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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创新

2015-05-30杨亚攀程博

2015年28期
关键词:城镇化创新金融

杨亚攀 程博

作者简介:杨亚攀(1990.03—),女,河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创新、公共财政、城镇化。

程博(1988.10—),男,郑州广发银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创新、城镇化、国民经济。

摘 要: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根本手段。金融是城镇化的引擎和加速器,对城镇化发展有着明显的支持作用。近年来,开封市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金融需求巨大,但是金融供给却严重不足,这已经成为制约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针对开封市金融供给不足的具体问题,应采取加快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创新机制、培育农村本土内生的金融力量、创新金融产品一站式服务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等对策路径,从而促进开封市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金融;创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务实高效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没,不仅是我国当前扩大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的现实选择,更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开封市目前的城镇化率较低,未来将保持几十年增长的黄金期,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也必将伴随城镇化进程不断增加。因此,为了满足城镇化进程中不断涌现的金融需求,开封市不仅要建立一个多元、开放和创新的综合性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更需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规避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抑制问题,从而破解城镇化融资中的制度瓶颈,推动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

一、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需求巨大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主要包括硬件配套设施和进城生活成本两项。齐备的硬件配套设施建设需要当地金融的大力支持,道路交通、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以及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截至2014年底,开封市总人口454.9万人,城镇化率为42.58%,201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9‰,预计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0%—55%,如果把人口自然增长率考虑在内,并以5.00‰的年均增长率增长,那么保守估计到2020年开封市将转移农村人口高达211.54万人。根据中国社科院有关城镇化硬件环境建设的测算,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中的硬件成本需要5-6万元人民币/人,那么,到2020年开封市城镇化中硬件投入就达1269.24亿元人民币。另一方面,农民进城的生活成本也很高。中科院城市报告中有关生活成本的测算指出,一个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的平均生活成本为2.5万元,那么,开封市211.54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需要528.85亿元生活成本的投入。综上所述,到2020年开封市城镇化大约共需要投入1798.09亿元,并且该资金已经剔除了城镇化后的各项维修费用和对二三产业投入的资金。开封市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巨大。

此外,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流转为土地资本,政府有将土地向资本要素转变的金融需求;企业有信贷融资需求和对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现代化转型的金融需求;个人需求则主要表现为以住房金融为代表的个人消费融资需求和村镇居民自建住房资产向经营资本升级的金融需求。因此,开封市城镇化过程中金融需求巨大。

二、城镇化过程中金融供给不足

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当地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的高低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如果金融市场发育水平高,结构健全,那么其所承载的资本和货币市场便能充分发挥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推动地区城镇化水平向前发展。然而,开封市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资本和货币市场衔接困难,从而导致了城镇化过程中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供给主体单一

社会募集资金、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拨款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是开封市城镇化建设资金供给的四个主体。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水平不高,通过证券市场大规模直接融资募集社会资本不太现实。而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开封市,其本身农民较低的收入水平也并不能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应有的支持。据了解,开封市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有9316元,而相邻的郑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470元。

政府财政拨款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则是开封市城镇化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当前地方政府债务体系监管收紧的背景下,政府财政拨款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营的贡献度逐步下降,再加上开封市政府较少的财政收入,财政拨款在庞大的城镇化资金需求面前更显得杯水车薪。以村镇银行和小额担保公司为代表的次生金融机构法律定位模糊,生存空间狭小,大量民营资本由于政策壁垒和法律规定而游离于金融供给主体之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不能跟上城镇化推进的步伐,影响了城镇化的进程。

(二)金融供给配置效率不高

2014年河南省各项贷款年底余额为27583.4亿元,开封市各项贷款年底余额仅为864.4亿元,占河南省总量的3.13%,金融资源过多地集中于大城市,开封市贷款建设资金较为缺乏。除此之外,开封市信贷资金分布还呈现出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激烈,势同水火,投资资金往往“画地为牢”,很少出现银团贷款,金融集聚度不高;贷款趋同现象普遍,“你方唱罢我登场”,大量信贷资金重复投向相同的企业、项目,金融资源配置效益降低,而真正有效率、迫切需要信贷资金的企业项目的融资需求不能被满足;受制于商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机制和盈利要求,商业融资有严格的授信要求,商业性融资只关注那些有竞争性,未来能带来可靠稳定收益的项目,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外部性较强的非竞争性融资需求则很难获得支持。

(三)金融服务供给功能不完善

开封市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其服务手段单一化、同质化的现象并没有本质的改变,业务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上,新兴的咨询、结算、代理、债券融资、产业基金等还比较少,金融供给服务功能不完善。基层信贷部门和信贷审查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商业银行信贷机制的不完善都导致了目前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琐复杂的局面。

(四)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城镇化进程需要小微企业来带动,而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据有关统计部门数据,在创业初期,小微企业注册资金和初始运营资金中,自有资本占70%左右,来自银行的信贷资金仅有5%左右,剩下25%来自朋友或者风险投资;在企业成长过程,所需的资金中自筹约占35%,银行信贷资金约占18%,其他的来自企业利润留成等。据此,小微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自有资金”,成长过程中获得的贷款会高于创业初期,但是,总体上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造成城镇化过程中“造血”能力不足,不利于城镇化水平的提升。

三、金融供给支持开封市城镇化发展的创新路径

目前开封市的金融供给水平跟不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城镇化金融需求和金融资源供给严重不对称已经成为制约开封市城镇化进程的“瓶颈”。因此,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挖掘城镇化资金潜力成为破解城镇化难题的当务之急。

(一)加快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创新机制

政府主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城镇化中最为迫切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采用国外政府大型项目中普遍实行的融资模式“PPP/PEI”(公私合营),还可以通过减免税收、贴现利息和信贷担保等多种优惠手段吸收社会投资。稳妥实行特许经营机制,丰富投融资渠道,努力形成商业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创新机制。

探索发行市政债券。由于城镇化建设的“半公益”属性,使得城镇化投资数额巨大,回报周期较长,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大多源于收益的角度,并且贷款资金期限较短,在直接投資市场化和对外开放度不高的情况下,资金缺口较大的现状将长期存在,因此亟需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渠道,探索发行市政债券,建设产业投资基金,解决资金缺口,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探索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即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早期阶段,项目建设方凭借所拥有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项目建成后由资产产生的收益偿还债务。资产证券化能够将“死”的资产变“活”,将建成后的收益通过某种方式提前支付,缓解建设者的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分散投资风险。在此期间,金融机构要尽可能回避“受益凭证持有人”角色,借助托管人和管理人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调控风险模式,通过证券形式分散风险,带动民间投资。

(二)培育农村本土内生的金融力量

科学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探索拓宽土地金融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农村要素市场化。我国土地制度产权的不清晰阻碍了农民行使土地权利,这就使得农户不能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农地金融的模式狭窄,限制了城镇化的发展。在我国现行的林权制度改革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农村要素市场化,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可进行抵押,拓宽农地金融的模式,这样可有效解决农村信贷市场上抵押担保品范围狭窄的问题,从而为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三)创新金融产品一站式服务

城镇化进程背景下的农村消费模式将会不断发生变化,从传统的维持温饱型转变为多元的复杂消费型,新型的个人消费融资模式广泛被接受,比如教育、旅游等需求,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股票、基金等个人投资需求也将孕育而生。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发挥优势,整合传统和新型业务于一体,将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业务融合在一起,提供便捷的一站式金融产品服务。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实行金融产品综合动态评估机制,简化银行手续,把资信审查的重点仅放在“三农”授信产品运作程序和要件即可,提高信贷管理效率。激励机制方面,在涉及城镇化的金融产品中实施 “倾斜性”的资源配置政策,全方位满足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类金融需求。

(四)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随着开封市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金融风险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也将涌现,因此,要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降低金融风险。建立适合城镇化金融需求的产品风险识别、计量、监管体系,设置风险加权计量方法,重点关注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将金融机构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相互糅合后的整体效应作为监管体系的关键,确保风险测量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封市政府还应加大对城镇化保险的投入,解除金融机构城镇化贷款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1.河南大学经济学院;2.广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参考文献:

[1] 何静,戎爱萍.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2012,(1):126-129.

[2] 吕可,赵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商业银行集团金融产品创新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6):69-73.

[3] 王士伟.农村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1,(7):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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