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金融企业会计诚信问题研究
2015-05-30高露
高露
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靠信用做支撑,凭借信用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然而,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进一步制约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此,本文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诚信的涵义进行阐述,分析金融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同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进而为建设金融会计诚信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诚信 金融会计 会计监督
1 金融企业会计诚信的涵义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为地将物质内容赋予给诚信。对于金融会计行为者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诚信,需要诚恳待人,信守承诺,对于自己会计责任和义务需要勇于承担,同时对现实的经济活动要进行客观真实的反映,进而将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给金融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诚信对于金融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①良好的操守行为和职业道德。②强烈的敬业意识。③真实的金融会计信息。④精湛的会计技能。⑤全方位的金融会计服务。⑥强烈的守法意识。
2 金融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2.1 信息不对称。通常情况下,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双方掌握的信息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组织开展市场经济活动时,如果会计信息对称,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由于掌握相同的信息,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都能容易地识破,那么就不会存在所谓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但是,由于制造会计信息的人能够参与公司的管理,可以控制经济活动的全部过程,进而更加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内部信息,在信息质量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然而,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由于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完全依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信息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制造信息的过程中,会计信息制造者就会不履行诚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使得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2.2 利益驱动。从根本上说,巨大的经济利益才是导致会计造假的根源所在。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向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国家管理机关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以获得其信任,进而在投资、政策倾斜、核销贷款等方面,通常情况下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负责人可以获得职务、薪金等方面的利益;而会计人员通过作假往往可以获得相应的薪资,甚至占有升迁的机会等。
2.3 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制订实施的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现有的会计原则为金融会计造假创造了操作空间。当前,权责发生制是确认财务会计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会产生相应的应计、预提,以及待摊等项目,通过操纵相应项目的确认时间,在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等方面,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提前确认;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在职业判断的基础上建立稳健性原则,进而使得其主观随意性比较强,通过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润,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对利润进行操纵。二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新的经济事项不断涌现,原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需要。此时,新的会计政策没有制定和颁布,进而出现“合规”的造假期。
3 加强金融会计诚信建设
金融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加大会计诚信的建设力度,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维系金融企业的公信力,一方面完善立法,对制度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从自身做起养成诚信习惯。
3.1 完善法制。对于会计立法的权威性、惩戒性,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强化,进一步增加诚信缺失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会计造假者知难而退,进而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
3.1.1 在诚信方面增加立法,树立会计诚信的权威性,同时提升法律的社会地位。目前,会计诚信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会计诚信”的概念,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还没有明确或者直接地提出。为此,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进一步满足会计诚信或者信用建设的需要,一方面是整个社会的意愿和期望,另一方面借助法律的权威性,充分显现政府、立法和执法部门的决心。
3.1.2 强化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会计反假方面的法律责任。在《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对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其法律责任需要由本单位的负责人来承担,并且会计人员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本文建议:单位负责人全部承担会计作弊责任,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设想的提出,其参考依据是:大多数会计作弊都是受各种外来力量的干预,并非会计本身意愿。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会计人员擅自作假,进而触犯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单位领导需要承担用人失察、监督不力等责任。
3.1.3 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审计体系。金融业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专门的审计系统,监管会计作假行为,其实施流程为:建立健全独立的金融审计体系。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需要独立出现的审计部门,将其设成独立的机构,并且垂直管理审计机构的费用、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等。通过责任追究制对其审计事项进行管理,对于经过审计的事项,无论何时出现问题,原审计人员、领导等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1.4 对金融会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检查效率。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会计工作,在监督、检查和指导等方面,上级财会或内审等职能部门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突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及时的预防和纠正。在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恪守原则,明确现场监督检查的责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划分相应的责任。在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时,需要落实责任人,重度重视整改工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将经济处罚与道德惩戒进行结合,对于检查质量给予高度关注。
3.1.5 组织建立金融会计监管委员会。在美国,为了进一步监管金融会计行为,在受到会计丑闻冲击后,成立了相应的会计监管委员会,并且将非会计界人士引入专业监管架构中,担负监管审计重任。为了确保我国金融会计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可以吸收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建立金融会计监管组织,在一定程度上重新树立金融会计的良好形象。
3.2 加强金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日常工作中,金融会计行业需要大力培养职业道德,对金融业会计的诚信度进行巩固和强化,同时对于金融企业利用会计职业判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规避,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于金融会计行为,需要建立诚信档案。所有金融机构的会计从业人员、领导等都是诚信档案的对象,通常情况下,记录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守信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表现及行为等通过档案进行记录。在具体实施会计档案的过程中,需要对诚信档案进行动态的管理,金融会计学会对各金融系统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各单位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实提供诚信信息和相应资料,同时确保所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这是相关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3.3 营造良好的金融会计诚信环境。对于金融会计行业来说,需要营造诚信的氛围,积极营造诚信的社会道德环境,巩固和强化行业诚信,进一步确保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
3.3.1 用人要坚持诚信。对于金融业来说,具备良好职业判断力的会计人员是一种宝贵的资源。现在,对于会计人员的使用,一些单位判断人员的好坏以是否“听话”为标准,这种用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扭曲了会计职业。对于会计人员的品质,诚实本分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在聘用会计人员的过程中,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诚信的人是首选,一个人专业能力再强,如果缺少诚信,任何企业是不会聘用的。
3.3.2 发挥诚信示范作用。在人员素质方面,对于金融系统来说,具有高尚会计职业道德品质的会计人员是金融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金融行业需要将具有高尚会计职业道德品质的会计人员的事迹收录到教育培训教材中,进一步对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道德标准等进行具体化、人格化处理,强化教育培训的感染力。通过大力宣传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化管理,进而培养会计职业道德。另外,高度重视舆论的作用。舆论在道德行为方面,可以激发会计人员潜能,同时能够防止出现诚信缺失行为。借助社会舆论,在会计领域,净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环境,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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