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合同管理之风险管理
2015-05-30王树照
王树照
【摘 要】随着建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由原来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项目管理也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但不可避免的还是会有一些不确定因素的产生,在企業面临的风险增大时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采取合同管理的手段来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是以法律为保障,结合科学的项目管理理念,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建筑业内得到推广运用。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所面对的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的概括。
【关键词】工程建筑;项目合同;风险管理;风险分配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市场的日益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促使现代工程的规模逐渐壮大,工程各参与方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增加,合同风险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合同管理是承揽工程的重要管理环节,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从而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本文主要对我国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进行详细的分析概述。
一、工程合同风险的概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都有可能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原定的计划和方案受到干扰使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干扰因素人们将它们称之为风险。风险是项目系统中的不可靠因素,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或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工程合同风险有如下:
1.由合同种类所定义的风险。合同风险是与所签订的合同类型有关。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全部物价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而对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对常见的单价合同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2.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由一方承担风险。工程项目中的几类风险通过合同的定义,明确分配规定或者所隐含的风险承担者成为合同风险。
(1)工程承包合同明确规定业主风险如工程变更的范围、承包商的索赔、业主风险和不可抗力等条款。
(2)承包商风险。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承包商的风险的规定比较具体。
3.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
(1)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导致合同过程中的激烈争执最终导致损失。
(2)合同表达不清晰、不细致、不严密、有错误、矛盾、二义性。
(3)合同签订、合同实施控制中的问题。对合同内容理解错误不完善的沟通和不适宜的合同管理等导致的损失。 招标文件的语言表达方式、表达能力、承包商的外语水平、专业理解能力或工作细致程度以及做标期和评标期的长短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合同风险。
二、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分配
(一)合同风险分配的重要性。决定着合同形式是合同风险如何负担,在合同的起草及谈判实质上,主要是风险的分配问题。一份具有公平性的合同,除了要对风险进行全面的预测及定义,还要对风险责任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二)风险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积极对待风险分配。合同文本要使风险归属清楚责任明确而不是躲避、推卸。2.合理进行风险分配,鼓励各方积极控制,促进各方积极工作。特别能使理性、诚实的和有能力的承包商易于中标通过努力获得利润不鼓励投机和冒险。3.注意保护双方利益。除了要考虑保护业主的利益之外,还要考虑如何使工程高效率、低成本的获得成功。4.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积极性,风险的分配必须按照有利于项目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分配。5.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对工程合同而言风险分配必须符合公平原则。6.符合现代工程管理理念,在风险分配中要考虑现代工程管理理念和理论的应用如双方伙伴关系、风险共担、达到双赢的目的等。
四.工程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法律环境不好。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对索赔工作不重视。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四)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
(五)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五.加强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1.经济措施。(1)业主在投资预算中采取的措施 ①业主在投资预算中考虑可能的风险留有一定的风险准备金。②在单价合同中专门列“暂定金额”项。以考虑在本合同实施中可能有遗漏或不确定的工作的费用。(2)承包商在报价中采用的措施 ①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对风险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与风险责任相平衡。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许多承包商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如将工程中的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这样大大降低总报价从而用低价吸引业主取得商谈机会在议价谈判和合同谈判中逐渐提高报价。或在报价单中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 金的方式结算。③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2.合同措施。(1)合同中的保全措施。 业主除了通过合同严格规定承包商风险设置科学的管理程序以控制工程而且可以设置一些保全措施以防止承包商风险。如保留金承包商材料进场就作为业主的财产承包商不得再调出工程担保等。(2)通过谈判完善合同。 合同双方都希望签订一个有利的、风险较少的合同。但在工程过程中许多风险客观存在问题是由谁来承担。减少或避免风险是承包合同谈判的重点。合同双方都希望推卸和转嫁风险通过合同谈判来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①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具体的规定防止以外风险。所以合同谈判的目标首先是对合同条文拾遗补缺使之完整。②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③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合同责任推给业主以减少风险。当然常常也相应地减少收益如管理费和利润的收益机会。④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商权益的保护性条款。
3.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 一般在合同文件中业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做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
4.技术和组织的措施。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采取技术的和组织的措施以提高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
结束语: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已经越來越多地进入到工程承包这一大市场中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实施规范性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控,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业务流程,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才能具有强有力的执行力,才能维护好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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