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2015-05-30于秉宇
于秉宇
摘 要:为适应我国日益嚴峻的人口老龄化需求,政府推行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化,但接连不断发生的火灾事故给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敲响警钟,消防安全成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焦点。对此,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和总结经验教训,仅就此类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谈谈个人看法。
关键词:老年人;消防安全;对策
引言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势必引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增加,如何改善和建立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环境是消防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
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类型
我国目前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其服务对象和性质可分为四类,详见表1。
2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管是何种形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都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隐患。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少数福利院外,大多建筑物为闲置学校、厂房、居民楼等改造的,缺少规划设计和消防审批,存在消防车道、耐火等级低、缺少安全疏散设施、防火间距、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等先天性隐患。(2)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隐患。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经营管理的利润低,责任大,暴露出很多安全隐患。一是制度措施存在漏洞,有的制定不切实际,有的落实不好,如巡查工作、活动方案、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开展;二是管护人员配备不合理,有的配置数量不足,有的缺乏管护能力和基本的安全应急素质。三是火源电源等引火源失控漏管,检查中发现卧床吸烟、明火取暖照明、使用电热器具和违规用电等现象普遍存在,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势必增加发生火灾的概率。四是可燃物违规存放,有的老年人将衣物、生活用品随意堆放,使有限的空间火灾荷载加大,甚至占用疏散通道和出口,有的则将积攒的矿泉水瓶、纸壳等可燃物堆放在楼梯间和出口处,火灾危险性大。五是对老人管护措施不力。一般来讲,老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在好奇心重、对看护人员不满、子女不孝、同伴间矛盾、过度饮酒、有精神病倾向、受病痛折磨、厌世情绪以及迷信思想作崇等多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可能会出现放火、玩火等行为,很多此类火灾教训深刻。(3)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审批部门狠抓监管,严格把关,但在监管中也出现一些漏洞,有的未规划审批的机构违规开业经营,有的隐患未能整改的带病经营,有的在监管中发现的动态隐患反复出现。究其原因多为经营者资金出现短板,不想投资安全,政府迫于引发民生问题和减少社会矛盾,不能强行取缔。
3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特点
3.1 引发火灾的因素多,灾害具有不确定性
老年人自控能力较弱,吸烟、明火、电热器具、违规用电、厨房用火不慎、玩火、放火等,这些使用操作不当都极易造成火灾。例如:2013年7月26日1时15分,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住院处发生火灾,致10人死亡,2人受伤,系因入住老人泄愤纵火。
3.2 火灾发生的原因多为用火用电不慎和卧床吸烟
据统计,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火灾原因多为这两种,老年人群居生活中用火用电较多,还有吸烟的习惯,自身防控意识较差,引起火灾的概率大,而电气线路老化引起的火灾也呈现上升趋势。
3.3 疏散救人难度大,易造成群死群伤
火灾产生大量的浓烟毒气,老年人行动不便,特别是介助和介护老人,通常需要采取背、抱、抬或轮椅车推等方法,都给疏散营救增加了阻力,因而发生火灾后逃生的难度系数增加。此外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人数较多,缺乏管护人员正确疏散引导,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4.1 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建设老年人建筑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筑防火从规划设计开始,就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体能心态特征,重点针对其疏散能力弱的特点,在选址布局、建筑耐火极限、层数和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出口、自动消防设施和内部装修等方面严格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标准,规划部门、消防部门和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关,但对于先天性隐患问题的单位,政府部门要督促整改,不能整改的坚决取缔。同时,要修订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以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
4.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制度方案,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管护人员按比例配置,确保培训到位。结合老年人自身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管护,定期组织隐患自查和消防演练。
4.3 配备必要的灾害应急设备,减少人员伤亡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在老年人居住和活动房间配置呼救报警装置、防毒面具和自救设备,也可利用市场作用研发应对灾害事故的先进的老年人自救设备,以减少人员伤亡。
4.4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增强责任意识
每个人都有衰老的一天,关心老年人其实也是关注我们的未来。政府各部门是监管责任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护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发现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及时准确解决问题,逐级落实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防控灾害降临。
5 结束语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渐近,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目光再次锁定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敏感问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迅速兴起,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抗灾救助的能力,是消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一定要以全新的认识,不断深入研究,创新应对措施,从规范修订、设计施工、日常监管等角度来全面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系数,确保老年人安全健康度过晚年。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JGJ122-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S].
[3]中国消防手册[Z].2007.
[4]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