量减少,更新造林面积相应减少,造林苗木需求量骤减,导致大量成品苗积压,挤占周转资金,空耗土地面积;尤其是优质苗木错过适宜植造苗龄,只好丢弃报废,血本无归。三是国有林场苗圃经营发展始终没有脱离计划经济的模式,没有融入或完全融入市场经济,每年的苗木生产与销售执行县局下达计划,造成资源利用率低下,包括人才、技术、土地、设施、设备都没有充分发挥其优势。
一、基本情况
东丰县大阳林场苗圃建于1958年,面积13公顷,自成立到灭荒结束,始终处于辉煌发展时期,在经营发展、经济效益方面始终处于在辽源地区前列。灭荒结束后,到2000年初,随着私人苗圃的发展和苗木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城市绿化、乡村绿化、庭院绿化和木本果蔬需求的升温,不断地冲击国有林场苗圃的经营与发展。林场很长一段时间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间徘徊,一方面必须保证造林苗木的调拨,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寻求摆脱困境,结果是投入逐年增加而收入却不能与之相匹配,生存日渐艰难(见表一)。
(一)销售收入。2010—2012年销售收入逐年下降,分别环比递减17.1%和26.5%。导致上述情况的出现,是因为在2010—2012年各国有林场除了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外,没有其他的造林任务,外市县也没有对造林苗木的需求,因而收入呈下降趋势。2013年,因为东丰县在2012年开始实施清收还林,在2013年又加大还林力度,苗木需求骤增,销售收入达到峰值,环比递增了132%,2014年,因苗木需求量回落,销售收入下降,环比递减了32.8%。
(二)存货成本和苗木库存量情况。2010—2013年存货成本逐年增加,分别环比递增30.5%、18.2%和8.8%,存货成本在2013年末达到峰值。苗木库存量环比递增分别为54%、56.4%和-11.4%,总体呈上涨态势,但波动性大,在2012年末达到峰值,两者变动并不同步。存货成本和苗木库存量不正常,是在市场环境的冲击下逐年累计形成的。技术工人的短缺,物资成本的上涨,维护和管理费用的增加,是导致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大幅上升的一方面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苗木积压,使存货成本逐年递增,因积压而失去利用价值苗木依然留在圃地,面临淘汰,造成了账面存货价值与实际存货价值不符。
(三)2010—2013年投入逐年增加,分别环比递增43.5%、33.3%和13.6%。其原因是人工成本上涨,燃油消耗增加,每年都必须对圃地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所以呈上升态势。
上述情况说明:
单纯依托苗木调拨实现增产增收,是很难实现苗圃可持续发展的。
林场2010—2013年销售收入计158万元、年投入计151万元,通过4年的经营,仅结余7万元(不含企业管理费),年均结余1.8万元,投入与产出几乎持平,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已不可能,必须转换经营方式,面向市场,充分利用圃地的土地资源,创造经济效益。
二、大阳林场创新经营方式的探索
在资金匮乏,经营发展乏力的情况下,为了苗圃的可持续发展,林场必须调整经营方略,改变过去一切依赖主管局安排的计划经营模式,走出去,迈向市场。2014年初大阳林场苗圃采取的具体做法是:
(一)盘点清理苗圃存货,淘汰无利用价值的苗木产品,避免继续扩大损失,为提高苗圃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苗圃转变经营模式做好铺垫。
(二)通过竞价方式招标苗圃生产经营权。通过这种方式,将苗圃的经营权与使用权转让给林场6名技术工人承包经营。在签订承包合同中约定:经营者接受现有圃地可利用苗木,以保证2015年的县局的苗木调拨任务,经营者必须足额支付给林场这笔苗木款;经营者可自行选择苗木品种经营,林场概不干涉;一切投资、生产费用、经营费用经营者自理;经营期限为6年;经营者可以使用圃地的一切设施、机具,维修费、水电费、燃油费自理;原林场苗圃地工程技术人员继续负责对圃地的技术指导,只有建议权,对圃地苗木销售进行监督检疫;圃地所有苗木销售收入必须进入林场账户,林场收取销售收入的31%,其余69%支付给经营者(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
三、成效及预期
(一)通过此次转变经营方略的尝试,2014年底营业收入39万元,营业收入利润率143.8%,彻底扭转了亏损局面。
(二)苗木存货结构变化:以往存货情况是百分之百的造林苗。通过2014年至2015年春经营,圃地苗木存货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苗木存货865.2千株,造林苗(换床苗)750千株占86.7%,定植绿化苗木115.2千株占13.3%。
(三)通过引入6名经营者投资,为苗圃地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缓解了林场资金短缺的局面,也扩大了苗圃经营规模。圃地土地利用率达到100%。
(四)市场前景。通过对115.2千株定植留床苗的投入产出调查和预测,预计培育成本每年约3万元,5年后苗木径级达到5—8厘米时,以平均每株30元销售(保守预测),营业收入可达345.6万元以上。
(作者单位:吉林省东丰县大阳林场)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