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企业实物资产进场交易的几点思考
2015-05-30黄石英
黄石英
[摘 要]2013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目的是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物资产进场交易有利于企业各类资产转让行为走向规范化、阳光化。同时,实物资产进场交易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转让方及转让行为的决策人、具体操作人及其他责任人,能最大限度地发现投资人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键词]央企;实物资产;进场交易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0.101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0-0-01
2013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目的是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这不仅规范了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流转操作的行为,也推动了国有企业实物资产向市场流转的建设。实物资产进场交易有以下优点。
1 有利于企业各类资产转让行为的规范化、阳光化
《通知》出台前,国有企业资产对外转让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有的地方国资委监管要求比照产权进场交易有关标准执行,也有的央企集团制定内部资产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以评估值为基础进场交易或其他公开的方式交易,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支持,尚未形成完成的配套监管体系,具体操作过程也没有制度约束,完全靠企业自身监管,导致实物资产流转环节有隙可乘。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转让方难以寻找到中意且符合资质的的投资方,难以真正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在小火电关停资产处置过程中尝试将关停资产进场交易,取得了较好效果,利用产权交易所这个平台,规范了整个交易的流程,从资产确权、评估、核准、备案、挂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有规范,既取得了满意的交易成果,也经住了后续的内外部审计、检查。资产进场交易最大限度的体现资产处置的公开、公正、公平,也有利于资产处置行为的规范化、阳光化。
2 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转让方及转让行为的决策人、具体操作人及其他责任人的利益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类型包括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但不限于这些类型。由于电力企业是重资产、高耗能企业,资产类型涉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资产,“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烧机组,加之目前国家对环保指标的大力监管,大量的小容量火电机组面临淘汰的风险。摆在电力企业面前的难题是如何规范、高效地处置这些低效无效资产,使其既不违法违纪,又能盘活资产。在中央大力反腐反贪的大形势下,既要把这些低效能的国有资产推向市场,又要寻求公平公正的第三方平台以保护决策人、具体行为操作人的合法权益。《通知》的出台站在国家的角度是对央企的资产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而站在企业的角度则是为转让方决策人、行为操作人规范转让行为提供了法律平台。
通过产权市场处置实物资产,能有效防止场外交易的腐败问题,有利于国有资产在阳光下流转,如果实物资产由转让方直接场外交易,可能会脱离管理机构和市场机构约束,容易滋生各种腐败和商业贿赂行为,独立的产权市场为反腐构筑了一道“防火墙”。
3 最大限度地发现投资人,最大限度地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通知》出台以后,国资委办公厅先后两批公布了从事中央转让交易业务的交易机构名单。国资委监管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机构规范实物资产进场交易相关制度及配套措施,从而引导实物资产有序进场交易。
交易所可以利用平台优势,为进场交易的资产广发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宣传,意向投资人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全面了解交易资产信息,还可以组织亲临现场调研,深入了解,有助于搜寻更有价值的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的资质经交易所审核,与转让方一道严格把关,对专业资质要求较高的资产转让来说是双保险。通过交易所这个平台,重新配置资源,及时盘活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意向投资人的公开竞价也能最大程度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电力企业需要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是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一部分,还有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淘汰的落后设备,都要寻求公平、公开的平台,产权交易市场将充当“淘宝市场”的角色,为这些低效无效的国有资产退出现有市场打造“绿色通道”。通过这个通道可以最大限度发现投资人,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限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实物资产进场交易相关制度及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实物资产交易将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