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哪些成效
2015-05-30
“有的干部反映,八项规定公布以后,基层干部与投资人之间距离远了,投资人想找干部也不好找了,也不好沟通了。这说明,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方式要转变,另一方面,从严治党不是要把党管死,而是要保持和不断提高党的活力和战斗力。”
学者认为,“党的十八大之后,针对多年来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直接面对、采取措施,很快取得了成效。”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之际,“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举世瞩目,全面从严治党从治表走向治本,从“治行为”走向“治心”。
基础是“全面”,核心是“从严”
“问题倒逼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如此。”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两年多来,中央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的发展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核心性要求强力推进。
首先,从转变作风入手。“十八大一结束,中央立即着手抓作风建设。”刘春说。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充分体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两年多来,中央抓作风抓得狠、抓得严,抓得持续,抓得强硬,初步整顿了过去存在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其次,高压反腐,全覆盖、零容忍。学者辛鸣说,中央反复强调“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查处的“老虎”来看,揪出了超过100只的省部级“大老虎”,其中包括一名正国级,三名副国级,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第三,重视制度建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2013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颁布,提出要在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5年6月16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对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两年多来,党内监督体制,特别是纪检监察体制方面不断完善。刘春举例说,十八大以来,规定案件查办线索既要向同级党委汇报,也要向上级纪委汇报,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更多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来确定,强化了纪检监察机构的事权和人权。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纪委职能更加集中。巡视制度实现中央及省区市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开展“专项巡视”,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
第四,强调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全面从严治党从治表走向治本,从‘治行为走向‘治心,固本培元,强调共产党人的信仰和理想信念。”辛鸣说,“理想、信念、宗旨、信仰是一个政党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针对党内存在的歪风邪气,如果不能做到‘全面、‘从严,全覆盖、零容忍,是不行的。”刘春说,“‘全面和‘从严丰富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核心是‘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下一步的难点在哪
“两年多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超出预期,但是,作风建设仍在路上,滋生腐败的肌体尚未全面清除,制度之网仍待完善。尤其是,在思想深处搞建设最不容易,坚守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的教育刚刚起步。”辛鸣说,下一步,全面从严治党还要克服不少难点。
在作风建设方面,“如何将对党员干部作风的各项要求转变为自觉的行动,从‘不敢到‘自觉,将高压态势下的短期成效转化为常态化成效,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辛鸣说。
田改伟专家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在从严治党的高压之下,少数基层干部顾虑较多,钱不敢花,事也不敢做。“有的干部反映,八项规定公布以后,基层干部与投资人之间距离远了,投资人想找干部也不好找了,也不好沟通了。这说明,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方式要转变,另一方面,从严治党不是要把党管死,而是要保持和不断提高党的活力和战斗力。”
在反腐败方面,辛鸣认为,目前造成腐败问题的土壤和原因挖掘得还不够,特别是针对部分腐败分子勾结在一起,形成“山头”、“派别”的情况,牵扯复杂,仍需深挖。
田改伟认为,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没有到头,继续推进仍面临着较大阻力。
此外,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绝不是封闭工程,而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国协调互动。如果人民群众的期待不能满足、改革不到位、法治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就会遇到难题。
“比如,党员干部铺张浪费问题,表面上是党风问题,实际上涉及到预算监管问题。党风不好是表现,实际上是制度设计漏洞多。”刘春说。
“四个全面”协调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要再上一个台阶,就要进一步强化‘四个全面之间的相互支持、转化。”刘春说,“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国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同时也要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条件。”
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更多分布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党内的工作,而是要通过所在部门深化改革,营造相应的制度环境。”刘春说,“例如,审批制度改革,既是政府部门的改革,又是从严治党的举措。”
刘春建议,未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要在不能腐、不能滥用权力上做文章,打开更大局面。
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应统筹考虑,使制度更加科学、规范、严谨。“目前,党纪与国法有交叉重复的现象,应予以注意,党纪应严于国法,党纪标准应高于国法。”辛鸣说,“党内法规、制度应与时俱进,在涉及政党运行方面,做到制度覆盖无遗漏、定位精准、形成合力,最终形成体系,相互协调。”
田改伟建议,十八大以来,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制度较多,要使制度沉淀下来,发挥出应有作用,除了党员干部学习好、纪检机关也可以落实好现有党规党法,适时可开展专题检查。
特别是在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纪律方面,“基本还停留在‘要求的层面,仍需要有更为具体细致的操作规范。下一步,党内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应成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之一。”刘春说。
“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政治生活的山清水秀,干部能力增强、作风过硬,政治清明,这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刘春说。
(《瞭望》2015年第26期 韩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