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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责实施必要性的几点思考

2015-05-30李嘉悦

2015年28期
关键词:网络媒体公民

作者简介:李嘉悦,女,河南安阳人,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2014级硕士研究生。

摘 要:网络问责,是公民作为问责主体,通过网络途径以发帖、跟帖等方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的问责。网络问责是一种新兴的问责方式,是传统行政问责制的重要补充方式之一,但又有别于传统的行政问责。由于传统行政问责存在责任意识淡薄,问责范围狭窄,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新型网络问责基本要素的成熟。网络问责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关键词:网络问责;公民;网络媒体

一、网络问责含义

网络问责,也称公民网络问责,就是以公民作为问责主体,通过网络途径(论坛、微博等载体)以发帖、跟帖等方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的问责。这是公民参与的新型方式。问责主体是公民,问责的对象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方式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作为一种新型的问责形式,网络问责是行政问责的重要补充,逐渐成为保障公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重要途径。

二、网络问责实施的必要性

(一)传统行政问责制的弊端

(1)责任意识淡薄

当前社会责任意识的普遍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时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没有处理好社会工作与个人业务之间的关系。而有的只是把责任挂在嘴上,而行动上却无所作为。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组织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不严,没有很好地执行领导责任制度。在现行的行政制度下,许多干部为了自身的“前途”、“政绩”,大搞“形象工程”,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拖就拖。

(2)问责范围狭窄,法律法规不完善

传统的行政问责还仅仅把问责对象锁定在举报、媒体披露、重特大事故或者上级查处的人和事上,使问责成为一种敷衍行为。①目前,行政问责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多数责任标准过于模糊,存在着较大的自由空间,容易钻空子。而且,责任追究的弹性较大,存在着避重就轻等问题②。

总之,传统的行政问责由于本身的缺陷,有必要向新型的网络问责转变。因此,从社会的长远发展看,大力推行网络问责已是必然。

(二)网络问责的新型问责方式:以下问上

网络问责是一种典型的“以下问上”的新型问责方式,是一种更加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问责方式。当今中国的问责制必须改变传统行政色彩浓厚的问责方式,建立一种“以下问上”的具有明显民主特征的问责方式。尽管中国传统的问责方式在某些时期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它由于它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所以并不是理想的方式。例如,2008年“华南虎”事件中,公民通过网络对官员进行问责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这一事件的意义在于,这一问责是由网民发动的,一改中国长期以来问责由上级发动的传统③。

(三)网络问责基本要素的成熟

(1)积极主动的公民

在网络世界中,所有社会主体都是平等的。网络本身不会问责,也不能问责。因此,网络问责的首要条件就是公民积极主动地利用网络平台,探索问责的途径和方法。网络固然为公民发出声音提供了平台,但是如果人们没有热情的关注公共事务,也不去利用它来跟政府讨价还价。那么,网络仍然只是网络,而不会形成公民问责的一把利剑。所以说,具有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公民,是网络问责的基础,也是网络问责的核心力量。

正是一些关注社会事务的网民身上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以及“不到黄河不死心”的韧劲,才能将某些特定问题推向公众的视野,使社会大众了解真相,并且发挥公民权利,向权力监督部门施加压力,最终促成网络问责的结果。正是由于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才使得网络问责有了实质性的力量。

(2)良好的网络环境

网络问责离不开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社会”,这些网民耳熟能详的概括,清晰的揭示互联网对于中国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作用和深远影响。人们通过网站、论坛、QQ、微博等网络媒介,对司法、政府治理、腐败、官员作为等热点问题积极踊跃的发表意见,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不容忽视的舆论压力,其影响甚至远远大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表哥”、“房叔”等事件的网络反腐,无不渗透着互联网这一平台的巨大作用。

(3)政府信息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意思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的各项工作进行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进行查询、监督。网络问责应当以充分事实为依据,建立在获得准确信息的基础之上。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都为网络问责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弹性的问责情由

公民网络问责的情由主要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着腐败可能性、是否违背了经验或者常识、是否违背了基本的行为准则、伦理道德。公民问责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如果公民问责要完全的以既定事实为依据,那么问责完全就是权力机关的事情,公民网络问责也就不再需要了。

公民问责的事由应当是开放和宽泛的,有弹性的。只要公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某些作为感到不满意,就可以提出批评意见等。这种弹性也应包括即使是在政府及其官员的是非对错还不睡特别明朗之前,公民仍然可以先进行质疑、表达不满,并通过舆论呼吁权力监督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5)权力监督机关的跟进

网络问责是一种草根性质的问责,是网民自发形成的,是一种体制外的问责。由公民通过网络来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问责,虽然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合法性,但是由于缺乏规范性和权威性,也很容易受到公民私利和情绪的影响。纯粹的网络问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网民的问责权限有限,对政府官员是没有调查、处罚的权力;网民除了在互联网上发表批评和抗议外,也没有实质性的办法。随着网络问责影响的不断扩大,权力部门的监督机制也在不断地跟进。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质询、问责、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十七大以来,各地区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并开通网络在线,及时关注网民信息,把握时事动态。许多地区和部门已将问责与行政投诉、考核紧密结合。网络问责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并且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④。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注解:

① 孔祥利,郭华春.试论异体多元行政问责制的价值理念及其构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12-118.

② 吕晓飞.对网络问责实施的理性思考[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6).

③ 周亚越、韩志明。《公民网络问责: 行动逻辑与要素分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④ 冯英.论网络舆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9(12).

参考文献:

[1] 韩志明《中国问责—十年风雨路》新华出版社:2013.7

[2] 周亚越、韩志明。《公民网络问责: 行动逻辑与要素分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3] 骆勇 网络时代下的网络问责: 一种新型民主形态的考量[J]7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4):64-68.

[4] 吕晓飞。对网络问责实施的理性思考[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4)64-67.

[5] 孔祥利,郭华春.试论异体多元行政问责制的价值理念及其构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12-118.

[6] 冯英.论网络舆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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