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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文化中的民族民间舞蹈略论

2015-05-30伍谚彦

创作与评论 2015年12期
关键词:龙舞梅山民间舞蹈

伍谚彦

梅山文化是保存于湖南中部的一种古老的原始渔猎文化。它是在特殊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历史条件、文化背景及其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而形成的。 具体而言,梅山地域,大致是指湖南中部以新化、安化为中心向资水流域辐射的雪峰山区。《宋史·梅山峒蛮传》明确记载了梅山故地:“其地东接潭(今长沙),南接邵(今邵阳),其西则辰(今沅陵),其北则鼎(今常德)、澧,而梅山居其中。”其南接南岭,北近洞庭,东湘西沅,而梅山居其中。”大致以今安化、新化为中心,包括了今涟源、冷水江、隆回、洞口等县市,资水流经境内,其众多支流穿行于高山峡谷。宋代之前,梅山地带森林密布,交通闭塞。由于梅山地处湘中腹地,加之此前统治者对其采取经济封锁和民族隔离政策,禁止其与外界的交往,并屡次派兵围剿,造成了社会经济的相对落后。宋神宗年间,梅山置新化、安化两县,通过历代移民,梅山地区逐渐成为汉、苗、瑶、土家等多民族杂居之地,因而梅山文化是土著文化和外来文化不断整合交流的结晶,既烙上了多民族文化印记,又具有深刻的民族、地域和原生态特色。

梅山文化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了研究,一致认为梅山文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宗教信仰,二是风情民俗,三是梅山民俗民间艺术。作为梅山文化载体和民间艺术形式的民族民间舞蹈,是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不仅形象地反映了梅山人民的劳动、生活和思想,而且生动地体现着这一地区的文化传统和发展史,从而成为中华民族民间文化宝库中璀璨的明珠。

一、梅山民族民间舞蹈的类型

湖南娄底市新化县是梅山文化的中心地带,据记载,该地区民族民间舞蹈历史悠久,丰富多彩,早在帝舜时期( 约公元前2300 年) 这里的人们击石拊石,以歌九韶,百兽率舞。双峰县志记载,娄底的双峰在商代就有虾子对龙假脸子(如赞土地)等原始舞蹈的出现,唐代后期在新化等地产生了拜香歌、九子鞭等舞蹈形式,明清时期灯舞在梅山地区广为流传。到目前为止,在梅山地区仍然流传极广的舞蹈品种有炭花舞、龙舞、狮舞、灯舞和祭祀性傩戏舞等类型,这些舞蹈形式都带有浓厚的梅山地域色彩。

炭花舞是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间舞蹈,其历史悠久,由古代梅山峒民深夜狩猎时照明的火把发展而来,该舞主要流传在隆回县的七江乡一带,2008 年,七江炭花舞入选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訛。炭花舞一般用于为舞龙队伍开路,道具为5米长的竹杆和灯笼,舞蹈常借助甩、抛 、绕 、抖、收和弓步、大八字步和蹲柱等肢体动作完成。舞姿绚丽,变化万千,时而粗犷刚健,时而细腻柔美,地面的舞者和空中的炭花浑然一体。舞动时,灯笼里的炭花火星飞溅,若游龙翻腾,如赤练疾驰,使人眼花缭乱,奇美异常,独具一格,有着独特的美学价值

龙舞起源于古代,表现人们对大自然呼风降雨、去灾除疫的力量。龙舞传衍至今而不衰与龙的美好传说相关。在古代传说中,龙是一种有麟有须,能兴云作雨的神异动物,也是中国民间传说中吉祥、威严和力量的化身。梅山人通过舞动布龙、草龙和板凳龙等拟龙祝愿风调雨顺人寿年丰。每逢春节、清明时节,梅山舞龙队伍浩浩荡荡地出演。龙舞表演场地不限,大多流动性强。由于道具较重,龙舞的步法相对简单,舞蹈动作自由随意,但雄浑的大锣大鼓、龙钵锣鼓(或八音锣鼓) 和唢呐的伴奏,使龙舞显得格外气势磅礴。蚌壳舞、彩蓬船和花鼓等民间舞蹈及民间音乐的烘托为原本简单的龙舞增添了不少亮丽的色彩。梅山龙舞演变至今,已发展成为展示梅山人力量的一种群众性的体育舞蹈,充分体现了梅山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凝聚力。

狮子舞源自于原始梅山人对狮子的崇拜,在长期的与自然斗争的过程中,梅山人常寄希望于力量无比的狮子来驱除田间的病虫害,他们边唱雁鹅:“雁鹅虫呷萝卜,狮子哐!”手拉手地向前走,歌词非常古朴,舞蹈动作如同幼儿的游戏。与其说狮子舞是梅山人的一种娱乐活动,还不如说是他们寻求一种超自然力量庇护和求神赐福的祭赛。从表演上来看,狮子舞分文狮和武狮两种,文狮表情细腻,柔和而稳重,动作有搔痒、舔毛、抖毛、打滚、抢球等,着重刻画狮子温驯可爱的性格。武狮着重武功,主要表现狮子的威武雄壮,勇猛矫健,动作有跳跃、跌扑、腾翻、直立、登高等技巧,音乐与龙舞类似,也以打击乐和唢呐为主。毛狮 、单狮、手狮等为梅山地区狮舞的代表节目。

灯舞源于灯节,盛行于明、清两代。清代文献中记载比较多,按其舞法有持灯舞和提灯舞两种,前者为:灯上安灯把,舞时手握灯把,舞者列队成行,用灯摆出各种图案,而后者的表演者多用手持细棍,棍上垂吊着燃点的花灯,舞蹈着重表现持灯者的动态。灯舞的音乐以打击乐为主,一般配以节奏明快、抒情的民间小调,或采取领合演唱的形式。梅山地区的灯舞风格很有南方特点,其具特色的灯舞为产生于隋末唐初的梅山骨牌花,所制作的灯具采用民间的一种骨牌牌艺的式样。该舞由数十人表演,一人举灯领舞,众人默契配合,舞步时缓时速,用花灯组成21种图案,节日之夜,在欢快的花鼓调和锣鼓点的配合下,花灯焰火交相辉映,颇为壮观,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古朴之美。

最具梅山文化特色的舞蹈类型莫过于祭祀性傩戏舞,该舞由巫舞演变而来,流传梅山地区的历史悠久,而且有完整的程序,其表演者为巫师(师公和道士),主要保存在大型巫事大宫和会、 抛牌过度、 跄梅山等活动中,以摊戏剧目形式独立存在,其表演的时间为为秋冬晚上,地点在民间的堂屋,表演傩戏必须带佩带于傩面。傩面俗称“脸子”,为木雕,常见面有开山小鬼、修路郎君、判官、土地公、土地婆、歪嘴和尚和南山小妹等,傩面雕刻之后要交师公开光才能交付使用。梅山地区祭祀舞的代表节目有开山舞、迎鸾接驾、捉猫公等。其中杠梅山与梅山蛮有着密切关联,堪称梅山傩戏舞的大型的戏曲剧目。杠梅山是一出流行于会同、洪江、黔阳一带的傩戏,叙述湘西南傩家的两大阵营即梅山和桃源的一场战争,最后根据观音法旨而握手言和。全剧分为14场,上场主要人物多达15人,另有群众角色多人,它的角色行当齐整,生旦净丑俱全,全剧以辰河高腔演唱。这部剧作结构严谨,场面恢弘,在艺术上明显受到汉民族成熟戏剧形态的影响,已经完成了由祭祀戏剧向观赏戏剧的转型。

二、梅山民族民间舞蹈的渊源

梅山民族民间舞蹈承载着梅山一系列独特的风情民俗,与梅山人求生存和发展的繁衍不息的精神一脉相承,是梅山文化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生成、发展、演变乃至消亡的过程,都带有梅山那悠久历史年轮变迁的痕迹。从历史层面来看,梅山舞蹈体现了梅山原始文化的原始思维特色和荆楚文化的历史特色,其原生形态产生于梅山地区原始的渔猎文化。对于自然,梅山峒民则十分崇尚,无为而治,只求借助一种独特的自然宗教——“迷山教”来保证渔猎生活的维持,反映了人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人们对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的依赖、惧怕而又崇敬的矛盾心理,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以表现屈从、虔诚、感激、祈求或禁忌等为内容的祭祀仪式和舞蹈。因此,在梅山民族民间舞蹈中原始狩猎、农耕、征战、性爱以及图腾崇拜、巫术祭祀等多有表现,这使得梅山舞蹈具有极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比如,在婚嫁习俗丧葬习俗和治病驱魔等方面,梅山人都有独特的一面,湖南隆回花瑶婚俗即是典型代表。

恩格斯指出:“舞蹈尤其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毫无例外,有相当一部分梅山民间民族舞蹈由巫术仪式和巫舞演变而来。如龙舞等都是先秦殷商时期旱祭求雨的巫舞,传衍至今而不衰。梅山人奉信巫教,他们祭祀之神是祖师张五郎,亦称梅山教教主。北宋“开梅山”之前,梅山地区的梅山神祭祀仪式  鼓乐齐鸣,载歌载舞。节度推官吴居厚在他的《梅山十绝句.其四》写道: “迎神爱击穿堂鼓,饮食争持吊酒藤,莫道山中无礼乐,百年风俗自相承。” 章惇《 开梅山歌》有句云:“ 穿堂之鼓当壁穿,两头击鼓歌声传。白巾裹髻衣错结,野花山果青垂肩。”早期的宗教、祭祀舞蹈大多是由巫师或在巫师的引领下表演的,但随着梅山文化的发展,依附于民间信仰的原始宗教、祭祀舞蹈,除了巫师单独作法事外,现在已发展为融祭祀仪式于一体的群众性娱乐舞蹈。

三、梅山民族民间舞蹈的特色

梅山文化中民族民间舞蹈(以下简称梅山舞蹈)是梅山人交换思想、表达情感和愿望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自己特有的风格。

首先,梅山舞蹈具有很强的时间性。

作为民俗舞蹈的一枝独特的奇葩,梅山舞蹈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梅山舞蹈活动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春节期间。据记载,湘中一带有元霄燃灯烛悬照,舞羽龠之舞的风俗。 每年从正月初一开始,村舍邻里自愿组合,在屋前、屋后、厅堂和地坪各处舞狮玩灯,活动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日,至夜,人们在河边烧起大火,高喊着:“狮子要进上山,龙灯要送下河!”表演者争先恐后,持刀、叉、棍等兵器在火上跃过,表示过火去邪,祈祷人畜平安,热闹异常。除新春期间,端午、中秋等其它传统佳节、农耕、或农闲季节,梅山人也不时以歌舞表达他们对增产增收的迫切期望或庆祝丰收的喜悦心情,抑或进行娱乐休息。在其它婚丧等红白喜事中,舞龙舞狮便成了人们助兴的重要方式。由此可见,梅山舞蹈是梅山人一年四季的生产生活的真实写照,体现了他们根据自然界气候、物候的运动规律改造自然和创造世界的能力。

其次,梅山舞蹈绚丽多姿,呈现出多民族文化特色。

梅山,是我国一个历史追溯久远,原始民族文化遗存较多的古老区域,是我国瑶族、苗族等多个民族的历史文化集聚地,秦汉时期在古梅山地区置连道,属少数民族聚居区,宋史《梅山峒蛮传》载: 梅山峒蛮,旧不与中国通。在宋代开梅山之前,古梅山地区长期处于中原王朝具体管辖之外,属于原始少数民族高度自治地方,由于民族迁徙,以古梅山为核心的梅山文化圈在历史变迁中融合了多民族文化,而后又辐射影响了我国大西南地区的文化。据史料考据与田野调研分析,梅山文化可能是湖湘文化乃至大西南文化的重要源头,后多经流变梅山与瑶族族源关系紧密,在瑶族历史记忆中的梅山,更被视为瑶人祖先的居地,广西瑶族开坛书吟诵:一魂踏上梅山界,二魂踏上奈何桥。脚踏梅山深深全,不见师父心里休。瑶人对梅山的崇拜和信仰,通过经文和仪式得以表现。

梅山因所处的地理位置而受着以荆楚为代表的北方文化和以苗瑶为代表的南方文化自由交汇的影响,民间舞蹈的流派甚多。不同民族风格的梅山舞蹈有的潇洒、粗犷、健美,有的显得细腻、抒情、欢快,还有的显得风趣、诙谐和泼辣。包括:从长沙流入涟源的八月望郎;冷水江一带盛行踩高跷属于北方的民间舞蹈;花鼓戏接妹子则来自邵阳; 新化与湘西地区交界,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糅合其中,民间舞蹈中的土家色彩很浓烈,摆手舞是土家族最具影响力的舞蹈,明显的体现在梅山的祭祀舞蹈中,是傩戏最重要的表演部分 。茅古斯来源于土家族人民的狩猎生活,该舞的服饰和道具都相当具有原始风味,是原始文化的活化石舞蹈。动作朴实、自然,体现着土家族先民的生活情态。茅古斯的舞蹈动作诠释着先民们对女猎神梅山的敬仰之意。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之一,茅古斯于2008年登上了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舞台,向全世界展示着梅山舞蹈绚丽多姿的民族特色。

再次,梅山舞蹈重在以歌舞传情,具有浓厚的戏曲色彩。

梅山舞蹈来源于梅山人的劳作、生活和情感。例如,现在的广西瑶族村寨在祭祀亡灵的仪典上悬挂着绘有众多神像人物的梅山图,反映瑶人祖先在梅山耕作生产打猎捕鱼、击鼓起舞的多种场景。同时,梅山人都惯用歌谣表达思想,传递信息,反映生活,记事传书,甚至宗教教义。如此一来,他们自然而然地将梅山舞蹈与民谣组合起来,形成且歌且舞的情感表达方式,生动地再现了梅山人的历史,经过长年累月的演变,这种载歌载舞的方式逐渐发展为具有浓郁生活气息和地方色彩的梅山舞蹈。

梅山舞蹈无论是道具、服装还是表现形式,都具有浓郁的地方戏曲色彩。花鼓戏的表演更为突出,最常见的是为一丑一旦,一问一答,利用道具,且歌且舞,曲调欢快跳跃,达到歌以咏言,舞以尽意的强烈艺术效果。还有一些舞蹈融歌舞演奏于一体,流传在新化县白溪一带的道教舞串联便是典型的例子,舞蹈者既是演唱者,又是伴奏者,通过形象的动作,变化错综有序的队形,既告慰了死者,又安抚了其亲属。以外,精美的道具也大大增加了梅山舞蹈的表现力。例如,蝴蝶戏媒中采取的旦帕丑扇不仅美化了舞姿,而且有利于舞者更细腻地抒发情感,从而更好地塑造人物形象。手狮舞的道具更是精彩纷呈,有木头雕制的小巧精致的小头狮道具,有代替车的彩带,还有当船的木浆等。梅山民间舞蹈的另一独特风格在于其动作的表演上手、眼、身、法、步的密切配合。这些特色无不展现其与戏曲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舞台艺术效果而言,二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最后,独特的梅山文化环境造就了梅山舞蹈刚柔相济的艺术风格。

梅山舞蹈刚柔相济的风格折射出梅山文化独特的地理、历史、经济和人文条件。如前所述,古梅山大部分地区为崇山峻岭,交通闭塞,为“蛮”所据,过着原始的渔生活,开始出现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历代统治者对“梅山峒蛮”,采取经济封锁和民族隔离政策,禁止汉人与其交往,并屡次派兵征剿。为了生存, “梅山峒蛮”人人自幼操戈习武(尤以新化为盛,至今横阳山尚有“武术之乡”之称),以抵抗顽敌。此外,远古时期的梅山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以狩猎为生,恶劣的环境练就了梅山人顽强的意志,强壮的体魄和粗犷的性格。梅山舞蹈与梅山独特的自然环境、历史条件和地域特征源远流长,集舞蹈动作的柔美与武功招式的刚劲于一身,可以说,舞蹈与武术的浑然天成赋予了梅山舞蹈刚柔相济的风格:古朴而不失华丽、粗犷而不失细腻、迅猛而不失优雅。例如,梅山的标志性文化手狮舞,表演者身穿无袖褂子,扎腰带,穿便服,颇有武士风度, 其表演动作兼收并蓄民间武术和戏曲表演中的动作,并有所创造和发展。龙舞中的龙打滚、双龙抢宝、猛虎跳涧等耍法中更有不少武术、杂技性的动作,整个表演造型优美,刚柔相济,绚丽多彩,这种具有相当表演技巧和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民间舞蹈艺术,至今在湖南和周边地区广为流传。

梅山文化历经沧桑,代代相传。随着时代的变迁,梅山人的生活方式早已发生了质的变化。根植于梅山独特文化背景中的民间民族舞蹈艺术,蕴藏了人类早期的许多思维特征和文化信息,在精深博大的湖湘文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梅山文化中的民族民间舞蹈是楚巫文化中的一颗灿烂明珠,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宝之一。我们应该对其加以保护和利用,进行挖掘和传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向世界展示梅山民族民间舞蹈这朵绚丽奇葩的魅力。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    孙  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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