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声音
2015-05-30武歆
武歆
一
老孙并不老,可能只有五十岁,也可能四十岁出头,甚至可能只有三十岁。但是江湖上的人在他姓氏之前硬是加上了“老”字,于是所有相识老孙的人也就从众了,大家一路“老孙”的叫下来。
老孙刚刚混迹江湖时,人家喊他老孙,他总是下意识地愣怔一下,所以多年后大家说起老孙时,一致认为老孙的年龄存在悬疑,继续议论他,又觉得他的姓氏也很令人疑虑,老孙极有可能不姓“孙”。但是现在探讨这一切,很快就会没有任何意义,对于马上就要失踪的老孙来讲,将来他再次出现在大家的嘴巴里,只是酒后无聊的闲话,随着互相敬烟后的窈窕烟雾,老孙也会骑着一股白烟,倏忽之间就会轻轻地飘走了,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世间重要的事情太多了,不会给一个收废品的普通人留下回忆的空间。
我肯定不会忘记老孙。
老孙跌宕起伏的江湖生涯,对我颇有吸引,我相信对于大家也很有吸引。他的故事,我只要潦草地讲一点,只是呈现冰山一角,定会吸引江湖之外的广阔人群。
在老孙即将失踪也是在我讲述他的故事之前,纷乱的线头该从哪里扯起呢?我认真地想了想,还是先从老孙的职业说起吧,不把他的职业讲清楚,不把他的一些职业故事讲清楚,接下来的一切,你都会觉得我在信口开河、信口雌黄、信口胡诌。
二
老孙是个收废品的人。
但是老孙的形象,绝不是你印象中的那样——蹬着装满废物的三轮车,一条裤腿卷到小腿肚子上,戴着一顶破旧的草帽,身上散发着难闻的臭味,走一路,都会让人躲一路。这样的形象太古远了。老孙不是的,虽然老孙深蓝色的夹克衫上也会沾有污迹,手上也会经常贴几块创口贴,但这一切都不是走街串巷遗留下来的,而是翻拣废旧书籍留下来的工作痕迹。
老孙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隔上半个月,老孙就会收到老刘的电话,接听电话时,老孙就是两个字“来吧”,半个小时后,个子矮矮的、秃头的老刘准时出现在老孙家的门口,把一个带有尿素标志的编织袋子重重地放在老孙的眼前。老孙不让他进屋,老刘也绝不进屋。老孙只是拿出二百块钱,郑重地递给老刘。老刘把两张钞票举起来,对着楼道的窗口看一看,再看一看,然后闭上眼睛,仔细地摸一摸两张钞票,小心地放进贴胸的口袋里,然后庄重地按一按口袋,突然转身,没有二话,走了。
接下来的第二个步骤,跟秃头老刘没有关系了,老孙把编织袋子提进屋,直接拽到阳台上,把编织袋子里的东西全倒在地上,用左脚把阳台上的一个小板凳勾到眼前,一屁股坐上去。这时候,老孙就会掏出烟卷,点上烟,慢悠悠地抽烟,眼睛凝望着地上小山一样的废纸、废书,开始持久地发呆、出神。
第三个步骤也是最后一个步骤,老孙开始正式工作了,他虽然面对的东西都是颜色各异的信封、大大小小的便条、写满字迹的台历、缺少封皮的书籍等等,看上去很旧、很脏,很多东西带着厚厚的尘土,但是老孙却会掐灭烟头,抽身起立,到卫生间把双手洗干净,用带着药皂香味的双手,开始仔细地翻拣眼前的破烂,常常放下了,又拿起来,再仔细看……这样的工作,要持续两天的时间,不分昼夜,困了就睡,醒了继续工作。
老孙整天跟带字的废品打交道。他痴迷这样的废品,不仅挣钱,还能找出乐趣,还能发现世间的秘密。带着探询秘密的乐趣来挣钱,这样的工作,老孙已经干了三年。
以前,老孙不是这样挣钱的。
老孙在这座城市收废品十年了,起先和秃头老刘一样,也是随便地走街串巷,四处吆喝,后来他固定在一家小区,小区名叫“彩虹小区”。老孙每个月交给彩虹小区物业公司一笔管理费,彩虹小区所有人家的废品,全都属于他的收购范畴,其他收废品的人不能进入小区。如此一来,老孙轻松了许多。
老孙冬天给物业公司的人每个月送上一条烟或是夏天十天半个月送上几个西瓜,平时物业公司有了什么事,老孙都去主动帮忙。大家对他都不错,说老孙懂事理。从所有的迹象来看,物业公司不会轰他走,老孙心里踏实,不像过去那样辛苦地奔波了,他让自己的工作进入到了良性循环、收入可观的境地。
但是老孙从三年前开始,突然离开了待他不错的彩虹小区,搬到了别的小区,租了房,专事收集带字的废品。老孙的转行,与秃头老刘有关系。老刘在郊外租了一个带大院
子的平房,雇了人,专门收购零散废品,然后集中起来,统一卖给废品收购站。老孙得知老刘的新行当后,当即和老刘签订了一个口头协议,老刘负责把带字的废品集中起来,专门送给老孙。按照编织袋子的数量,老孙收购,两百块钱一袋子。老刘不问老孙做什么,老孙也不讲,二人形成了默契,每半个月,老刘亲自送来一袋子,拿钱走人。
那些带字的废品,给老孙带来了财富。
老孙怎么想起来做这个生意?当然是有缘由的。源自在彩虹小区的一个故事,正是那个故事,把老孙吸引到了这个行业。这个行业能赚钱吗?不仅能赚,还能赚大钱。
在讲述老孙如何在这个行业赚大钱之前,还是要讲一讲那个故事,正是那个故事,让老孙发现了其中奥妙,走上了他选定的新职业。
三
三年半前,老孙还在彩虹小区精神抖擞、情绪高昂地收废品。
有一天,老孙整理废品,在一堆废旧书籍中,看见了一个褐色的笔记本,本来他想扔在一边,没想到,从笔记本里滑出来一张照片,一张女人的半身照片。独身多年、没有跟任何女人来往过的老孙,还是比较注意女人的,老孙赶紧把照片捡起来。
照片上的女人三十多岁,长发,头发上面别着一个红色的发卡,上衣是红色防寒服,女人身后是一棵挺拔的白杨树。无论是女人的表情还是衣服式样,显然早就过时,不用猜测,这是一个女人的早年照片。
老孙端详着照片上的女人,女人没有过多的化妆,只是嘴上抹了一点红色的唇膏。老孙看着,发现照片上女人那俊俏的眉眼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想了想,实在想不起来,他自嘲地笑了笑,又把照片翻过来,发现照片后面写满了娟秀的蝇头小字。
老孙文化不高,上到初中二年级就不上学了,其实他是个想要学习的孩子,当年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数一数二,但是因为父母离异而且离异后的第二年,心情忧郁的父亲喝了酒,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不慎摔倒,被后面一辆飞驰的摩托车撞上,当即死亡,肇事的摩托车趁着夜幕逃之夭夭。在父亲死后的第二年,再婚的母亲因为与继女产生矛盾,丈夫站在自己女儿一边,母亲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了。两年期间,老孙的父母相继死亡,都是非常规死亡,当年原本开朗的小孙,似乎变了一个人,不再上学了。通过街道居委会的帮助,当年的小孙去了一家制造铆钉的小工厂,后来干得不顺心,干脆不去上班了,做起了收废品的行当。
老孙拿着穿红色防寒服的陌生女人的照片,看着照片后面的字,看着看着,老孙就伸长了脖子。照片后面的文字密密麻麻的,蚂蚁一般大小,但是文字显示出来的意思,老孙看得明白——照片上的女人,要把照片送给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刚结婚,照片上的女人过去和这个男人有过感情经历,曾经把自己的身体在一个风雨之夜献给了那个男人,女人准备把照片在男人结婚之前送给深爱的男人,留作永久的纪念。
老孙看完照片后面的文字,拿着照片琢磨。其实也不用琢磨,显然这是一张没有送出去的照片,一段早年情事的印证。这样图文并茂的事情,对于百无聊赖的没有任何情感慰藉的老孙来说,是一件特别愉悦的事情,于是接下来,老孙又开始翻看女人的日记。
在那个飞舞着落叶的秋季,住在彩虹小
区地下室的老孙,每天晚上都会关上屋门,还把地下室上方那个紧贴着外面地面的小窗户用报纸糊上,点亮小台灯,看穿红色防寒服女人的照片和日记。这是一段幸福的时光,他像刀子一样,不由分说地扎进了一对毫无设防的男女的情感世界,这对于没有体验过爱情的老孙来说,确实有着别样的快乐和新奇。虽然没有见过照片上的女人还有日记里的那个男人,但是他们好像成了老孙的朋友、知己。他都不用多想,就能随便叫出女人和男人的名字。女人叫张倩然,男人也姓张,叫张汝刚。
老孙服务的彩虹小区,是一个很大的小区,大约有八百户,几乎每户人家都有老孙的名片,谁家有废品了,都会打电话给他,或是看见他坐在地下室的外面,就会对他说“孙师傅,去我那”,老孙问清楼栋的号码,马上就会提着编织袋子去了。小区里的人都认识老孙,老孙似乎也都认识小区里的人,但是这种相互的认识,建立在见面之后的认识,假如不见面,小区里的人说不上老孙长什么样子,同样老孙也不会记得小区里的人。
改变老孙命运的那一天悄然来到了。
那天下午,老孙正在地下室门口翻腾收来的废品,忽然有人喊他,他直起身,回过头,是一个中年女人在喊他。
这是一位高个子的中年女人,穿着深灰色的运动服,白色运动鞋,留着短发,她从远处踏着脚下的落叶走过来,姿态特别好看。女人走到老孙眼前,说她住在二十八号楼,有废旧书籍,让老孙去一趟。
老孙心里怔了一下,觉得这个女人太熟悉了,他忽然想起来这个女人就是他天天都在翻看的那张旧照片上的人——张倩然。虽然张倩然没穿红色防寒服,也比过去稍微胖了一点,头发也比照片上短了,但老孙还是一眼认了出来,他甚至差点喊出声来——张大姐。老孙觉得自己肯定面色红晕,目光慌张,否则张倩然不会对他产生疑问。
孙师傅,你怎么了?张倩然问。
没……没怎么。老孙有些结巴。
张倩然微笑着看着老孙。老孙因为在心里对张倩然太过熟悉,所以表情有些不自然。
孙师傅,什么时候过去?
现在去吧。
老孙跟着张倩然走向二十八号楼。二十八号楼在老孙住的地下室的东边,距离不太近,但要走过小区的圆形广场才能到。
一边走,张倩然一边主动跟老孙说话。
孙师傅,老家在哪儿?
本市的。
哪个区的?
郊县的,不过……现在也是市区了。
是呀,现在哪还有庄稼地,都变成居民区了。
老孙貌似镇定地说着话,其实手心里已经出汗了,以致于手中攥着的编织袋子差点掉在地上。他赶紧在心里嘱咐自己,一定要稳住了,不能慌张。
老孙不敢看张倩然,只能闻着她身上飘散出来的淡淡的香气,想象着她和那个叫张汝刚的男人在二十年前的风雨之夜所做的一切,回想着二十年前张倩然亲吻张汝刚眉毛上的那颗黑痣时所讲的柔情话语。那本褐色皮子的日记本上面,记满了她和张汝刚的情感故事。
孙师傅,到了。张倩然喊住老孙。
老孙这才发现,只顾想着张倩然早年的情感之事,走过了二十八号楼。张倩然站在楼栋门前,等着老孙走回来。
两个人进了楼栋,老孙跟在张倩然的身后,亦步亦趋地上楼。张倩然住在六层,老孙天天爬楼,早已不在话下,但张倩然却累了,走到四层时站住了,呼呼的喘气。
老孙说,张大姐,您怎么不换换楼层?
张倩然看着老孙,说,孙师傅,你认识我呀?
老孙没有心理准备,“啊、啊”了两声。
你看,你知道我姓什么。张倩然笑着说,是不是也知道我的名字?
不知道、不知道。老孙这才觉出自己走了嘴,连忙摆手否认。
张倩然笑起来,瞧把你吓的,半个月前你不是来过我家吗,收了好多废旧的书籍,对吧?
老孙说,是、是。
老孙嘴上说着“是”,心里已经想好了,要是这个女人问起照片和笔记本的事,他就当即承认,把照片和笔记本还给她。老孙还做好准备,就说自己不认识字,啥都没看见。可是张倩然没有再问,继续上楼。老孙甚至想要主动说出来,他想这会儿只要张倩然眼睛看着他,对视超过三秒钟,他就主动讲出来,毫不犹豫地讲出来……可是,张倩然没看他。
到了六层,张倩然打开屋门,说,孙师傅,我还要处理点书,你帮我搬一下,在阳台上。
老孙第一次走进了张倩然的家。上次她卖废书,没让他进屋,在门口完成了收购,现在却让他进了屋。
屋子不大,两居室,收拾得很干净,看得出来,这是单身女人的居处,屋子里没有男人的气味。老孙能够闻出来,只需要轻轻地闻,他就能判断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有这样的嗅觉功能。
老孙穿过客厅,看见白色的地板上留下自己清晰的脚印,他有些犹豫,但还是向前走去,到了阳台上,果然看见地上堆着一摞杂乱的书。张倩然先蹲下来,把一个小板凳递给老孙,让他坐下来。
我先检查一下,说不定书里夹着什么东西,对吧?张倩然低着头说。
老孙本来这时候想要说,张大姐,你那个褐色封皮的笔记本还有你的照片都在我那里,我谁也没给看过,你拿走吧。老孙特别想说,因为他觉得这个女人心地善良,上次卖那堆废旧书籍,老孙才给了六块钱,他自己都觉得太少了,起码应该给十二块钱,少给了一半的钱,可张倩然却还说给那么多呀,你可不要赔了。老孙还从她的日记里读出来,她深爱的那个张汝刚不是好东西,完全欺骗了她,可是日记中的字里行间,张倩然却没有丝毫的埋怨,完全站在张汝刚的角度理解他。
老孙再次想好了,只要眼前这个女人抬起头,直接跟他说,上次卖的那堆废书里是不是有个笔记本;或是什么都不说,只是与他目光对视,哪怕不是三秒钟,一秒钟也成,他立刻就把笔记本和照片还给她。
可是,张倩然还是没有抬头,还在低头翻拣每本书,继续含蓄地说着提醒老孙的话语。老孙犹豫着,要不要接茬……终于没有接。
张倩然终于整理完了,还是低着头,说,孙师傅,拿走吧。
老孙把秤杆和秤砣从编织袋子里拿出来,又把旧书放进去,然后站起身,开始秤分量。
不用秤了,拿走吧,没多少钱。张倩然依旧低着头。
不成,得给钱。老孙说。
你拿走,其实就是帮我了,放在这,太乱
了。张倩然说,我自己要是能搬下去,不就不用麻烦你了吗?你已经在帮我了。
在张倩然的执意要求下,老孙没给钱,满心愧疚地走了。
晚上,老孙躲在地下室里,想起下午的事,想起那个进屋后始终低着头说话的张倩然,总觉得不对劲儿。
但是,老孙很快就忘了,因为又有重要收获,昨天他收购来的一堆废旧报纸和那户人家让他随便拿走的旧衣服里,竟然裹着一个纸袋子。
那个纸袋子里面有七八个印章,有财务章,有合同章,都属于同一家印刷厂,还有一个叫“王炳章”的私人印章,另外还有三本早年的支票本子。老孙猜测出来,王炳章可能是这家印刷厂的厂长。
老孙把这些印章平摊在眼前,开始琢磨这些印章为什么不待在工厂的保险柜里,怎么跑到了这堆旧衣服里?看了一会儿,老孙又下意识地把那个纸袋子拿起来,有意无意地抖索了两下,竟然又从破纸袋子里飞出来一张纸条。他把纸条凑到台灯下面看,原来竟是一张十万元的借款条。
老孙吓出了一身的冷汗。这么多年了,他好像第一次感觉出冷汗的过程,初始觉得满身的燥热,等到汗水流下来,却立刻冰凉如刀。
借款条是一个叫“黄谢青”的人写的,是他找王炳章借钱,字写得不错,早年肯定对照钢笔字帖练习过,借款条的下面是黄谢青的签名和印章,还有鲜红的拇指手印,看那手印的情形,可以想见当时黄谢青很是用力。借款日期是2001年10月20日。借款条上除了写有借款的数额,还有还款的日期,是2002年10月19日,利息两万元。同时还注明另外一个条款,假如不能按时还款,黄谢青就同意和老婆张梅兰离婚。
老孙回忆送他这堆旧衣服的人家。当时唤他去的人,是一个中年女人,老孙认定是中年女人,因为这个女人虽然头发白了,身材却是苗条的,胸部和臀部骄傲地没有下坠,全都楚楚上翘,真正的老女人,身上的肉是慵懒状的,是无可奈何向下坠去的。老孙没有接触过女人的身体,但却懂得女人的身体。当时这个已然白发却没有染发的女人路过地下室门口时,对老孙讲她家有一堆旧衣服,想要送给老孙。老孙特别理解这种心情。早年有收购旧衣服的,现在旧衣服没人要,就是白给都没人要。自己扔掉,又可惜,舍不得,所以小区的人家经常白送老孙旧衣服,一来腾清了家中的柜子,二来走个人情。所以白头发的中年女人送他衣服,老孙没有觉得诧异,当即随着白头发女人去了,装满了一个编织袋子,临走时白头发女人又往编织袋子里塞进去一件女孩的小棉袄,红色的,红得耀眼。老孙回忆起来,当他离开白头发女人的家门口时,看见卧室走出来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除了肚子有些大之外,却是满脑袋的黑头发,不看肚子,显得很是年轻。当时老孙心里还想,这个男人是白头发女人的丈夫吗?可是白头发女人一句“老王,这回儿你高兴了吧,终于把柜子给你腾空了,你可以随便放了”,那个老王没说话,只是“哦”了一声,从两个人的口气和表情上看,老孙断定二人是夫妻关系。老孙还记得,当时那个老王看了他一眼,但眼神顺势就过去了,是随意地目光对视。
老王……王炳章?老孙看着眼前“王炳章”的印章,觉得那个老王,就是这个把各种红色的印章放在旧衣服里的王炳章。是王炳章放的,还是王炳章老婆放的?
老孙在彩虹小区的生活是惬意的,甚至很长时间以来,他还是得意的。
但接下来发生的两件事,让老孙心惊肉跳,他立刻决定搬离彩虹小区,马上就得搬走,不能在彩虹小区了,否则要出大事了。那两件事着实吓到了他,但祸福相依,也正是那两件事,让老孙看到了应该如何高雅挣钱的明媚曙光。
那天的傍晚,张倩然好像刚刚锻炼回来,正好路过地下室,在地下室的门口,找到正在温暖的太阳下分拣废品的老孙,说她家里有一件无人穿的防寒服,放在家里很多年了,在柜子里实在占地方,想要送给孙师傅。
彩虹小区里的人家送衣服给老孙,这不是新鲜的事,早就习以为常,但是因为老孙掌握了张倩然的秘密,所以这样的送衣服,就显得别有用心,天天跟废品打交道的老孙,是了解人的,因为废品也是跟人有关系的嘛。老孙面带笑容,但是心里早就绷上了弦,他甚至都听见了那根弦发出的警惕的声响。
天冷了,穿上暖和。张倩然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刮着冷风的天空,轻轻地说。
面对张倩然柔和的话语,老孙却突然感觉心里某个地方塌了下去,露出了黑黑的洞口,从黑色的洞底向上冒着刺骨的冷风,那股冷风似乎要把他抓走,抓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进行猛烈地严刑拷打。
但话说回来,张倩然说得也对,天气确是冷了,已经“小雪”节气了,昨天是阴历十月的第一天,在民间是生者给死者“送寒衣”的日子,也是老百姓俗称的“鬼头日”。昨天晚上,老孙忽然感觉身体过于兴奋,特别想要出去走一走,于是特别洗干净双手,插在裤兜里,愉快地走出了地下室。
其实老孙晚上很少出去的,原因倒是简单,就是太累了,不想动,想窝在破沙发上打盹,或是翻看收来的废旧书籍和报纸,有时看一会儿,就会想起年少时候上学的情境,一旦想起过去,老孙就会怅然不止,经常长时间的发呆,有时候能够发呆到深夜。老孙是个喜欢独自流泪的人,一个人纵情地流泪,就像驾驶着一叶小舟在大海上孤独地航行。他特别享受那样的感觉,他把这样的感觉当作节日。
昨天晚上,老孙独自一人走在小区周边的街道上,走着、走着,感觉有些不对劲儿,怎么十字路口的边上都是烧纸钱的人们?那些寒冷夜晚中的温暖的火苗儿,照得路边异常的明亮,灯光下漂浮着化作灰烬的纸钱,漫天飞舞,飞到没有灯的地方时,一下子就消失了。他停住脚步,这才想起来,原来是阴历十月初一。他琢磨着那些消失的灰烬,肯定被亡者拿走了,亡者也是灰烬,只有灰烬才能与灰烬相遇。
现在张倩然要把防寒服送给他,这让老孙立刻想到了昨天晚上大街上烧纸钱的情形,他有些害怕,现在轮到他不敢面对张倩然的眼睛了,但她柔和的声音像一根强有力的绳子,不管不顾地牵引着他……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后来稀里糊涂地已经站在张倩然的门口了。
等了大约十分钟,张倩然慢悠悠地走出来。防寒服叠成了一块小小的体积,放在一个小臂长短的提兜里,老孙还是不敢看张倩然,低着头,说了一声“谢谢”,接着又说,张大姐,您家里有什么重活、累活,我……我来干。
张倩然轻声说,我一个单身女人,吃一口饭,全家都饱了,哪有那么多的重活儿、累活儿呀?
老孙尴尬地笑着。
你回去后,一定要穿,要穿上试一试,嗯
……还应该把双手插进口袋里,来回地走一走,试一试。懂吗?
老孙又一次说了“谢谢”,心情乱糟糟地走了。
当天晚上,老孙把地下室的门关好,还用一根木棍子顶在门上。他打开提兜,原本那么不起眼的一个软东西,没有了约束,遇见了空气,突然膨胀起来。老孙嘴里嘟囔着“孙悟空呀”,然后展开了防寒服,在即使不太明亮的台灯下,还是能看清这是一件新的防寒服,深灰色的,应该是羽绒的,摸在手里,感觉暖暖的,像是抚摸着温暖的太阳。
老孙在狭窄的地下室里走了两圈,这才想起张倩然说的话,“应该双手插进口袋里试一试,来回地走一走”,这样想着,老孙就把双手插进口袋里,在阔大阴暗的地下室里走来走去……他愣住了,感觉两只手摸到了火炭——心脏跳得厉害,双手不敢动,过了好半天,他才来到台灯前,把口袋里的东西慢慢拿出来,展开双手,原来是两手的钞票。
老孙把钞票放在床铺上,小心地数了数,两千块钱。老孙想了半天,坚定地认为这是张倩然讨好他,以这样的方式送礼,无非就是想要老孙主动把笔记本、照片还给她,同时不把这件事外传。
老孙怔了一下,豁然开朗,思路一下子开阔起来,原来秘密是可以卖钱的,还能卖一个不错的价钱,而秘密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下,就存在不被人重视的废品里!
老孙兴奋了,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好半天才沉静下来,但很快老孙觉得对不住张倩然,这样一个受尽了世间委屈的孤身女人,我怎么能收她的钱呢?可是张倩然没有说明,我又怎么去跟她说明呢?再有,老孙看着钱,实在钱真是可爱极了,老孙舍不得让它们溜走。
就在老孙得到口袋里装有两千块钱防寒服的第七天,又有一件事情接踵而至,导致老孙做出了另外一个决定,逃!逃离彩虹小区,这哪里是彩虹小区,纯粹是噩梦小区!
那天深夜两点钟或是三点钟,也就是老孙逃离彩虹小区之前的两天。地下室的门被无声地撬开了。
自从拿了张倩然那件装有两千块钱的防寒服,几天来,老孙睡觉前,都要把房门用一根木棍牢牢地顶住。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老孙忘了顶,半夜里老孙睡得正香,感觉眼睛异常地刺眼,猛地睁开眼,发现手电筒的灯光正好对着他。那一刻他感到当光亮近在眼前的时候,其实不是明亮,而是黑暗,无望无尽的黑暗。他吓得刚要出声,嘴巴被一只强有力的大手严严实实地捂住了,紧接着耳边响起重重地声音:“把东西还给我!”
睡得迷迷糊糊的老孙,一时反应不过来,嘴巴里发出“呜呜”地声音,他想摇头或是点头,可脑袋根本不能动弹,因为对方的一只手死死按住他的嘴巴,就像一个大钉子从口腔里穿过去,把他的脑袋连同身体死死地钉在床上。
把东西还给我!那个沉重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来,不然杀了你!
老孙知道自己活不了啦,因为那只大手起初只是压住了他的嘴巴,后来连同鼻孔也压住了。他开始憋气,胸腔里的气体越来越少……最后,老孙从心底里面放弃了挣扎,他索性不动了,甚至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了,他也没有能力睁开,意识变得模糊。
过了一会儿,他又觉得鼻孔和胸腔重新拥有空气了,像从死亡中苏醒过来,这才发现,原本压在嘴巴、鼻孔上的那只大手没有了。
老孙惊恐地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以为是做梦,但是鼻子上、嘴巴上留有一种气味儿,好像是汽油的味道。很显然,的确有人进屋了,因为房门开了。原本用一根木棍顶着的门,不仅木棍没了,扔在了一边,而且门也洞开,冷风“嗖嗖”的刮进来。
老孙确定进来人了。可是“把东西还给我”的“东西”是什么?是张倩然的笔记本和照片吗?她不会通过这种办法拿走,要是能够通过这种办法,她就不会送上一个新的防寒服了,还在衣服口袋里放上两千块钱。
那会是谁呢?老孙把门关上,重新用木棍顶住,转过身来,忽然在心底惊叫了起来,肯定是王炳章!但不会是王炳章本人,一定是王炳章雇的人。那天他见过王炳章,看他那个样子,不像拥有那样一只大手的力量,一定是王炳章雇的人,想要索回那些红色的印章,特别是那张极为怪异的借款条。
老孙再也睡不着了,一直坐到天亮。随着太阳的升起,老孙决定逃走,这一次王炳章只是吓唬他,下一步就要下手了,虽然“秘密”能够使人挣钱,但“秘密”也能使人丧命。
老孙离开彩虹小区,说是逃走,其实也不是,老孙还是和小区物业管理科长说了要搬离彩虹小区的事,并且友善地抱歉,说是你们要找新人了。老孙原本以为科长会问他缘由,甚至礼节性地挽留他,哪里想到,科长眼皮都没抬地讲,不干了?好吧。
老孙还想等待下文,可是科长已经转身走了。
四
老孙的“逃”,只是他心里的定位,外表看去还是光明正大的。两辆平板三轮车外加一辆“蹦蹦乱响”的皮卡,气势浩荡地停在地下室的门口。来的小伙子都是能干活的人,没用多长时间就把地下室腾空了。小区里的好多居民都看见了指挥搬运的老孙,有人走过来向他告别,老孙一边答应着,一边紧张地巡视。他想看看张倩然来了没有,看看王炳章来了没有,看看让他嘴巴上留下了汽油味儿的那个人来了没有。可是他谁都没看见。
老孙坐在堆满杂物的皮卡上,看着渐渐远离的彩虹小区,那会儿他还没有完全想清楚,他的“逃”已使他的灵魂开窍了,为他迎来了新的机遇,也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之路。
老孙的新住处位于城郊结合部,他仰仗着多年的积蓄,也是为了在死亡威胁之下给自己壮胆子,更要在死亡之前好好的活着,所以他第一次住在了地上,不再像大老鼠一样常年住在地下室。他租了位于老旧小区里的一个单元房,租金不贵,每个月四百块,但比白住地下室增加了开支。老孙不后悔,因为命暂时保住了,假若再在彩虹小区住,说不定命就没了,顶着木棍子的门都能打开,在深夜里能有人捂住你的鼻子、嘴,那就等于把刀子架在了你的喉咙上,取走性命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在“钱”和“命”之间,老孙不是糊涂人,他想得明白。
收废品的老刘,没有问老孙搬离彩虹小区的缘由,就像那个转身就走的物业科长一样,老刘漠不关心,他只是关心租金的价格。当听老孙说每个月要花费四百块钱的房租时,他站在墙壁、地面全都是黑黑的屋子里,用混浊的目光四下看了看,嘴角处轻蔑地抽动了一下。老孙不介意老刘的表情,说到底都是收废品的,在废品堆里的表情,没有高贵低贱之分。
尽管老刘用表情揶揄了老孙的房屋租金,但是没有忘记履约,依旧半个月送来一个
鼓鼓的编织口袋,编织口袋里依旧装着带字的废物。已经灵魂开窍的老孙,不再把眼睛盯在“秘密”上,而是盯在了历史价值上。比如他在那些废纸堆里,发现了日伪时期的“良民证”,日本人侵华时期一些饭店的日文餐单,上世纪初大户人家的订婚证,还有民国以来各个时期的名人便笺,还有“文革”时期妻子揭发丈夫、儿子举报父亲的检举信,伪满洲国时期的宣传画,上世纪五十年代台湾对大陆的宣传单,上山下乡通知书,走资派身份证,中越战争的解放军战地通告,甚至还有马尔代夫国家发行的纪念毛泽东逝世25周年的明信片,袁世凯登基照片,国民党委任状和特务潜伏证,林彪给叶群的题词等等……种类极其繁多,无法想象,这么有价值的东西怎么就会跑到废物里面?
早年酷爱学习的老孙,经过这次搬家,似乎顿悟了,他从脏兮兮地废品堆里,昂首走上了一条高雅的挣钱之路,并且马上就要变成文化人了。
那天吃饭,老孙顺手把一张旧报纸铺在饭碗和碟子的下面,这样吃完饭,剩下的垃圾用报纸一卷,就能轻松地扔了,省了擦桌子的劳动。当时他一边吃饭,一边随意看着桌子上的报纸,这是一张晚报,上边有一个栏目叫“收藏”,介绍一个老人,收藏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各种票证,十几年下来,竟然变成了收藏家,本来像废物的那些票证,全都变成了宝贝,一张一两的地方粮票,没有缺角、损坏,票面干净,没有污渍,能卖上20块钱。
第二天,老孙迈着坚定的步伐,去了小区不远处的一家复印店,把一张保存完好的民国初年大户人家一对新婚夫妻的结婚照片进行复印。老孙不想把老照片直接寄给报社,他们要是弄丢了怎么办,自己一定要把原版留下来,毕竟那个编织口袋要花费他200块钱。
复印店老板问老孙,何用?老孙说,给晚报。老板说,投稿呀?老孙面容骄傲地说,对。老板乐了,说,复印出来的照片,报纸用不了,我给您翻拍吧。老孙不明白“翻拍”何意,老板做了仔细地介绍,说他这个小店,不仅能够复印、扫描,还能把老照片翻拍,效果极好。老孙爽快地答应了。
几天后,老孙看着翻拍后的照片,果然跟原版没有区别,甚至更加清晰,心里高兴,立刻寄给了晚报。自从寄了照片,老孙每天都买晚报,可始终没有看见自己寄的照片见报。
就在老孙准备放弃投稿时,在一个傍晚,一个穿着夹克衫、戴着眼镜的青年敲响了老孙的住处,原来这个人竟是晚报“收藏”版的编辑。
编辑姓王,王编辑告诉老孙,白天来了两次,你家都锁门。老孙有些发慌地说,有事出去了。王编辑问了老孙的职业,看了老孙收藏的部分东西,小眼睛里流露出来大喜过望的目光。他告诉老孙,希望他把收藏的东西寄给报纸发表,报社会给高稿酬,发表完毕,完璧归赵。老孙的眼睛小鸟一样扑棱棱地眨着,王编辑提出要求,希望老孙能把收藏过程记录下来,再配上简单的文字说明,那样更能吸引读者。
王编辑的话像一把大火,点燃了老孙学生时代的文化热情。当天晚上,他就用香皂洗了三次手,端坐在桌前,为他的收藏品写文字说明。老孙是一个聪明人,收藏过程写得含混,他不会把自己收废品的职业暴露出来,名声不好听,他把自己讲成是一个爱好收藏的人。
早先讲过,老孙在学生时代是个好学生,
有着良好的文字基础,虽然很多年前被生活的艰辛无情地荒废了,如今一旦捡拾回来,经过一番努力,很快就派上了用场。经过简单的文字锤炼,晚报半个月一版的“收藏”,每次都能见到老孙的藏品和大名。王编辑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果然给老孙的稿子开了高稿酬,每篇文章配上收藏物品的图片,开了八百元的稿费。如此算下来,一个月一千六百块钱的稿费足够老孙开销了。老孙独身一人,不讲究吃穿,也没有不良嗜好,除去房租费,虽然比在彩虹小区收废品收入减少,但身子还轻松不少呢,日子也没看出来紧巴。老孙经常去楼下的一家大饼店买大饼,三块钱的一张大饼,能化作他两顿饭的主食,再熬上一锅棒子面粥,买点咸菜或是咸鸭蛋,一顿饭就算对付过去了。一千六百块钱的收入,应付这样的生活不成问题。
但要这样生活下去,老孙有可能继续他的老本行,这样的投稿日子,缺少某些刺激。
就在老孙还没有厌烦投稿生活的时候,一个被称为老阚的中年人,就像晚报的王编辑一样,再一次改变了老孙的命运。
在晚报“收藏版”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上,老孙也被邀请来参加,大家畅谈收藏生活,畅谈接下来如何更好地给报社写稿,在这次会上,与老孙紧邻而坐的人就是老阚。
老阚是个满脸胡须的人,一点儿不像文化人,他眼珠发黄,体态彪悍,怎么看怎么像闯荡江湖的人。老阚不爱说话,呼出的气息却是极为强烈,坐在他旁边,老孙能感觉到老阚鼻孔吸气、嘴巴呼气时,像是公牛或是狗熊发出的声音。正好那天“收藏版”发了老孙的文章,介绍他收藏某个知名人物信札的过程和信札的照片。王编辑把样报给了老孙,老阚看见了,拿过样报看了看,没言语,散会后老阚邀请老孙一起喝杯茶。老孙第一次被人邀请喝茶,心情不错,当即应允,只是心里在想,要是喝杯酒才好哩。
在一家高档茶社,老阚点了一壶“六安瓜片”,老孙喝着茶,等着老阚的下文。老阚看着老孙,先是不说话,只是看,然后蹦出来一句话。
老阚说,那篇收藏信札的文章,小王给你八百块钱?
老孙说,是呀。
老阚说,少了。
老孙说,不少。
老阚说,少了。
老孙问,那你给多少?
老孙本来不加思考地随便一问,没想到老阚说,这封信札,你要是给我,我给你三千块钱。
老孙身子向上提了一下,他感觉自己站起来了,其实还坐着,没站起来,就是感觉有些恍惚。他认为老阚在胡说八道,写在一张普通信纸上、不足千字的书信,竟然有人开价三千元?老孙心里警惕起来,感觉“六安瓜片”里下了毒,于是后悔不该跟老阚喝茶,看他长相就不是好人,又想到了彩虹小区地下室半夜里奇迹般被打开的顶着木棍的门,还有那只带着汽油味的大手。
老孙下意识地看老阚的那双手,果然肥厚如熊掌,他越看越感觉老阚就是半夜摸进地下室里捂住他嘴巴的那个人。
老阚感觉出来老孙不信任的目光,当即敞开怀,从贴近胸膛的衣兜里掏出来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来一沓百元钞票,然后“啪啪”地点起来,数完钱后,放在老孙的面前,说,你把那个信札给我吧。
老孙慌了,看着眼前的钞票说,你……你
这是做啥?
我想告诉你,我不是说着玩儿的,是真的。老阚看着老孙,说,钱,你拿走吧。
老孙说,东西……我没带在身上。
老阚说,明天给我。
老阚举起茶杯,说,瓜片不错,喝了。
结账时,老孙看着老阚给了服务员二百块钱。老孙心里说,一壶茶二百块钱,不值呀。但也由此断定,老阚是个有钱人。
事后,老孙把那张名人信札给了老阚,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老阚的三千块钱。不过总是觉得那个所谓的名人信札不值这么多钱。
但也就是从这时开始,老孙走上了为老阚服务的道路。老刘半个月给老孙送来一大口袋的“带字的废品”,老阚每个月来一次,收走老孙有价值的“藏品”。老孙就在这“一进一出”中,做起了藏品的生意。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已经春天了。街道上的柳树鼓起了绿芽,河面已经开裂了,河水害羞地流淌起来,吹拂的轻风中,有了感人的暖意。
那天老阚又来了,坐定后,说起了闲话。
老阚说,有人习惯记笔记,你收有笔记本吗?
老孙下意识地说,有呀。
老阚说,我想要。
老孙犹豫了一下,说,可……不是名人的。
老阚说,你拿来,我看一下。
老孙问,你想买日记……做什么?
老阚说,日记最能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也能洞察一个时代。
老孙觉得老阚忽然如此有文化,但转念一想,也确实如此。但他还是下意识地把自己的右手放在嘴边上,假装挠了下痒,实际上他是闻了闻,倒是没有令他无法忘却的恐怖的汽油味。刚才老阚跟他握手时,老孙故意显得亲热的样子,握得时间稍微长了些,想把老阚手上的气味保留下来。
老阚脸上倒是没有催促老孙的样子,主动说起了别的话题,后来看了看老孙的“藏品”,把一枚成人小手指大小的旧书签买走了,那枚书签上,写有一个“吴晗”的名字,老孙不知道“吴晗”是谁,也不明白老阚为什么要花二百元买走这枚书签。老孙觉得如今的日子确是过得轻松,自从认识了老阚,就像结识了一台柜员机,取钱真是方便呀,几乎不假思索。
老阚走后,老孙又把尘封许久的张倩然日记拿了出来,从前到后、从后到前地翻了翻,琢磨着老阚的话,他是随意说的,还是故意所讲?老孙心想,下次老阚要是再提日记本的事,他就把张倩然这本日记拿出来,让老阚看一看也无妨,这座城市一千多万人口,老阚也不会认识张倩然,再说叫张倩然的人多了去,谁知道谁呀?这么多年过去了,谁又知道日记里那个叫张汝刚的忘恩负义的家伙?老阚这家伙有窥看隐私的癖好,什么叫收藏?就是对别人的东西感兴趣。让他拿去,换点钱也是一件好事。
老孙就像要把一颗定时炸弹转移出去一样,想好了,等下次见到老阚,他要是再提日记本的事,就给他,但是一定要个好价钱,这么好的故事,不能便宜了老阚。日记本里的故事,总比那枚书签好看,书签都给了二百块钱,那张名人书札都给了三千块钱,这本好看的日记,总不能低于三千块钱呀,否则才不给他呢。
志得意满的老孙,竟然开始在心里期盼着老阚快点来到。
五
期盼中的老阚始终没来,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身上的衣服已经由毛衣换成了单衣,老阚还是没有露面,像是不曾存在过这个人一样。老孙再也等不下去了,他不知道老阚的电话,不知道怎么联系老阚,但他能找到晚报的王编辑。于是,老孙打通了王编辑的电话。但令他吃惊的是,王编辑不认识老阚!这怎么会呢?明明那天“收藏版”召开的座谈会,是王编辑召集的,那天老阚在场,王编辑也在场,可是王编辑却说不认识老阚?老孙决定当面问问王编辑。
从老孙的住处到晚报不远,老孙的住处说是城郊结合部,那都是过去的概念,现在说来也就是市区。老孙也就是坐了四十分钟的车程,就到了晚报。
站在报社高耸的大楼前面,老孙的眼睛潮湿了,中学时代他曾经想给报社投稿,拿着贴好邮票的信封,站在报社大楼前,看了好半天,才投进报社门口的信筒里。当然可以投在市区任何一个信筒里,但只有投在报社门口的信筒里,现在的老孙、当年的小孙才能心安理得。如今,他的稿子不仅能在报纸上发表,他还能走进报社大楼,跟一个认识的编辑说话,这不是在梦里吧?老孙尽管知道不是在梦里,但还是迈着梦境一般的脚步,走进了晚报大楼。
尽管老孙来之前,已经和王编辑打过电话,可进了编辑部,问了要出去的一个戴着白眼镜的女子,女子反问他“哪个王编辑”,老孙说了王编辑的名字,女子说他刚下楼,有人找他。老孙站在阔大的办公室的门口,望着眼前用不透明的聚酯板分成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小格子”,在另外一人的指点下,老孙坐在了王编辑的办公桌前。这里只有两把椅子,一把王编辑坐的,另一把大概就是给客人坐的吧。
老孙望着王编辑杂乱的办公桌,感慨万分,当年不敢进来的编辑部,现在不仅进来了,还坐在了编辑的眼前。老孙感慨之中,又抬头向四周巡视了一番,编辑们都像鸟儿一样缩在自己的“格子里”,看上去也怪可怜的。
就在这时,临近王编辑办公桌的另一个“格子”里,站起来一个容貌姣好的女编辑,手里举着话筒,望向老孙这边,说,小王还挺忙的,一会儿工夫这么多人找他。
老孙迎着女编辑笑了笑,漂亮的女编辑礼貌地朝他点点头,然后对着手里的话筒说,他这会儿没在,他来了,我告诉他……哦,那你说吧,叫什么……王炳章……哦……好的。
起先老孙只是拿耳朵听着,忽然“王炳章”三个字灌进他耳朵里,他先是怔了怔,这三个字怎么这么熟悉呀?再想一想,像是三块大石头一样猛砸进老孙的耳朵里……老孙感觉头有些晕,屁股下面的椅子在无边无际的飘荡。就在这时,他感到肩膀上有一双大手按在上面,他猛地站起来,见是王编辑来了。
王编辑看着老孙的脸,问他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老孙看着王编辑的手,慌张地说,没有……没有呀。
这时,旁边“格子”里的女编辑探过半个身子,对王编辑说,你还挺忙的,刚才有个电话找你,打到我这来了。
谁呀?王编辑问。
叫王炳章,听声音,年岁不小了。女编辑
说。
哦,谢谢。王编辑坐下来。
老孙已经坐立不安了,“王炳章”三个字继续敲击着他的心。他再次偷眼瞅了一眼王编辑的手,不大,小,白皙,像是女人的手。
王编辑坐下后,问老孙有什么事。老孙说,我想找老阚。王编辑问,老阚是谁?老孙说,您忘了,就是上次座谈会,坐我旁边的那个人……满脸的胡子,黄眼珠子……
王编辑眯缝起不大的眼睛,似乎努力在想什么。老孙紧张地看着王编辑,感觉他有点像彩虹小区那个面目模糊的王炳章。
老孙,你肯定记错了。王编辑说,我不认识什么老阚,那次座谈会,也没有这个人。
怎么会呢?老孙着急起来,有这个人呀,满脸大胡子,黄眼珠子?他找过我好几次,我们在一起说话、聊天,还一起……
没有,绝对没有这个人。王编辑再次肯定地说。然后,又问,你们在一起什么了?
老孙不敢回答,吸了口气,觉得眼前的东西在漂浮,王编辑也在漂浮不定,仿佛大海上的一个漂浮物。
老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开报社的,反正离开很久了,已经坐上公交车快要到站了,他才终于清醒过来。
等待一个人,却又不知道这个人什么时候出现,确是一件痛苦难熬的事情。老孙坐立不安,觉得屋子里到处都是声音,巨大的声音,争先恐后地扑向他的耳朵。老孙抵挡不住屋里的声音,只好打开电视机,电视机里的声音,能够抵挡住屋里其他的声音,所以老孙二十四小时始终开着电视机。他也不看电视,眼睛都不向电视机瞅一下,像只惊恐地大鸟一样在屋里胡乱地转悠,任凭电视里传出来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的声音陪伴自己。
如今,老阚不再出现,奇怪的是,老刘也不来了,老孙给老刘打电话,老刘也像老阚一样,都是手机欠费停机了。
老孙已经两天没有睡觉了,特别困,想睡,就是睡不着。他在屋里转悠得实在累了,终于瘫坐在破沙发上,面对着电视机。
春天的傍晚,窗外刮着昏昏欲睡的风,像是许多只小手在抚摸着大地。当地的新闻节目开始了,老孙看着电视机,终于就要睡着的时候,电视机里传来的声音又把他给吓醒了——副市长张汝刚会见香港某某某公司董事长……
“张汝刚”三个字,把老孙从破沙发上“炸”起来,老孙睁大眼睛,不错眼珠地看着荧屏。尽管时间很短,但副市长张汝刚的面貌还有眉毛上的那颗黑痣,老孙还是看清了,那是一个英姿勃发的中年人,头发一丝不苟,身材挺拔,西装合体。
电视上关于副市长的新闻,时间都是很短的,也就十秒钟,甚至十秒都不到,老孙想多看一眼,可是英俊的张汝刚已经在荧屏上消失了。老孙感觉耳朵里什么都没有了,都是“张汝刚副市长……”的声音。
老孙变成了一个失眠者。
在失去联系老刘、老阚之后,老孙变得孤苦无依。他白天还能睡会儿,但也很短暂,眼皮似乎很轻薄,一点儿都不镇静,稍有风吹草动,它就跳将起来,把极度困倦的老孙叫醒;夜幕降临,眼皮更加活跃,更是不再合上,而且惊扰得眼睛闪闪发亮。
睡不着的老孙请来了锁匠,配了最高级别的锁,又增加了一道防盗门。如此一番折腾,老孙才稍微喘口气。他把张倩然的笔记
本、王炳章的诸多印章和那张奇怪的借款条,全都仔细地包好,放在一个崭新的红色双肩挎包里。
这个红色的双肩挎,还是当年他在彩虹小区时一个老太太送给他的,说是她的孙女喜欢买新书包,每个新学期到来,第一件事就要买新书包,上学期依旧崭新的书包就不用了,所以家里书包堆得到处都是。老太太瞒着孙女,偷偷送给老孙一个书包,说是将来他有了孩子,肯定能够用得上。老太太一再强调,你看看,都是新的,边角都没有磨损,小姑娘就是细心,要是秃小子早就用坏了。
老孙喜欢这个好看的红色双肩挎包,就是小点,他不能把两支胳膊都套进去,只能斜背在一支胳膊上,看上去仿佛背着一个大号的钱包。老孙把装有秘密的红色双肩挎包,放在一个提起来就走的地方,随时准备出发的样子。
以前躺在床上就能睡着的老孙,变成白天瞌睡、晚上坐着,因为没有了“上线”老刘,没有了“下线”老阚,老孙什么都不是了,失业了。老孙想找晚报的王编辑,打过去电话,王编辑总是不在。那天他到了晚报大楼的下面,想要上去直接找王编辑,在大楼下面徘徊了许久,把大楼周边的街道都走熟了,还是没有勇气上去。
夜晚无法入睡的老孙,耳朵变得异常灵敏,什么声音都能听到,比如他能听到家里所有的木头家具都会唱歌,歌声嘹亮,抑扬顿挫;还能听到墙壁里面发出“咔咔”的响声,他猜想浇筑混凝土时,里面混杂进了小生物,它们至今没有死,昏睡过后已经醒了,在钢筋水泥里面挣扎,呐喊着想要冲出去;夜晚的灯光也会发出声音,光的声音异常可怕,在安静的空气里穿梭飞跃……老孙被夜晚的声音折磨着,最后痛苦地闭上眼睛,倒在了破沙发上,他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很多天以后,被夜晚折磨得无法入睡的老孙,终于壮起胆子走出了家门。在走出家门前,他把装有张倩然的笔记本、王炳章的印章和借款条的红色双肩挎包拿在手里,如今这些东西成了老孙的宝贝,比他过去收藏的所有东西都要值钱,眼下他只有这些东西了,其它什么都没有了。
老孙走在夜晚宁静的大街上,他的红色双肩挎,孩子气地吊在他的右肩上,顽皮地甩来甩去,在暗黄色的路面灯光下,那只淘气的红包变得特别醒目。
再后来,快速行走的老孙开始跑起来,他越跑越快,瞬间变成了一个微弱的红点儿。
六
老孙失踪了,失踪在一个普通的黑夜里。
故事讲到这里,肯定会有细心的读者发出疑问,讲故事的这个人是谁?他们想要知道讲故事的这个“我”是谁,与老孙的关系?
“我是谁”,重要吗?还是老孙重要,他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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