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5-05-30雍菲
雍菲
摘要: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尚且不够完善,关联交易制度缺乏规范程度,许多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谋取不合法的利益,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具有独特的两面性,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以节约交易成本,能起到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的作用;但由于关联交易缺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且具有隐蔽性,这成为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利润操纵的常用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以实现实际控制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文章通过对关联交易的动机、危害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存在问题提出规范关联交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利润操纵;成因;政策建议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主要形式: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等其他形式。
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于我国及世界各国的企业中,由于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也就是属于内部交易,这也是关联交易的复杂原因所在。随着世界各国的经济日益发展,企业的经营模式早已从单一的产品经营走向多元化的经营战略,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的出现,市场经济交易主体日趋复杂,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关联交易亦是一把双刃剑,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关联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实现规模经济,但是从长期来看,关联交易被一些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演变成了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进行利益操纵,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都对关联交易有所涉及,却都没有对关联交易进行明确的界定,没有对关联方起到威慑作用,此外,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关联方可能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但是许多信息并未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披露,会误导投资者、中小股东、政府及社会公众等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导致他们做出错误的判断,损害自己的经济利益。
企业关联方之间的实际控制人为了达到企业或是自己的某种特定的目的,通过企业内部操纵施行关联交易,譬如某个关联方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表现出利润较多、盈利能力较强的情况下,他的关联企业就有可能通过向关联方以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价格甚至是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产品或劳务,或者是以高于市场正常水平的价格从关联方购买产品或劳务。这样的企业内部操纵行为可以使盈利能力不足的企业避免被戴上*ST的帽子,或者是为了达到另一个企业上市的目的,但是却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损。
一、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动机分析
产生关联交易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是中国的上市公司大多不是整体上市,而只是将其中的部分资产或者产业链中的部分环节上市,这样就给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造了进行关联交易的机会,再加上控股股东“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这种主观思想,就更加容易产生关联交易。关联方之间通过互相转移资源,以达到企业的某种目的,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但是大多数上市公司利用这种手段进行非法获益,损害了中小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通常都会有一定的动机,西方发达国家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通常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或者是进行合理避税,但在我国,这种目的已被异化,通常是母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资产和掩盖亏损以避免公司退市,这种行为使得证券市场不能健康发展,违反了社会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
(一)降低成本,合理避税
关联方之间通常是母、子公司的关系,母(子)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向子(母)公司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等行为可以达到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合理避税是指通过不违法的手段进行关联交易,遵从国家的税收政策,从而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更合理地安排企业的经济业务,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实现合理避税的愿望。
(二)实际控制人利益最大化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西方企业的理财目标,我国的理财目标也是如此,但是在资本市场制度尚不完善的状况下,这种理财目标往往被异化为了实际控制人利益最大化。在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五粮液利用巨额关联交易向五粮液集团输送经济利益,在五年期间,通过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共支付了90多亿现金,此外,五粮液年报业绩优良,却吝于向股东分红,严重地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实际控制人侵害小股东利益,正是由于大股东的这种持股优势加强了其对企业的控制决策权,而小股东却无法与之抗衡。
(三)利润操纵,恶意“掏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粉饰业绩,通常是出于三个方面的动机:获取再融资资格、高管人员业绩考核、避免停牌及摘牌。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2001年将广东容声集团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转让给顺德市格林柯尔的全资持有人顾雏军,本意是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但在顾雏军的带领下,不但未被改善,反而被强化。顾雏军获得科龙的目的只是想借助其横向并购,通过资本运作的复杂的关联交易掏空科龙,将其作为自己发展的一台提款机。另一方面,科龙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来从市场上募集更多的资金来发展壮大自己。顾雏军通过这种伪善的方式,先后收购了美菱、亚星等。此外,公司的高管人员也有利润操纵的动机,由于现在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他们为了满足业绩的考核目标以获得更高的报酬,从而采用这种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手段进行业绩粉饰。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的高低是关乎企业能否继续上市的重要指标,若该企业连续三年亏损就会被证券会要求退市,部分企业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上市和企业发展再融资,便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
二、上市公司非规范关联交易的危害分析
关联交易究其本质,在法律上是一种合法的商业交易行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其特殊之处就在于交易主体之间存在着比较复杂的特殊关系。关联交易属于内部交易,可以通过协商定价,以较低的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但随着市场的经济发展,这种交易行为出现了很多弊端,关联方之间通过不正常的操作行为进行非规范交易,使企业获利、避税,但导致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受损。
(一)企业通过关联交易避税,损害国家利益
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避税行为会减少政府税收。一些上市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包含有税收政策的优惠业务,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可以将其他非免税业务转移到免税业务,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避税。此外,我国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但是用于继续生产的半成品是不收税的,关联方之间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的利润操纵,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因其持股优势具有绝对的话语权,若公司的理财目标不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而是被异化为控制人利益最大化,众多中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很可能被损害。一些上市公司可能目前已经处于连续亏损或者是濒临破产边缘,但是通过关联方对其资产或是利润的输入,从而就使得公司当期的形式好转,给众多投资者公司盈利能力不错的误导,如果企业继续经营不善,就会导致企业被退市甚至是破产,使投资者蒙受巨大的损失。此外,一些企业被实际控制人所掌控,利用上市公司的牌子进行利润操纵,进行财务造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方式制造公司盈利假象,通过市场募集资金,一旦公司股价下降,将会对投资者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三)非规范的关联交易,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
合理的资源配置应该是将最合适的资源放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将优质资源集中于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健康的成长。非规范关联交易的存在,使一些发展状况较差的公司在短期内经营业绩飙升,给投资者造成虚假繁荣的景象,从而误导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于这些公司。这类公司的股价往往波动幅度较大,容易形成资金泡沫,将社会资源置于不合理的位置,造成资源浪费,扭曲社会资源配置本意,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非关联交易的政策建议
(一)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全面推行“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是一种企业上市制度,指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与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由于保荐人一般为具备资格的金融中介机构担任,在公司上市过程中要对上市公司的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从而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以避免一些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财务造假。保荐人在上市公司中扮演着“辅导者”和“审计师”的角色,保荐人在公司上市过程中要进行尽职调查和辅导,使上市公司能够顺利上市,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且作为独立的审计人对公司材料仔细审核,作为第三方监督上市公司规范上市行为,有利于遴选出优秀的企业上市,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并在上市公司上市后依然对上市公司负有监督责任,以保证上市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有效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一般是由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担任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没有任何业务来往,能够对公司的事项作出独立判断的人来担任。目前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发展尚且不够完善,具体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十分明确的权责划分,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独立董事一般为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的专业人士,在公司需要做重大决策时,需要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并且在公司做选择时有重要的影响。我国的法律制度需要及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避免“一股独大”以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设立独立的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促使一些上市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表面看似合理的交易方式却损人利己。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的重点在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赋予中小股东一定的的发言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必须实行保荐人制度。
四、结语
目前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的上市公司中,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扩大,关联交易的交易形式会更加普遍,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关联交易正常运作的前提条件。在我国,关联交易法律制度依然不够完善,一些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倘若不及时规范这种行为会导致资本市场的亚发展。关联交易的双重性特点,应尽量扬长避短,利用关联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关联方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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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长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