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经得起廉政审查吗?
2015-05-30
县委书记这个群体,在中国处级干部里,很特殊。前不久,去山西调查当地选用干部的情況,县委书记被列为首批选拔干部试点的突破口。山西至今缺省管干部311人,我把试点称之为“选官实验”。
在办公室,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高宏掰着手指头给我数了一下,在空缺的15个县委书记岗位中,有至少8个是因为违法违纪被拿下而空。这足以说明县委书记岗位腐败高发的现状了。一位县委书记感叹:县委书记,虽然只是处级干部,但是权力真的很大。这个县,没有人敢批评我。我如果想管,人权、财权、工程项目,都可以管。
过去,县委书记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县长,有些地方官场上甚至形成了一个明规则:当了县长,一般都能接任县委书记。这种由县长而必然县委书记的路径,也是能力的培养路径。县长不是一把手,还是要做事,历练一番后接任县委书记,看起来理所当然。但是,一旦“当了县长就一定接任书记”成为明规则,那就麻烦了,就会有些县长干不干事都能当县委书记。
这种路径,就不是能力培养路径了,就成了权力坐大的路径。所以,很多优秀的县长后来成了腐败的书记、落马的书记。
县委书记权大、距离近,因此“如何监督县委书记”成为老百姓最关注的。
山西的“选官试验”,是想打破过去不少潜规则明规则,比如县长不再一定能当县委书记,比如每个人都要经过严格的廉政审查,选拔过程全程署名推荐,不再是纯粹的“落实领导的用人意图”。谁推荐,谁负责,将来这人出了问题,推荐人要被追究责任。无形中,监督的责任大了,县委书记受到的约束多了。
山西的廉政审查挺有意思。在腐败重灾区吕梁市,有八九十人的、资历、学历、年龄符合县委书记选用的基本条件。市纪委书记找这些人一一谈话,问他们是否经得住严格的廉政审查,是否愿意参加县委书记的选拔。结果,只有31个人愿意参加并自称经得住审查。(《廉政瞭望》2015年第5期 褚朝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