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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校“三公”经费公开,必须建立现代治理结构

2015-05-30熊丙奇

河南教育·高教 2015年3期
关键词:三公公车医科大学

熊丙奇

近日,河南一名在读大学生葛伟(化名)报料,称其于2014年11月向113所高校寄出挂号信申请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但截至目前只有44所高校给出回复,已回复公开或通过网站公开其“三公”经费的高校只有30所。其中,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889.06万元,位列30所高校第一。而南方医科大学的“三公”经费的支出是0。

高校2014年公开“三公”经费的情况,与2013年相比,没有多大变化——2013年年底,据媒体的统计,全国公布“三公”经费的高校也只有30所左右。这着实令人有些沮丧。尤其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教育部曾针对高校信息公开,专门下发《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明确高校应主动公开包括财务资产、收费信息等10大类50项信息。对于教育部确定的信息公开清单,当时的舆论都寄予厚望,认为有了清单,教育部门完全可以根据清单,对照学校的信息公开情况,对学校不公开信息进行问责。可现在看来,信息公开清单,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自筹的“三公”经费要不要公开

南方医科大学公开的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显示为0,引起舆论关注,被质疑是“画一个圈”来糊弄公众。针对舆论的质疑,南方医科大学在官微上“澄清”,学校有公务接待、公车消费,总计花了400多万元,但“三公”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和自筹两部分,在高校网站晒出的“三公”经费,均为财政拨款部分,由于南方医科大学的“三公”经费都来源于自筹,所以“三公”消费也就为0。

也许在南方医科大学看来,只要不用财政拨款进行“三公”经费支出,就可以不公开,这是站不住脚的。

表面上看,学校不用专门的财政拨款,进行公务接待、公车消费、因公出国,就可称“三公”为0,但只要有“三公”消费,就必定有钱的支出,这笔钱从哪里来?这当然不是学校领导自掏腰包,而是用其他方式解决,而其他方式,往往也是动用学校的资源来实现,因此,这也应该向师生、公众交代,否则就可能涉嫌利用学校资源做交换,或者利益输送。

比如,如果学校公务接待,不是用学校的钱,而是找企业家赞助(或从课题经费中支出),这不就没用公款吗?因公出国也是如此。再比如,如果学校校部没有公车,而是把所有公车都“下放”到校企(医院),使用由学校安排,支出由校企(医院)结账,这不也没有用公车吗?而为了表示对校企的补贴,学校可能会专门设立一笔资助经费,或者让校企少交一点利润即可。

这种情况,在地方教育部门的公车改革中,并不鲜见。公车按规定取消,公职人员领车改补贴,开私车或者坐公交车上下班,但“隐身”的,放在各中小学的公车据悉还保留,教育部门的人想用,随时可用,甚至有的学校的公车,就专门供行政部门调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上“三公”消费没了,但从公开转到了地下。

其实,只公布“三公”消费,不公布所有学校财务信息;只报告学校校长有出国考察,却不报告出国考察用了多少钱,钱从哪里支出;只公布财务信息的收支总额,不公布具体的细目;所有公布的财务信息,只由学校自己审计发布,没有独立的审计,就会出现这种“三公”消费为0的局面。而且,从账面上看,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如此一来,即便高校公开“三公”经费,师生、公众也无法对学校进行监督。大家花大力得来的信息公开,极可能只是形式上的公开,财务信息还是一笔糊涂账。

笔者希望南方医科大学能公开“三公”自筹经费究竟来自何处,这样才能让师生、公众了解学校的整体财务收支情况。发达国家的大学,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所有办学信息,是向师生公开的,而且,公开的信息,具体到细目开支,而不只是收支总额,在公开之前,财务要由独立的审计事务所审计,也就是说,所有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按照这种信息公开要求,学校是难以在账面上做手脚的。包括学校校产经营、接受捐赠的收支情况,都必须对外公布,而不是“打闷包”。

高校信息公开为何像“挤牙膏”似的

按照我国目前的行政治校方式,高校信息公开必定如“挤牙膏”似的,上级行政部门抓得紧一些,师生和社会舆论盯得紧一些,公开的学校也就多一些,但这无法建立起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首先,对高校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按照目前的信息公开规定,学校不按规定公开信息,政府主管部门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可是,这种问责,说到底是老子问责儿子,因此纵使学校不公开信息,问责也很少发生。而且,高校的公务接待费用,往往发生在接待上级领导和兄弟高校的迎来送往中,所以对于不公布“三公”,上级部门并不会有太多责难,兄弟高校也不会举报。近年,被媒体曝光没有按规定公开信息的高校不在少数,却没有高校由此被问责。如此一来,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就沦为一纸空文,行政部门往往只顾发文,却不落实,让监督流于形式,学校并不把信息公开真当一回事。

其次,高校信息公开完全由行政部门主导,师生只能被动接受公开的数据。一方面,高校就是公布“三公”信息,也只是公布大笔开销、很笼统的数据,而没有公布开支的细目,这无法让公众监督。另一方面,高校公开的数据是否真实,师生没有复核的渠道。这次南方医科大学公开的“三公”经费为0,师生和公众,觉得其真实性可疑,进而进行质疑。而对于那些公布“三公”经费为几百万的学校,这些数据真实吗?换言之,学校公布多少,师生也就接受是多少。

再次,经过多年的公民参与和舆论监督,高校信息公开情况并没有达到公众预期,这让舆论对此的关注度下降。这次只有30所高校公布“三公”经费的消息,引来的舆论关注并不多。这给高校传递的负面信息是,不公开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坚决不公开,舆论也掀不起什么波澜。这就可以解释,为何2014年和2013年公开“三公”经费的高校基本未变。

推进高校信息公开,是遏制高校腐败,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要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其一,必须完善问责机制,改变目前这种由上级行政部门问责的机制。一方面,应该引入人大问责,应该建立由人大检查执法、追究责任的新机制。对于用财政投入举办的公办学校来说,人大有责任监督预算的落实情况,也就是说要求学校公开所有办学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财务信息,以接受公众监督,避免经费被挤占、挪用、挥霍、侵吞。另一方面,要引入司法问责,对于高校办学经费被挤占、挪用、挥霍、侵吞等问题,应该在第一时间就启动司法调查,而不是仅由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自身进行自查,自查的结果有可能是不了了之。

其二,师生要积极维护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以此推动信息公开。这名河南大学生的行动,就是以实际行动,推进高校信息公开的进程。在促进高校信息公开、透明办学过程中,师生和舆论要持续推动高校信息公开,而不能失去对此事的关注。必须意识到,在我国,推进教育改革和教育信息公开,是需要打持久战的,虽然近年高校的信息公开没有达到理想预期,但是,与多年前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政府部门对高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师生维护自身知情权的努力,会加快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其三,从根本上说,我国大学还实行行政治校,在校内,行政权力主导所有资源的配置,而且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包括对于信息公开,虽然有关规定赋予了师生要求学校公开信息的权利,可是,如果学校不公开信息,师生也奈何不得。

要让学校信息公开形成一项基本的制度,必须在大学内部建立现代治理结构,这就包括,实行校长公选,推进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的分离,建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动学生自治。只有实行现代治理,师生拥有学校办学、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进而,所有办学信息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也就顺理成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早已提到,要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需要加快落实、推进,以解决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学校行政治理、闭门办学的老大难问题。

责编:赵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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