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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探索

2015-05-30张晓燕

中国新通信 2015年12期
关键词:窃电风险证据

张晓燕

【摘要】 对违章用电、窃电现状进行较全面分析,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用电检查,严厉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

【关键词】 窃电 风险 证据 对策

反窃电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现实的法律问题,许多供电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困于窃电,影响正常健康的供用电秩序。窃电问题不仅困扰着电力企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供电企业在查处窃电的行为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题下开展工作,切实做好窃电证据。

收集窃电证据,是为处理窃电的民事诉讼做依据和准备。查处窃电不一定会引发民事诉讼。但是,查处窃电必须做好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保全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可以顺利处理窃电,才可以在可能的诉讼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否则,即可能在诉论中处在败诉的不利地位。

一、原因

窃电现象为何屡禁不止,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原因。

1.1查获难

随着反窃电工作的深入,力度的加大,电耗子的窃电手段及其隐蔽,花样不断翻新,窃电工具装拆方便,智能型窃电日益增加。如:加高围墙、反锁厂门、派专人看守检查人员等。故意拖延进入现场时间,同时破坏窃电现场,恢复正常用电。并且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供电企业人员无法接近窃电场所,工作人员在没有征得客户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通过越墙、破门而入等手段强行进入对方的居所,给查处窃电、现场取证、确定客户用电设备(为计算客户所窃电量多少提供有力的证据)造成很大的困难。

1.2窃电数额的认定难

窃电日数的确切性很难掌握,在罪与非罪的定性上造成很大阻碍。特别是一些窃电大户,对认定窃电事实百般抵赖,加之获牵涉人员多,背景复杂,给工作造成不便。对于窃电量的计算则争议越大。对《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争议则更大:“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但这属于比较典型的推定取证的做法,往往得不到司法部门的采信。尽管一些地方立法也对这利计算方法予以肯定,可是在实践中执行困难比较大。窃电者会举出种种证据,强调刚开始窃电,时间很短,由此算出的窃电量非常少。

例如:2008年5月9日某冶炼公司窃电案件中,供电企业按180天计算出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为10.0795万元。该公司承认的窃电时间仅有12个小时,计算出的金额仅有745元。两者存在着天壤之别。这样的巨大差别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判决。

1.3证据的收集及现场取证形式不规范

工作人员在查处窃电时,不注意对客户窃电时证据的收集和取证或取证不完整,给以后的处理工作带来的困难。查电人员在没有客户陪同人员的情况下检查,发现有窃电嫌疑后就在装置上动起手来,自己认为是窃电后就断定窃电,并立即进行开单处罚。这样做很可能立即就将窃电现场破坏了。在这种情况下,窃电者很容易对查电人员取得的证据提出合理的异议,甚至还有可能倒打一耙,反诉供电企业故意陷害,要求赔偿其停电损失和名誉损失。

查处窃电,要通过规范取证,努力使取得的证据真实、有效、与窃电案件相关,证据的形式和来源符合法律规定。使自己合理地、安全地避免了查处窃电中存在的风险。

收集窃电证据作为查处窃电工作的核心环切,查电人员应当掌握正确的取证方法。取得的窃电证据要合法有效、材料真实,才能有打击窃电分子,使其得到应有的处罚。收集窃电证据要注意的事项归纳起来就是:取证证据要合法适当;取证过程要认真细致;收集证据要全面可靠;运用证据要协调有利。收集窃电证据的步骤是:现里后外、现粗后细、控制局面、保护证据。

二、对策

要想收到较好的效果,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关于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是我们查处窃电行为的法律武器,要认真、仔细地学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是我们处理问题的准绳。要用法律这个武器来武装我们,使我们更好地打击窃电违法现象。当今是法制社会,实行依法治电,是大势所趋,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在反窃电持久战中我们得学法、懂法、运用好法律武器,做好反窃电工作。

2.2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密切配合

使反窃电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步入“管理职责清晰、防范体系严密、社会舆论支持、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反馈渠道畅通、案件处理规范有序”的常态运行。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反窃电工作当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反窃电的措施,不断地改进,提高反窃电的手段和技术。

2.3加大营业普查力度

达到降损增效的目的。营业普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用电市场,防止跑、冒、滴、漏,降损节能和增加企业效益。有重点的进行普查,并且进行互查和各个班组协同检查,打破原由的普查方式,只查窃电和违章用电。加强对计量装置的检测,利用钳型电流表测负荷的办法,对用电客户进行了全方位的普查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营业普查办法和措施。

2.4加强线损管理

与各分理处密切联系、分析线损较高的线路,每月对线损较高的线路全面性的开展检查工作,确实查出线损高的原因,把找出的问题作总结分析,并加以改造及整改更换等,把确实可靠的降损节能提高效益的方法作以推广作用,确保电量不受到流失。并在线损管理中推行“四勤八大封制度”。勤查指:(1)查计量装置误差(2)查装置与台帐是否相符(3)查窃电,看箱、计量装置封闭情况(4)查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变化(5)查电度表接线和私增用电容量(7)查有无其它窃电嫌疑(7)查线路泄露(8)查影响线损的其他因数,如空载变等。勤抄指(1)抄电度表指示,应有记录,防止烧表、盗表。勤算指:(1)电量计算(2)测算电流是否与电量相符(3)计算高压线损、低压线损是否正常。勤分析指:线损高低是否合理、最佳,同等线路对比、同期对比找线路线损最佳值,制定降损措施。“八大封”指:(1)封电度表外壳(2)封电度表表尾(3)封表尾二次线(4)封电流互感器电流接线端子(5)封电能表电压接线端子(6)封条封计量箱门(7)铅封计量箱门(8)锁封计量箱门。

2.5加强对供电企业职工的教育,完善用电营销监督管理措施

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供电企业利益的维护者,然而个别职工却与客户勾结窃电,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任凭电能流失而无动于衷,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情节严重也构成犯罪。对上述行为不仅要从行政上、法律上予以追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用电营销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职责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同时要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堵塞漏洞,不给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2.6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抗腐蚀能力

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具有一定执法权限的专业反窃电队伍,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反窃电工作是一项原则性较强、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工作,既要有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更要有一支思想作风好、技术过硬的专业反窃电队伍。专业管理人员身肩执法重任,是窃电分子拉拢收买的对象。所以,在队伍管理工作中制度要严,教育要勤,反腐倡廉,奖罚分明。始终何持一支高效廉洁、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反窃电队伍,是开展反窃电工作的重要保证。

2.7推广好的经验,加强内部管理

针对个别单位在反窃电方面采用的一些好的方法进行推广,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改造,增强计量装置的防窃电功能。在图纸设计、供电方案确定、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环节上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堵塞窃电的漏洞。加强对计量装置开启监督,装表人员、计量人员对计量装置进行正常的定期轮换或定期校验时一定要有所在企业客户人员、客户归属单位人员三方在场情况下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后在对计量装置确认无误后,有工作人员和供电所人员同时对计量进行加锁、铅封、封条,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2.8建立健全反窃电规章制度,加大内查外稽

从制度上规范员工的行为,求真务实,做到依法查处不留情,露头就打不手软,奠定我公司良好有电秩序。反窃电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互相协作,才能有力地打击窃电行为,营造全社会反窃电氛围,促进反窃电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

2.9购置必要的测试仪器和录音器材,以利于证据的收集

做好对窃电违法犯罪分子的证据收集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对一些必要的窃电现场,取证时,应有用电检查人员、客户、公安人员三方在场进行现场认定,以保证证据确凿充分。

三、结束语

打击窃电应当防、打结合。通过加强防范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有窃电历史的客户援引《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等有关条款,对其安装防窃电装置、加强对其查电、要求先购电等措施;加大对查电人员的技术理论培训的同时,加大对查电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取证方法。通过各种努力,最终达到有效降低窃电风险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1]《查处窃电法律知识问答》中国电力出版社。2001年6月

[2]《依法治电安全解析》中国电力出版社。2001年6月

[3]《供用电常见涉法问题研究及处理方略》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年

[4]《防窃电与反窃电工作手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12月

[5]《防治窃电应用技术语实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年7月

[6] 《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汇编》中国电力出版社。199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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