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5-05-30崔亚军梁琛琪
崔亚军 梁琛琪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面对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和变化中的需求,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能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变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一、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
(一)农户家庭经营方式不断规范。一是家庭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稳定。1996年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为83793家农户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书。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30年不变,稳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政策。二是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农户家庭经营组织具有多重适应性和多重优越性,是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农户的家庭经营具有优于集体经营无法比拟的组织优势,能够有效避免集体经营中劳动者偷懒等行为,以形成自我监督、有效激励,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产出增长。三是土地规模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少,加上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日趋成熟,农民只有走规模发展之路,农村土地才能得到有效利用,产出比才能大幅度提高。几年来,梅河口市通过流转,土地规模经营已经达到25万亩,农民增收5000万元。
(二)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扩展。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60个,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总量居通化市之首,带动3.8万农户。一是组建形式呈现多样性。组织类型既包括以各类专业协会为主的初级发展形式,又出现了以资本联合、产销联合、机械联合、利益联合、技术联合等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更高层次的组织形式。二是产业类型呈现区域性。基于原粮的自我加工转化增值需求,从事种植业生产及加工的合作社比重较大,总数分别达到84个、17个,这类合作社分布比较广泛。基于对粮食内部转化的需求,以畜禽养殖、肉蛋奶生产为主的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总数达到30个,这类合作社多集中于中西部区域。基于粮食生产规模化、作业机械化、成本最低化、劳动效率最大化以及发展二三产业的要求,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总数达到91个,农机合作社多集中在平原区域。基于种植结构调整后的产品销售需求,以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瓜果、花卉等经济作物为主的特产类合作社发展较快,总数达到50个,这类合作社多集中于山区及城郊乡镇。三是合作领域呈现开放性。产业构成由单一种养业向特产业、加工业、运输业和流通服务业等多领域延伸。服务内容由单一的传播技术向培训、中介、信息、购销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活动深度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加、销全过程。合作范围由村内、乡内发展到跨乡、跨县(市)甚至跨省。四是组织运行呈现规范性。多数合作社有比较规范的章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能够定期召开会议、开展技术培训,对成员生产的产品一般按高于市场价收购。部分发展较好的将所得利润按社(会)员交易量进行二次分配。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一是范围广。梅河口市初步形成了以中药材深加工、粮食加工、果仁加工、畜禽加工四大主导产业带动的发展格局。目前,全市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05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户,省级龙头企业11户,市本级龙头企业45户;资产超亿元企业8户,产值超亿元企业8户,有进出口权农产品加工企业40余家,中外合资企业15家。建设了亚洲最大的果仁市场、省内唯一一家农业部全国定点农资市场等38个专业批发市场,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全国75%的果仁产品在梅河口市加工销售,松籽仁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6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中国松籽仁加工集散中心。二是品牌优。为打造名优品牌,制定了《梅河口市争创品牌产品活动方案》和《梅河口市品牌产品奖励办法》,涌现出了以“梅河大米、开口松籽、梅河老窖、大高粱、梅河啤酒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品牌,“梅河大米”和“吉林中兴果仁”被评为中国名牌。全市已有20多种产品打入香港、美国、日本、法国、欧盟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年创外汇1.5亿美元。三是基地多。梅河口市本着“围绕龙头建基地,发展基地保龙头”的指导原则,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初步建成了绿优米、中药材、葡萄、生猪、肉鸡、长白飞鸭、獭兔等18类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成绿优水稻标准化示范区13个,牧业小区218个。四是就业增加。全市有3.5万农户、10万农村劳动力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解决了3万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问题,农民年增加收入达3.6亿元,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3%以上。
(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功能不断完善。全市现有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个、乡级农业技术推广站24个,总人数18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4人,占总人数的94%,其中:推广研究员3人,高级农艺师42人,农艺师83人,助理农艺师49人,技术员8人。学历状况: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37人,大专生80人,中专及高中62人,初中及以下5人。年龄结构:50岁以上52人,36至49岁109人,35岁以下24人。几年来,梅河口市围绕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试点研究工作,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探索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完善服务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家庭经营缺乏竞争力。因为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可能使农民真正走向市场,使农户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存在规模狭小,高度分散化,结构趋同等先天不足,表现为资本投入不足,新技术应用缓慢,规模不经济,市场竞争无序或过度竞争,甚至自相残杀,农业的发展只是在低层次上简单重复。加之,农业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民家庭经营的主业,农业本身又是一个弱势产业,人多地少的矛盾决定了农户的经营是一种小规模经营。再加上农民土地处置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农民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在市场化过渡的过程中,贫富差距、城乡经济差距有扩大趋势。
(二)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带动力。一是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大多数合作社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单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还未发挥区域带动作用,特别是缺少产业链条长、产品精深加工、功能性极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的合作社。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梅河口市尚有个别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相关利益合理分配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部分合作社内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财务制度不完备,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现象,尤其是缺乏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有效投入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农民,从事的是弱质农业,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资本的积累能力弱,资金比较紧张,难以组织扩大再生产,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缺乏辐射力。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紧密,普遍存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松散现象,履行订单的措施不够有力,大多为松散型或半紧密型,未能真正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合作关系。二是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性不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不高,产品附加值不大,企业效益还处在较低的水平,致使这些企业在带动农民方面能力不强。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处在起步或发展扩张阶段,资金需求量大,但由于融资渠道不畅,贷款难度大,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缺乏凝聚力。一是部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意识淡薄。个别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到位、目标不明确,认为底子薄,无规划,无项目,存在畏难情绪。只重视家庭经营,忽视集体经济发展。有的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部分村级集体资源性资产、固定资产发包租赁合同不规范,发包租赁费偏低,甚至有的集体资产被分掉,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二是村集体历史陈欠债务繁重。征收统筹提留阶段,为急于完成任务,有的村以村集体名义,以高利息举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村级公益事业欠账逐年增加。在不具备建设能力情况下,为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达标工程,只有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村集体积累下降。这些历史积累形成的债务,连本带利,越滚越大,村集体自身难以消化。三是村集体收入渠道窄,入不敷出。依靠发包集体山林、集体资产和册外地获取承包费、征地补偿费为主要集体收入的村,随着林改政策的逐步深入,有限的机动地越来越少,加之,承包期多数在20年、甚至50年以上,收入渠道越来越窄。同时,随着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改制,镇村企业已经脱离村级集体经济轨迹。农村环境保洁、治安联防、基础设施建设刚性支出逐年攀升,加之物价、人工费不断上涨,入不敷出。
(五)农业服务体系缺乏后劲。一是现有农技推广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学历低,总体素质偏低,科技、信息人员知识储备不够、技术更新不快,对新政策、新技术的熟悉程度不够,操作能力不强。二是科技推广经费投入不足。针对农业服务体系的有效资金投入少。基层站所办公条件较差,缺乏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三是存在重经营轻服务现象。农业服务体系存在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不分问题,公益性服务较少,有偿经营成为主业,服务功能弱化,个别服务机构有名无实。
三、建议措施
(一)创新农户家庭经营发展机制。一是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完备有效的征地制度、土地流转制度。二是明确集体组织的职责和权利,引入市场机制,承担相应的公共义务,确实有效发挥集体组织在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作用。三是集约、节约用地,切实给予失地农民以合法、合理的补偿,并对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社会就业加以政策性安置,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依托仲裁机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创新合作组织发展方式。一是“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大力倡导和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农民创办合作社,实行“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三联建。通过合作社发展方式的不断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二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种植、养殖规模大户,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创办带动作用大、辐射功能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区域化开放性发展模式。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按产业类型划分,形成区域联合开放发展模式,建成集中连片、资源互补、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
(三)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渠道。一是规划引导、重点培育。根据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和特色农副产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培育一批能够对当地农民增收、劳动力转移、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起突出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预付定金、提供技术服务、实行保护收购等方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组织纽带和桥梁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金融机构加大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农户的力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农户给予优先放贷。四是树立打造名牌、品牌意识。促使龙头企业尽快占领市场、加快发展。五是完善制度、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联系龙头企业的制度,并制定明确的奖励措施。涉农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优惠,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四)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途径。一是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继续实行选派后备干部到行政村任“村官”方式,把年轻有为、有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解决班子软弱问题。不断挖掘懂经营、会管理,发展经济能力较强,手中有项目、资金、经营途径的镇村能人。二是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拓宽增收渠道。通过土地集约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规范资产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利用资源开发,拓宽收入渠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合作服务型集体经济。三是多渠道化解村集体债务,减轻村集体负担。通过削减高息债、结对抵冲销债、核销减债、避免新债发生等方式多渠道化解村集体债务。四是加大政策投入,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大争取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补贴资金力度。同时财政、金融、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将项目资金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减少村自筹匹配资金。建议相关部门在落实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贴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明确运转经费在有结余情况下,拓展经费的支出渠道,并逐年或阶段性增加村组织运转经费补贴,缓解村级组织经费入不敷出现状。五是以“三帮扶”活动为契机,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提供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扶。借助亲缘、族缘、地缘关系,发挥亲情、友情、乡情优势,鼓励在外能人增强对家乡回报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家乡经济建设出力献策。
(五)创新农业服务体系发展服务功能。一是把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议上级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服务体系体制改革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通过典型带动,探索一套完善的农科教结合体制,为地方政府提供示范经验参考。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建议上级财政每年安排科教兴农、农科教结合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逐年增加。上级金融部门每年安排扶持农科教结合示范区的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贷款资金。同时,梅河口市财政要不断加大农业科技推广投入,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推广人员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三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聘任、考核、晋级、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认真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市级管理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晋升、晋级、续聘、辞退等要与考核结果挂钩。五是促进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积极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尤其要发展农产品加工技术服务组织,实行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等经营性服务的市场化运作。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强化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作者单位:吉林省梅河口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