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司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5-05-30
2015年,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系列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财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部党组要求,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加大支农投入和改革力度,大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引导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结构优化,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完善农业投入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一)健全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加快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强化管理,提质增效。研究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支农投入。深入推进黑龙江“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巩固县级整合成果,着力构建中央和地方上下协调联动的整合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创新支农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建立基金等方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设立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协调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的有关事宜,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健全支持政策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农业生态保护政策。研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巩固草原生态保护成果。健全完善天然林保护支持政策机制,对未纳入保护范围的天然林实施政策全覆盖,加大对已纳入保护范围天然林的保护力度。在总结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启动内蒙古、吉林重点国有林区停伐试点工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支持水土流失治理和沙化严重地区生态恢复。开展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试点。
(二)巩固扩大试点成果。落实“减、退、转、改、治、保”六字方针,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完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措施。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增加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推进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工作,支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推动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扩大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范围,继续支持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鼓励地膜回收,推动保护性耕作,引导科学施用配方肥,总结成熟的技术路线。
三、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一)积极引导、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适当放宽条件,公开规范运作,将更多的财政支农项目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实施建设或运行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试点,突出支持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丰富农业经营方式和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形式。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支持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供服务。积极推进气象服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和途径。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培育新型农民,促进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
(二)支持农业结构有序调整。选择部分农牧交错区支持开展粮草种植结构调整,探索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模式。支持开展种养结合、草畜配套模式试点,支持南方草地开发利用,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着力支持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完善林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支持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生产与生态相兼顾、公平与效率相兼顾、指向性与操作性相兼顾”的原则,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在保障广大农民基本利益的基础上,增强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保护耕地资源,引导粮食规模生产经营,降低农业和粮食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竞争力。同时,改进补贴发放办法,降低补贴发放的行政成本。
(四)支持提高农业生产潜能。突出支持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终端配套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等民生水利建设,支持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支持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全完善农业生产救灾、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体系。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财政补助政策,建立“价补分离、动态调整”的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支持加强农产品生产原产地和主要流通市场渠道抽样检查监测、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屠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推进农村改革,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支持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等标准化体系,指导有条件的村落建成各具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富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继续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积极做好调研指导、督促检查、中期评估等工作。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范围,重点探索创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稳妥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激发农场发展活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通过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股份经营等方式,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大力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完善资金测算分配方法,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打好扶贫攻坚战。结合建档立卡工作,推进精准扶贫,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突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扶到点上、根上,力争实现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进一步加大资金分配与扶贫工作成效和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力度,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正向激励作用。强化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试点,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创新发展,做好湖北省恩施市综合扶贫试点跟踪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完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推进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巩固以工代赈、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三西”建设等工作成果。实施好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项目,完成“十二五”对贫困革命老区县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做好总结评估和奖励工作。
(三)支持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修改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支持促进三峡库区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支持涉农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配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机制创新。积极支持气象部门开展服务体制、业务科技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支持农垦改革发展政策,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
五、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等试点。研究起草关于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兼顾当前支持重点和中长期需求,将重大支农项目支出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开展水利投资运营三年滚动预算试点。指导中央农口部门编制部门预算三年滚动规划。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做好涉农有关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相关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员办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预决算编制、执行的审核监控。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机制。大力推进中央农口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
(三)加快内控建设。按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及八大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要求,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和加强内部控制。结合新预算法实施、转移支付清理整合等工作,制定《启动农业补贴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研究修订《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等,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六、加强农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树立“花钱买机制”的理念,落实总结重大改革任务内在机理机制,构建完善稳定、可持续的政策体系。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研究谋划“十三五”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研究财政支持农业结构有序调整的政策措施,促进农牧结合、草畜配套。研究创新农林水生态治理的体制机制,健全农业生产激励政策。研究完善扶贫政策机制,促进精准扶贫。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农垦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
(二)加强战线工作指导。举办财政支农政策、林业财政政策、农田水利建管体制改革培训班。报请印发《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及时编印《财政支农与新农村建设动态》。积极加大在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务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弘扬和传承财政支农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