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015-05-30
作文周刊·七年级读写版 2015年28期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唐]李 白《将进酒》
说起“我”,相信大家从识字起就再熟悉不过了。可是,又有谁会知道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我”原本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呢?
对于“我”来说,其原始意义早已消失,就是在甲骨文中,它也已经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演变成地名等义了。所以到了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已经说不清它的本义,以后有关注释《说文解字》的人更是众说纷纭。而“我”字本义的真正破解是在二十世纪初甲骨文出土以后。那时,学者们为了将甲骨文更为直观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就用出土的商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去比较,“我”字的庐山真面目才由此被揭露。
下面,且看“我”字的演变过程:
观图可知,甲骨文的“我”左边的“三个齿”就像三个戈贯穿在一起,有勾啄的作用,齿尖锋利,啄入敌人的体内往回一拉,宛如锯子一样,杀伤力很强。这种三戈戟(也称“多戈戟”)形状的武器在湖北省随县曾侯乙墓中曾出土过实物。当时,学者们一致认为这种三戈戟所代表的就是文字“我”。虽然“我”在甲骨文中没有被用作本义,但有不少地方还是将“我”用于动词,当“宰”“割”“切”等意思讲的不少。到了金文、篆文时期,“我”字除右边的“戈”还和武器沾点边外,左边的形状已经演变得面目全非了。
“我”从戈,戈是古代具有代表性的武器,很容易激起大家的斗志,所谓枕戈待旦,大丈夫当“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就是这个意思。因此,武士们常取戈自持,凡持戈之人,皆归属我方,“我”便引申出表示自我的意思。从那时沿用至今,就再也没有变动过“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