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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的法律翻译研究

2015-05-30马庆林孟超贺小丽

今传媒 2015年3期
关键词:现状对策

马庆林 孟超 贺小丽

摘    要:本文论述我国及陕西地区的翻译产业现状,通过比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化程度较高城市的法律翻译行业的状况与发展情况,探讨了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西安市法律翻译的的现存问题、面临的挑战以及解决的对策,旨在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国际化大都市;法律翻译;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03-0015-03

一、国际化城市的特点与法律翻译

法律翻译是国内外法律交流的桥梁,处于法律和翻译的双重框架中,在法律相关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随经济全球化,法律翻译随着法律交流的扩大,肩负着多方面、多层次的任务。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与建设需要法律与翻译等一系列配套服务与措施的保障与配合。任何组织机构若想在其区域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成为该地区、乃至全世界的重要环节,就应当首先重视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完善与相应法律翻译活动的参与。

与当今一些代表性的国际化大都市相比,西安市正处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初始阶段,在城市软件环境尤其是法治化程度方面仍存有一定差距。完善引导城市发展的法律规范,开展有效的法律交流,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已经成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要求,法律翻译正是以上各方面的纽带和必要环节,必将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二、我国及陕西地区的翻译产业现状

张伟(2004)[1]曾调研指出,国内长期依托零散的语言服务机构或双语人员来实现临时性的语言沟通,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翻译公司不成规模,长期采取作坊式经营,翻译质量良莠不齐。政府或企业需要语言服务时,往往采取临时招募的方式,使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所有这些均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政府乃至国家的国际化形象,以至于出现重大误解,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跨文化交流的失败。

2009年中国翻译产业论坛的数据显示,在年产值300亿元人民币的国内翻译市场中,超过60%的翻译业务被外国翻译公司与合资公司拿走,法律翻译方面85%被外国翻译公司与合资公司拿走[2]。这样的数据与中国蓬勃发展的经济、日益繁荣的国际经贸和文化交流的市场需求完全不相匹配。中国翻译市场急需合格的高水平人才,而其中法律翻译人才是最大的缺口。此外,翻译人才培养现状也引起各界关注和忧虑。

据马佳瑛(2013)等人调查,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31所高校获准开展本科翻译专业教育,陕西省仅有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4所。2007年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MTI翻译硕士试点教学单位共计15所,分别在京、沪、广等地。

而据马庆林[3]等人(2013)调查,我国培养翻译硕士的高校东多西少。截止2013年底,陕西开设翻译硕士专业的省属高校仅2 所,却均未涉及法律翻译这一领域。就全国范围而言,截止目前,只有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几所院校开设有法律翻译方向专业,而西北地区仅有西北政法大学一所。

综上所述,笔者从国家与地区发展、市场现状及前景、教育基础及现状多个角度综述了法律翻译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发展现状,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需求紧。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力的增长、经济建设的发展及对外交流的扩大,使得翻译工作,尤其是高质量的翻译工作需求激增,并且随着社会进步和国际化城市的建设,法律翻译必将成为完善的社会功能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2.市场大。翻译活动的规模增大,意味着翻译市场的繁荣。全球化经济带来的不仅仅是某一行业的交流与发展,而是涉及到多种行业、多级产业。除了传统的商业、旅游等行业外,法律、教育、文化等国际交流也正全方位地积极开展。与此同时,国际化并非意味着仅是英语语言的使用,专业领域的语言交流、应用及翻译都将是国际化的主要内容,并在國际化中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不同行业的对外交流都将使翻译市场成几何数字的扩大。

3.起点低。对翻译人才的急缺和翻译市场的不规范、不完善,国内译员,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译员起点较低。据调查,许多翻译公司仅通过简单评估就让未经系统培训的译员上岗,而不少译员的学历低、经验少,最重要的是缺乏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各方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目前翻译活动的质量参差不齐。

4.人数少。据前人调查,我国从事翻译行业的人数不多,尤其是西部地区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从另一层面讲,“人数少”也即意味着能够从事翻译活动的“合格人选”不多,这与上一点存有紧密联系。

5.培训缺。在开展翻译本科专业及硕士专业教育之前,国内译员的培养任务主要靠各高校的英语专业。系统专业培训的匮乏,导致译员往往在承担工作之后才开始凭借自己的经验总结翻译的方法和原则。目前国内虽有不少高校开设了翻译专业本科及硕士,但东多西少的格局总体未变。即使在西部地区,开设专门的翻译专业院校也存在分布不均、数量较少的问题。

本文所述翻译行业现存问题,若具体到法律翻译领域,其程度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与其他专业领域一样,法律翻译对译员提出的要求更高,对质量的要求更苛刻,对翻译活动的完成要求更为严肃。建设国际化大都市需要国际交流、需要招商引资,需要对外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乃至于日常生活中的公示语等均需使用正规的法律语言进行翻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在西部地区以法律翻译为职业的专门译员少之又少,就连专门培养法律翻译的专业硕士也仅西北政法大学一家。因此,社会各界应重视西部地区翻译行业在全球化和建设国家化大都市背景下面临的双重挑战和困境,将其从经济发展的“瓶颈”变成经济发展的“助推力”。

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针对现存法律翻译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所述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于2011年申请了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研究—“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的法律翻译应用研究”,并着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研,通过专家座谈、学术讨论等一些活动有针对性地对西安地区法律翻译的现存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具体如下:

1.重视翻译活动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应当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资金上的投入。目前翻译行业前景看好,现状堪忧。翻译在经济建设、国际交流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应首先重视翻译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给予翻译行业,尤其是法律翻译领域优先发展的机会与政策上的扶持。例如,国内京、沪、广三地国际化程度较高,其门户网站的对外宣传力度也较高。通过作者的检索发现,京、沪、广三地官方网站均有“中文简体”、“中文繁体”、“英语”的语言界面(广州市政府还有“日语”界面)。而反观西安市政府网站,目前仅有“中文简体”语言界面。访问者只能通过搜索引擎,键入关键词“Xian government website”,才能找到西安市政府的英文网站。如下图:

关于这一现象,张伟等人早在2004年就曾做出过相关评论“作为政府和企业在互联网上的窗口(门户网站),85%以上的主页没有实现双语发布,即使采用双语发布的网页内容在更新时间上也存在着严重滞后的现象。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的大量法律和管理制度、条例、规程、标准等文件资料仅有汉语版本。”张伟认为通过“语言服务体系”对城市整体形象在语言环境方面的设计、实施和推广工作,迅速提升国际化形象。“城市语言服务体系”可对国际企业和政府提供多语种的服务、咨询、查询。为政府和企业对外宣传、介绍、招商引资提供新的国际化形象支持,打开一个对外的多语窗口。这里所说的“语言服务体系”即是翻译活动的一种。时至2014年,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的西安市也应考虑“语言服务”等翻译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另一角度看,以上问题同样可投射到法律翻译领域。同样以京、沪、广三地对比西安市为例,北、上、广三地政府门户网站均有英语翻译的国内、本地法律法规介绍、查询,陕西省政府英文网站有部分英语法律法规翻译,但其中只有5页,共计75部,且最近一次更新是2009年,而西安市政府的英语法律法规翻译仅有4页,共计33部。而反观北、上、广三地政府门户网站则至少提供了至少100部的英语法律法规。因此,西安市若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则在国内至少要看齐京、沪、广三地的政府语言服务水平,要重视翻译活动在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政府应给予政策上必要的扶持和建设上的投入。

2.依照国家颁布的规范性法规政策,尽快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翻译行业,尤其法律翻译领域的标准和规范。我国翻译行业在法律法规上几乎仍是空白。据笔者调查,目前只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翻译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第1部分笔译》(2003)《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2005)《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2006)三个标准。以上三个标准虽为翻译行业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和标准制定模板,但事实上其并非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管理标准,因此尚无法完成规范翻译行业的使命。例如,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不少外来语未经统一、规范,便大量出现在社会和媒体中,例如WTO、APEC等。中国翻译协会第一常务副会长郭晓勇曾指出,在汉语中未经翻译就随意嵌入字母表达会削弱汉语语言的发展以及它所代表的中华民族文化。因此,国家应该从民族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这一问题,并制定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翻译行业的规范提供实用的指南。

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背景下,西安市政府应结合中央政府公布的与语言文字服务与使用有关的,涉及翻译行业规范的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立适合本地各行业翻译活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业标准规范。具体到法律翻译领域,据统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以及230多件法律,已经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翻译成英文,并出版了22本英文法律汇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中,700多件行政法规,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翻译成英文,并出版了2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

近年来,由于国际交流的扩大,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翻译工作也被提上日程。据调查,目前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沿海地区城市,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等地,其政策文件和地方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实现地方法律法规中英双语翻译,网上查询。

国内各地区的法律翻译英译主要分三个层面: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而根据陈小雁[4](2012)的研究,目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译审、翻译队伍现状堪忧——外聘专家队伍后继乏人,内部专职翻译人员亟需培养;二是法规翻译亟需可遵循的规范标准。法规翻译不同于文学翻译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情况。法律翻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对法律条文内涵的再阐释,其应该与立法原意保持高度一致。在上海法规翻译实践中,除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对较低外,地方法规、规章的翻译在这一点上,都与法律翻译具有共同的特点。

综上所述,国内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所面临的法律翻译问题,也即西安市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时所面临的同样问题。因此,除了在翻译的速度和数量上要向沿海地区城市看齐,更重要的是需要尽快制定并统一适应地区发展形势的翻译规范,并在统一的翻译规范下更好、更全面地进行法律翻译工作。

3.扩展法律翻译范围,提供案例解释,从多个角度推动法制宣传工作。传统意义上的法律翻译往往仅包括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但翻译的过程是不同语言间的交流过程,且法律的内涵也不仅仅限于法律法规本身。例如,政府工作报告既有反映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内容,也当然会包括该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在此方面,沿海地区的一些城市已经做了较为有益的尝试。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介绍,2012年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被翻译成英文并发放给旁听大会的外籍来宾,受到了多方的好评[5]。除政府工作报告外,事实上,地方政府公布的其他公告、新闻等也都应考虑应及实地推出英文版本,以保证信息交流的有效畅通。具体在法律翻译领域,除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涉法工作报告、公告、新闻等具体内容外,法律翻译还肩负着向外籍居民宣传法律的工作。按照国际化都市的标准,其常驻外籍人口比重应达5%~20%。

因此,作者建议在以上具有公告性质的文件能够及时发布的情况下,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还应考虑建立“案例库”翻译,通过真实案例向外籍居民宣传我国法律法规。这一做法不但能使外籍居民更好地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同时也符合案例法传统,使“法治社会”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4.组织建立译员档案,对现有译员进行培训,通过翻译硕士点建立高校与政府、企业间的有效合作机制。根据前人的调查总结,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了法规规章译审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有18个大城市的政府法制机构也开展了法规规章译审工作。但同时也有在工作第一线的实践参与者指出,在具体操作中“尤其是在刑诉法修改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权下移,基层检察院需要聘请翻译的案件增多,翻译人员聘请渠道缺乏,严重影响办案效率。加之司法实践中存在聘请随意、把关不严现象,导致参与刑事诉讼的翻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针对此现象,作者建议应由省译协或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的译员情况做出初步统计,并对经验丰富和具有一定资质的译员进行存档以应对将来的国际会议及大型商业活动。同时,对已登记的译员按照现有水平进行分类并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为译员提供定期培训、进修机会,以保证译员队伍的不断壮大。

此外,还可考虑在政府、高校、企业间开展合作,利用高校丰富的教育资源及学术资源对译员、翻译公司乃至于政府提供翻译培训和指导;而翻译公司和政府则可为高校提供实践机会和行业需求的最新动向,从而为高校的翻译教学活动指明教育发展方向。

时至今日,国际化、全球化、一体化已成为一个开放国家和民族的标志。翻译在其中更是发挥着无可估量的作用,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各项活动的保证。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法律翻译更具有无可代替的功能和地位。法律翻译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并非仅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语言转换,它的发展与效果甚至已成为影响一个地区甚至国家的国际形象的重要因素之一。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对法律翻译提出了挑战和更高要求,同时也为本地区法律翻译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法律翻译终将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不仅是翻译本身应发挥的职能,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张伟,郑中原. 国际化城市的语言服务环境建设思路[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2]顾维忱.关于改进高校法律翻译教学机制的思考[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12) .

[3]马庆林.西北政法大学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报告[R]. 2013.

[4]陈小雁.中国地方法规规章英译二十年回顾与展望[J/OL].http:// www.chinalaw.gov.cn/article/jggz/ysyd/llyj/201202/201202003605 19.shtml,2012-02-15.

[5]江苏首推英文版政府工作报告获称赞[EB/OL].新华网,2012-03-20.

[6]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中一天水经济区發展规划(发改西部〔2009〕1500号),2009-06-25.

[7]蔡书芳,高泉.论国际化大都市视域下法律信仰的培养[J].新西部,2012(18).

[8]中国翻译协会.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对外翻译基本情况[EB/OL]. http://www.tac-online.org.cn/ch/tran/2011-10/17/content_4548684. htm.

[责任编辑:艾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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