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5-05-30
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12期
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源县农业部门以解决好“谁来种地、怎么种地”为导向,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办法,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进规模化经营。
二是强化资金扶持。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1800万元资金和11个项目,集中扶持和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广新技术新成果12项,建设实验示范基地10处;组织举办全县15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和300名职业农民培训,重点培训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知识。
四是强化金融服务。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与抵押融资服务平台,促进农村抵押担保融资发展;按照融资增信专项基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银行开展融资增信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1亿元贷款;积极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引导规范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有效保障农业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
(山东省沂源县农经局董纪民、唐敬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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