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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电发展必须稳中求进、确保安全

2015-05-30王亦楠

科学文化评论 2015年4期
关键词:核事故内陆福岛

王亦楠

要 “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在中国“富煤、少油、缺油气”的资源国情下,以煤炭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和电力结构该“转向何处”却存在很多争议,其中国内外影响最重大、也是当下国内争论最激烈的能源议题则是:中国该不该在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内陆地区大力发展核电?鉴于核事故的特殊性,“核电安全”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因此,“内陆核电是否重启”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能源选择问题,而是决定着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和子孙万代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十三五”乃至更长远的今后,中国核电发展该何去何从,按照中央对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的方针要求,本文结合发达国家核电数十年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核电产业亟需高度重视的安全短板进行了剖析,对内陆核电是否符合我国国情进行了论证,同时对我国核电发展该如何“稳中求进、确保安全”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核电发展内陆核电安全政策建议

在治理雾霾和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等压力下,“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在中国“富煤、少油、缺油气”的资源国情下,以煤炭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和电力结构该“转向何处”、靠什么实现“去煤化”,却存在很多争议,而其中一个国内外影响最重大、也是当下国内争论最激烈的能源议题则是:中国该不该在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内陆地区大力发展核电?因为目前核电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仅为1%,如果核能在中国能源结构转型中要担当大任的话,势必要向中国内陆省份大举扩张。而事实上,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前,中国已经在内陆地区部署了26座核电站。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自此,“十三五”成了核电业界重启内陆核电的希望所在。

鉴于核事故的特殊性,“核电安全”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因此,“内陆核电是否重启”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能源选择问题,而是决定着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和子孙万代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十三五”乃至更长远的今后,中国核电发展该何去何从?内陆核电是否是正确的战略选择?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深刻分析当今世界发展的大势(特别是发达国家数十年核电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清醒把握中国国情(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特殊性。只有稳中求进,才能避免把人家已经得到教训、证明是弯路的路再重走一遍,才能将党中央国务院对核电发展“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的方针要求落到实处。

一 日本核电专家在福岛事故前后的深刻反思给我国提供了宝贵镜鉴

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海牙国际核安全峰会上首次阐述中国核安全观时强调,“荷兰哲人伊拉斯谟说过,预防胜于治疗。近几年,国际上发生的重大核事故为各国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尽一切可能防止历史悲剧重演”。201 年3·11福岛核事故不仅仅是日本人民的一次重大核灾难,而是已成为全世界核电界需要深刻反思反省的教训。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11月出版的《核电员工最后遗言——福岛事故十五年前的灾难预告》(以下简称“《福岛灾难预告》”),是一本极为难得的、来自实践的“核电科普教材”,对当下国内的“核电科普宣传”以及“如何安全发展核电”具有极其重要的警示意义。日本核电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实际参与建厂、在核电现场工作)的三位专家在福岛核事故前(1996年)和核事故后(2011年)站出来“现身说法”,详细披露了很多我们之前没有认识或没有充分认识到的“核电站在实际建设、运行维护、关闭后必然面临的种种安全问题”,以及“核电站不同于其他任何产业和工程的独有的安全隐患”。只有对这些问题予以足够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我们才有可能做到“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1.“以核电为生”的日本专家为何“自我颠覆、揭发内幕”

1.1三位现身说法的日本核电专家是何许人也?

一是国家认定的设施配管一级技师平井宪夫,20多年参与核电建设及维修工作,曾服务于东京电力的福岛第一和第二核电站、中部电力的滨冈核电站、日本原电敦贺核电站、东海核电站等,主要负责监督定期检查时的配管工程,1996年12月因癌症病逝、享年58岁,生前创立了“核电被曝劳动者中心”。

二是美国GE公司前原子炉设计师菊地洋一,于1973年3月-1980年6月参与日本东海核电2号机、福岛第一核电站6号机的设计建造,2003年给台湾核四工地评出难堪的“三分”,2006年再次造访核四工地拜会台湾中研院李远哲院长和时任台北县长、现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李鸿源,传递核安观念。

三是前东芝核电设计维修工程师小仓志郎,曾在东芝公司原子炉(即反应堆)设计部门工作长达35年,在福岛第二核电站担任维修及处理核电问题长达30年,参与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的机械设计,并与美国GE公司协力工作。特别要说明的是,福岛第一核电站的2—6号机组的乏燃料池的设计皆出自小仓之手。早在福岛事故前,他就多次以笔名发表文章,提醒日本人核安全的重要性。2007年,他用实名公开发表《在核电厂林立的国土上无法打自卫战争》,是全球核电业界第一次有内部工程师站出来、明明白白地指出核电最致命的弱点——储存乏燃料的冷却池的危险性不小于原子炉。福岛核事故后,小仓志郎第一时间出面告白,在日本造成很大轰动,成为日本媒体最倚重的在核电厂工作的第一线专家之一。

1.2“以核电为生”的他们为何要“颠覆”自己的饭碗?

与欧美一样,日本也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规模建设核电,截至福岛核事故发生时,日本55座核电站已经有1441堆年的运行经验(我国截至2014年底还只有177堆年的运行经验,仅为日本的12%)。令人意外的是,在福岛核事故之前,以管理严格、技术先进著称的日本,竟然有多次核电站安全事件、事故发生,1991年2月美滨核电厂还险些酿成切尔诺贝利那样的大事故!

数十年深耕于核电产业、“以核电为生”的三位专家为何要“颠覆”自己的饭碗?

有许多参与核电设计的发表过很多评论,却没有像我这样实际参与建厂、在核电现场工作的人站出来讲话过。如果不知道工程现场情形的话,是无法得知核电真相的”。“我接受了一百次以上的体内辐射污染,最后得了癌症。我曾经畏惧即将到来的死亡,但我的母亲鼓励我,没有比死更可怕的事情。因此我决定在死前站出来,把我知道的真相全部公诸于世。——平井宪夫。

我们可是费尽心血,集结我们最顶尖的智慧与能力盖出了这些核电厂呀!但现实是这些玩意到处是缺陷!我奉献青春而建立起来的日本新能源,现在我则拼命地想把它停下来。因为我知道,事情发生以后都已经太晚了。——菊地洋一。

我之所以豁出去以真名献身,是有感于自己终生致力的核电,居然成为加害民众的机器,还造成永远不能居住的土地,我原本写《在核电厂林立的国土上无法打自卫战争》就是为了破除某些人对于核电安全的幻想,也希望能废止核电,算是以核电为业的我的一种赎罪。福岛核一事故造成这么大的灾难,每天还在释放大量杀伤力很强的辐射线,我都已经69岁了,再不站出来讲,还要等到什么时候,都已经来不及了。——小仓志郎。

其实,早在1996年,平井宪夫就为核电站的安全隐患奔走呼号,“我想请求各位,每天一早起来,仔仔细细地端详自己的孩子或孙子的脸庞,再想想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政策到底有没有问题?特别是位于地震带的日本,不只核电厂事故,还必须提防大地震带来的影响。再这样下去,早晚会发生无可弥补的悲剧”;2004年震惊世界的超级地震——南亚大海啸发生后不久,即有一位东京大学教授在NHK指出“日本位居从阿留申群岛一直延伸到台湾的一个大型地震带,也可能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地震”,然而却被认为是“危言耸听”;2007年小仓志郎发表《在核电厂林立的国土上无法打自卫战争》……尽管十几年来关于核电安全警告频频,但因种种原因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终于在2011年发生了“无可弥补”的福岛核灾难!难怪,日本国会福岛核事故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最终调查结果判定:福岛核事故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作为世界核电强国和核电先行者的日本,其四、五十年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是宝贵的前车之鉴。因为,日本所遭遇的种种难题并不是某一企业、某一国家的特有问题,而是现阶段的科技水平下,人类在驾驭、控制核电上还有很多无奈和空白,正如小仓志郎所言“核电不是人类能搞的玩意,太多事无法控制”。核电建设是极为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从核燃料采掘、加工、运输、核电站选址、设计、建造、运行管理、废料处置和退役等各个环节,一着不慎,都会使核辐射和核污染冲出“潘多拉之盒”。

2.日本核电专家在福岛核事故前后的认知和深刻反思

根据三位日本核电专家公开发表的文章和接受的访谈(1996年4月7日《平井宪夫与滨冈居民对谈记录——我们都被骗了》及1996年12月平井宪夫去世前的最后呐喊《我的最后告白:核电到底是什么玩意》,2011年4月15日菊地洋一赴中部电力与公司职员的谈话记录《沉默的恐惧:滨冈核电与东京的未来》及2006年《菊地洋一与李远哲院长对谈记录》,2011年5月23日小仓志郎专访《赎罪:我想告诉这个核电厂林立的国家》),其深刻反思可扼要归纳为10个方面。为了如实呈现他们的观点和理由,笔者除了将这10大反思加以小标题概括以便于阅读外,所有论述全部采用他们“原汁原味的表达”(并注明在《福岛灾难预告》中页码出处),以供读者思考和镜鉴。

2.1“绝对安全”的核电设计不等于“绝对安全”的核电工程“工程现场‘有真功夫的师傅实在太少了。不管核电设计有多完美,实际施工却无法做到与原设计一模一样。核电的蓝图,总是以技术顶尖的工人为绝对前提,做出不容一丝差错的完美设计,但却从来没人讨论过,我们的现场人员到底有没有这种能耐……日本的核电厂设计优良,有二重、三重保护,若发生什么事故就会自动停止、绝对安全——这都是仅止于设计阶段的理论,接下来的施工、建厂才是大问题。”“1991年2月发生在关西电力美滨核电厂的喉管断裂事故,日本傲人的多重防卫系统一道接着一道失效,只差0.7秒,切尔诺贝利事故就要重现于世了!……最后调查时发现……是施工上的失误……当初建设时根本没按照原设计施工,太长的就切掉,太短的就硬拉,这些设计师意料不到的事情,却在施工现场理所当然的发生,也导致核电事故层出不穷。”“3·11的福岛核灾发生,证明核电设计时认为‘只要有多套备用系统就一定安全的思考根本不管用,有可能全部系统都同时损坏而无法产生功能……理想中的安全机制在现实上完全失效。”“至今的安全设计都经不起现实的考验……即使紧急柴油发动机能动,也只能维持七天,如果供电的电塔倒了,外部电源七天内也可能进不来,也还是会发生炉心熔毁等核灾……想要真正维持核电安全的核电厂根本设计不出来,尤其是无法设计出商业用核电,因为要顾及各种因素,成本高到完全划不来。”“切尔诺贝利事故发生之后,政府及电力公司一再强调‘日本的核电厂与苏联不同,我们有围阻体(即安全壳)封锁放射能所以很安全,但围阻体其实根本无法令人信赖……通过东海二号、福岛六号的建厂过程,我深刻感受到‘核电技术的不成熟、人类的不理性。安全无虞的核电是不可能被建造出来的……1976年,美国GE公司的三位主任在退休前辞掉工作,说‘虽说不知道何时何地,但核电一定会发生大事故,我们再也干不下去了。结果三年后发生了三里岛事故,1986年发生了切尔诺贝利事故。”

2.2核电厂最岌岌可危的工程——犹如人体血管的配管网络“核电厂内部有交织如网、总长度达数十公里的配管,犹如人体的血管,不管是哪一种配管,只消有一条破损,就可能导致核电厂整体引发重大事故……但这些重要的配管,却处在一个随时可能坠落的状态……这些配管仅被金属零件支架固定于墙上。核电运转时,它们会不停震动,长期摇晃下来,原本金属支架将逐渐松脱,配管成为悬吊状态。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大地震来袭,较重的配管极可能不堪支撑而坠落。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的呢?”“很多人严厉批评我的主张,说‘地震来时,核电厂绝不像你所说的如此不堪一击、‘我们对核电厂的耐震有绝对自信、‘它坐落于坚固岩盘之上,抵挡得住8.5以上的强震。但在我看到阪神大地震后,才第一次体会到核电厂再这样下去的确不行。核电厂承受不了地震带来的破坏,因为地震的摇晃来自上下左右,而攀附在原子炉周边的复杂配管,肯定经不起这种复合式摇晃。”“地震来时第一重点不是原子炉,反而是我专长负责的、也就是配管会先撑不住。打个比方说,大家都赞日本车品质很好,刹车很好、刹车踏板更好,但就算这些东西再好,如果内部的油管爆裂了,请问它还能发挥功效吗?原子炉也是一样。”“最好的证据就是发生在五年前的关西电力美滨核电厂事故。才两厘米的蒸汽生产机喉管断掉,竞造成了差一步就成为切尔诺贝利事故。只不过一条小小2厘米的配管,竟造成多重安全系统失效。”“这次在福岛,现场人员亲眼看到地震来袭时,错综复杂的配管乱震乱摇、锵锵发出碰撞声响的景象。当然他们那时在逃命,没有看到最后配管损坏到什么地步。如果地震发生在正下方,到底会有多可怕?这些配管都被吊到半空中,你问GE有没有针对配管特别做耐震设计?呵,GE连这件事的负责人都没有,因为太麻烦、太费事了!当然GE会用电脑做初步计算,结果按照计算结果到了现场,才发现这里没办法装,那条配管移不了,一点办法也没有。”

2.3核电厂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主要靠“人”——无法避免人因失误“核电厂的运作其实是要靠现场有人遭受核辐射污染才能成立,什么工作都得靠‘人去组装、调整。这次福岛核灾更证明此事,全部都得靠‘人,机器人不但脆弱,能做的事有限,除了拍拍照,其他复杂的配管工作都还是要靠‘人去接近高浓度辐射污染的现场才能做。”“核电厂插入燃料棒后,只消运转一次,内部就充满放射性物质……包围在重重护具底下的人们,必须在畏惧辐射污染的高度心理压力下工作,因此绝对无法维持好的作业品质……就拿最最基本的锁螺丝为例:我在作业前一定会告诫工人‘锁对角才会紧,辐射才不会外泄。但他们的工作场域是布满辐射的高度危险区……大家都在想着警铃响起之前赶快离开,整个心就挂念到底过了几分钟?警铃是否要响了?管它什么螺丝要锁对角……人在这种环境下绝对无法精确工作,但你想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呢。”“有一次,运行中的核电机组一根位于高辐射区的螺栓松了,为了拧紧这颗螺栓,不得不安排了三十个工人,轮番冲上前去,每人只能工作几秒钟,有人甚至扳手还未拿到时间就到了。结果为了将这颗螺栓拧紧三圈,动用了160人次,费用高达400万日元。”“许多核电专家,如果不接触现场,也不会知道核电真正危险。我是开始去巡逻核电现场,面对太平洋,看着巨大的核岛厂房,才看出核电最严重的弱点来。表面看来是自动的运作,其实全部要靠人,而机器也会有故障,像是水泵震动异常,配管发出金属摩擦的杂音等,有许多问题是计测器不会显示出来的。机器各有个性,同时也会老旧……这是只待在办公室画图的设计工程师永远也无法想到的问题。核电运转的毛病多寡,被称为是浴缸型,亦即初期和后期都会非常多,所以管理的人得随时‘动员五官、全神注意,以因应随时可能出现的状况。”

2.4核电站的安全监管——没有足够的工程经验难以胜任“监督系统才是核电更大的问题……检查官通常都没有真功夫,只会读着整理完善的报告书,听着营运商的精彩报告,看看漂漂亮亮的场地,表面没有什么大问题就判定合格。这就是核电监督的实际状况。日本的核电厂有一阵子频繁出事,政府决定在各个核电厂里配置‘运营管理专门官。他们负责在新厂运转前或旧厂定期安检后,发出运转许可。我之前虽然知道这些官员们并没有什么专业素养,但却在某个场合知道了更惊人的事实……一位自称科学技术厅的官员当场告白‘我们的部门害怕去核电检查会遭遇辐射曝晒,所以从不派自己人去现场检查,总是找些农业部的职员去监督……这些由‘核电门外汉发出运转许可的核电,真得能信赖吗。”“这些徒有虚名的检查官之下有一个叫‘原子力检查协会的单位……都是从经济产业省退休下来的官员。他们都来自核电之外的领域,却拥有检查核电所有工程的权限……他们根本不懂检查,却拥有莫大权限,所谓的检查,只不过是去现场看看罢了!而协会之下是电力公司……在制造商之上的检查组织是外行,其下的工程承包商也是门外汉,因此发生核电事故时,除了核电制造商以外无人能清楚掌握状况。我从在职时到辞职后一直主张,政府必须组织一个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机关。经济产业省是推进核电的地方,必须组成一个与他们毫无利害关系的组织,并找些有真功夫的配管或机械组装的老师傅当检查官,因为他们一眼就能看穿哪里有焊接不良或偷工减料。但是讲了再讲,政府的政策依旧没有改变。”“技术官僚们实在应该停止纸上谈兵的安全对策,也不应听信电力公司的片面之词。必须用双眼去看、双手去摸,把自己的亲身感受直接传达给国民认知,才是当务之急。不要到事故发生后才一再重复‘我们已指示电厂必须采取更安全、更慎重的对策。这种文字游戏已无法取得国民信任。”

2.5核电站关闭和拆除谈何容易——“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说世界上竞有一种只能开工运行却无法关闭停产的工厂的话,那大概就是核电厂了。因为核反应堆只要一开始运行,这个持续高热的放射性怪物就如中国民谚所说的‘请神容易送神难——停产、封堆、冷却等,都需要花费极高的成本。例如,一个核电机组停机封堆之后,至少需要使用外来电力帮助它持续冷却50年以上。”“(日本)在引进核电前,根本就没有检讨过废炉、拆除及废弃物处理的具体方案……政府原本只打算运转十年就要关厂,但是在1981年福岛核电厂一号机组运转满十年之际,电力公司才第一次体会到原来核电机组的废炉、拆除有多困难……这个充满辐射能的原子炉,拆除核电厂不但要花上比建厂时多出数倍的金钱,也无法避免大量的辐射曝晒。原子炉下方的高污染区,每人一天只能待数十秒,这该怎么进行作业呢?拆除方法在会议桌上怎么谈都行,但实际执行作业的是工人,他们将遭受大量辐射曝晒。因此,如果厂内的辐射不降到零,拆厂是不可能的……日本国内有很多超过30年的老旧核电厂,政府不知道处理方式,只好任由它们继续运转下去,真是令人担忧。”“为何原子炉无法轻易废炉或拆除?……核电厂只要插入燃料棒运转过一次,整座核电厂就会变成一个大型放射性物体。废炉、拆除,谈何容易?就算是放机器人进去作业,也可能因为放射能而短路。世界上许多先进国家‘关闭核电厂,只是把发电机关掉、取出核燃料棒。但真正的重头戏从这里开始:为了不让机组内部的机件生锈、造成辐射外泄,就算不再发电,也必须把水导入循环系统,维持机械运转。当水造成配管磨损,或者零件损毁时也必须修补,以免辐射外漏。这些作业必须持续到核电内部的放射性完全衰退为止。电力公司真的会完善这些毫无经济效益的废核电厂吗?他们从来不思考老旧核电厂的处理方式,只会一味计划增设新的核电厂。我不得不说这个国家真是疯狂!”

2.6无法处理的核废料——我们留给后代的“永远的噩梦”“核电厂运转后,每天都会不断地产生放射性废弃物…所谓的低阶核废料也有待在核废桶旁5个小时就有生命危险的剧毒物质。一开始,电力公司还把低阶核废料丢进海底……我常常想,这些铁桶丢人海里不到一年就会锈蚀,里面的核废料不知变怎样了?附近的鱼呢?生物呢?现在,日本把低阶核废料全部拿去青森县的六所村核燃料基地存放。政府预计在那里埋三百万桶核废料,管理三百年。但是谁能预料三百年后铁桶会变怎样?三百年后管理这些废弃物的业者还存在吗?”“高阶核废料必须与玻璃一起固化,并封闭在坚固的金属容器里。人类只要站在容器旁2分钟即可死亡。接着必须冷却这些持续散发高热的核废料30~50年,等温度降低后再把它埋入几百公尺深的地底,存放一万年以上!也难怪世界各国都找不到高阶核废料的最终存放场……核电厂本身在停机后也将变成一庞大的放射性废弃物。如果想把核电厂拆除,就等于将出现高达数万吨的放射性废材。我们连一般的产业废弃物都不知道要丢在哪里,这些核废料到底该怎么办?”“再请各位想想那些需要看管上万年的核废料。管理核废料也需要电力和石油,到时能源的总使用量必定超出核电所产生的能量。而且负责管理这些东西的不是我们,而是往后世世代代的子孙,这到底算哪门子的和平利用?”

2.7核电既不清洁也不低碳——即使不发生任何核事故“核电厂大多在冬季进行保养,保养结束后,几十吨的放射性废水会直接排人大海,而在平时正常运转时,也会有每分钟数十吨的大量废热水被排进海洋。但政府和电力公司却总是满口保证核电绝对安全,久而久之国民也对核电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得漠不关心。工人穿过的防护衣必须清洗,这些废水全部被排人大海。排水口放射线高的惊人,而渔民却在那附近养鱼……在不被大家察觉的情况下,日本的海洋正持续遭到辐射污染。”“在此之前,我以为要发生像切尔诺贝利事故般的核灾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但其实核电平时放出微量的辐射线也会有问题。事实上核电厂的烟囱、冷却用海水里都含有辐射物质。”“第一次在核电厂上班的工人,必须接受约5小时的放射性管理课程。这个课程最大的目的就是消除内心的不安。他们绝不会坦白说核电厂到底有多危险,只会一再强调有政府严格管理、务必一切安心这些话……当然不只限于核电内部,电力公司也常在社区内推广这种‘核电绝对安全的教育……久而久之人们慢慢就会被洗脑,变成只会担心‘没了核电,我们将无电可用。这二十年来,我以现场负责人的身份,为新进员工执行这个更胜于奥姆真理教的洗脑教育,都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核电工人总是对核电安全自信满满,就算身体变差也不认为与核电有关。因为他们从不知道放射能的真正恐怖。每个工人,每一天都持续遭受辐射污染,而负责人的任务就是隐瞒这些事情,不让本人或外界知道这些资讯。”“经常被拥核人士挂在口头的,就是核电有助于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虽然核能发电时不会产生二氧化碳,但从发电所有的连串过程中检视,不但会排放的二氧化碳相当多,甚至是一种热效能相当低的发电方式,至多只能使用到40%的能源,其他能源都被排入海中或丢弃。水里面蕴含相当多的气体……核电会把热水排到海水之中,直接使海水温度上升,结果排出更多的二氧化碳。”“核能从开采铀矿到浓缩处理及燃料加工、废液及废土处理,都需要非常庞大的化石燃料。另外,涉及使用后的燃料及高放射性废弃物长年放置、为求安全保管必须动用化石燃料的数量,都是难以估计的庞大,我们等于在盖一座不管是建设或维护都需花费巨资的二氧化碳产生物体。”

2.8被忽略和淡化的更危险之地——核电站的燃料冷却池“福岛核灾最受世人瞩目的是四号炉的乏燃料池的问题,因为屋顶爆破,燃料棒完全暴露在大气之下,这是历史上空前的大事件。用过的燃料棒仍会继续放出辐射能,以往用过的燃料棒未曾如此直接跟大气接触……因为核燃料再处理工厂的储存池已经爆满,日本各核电厂的用过核燃料已经无法再运过去,只能在厂区就地储存……取出的用过燃料棒没地方放,无法换新棒,只好增加冷却池的储存密度,但这仍有极限……现在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真正解决核废料最终储藏问题……核废料之间的储存距离非常重要,否则很容易发生临界现象,不要说从上方故意丢炸弹或飞弹袭击,单单是燃料棒吊上吊下更换时不小心掉落的风险,或单纯只是在冷却池旁边有作业人员不小心将重物掉到池里,都可能压到燃料棒,让燃料棒破损而造成核反应,池里的燃料棒密度越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越高。”“燃料冷却池等于是毫无遮掩的原子炉,而所有核电厂房从一开始就没有假定燃料冷却池会发生核反应,所以池内外都没有能阻止核反应设备,一旦发生核反应,完全束手无策!”“用过核燃料的危险性以及发生核灾的可能性是全世界共同的,现在福岛四号炉的燃料冷却池的危机,已经告诉大家用过核燃料的危险甚至超过原子炉,人类只有停止核电,才能免于遭致命攻击的危险,否则拥有核电,等于自己脖子上挂很多炸弹的白曝恐怖分子,等于自己装了核弹,而按钮却在敌人手里,根本没有国防、防卫可言。你要防卫的敌人难道是超级善心人士、故意不去攻击核电厂弱点?这道理普通人都懂。”“为何至今没人强调用过的核燃料甚至比原子炉本身还危险呢?我不清楚这些核电专家到底是知情但故意不说、企图让世人的注意力避开最危险的燃料冷却池,还是有些核电专家本身不在乎这个问题、只在乎原子炉本身。不过所有电力公司针对市民的宣传册子,的确都故意不提核岛厂房里还有如此危险的燃料池。”

2.9日本政府是明知故犯的帮凶——没有完整的疏散计划、枉顾公众健康“(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政府发表了一个令人哑口无语的结论‘不管是任何地震,发生在任何核电厂都不会有问题。据我所知,早期核电厂根本未认真考虑过地震问题,政府一口咬定不管是新旧核电厂都不会有事,实在太过荒谬。”“那所谓的核灾应变计划又是如何?政府的紧急疏散区域不过是核电厂的半径八公里或十公里,除此之外的区域就毋须应变吗?这实在是把国民当傻瓜的愚民政策。政府应看清现实,如果要运转核电厂,就应向国民发表完整的疏散避难计划,使每个人都能心安……政府和电力公司有义务告知国民,核灾发生时要如何应变,事故可是不等人的。”“何时该避难?……所谓的防灾计划都是官僚关起门来自己写的,县政府也只是承袭那套做法而已。所以防灾计划完全没有效用!因为它从最基本的地方就开始错误了。”“小孩子对辐射的敏感程度多出大人数倍,但日本的规定却不分大人小孩,只要不到50毫西弗,孩子们就必须持续待在辐射环境下。有看过这么愚蠢的防灾计划吗?”“(福岛核灾后)最无法忍受的是日本政府提高一般民众、不论是大人小孩的辐射剂量容许度到令人难以相信的程度,现在福岛全境根本比以前我们在核电厂穿了防护服、面罩、四层手套、全副武装才能进去的区域,辐射污染还严重,我觉得整个福岛核一附近根本无法住人了。”

2.10核电的宿命——透支未来的贪婪,对抗不了的天灾“这次福岛核灾距离上次切尔诺贝利核灾有25年,下次此类大规模核灾或许不用再等25年,因为即使被认为有沉重厚实不锈钢包裹的原子炉,也会随岁月而劣化,设计初期可能假定要用30或40年,但事实上运转下来,因为冲击或震动造成的金属疲劳,螺丝、管线等许多部分都劣化,需要不断更换,尤其是高分子材料部分如橡胶的更换需求尤其频繁。可怕的是,原子炉本身虽说是如多重钢体、不锈钢之类的金属会随着逐渐延伸变薄才坏掉,亦即所谓‘延伸性损坏,但遇到中子,不锈钢等金属却会变成如玻璃般突然全部破碎,劣化却没有延伸之类的前兆,从外面看不出来,因为中子已经把钢铁内部的结晶脆弱化,所以要诊断原子炉的寿命非常困难。关于原子炉,无法知道的事太多,没人知道里面发生什么,都只能从计测仪器来推断,但许多事是仪器测不出来的,这也是核电的宿命,是其他产业所没有的现象。”“人类研究核能几十年来都是只想维持核反应而已,却不管核反应之后还会产生其他的副作用,像是燃料棒里铀238本身不反应,却会吸收核反应时产生的中子而变成剧毒的钚,半衰期长达二三万年。这些问题在我学原子能的60年代没人注意到,而现在即使注意到,也还是无法解决的致命问题。人类根本没有资格用核电,那是透支未来的做法。”“坚持发展核电厂的人与一般人想法最大不同之处,是我们老百姓都已经意识到天灾随时会发生,而人类无法与这些超出预期的巨大天灾相抗衡。力主发展核电的人认为,科技战胜一切,结果到头来政府及电力公司的人都被教育成一种想法:如果再度发生切尔诺贝利核电厂这样的意外,只能当作是陨石撞地球一般不可抗的天灾,谁也没办法来担当这样的责任,这种微乎其微的意外,不算是工程安全事件,也没有人应该为此负责。这就是他们的认知。”

二 我国核电发展“确保安全”亟须高度重视和解决的几大短板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福岛灾难预告》令人深受震动、感慨万千!三位日本核电专家所披露的“核电厂在实际建设、运行维护、关闭后必然面临的种种安全问题”及“核电厂不同于任何其他产业和其他工程的独有的安全隐患”,是全世界核电发展都要面临的难题和挑战。以技术先进、管理严格著称的日本核电产业尚且如此,我国该何去何从,确实值得全社会——包括我国核电管理部门、核电企业以及社会大众好好研究、深入思考。

核电产业发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是产业链包含前端天然铀资源的勘探储备、中端核电机组建设和后端核废料处理,三个环节需要同步发展;二是每个环节特别是对核电机组建设而言,选址再可靠,技术再先进,如果管理跟不上去,一个小小失误都可能100%导致一场核事故。国际经验表明,技术并非万能,随着核电设备软硬件水平的提高,人为因素已成为最重要的潜在事故源。

习总书记在核安全峰会讲到“一个木桶的盛水量由最短的那块板决定”。因此,我国核电产业应该以什么速度发展、应该发展到什么规模,不能取决于第几代核电技术的先进性如何如何,而应取决于核电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及核电设计、制造、调试、运行、管理维护、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能否协同发展。只有稳中求进,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核事故风险,才能让“核能事业发展的希望之火永不熄灭”。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和党中央国务院“确保安全”的要求为前提,我国核电产业有以下几大“短板”亟需高度重视和解决:

1.核废料处理已成为我国核电产业最薄弱的环节

因为在运机组数量较少且绝大部分投运时间不长,所以当前核废料数量有限。但是在建的29台机组2020年全部投入运行后,乏燃料处理压力将马上凸显出来,大亚湾核电站到2018年就将面临乏燃料无法外运的难题。根据中国核能协会的数据,现有51台机组将使我国2020年乏燃料数量累计达到1万吨,并以每年1200吨的速度继续增加,而我国乏燃料运输能力仅为每年需求量的16%。虽然我国计划2030年建设一个年处理能力800吨的核废料储藏水池,但这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而且,将乏燃料从东部沿海地区长途运输到西北,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必需确保运输容器在任何“天灾人祸”下都安然无恙。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技术和设备来满足这种高难度的运输要求。如果购买国外技术,又要面对成本奇高的问题。所以,2020年已经离我们很近,现有51台机组的乏燃料处理——谁来取、怎么取、运到哪、怎么处理已是无法回避、迫在眉睫的难题,如果核电规模继续扩大到80台机组甚至更多,又该是何种压力呢?

此外,我们还需要为核废料的天价处置费用做好资金准备:目前国际上乏燃料后处理成本为1000美元/公斤,按全寿命周期产生量折算后,一个百万千瓦核电机组的投资要增加9000元人民币/千瓦。乏燃料后处理后仍需要寻找高放废物永久处置库,美国和日本的高放废物处置计划分别耗资575亿美元和3万亿日元。而遗憾的是,由于全世界尚没有一个永久处置库建成,人们至今也不知道在目前天价投资基础上还要再投人多少才能封顶,而美国尤卡山地下永久处置库工程在2010年累计烧钱高达400亿美元后正式中止。

2.我国核电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重滞后

核电天使与魔鬼身份的突变,关键因素之一是安全监管系统。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瑞典、瑞士于2009年联合进行的大规模核电厂事故调查显示,人因失误造成的核电厂事故占比平均超过60%,最高则达85%。前述日本核电专家的深刻反思以大量生动案例告诉我们各种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核电安全隐患。法国原子能委员会和核安全局反复强调“技术进步固然重要,但杜绝人为操作隐患更是核电安全的关键”。所以法国核安全局每年对大型核用户的700—800次核查中,除了涉及核电站的设计、设备,更重要的是检查评估核电运营商的组织管理、操作程序等反映核安全文化水准的指标。

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核电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重落后: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且普遍缺乏实际经验,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也严重不足。根据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数据:1990年我国每个核电机组监管人员33人,达到国际平均水平,但随后逐年下降,2009年已降至3.8人,仅为国际水平的1/10。2009年我国单台核电机组的监管经费是233万人民币,而法国是983万美元、日本678万美元、美国788万美元。此外,核电监管要求高水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管能力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3.我国核安全法规和相关导则亟需完善和升级

我国核安全法规(HAF102)严重滞后于国际最新安全标准。比如:安全壳和屏蔽厂房是核电站最重要的安全设备,是抵御大量放射性向环境释放的最后有效屏障。福岛事故前国际社会就已要求“安全壳必须能抵抗大型飞机冲撞”。然而这一对欧美早已是强制性的安全要求,至今也未能在我国核安全法规中反映出来。相反,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和核电界却一直强调“我国HAF102没有这项规定”。虽然国务院早就要求对不合时宜的HAFl02等系列法规应不拖延地修改升级,2014年习主席和李总理也多次强调我国核电发展“要按照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然而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近四年,我国2004年修订的HAF102法规至今仍未改变。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日本国会福岛核事故独立调查委员会最后判定“福岛核事故并非天灾,明显是人祸”,祸根则是日本核安全监管机构和东电公司共同触及了“核安全文化”的红线——将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至于公众安全利益之上,并未按当时已有的新安全导则对核电站进行结构性加固。这一教训需我们高度重视。

4.核电人才培养速度跟不上核电规模增长速度

核电站高级管理人员的短缺正严重制约着中国核电发展。基于安全考虑,核电人才培养一般周期很长。一个符合条件的核电站主控室操作员通常需要8-10年时间,除参加各种严格培训外,正式上岗前需要3000个小时实践操作。一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需要人才上千,如果1年建设10个机组则需要1万人。目前国内有核电专业的院校仅30来所,每年毕业2000余人,远不能满足需求,而且专业严重不平衡,学核电厂设计的多,学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少。据了解,我国目前施工力量和人才数量仅够支撑每年建设4—5个机组。人才培养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如果跟不上核电发展速度,没有足够合格的管理人才上岗,无异于给核电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5.天然铀资源严重依赖国际市场使我国受制于人

目前全世界可经济开采的铀资源(开采成本低于130美元/公斤)仅够530座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运行60年,而我国铀资源情况更不乐观,已探明的经济可开采储量仅供40座核电机组使用60年。目前51台核电机组已经使我国天然铀资源年需求量的对外依存度超过85%,远远超过了当前石油进口依存度和50%这一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虽然利用海外铀资源发展本国核电是国际常见做法,但在国际铀资源储量有限且市场一直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核电规模继续扩大将使我国的资源能源安全严重受制于人!天然铀是稀缺的战略资源,我国有限的铀资源应优先保证国防舰艇、海岛防御所需的核动力,而没必要像法国等国家那样,为核电背上沉重的包袱。

三 我国自然和社会条件不适合发展内陆核电

目前除新疆、内蒙、青海、西藏等七个边远省份外,我国所有内陆省份均已部署了核电站(总共26座,其中长江沿岸有22座),福岛核事故使这些项目审批在“十二五”期间搁浅,我国核电发展也从之前的追求规模与速度转向安全与质量。但是,核电企业希冀重启内陆核电的呼声却从未停止,甚至有意无意地通过舆论把这种希冀演绎成“国家既定战略方针”。尽管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能源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内陆核电的定位是“研究论证”,但却被力主内陆核电大发展的人士曲解为“内陆核电项目建设迎来新的曙光”、“十三五期间肯定要有内陆核电动工,其中最有可能的就是湘鄂赣核电站”、“内陆核电的推进从来没有停止过、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都是按照2016年开工进行”。“2015年准备、2016年开工”似乎已经成了内陆核电重启的时间表。

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内陆核电站是否启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百姓长远的切身利益。尽管已有《湘鄂赣三省发展核电的安全风险不容低估》、《总理为什么要求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等文章剖析了“我国与欧美内陆核电站的厂址条件迥异”、“所采用的AP1000技术在全世界尚无实践验证、关键设备试制还未过关、给AP1000技术当试验场的我国三门和海阳核电站已严重拖期”等重大问题,指出了“确保我国核电安全亟须高度重视的几大短板”,但国内核电界依然在“出事概率很小”的凭空假想之下,力推核电项目向长江流域等人口稠密的内陆地区挺进,同时中国工程院近期向中央呈报了“内陆核电安全性有保障”的论证报告,呼吁“‘十三五启动内陆核电站建设”。

然而,从安全性、清洁性、经济性哪一个角度来说,发展内陆核电都不是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优选,而且与欧美相比,我国内陆地区发展核电有显著的“先天缺陷”,尤其是长江流域的核电站,其安全风险尤其不能有任何低估和轻判。

1.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的地质研究和历史记载表明,我国是三大板块交汇地,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20世纪以来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破坏面覆盖到除浙江、贵州、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我们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是全球大陆强震最多的国家。福岛事故后国内外核电专家都认同“日本的地质条件不适合建设核电站”,同理,在地震频发的我国内陆,核电站也将同样的危险。很多业内专家现主张“核电厂选址应该在1000年历史上没有4级以上地震的地方”,按此标准,则更没有适宜建设内陆核电的场址。

2.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

我国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近些年旱情范围和程度愈发加大,江西、湖南、广西、云南等多地大旱,很多湖泊出现干裂。发展内陆核电必须“万无一失”、“绝对可靠”地保证源源不断的冷却水供应(为火力发电站的数倍)。即便停止运行,核能热量仍然在释放,仍要不断注入冷却水。一旦断水,就可能发生福岛那样的重大核事故,且放射性污染物只能排向附近的江河湖泊,污染几亿人赖以生存的水源。在缺水地区,第三代核电技术并不比当前依靠电源驱动的第二代技术更安全。欧美国家水量充沛、风调雨顺尚且出现内陆核电的水资源困境,我们不应重蹈覆辙。

一是内陆核电将加重长江流域近年频发的旱情。核电的热污染比火电严重得多,发达国家已注意到内陆核电对气候变化呈干旱趋势的区域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我国长江流域多次有连续三年大旱的记录,而素以水量丰富著称的湘赣两省近年均出现了鄱阳湖和洞庭湖湖底大面积干裂、人畜饮水困难的严重旱情。

二是湘鄂核电站所依托的水源的稳定性差。桃花江核电站的资水落差大,枯水位平均流量只有400立方/秒,是典型的“易涨易退山溪水”。大畈核电站面临富水水库垮坝和洪水频发的危险。水库工程质量差,且当地山洪暴发、县城被淹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出现河床断水、水库垮坝、电站被淹等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3.长江流域湘鄂赣核电站的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以下简称“湘鄂赣核电站”)于2008年2月得到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随后三省竞相建设“内陆第一核电站”。“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的核电发展前提。然而,以这一前提重新审视“2016年或将动工”的湘鄂赣核电站,却发现无论是电站选址还是所采用的技术,其安全问题还有一些关键因素亟待深入研究、审慎决策。湘鄂赣核电站均地处敏感的长江流域,其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3.1湘鄂赣核电站的厂址条件与欧美内陆核电差距甚大

与沿海核电相比,内陆核电选址要求更为复杂,除了地理位置、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外,电站选址的安全要求还涉及人口增长限制、应急撤离、放射性废液和废气排放等重要的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因素。因此,尽管美法两国60%以上的核电机组都在内陆地区,但绝不能简单笼统地因为“欧美都有”就推断出“中国也该有”,而应该具体比较中外内陆核电的厂址条件是否一样以及是否适合建设核电站。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3年公开发布的《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及湘鄂赣核电站公示的环评报告,不难发现,按照美法两国在内陆地区的核电选址标准,我国湘鄂赣三省并不适合建设核电站。

一是核电站厂址周边的人口密度远远高于欧美内陆核电。在方圆80公里范围内,美国现有内陆核电厂址的人口平均为153万(最多为427万,绝大部分在250万人口以下),美国9个拟建内陆核电厂址的人口平均为142万(全部小于250万),法国被认为“人口太多”而被呼吁关停的3个内陆核电厂址的人口分别是440万、160万和390万,而我国湘鄂赣核电站方圆80公里范围内的人口分别高达738万、617万和666万,人口密度是欧美的4—5倍以上,对我国较为薄弱的应急指挥响应和技术支持能力是巨大挑战。

需要特别一提的是,江西彭泽核电站的“赣皖交界厂址导致的邻避纠纷”暴露出我国《核动力厂辐射环境防护规定》的相关要求亟需根据国情完善。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城镇化率仅为50%左右,欠发达地区仅为30%左右,因此城镇人口与全部人口差距很大。而承担核事故应急潜在风险的是一定区域内的所有居民,并非只有城镇居民。按照全部人口统计,彭泽核电站5公里半径内的人口高达1.3万,而在电站10公里半径范围内,仅安徽望江的人口就高达10.48万人,大大超出了核事故应急所要求的人口限制(而彭泽核电的环评报告书上只计算该区域内的城镇非农业户籍人口为45280人)。

二是核电站放射性排放物的大气弥散条件不符美国要求。大气弥散条件是内陆核电选址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年平均风速越高,静风频率越低,大气弥散条件越好,越有利于放射性气载污染物扩散,核电站正常运行时对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越小。反之,则产生微米级“放射性气溶胶”颗粒,形成“核雾霾”。

美国内陆核电厂址的大气弥散条件远远好于我国,9个拟建核电厂址的年平均风速都在2米/秒以上,年静风频率在1%以下(只有一个厂址高达2.28%),即每年无风期不到4天(最长也不过1周)。而湘鄂赣核电站中除江西彭泽气象条件稍好外,湖南、湖北的年平均风速均在2米/秒以下,年静风频率则分别高达16%、8%,即每年无风期长达29—60天,均大大超过了美国厂址。

中美内陆核电厂厂址条件差异的简要对比如表1所示。

不止湘鄂核电站如此,我国其它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的大气弥散条件与美国相差甚远。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3年5月发布的报告《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目前选定的26个内陆核电厂址中,15个厂址的年平均风速不到2米/秒(其中包括湖南桃花江和湖北成宁),14个厂址的年静风频率高达10—30%,相当于每年无风期长达37-100天。与美国相比,我国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的大气弥散条件太差,因此拿美国密西西比河建有核电厂来佐证我国长江沿岸布局22座核电厂的合理性,是站不住脚的。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国内陆核电厂址小静风气象特点已经超出了美国“高斯烟流模式”分析工具的适用范围,然而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却用此工具,得出湘鄂核电站对大气影响可接受的结论。

3.2湘鄂赣核电站的AP1000技术并非国际最高安全标准

一是我国在建的AP1000达不到美国本土AP1000的安全标准。湘鄂赣核电站与美国本土4座新核电站虽然都采用的是AP1000型第三代核电技术,但两者的设计控制文件有本质区别:我国依据的是DCD15版(在美国获得安全认证时被限定“仅限在中国使用”),而美国则是多次升级后的DCD19版。其实在我国引进AP1000的合同正式签约前,美国就已有DCD16版,但是中方急于上工程、坚持以DCD15版签约。DCD16版比DCD15版有重大设计改进,比如屏蔽厂房由RC结构改成SC结构,大大增强了抗震能力,并特别按国际标准增加了“抗大飞机撞击”的安全要求。

然而,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在对湘鄂核电站进行案例研究后指出“在严重事故工况下其环境风险可以达到与美国本土AP1000核电项目相同的低水平”。不知在中美AP1000的设计控制文件存在上述重大区别之下,这一结论是如何得出的?

二是国际社会对美国AP1000的安全可靠性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尽管美国的升级版AP1000比我国的AP1000做了重大设计修改、安全性要求有了较大提升,但却在世界核电市场竞争中屡遭败绩,甚至2011年6月在英国竞标时在安全资质评审环节就惨遭出局。针对英国核安全监管当局提出的51个未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中包括屏蔽厂房、屏蔽电机泵、爆破阀等重要核设施和安全设备)和明确要求的“飞机撞击评估的批准分析报告”,西屋公司无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材料,项目负责人Mike Tynan不得不承认“在安全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如果美国升级版AP1000尚且如此,那么湘鄂赣核电站依据的DCDl5版AP1000又该如何呢?

美国升级版AP1000在英国惨遭安全评审出局,而DCD15版AP1000却能在中国的核安全评审中顺利通过,值得深思!事实上,首次采用AP1000的我国三门和海阳核电项目均已严重拖期2年以上,美国本土4台机组也于2014年8月宣布延期1年,原因都是设备研制(其中包括核电厂安全可靠性的核心设备)有重大障碍,目前还在试制中!中国工程院研究报告指出“AP1000引进项目有重大经济风险,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规避风险,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3湘鄂赣核电站一旦出事将对长江流域造成致命打击

一是长江流域地位特殊,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湖广熟、天下足”,长江流域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目前饮用长江水的人口约4亿,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将达到8亿。长江流域经济占全国的“半壁江山”。

中美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迥异,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核电发展样本是不能复制到我国长江流域的!正如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副总干事钱积惠所言“长江流域是中国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在这里建设核电站,一旦发生地震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核泄露,整个长江流域将受到致命打击”。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事故是不能忽视的前车之鉴。长江流域是否应该发展核电,绝不能仅仅从能源短缺角度考虑,更不能建立在核电站“不会出事”的乐观预想之上,必须考虑到核泄漏一旦发生的最坏情况下,我们能否应对水源危机、社会稳定危机以及如何应对?因为无论是第二代还是第三代核电技术,都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不出核事故,而一旦出事,必然危及数亿人赖以生存的水源,而水资源是没有任何资源可以替代的!

二是福岛事故再次证明,控制核污水至今在全世界无解。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指出“日本福岛直到2011年6月才逐渐实现了闭式循环冷却”,并认为“类似日本福岛核事故那样的灾难性事件在我国内陆核电厂是极不可能发生的”,因为“目前可供内陆核电选择的AP1000、ACP1000和ACPR1000+,均已采取了各种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可以确保严重事故工况下安全壳的完整性,确保安全壳内实现堆芯闭式循环冷却”,进而计算出“在最严重事故工况下,我国内陆核电站产生的放射性污水量也仅为4800—7000立方米”!

然而,来自国外的《福岛核事故1000天》以详实的资料显示:日本福岛至今也未能实现堆芯闭式循环冷却,这三年多来核污水一直在以每天800吨的速度激增(一半源于不断流入厂区的地下水,一半来自注入机房的冷却水),厂区积累的核污水总量已高达50万立方米以上,反应堆机房内的高放射性积水高达10万立方米,厂区早已污水罐堆满为患,只好排向大海。“污水不断增多”已成为解决这场核灾难的最大障碍,事故处理难度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对比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的“乐观评估结论”和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极其糟糕处境”,不能不问:湘鄂赣核电站的安全壳何以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完整、保证实现堆芯闭式循环冷却”呢?!在全球科技界对福岛核电站核污水控制尚且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我们何以做到“在严重事故情况下核污水可封堵、可贮存和可控制”呢?!“类似日本福岛核事故那样的灾难性事件在我国内陆核电厂是极不可能发生的”这一结论又何以让人信服呢?!

相比国内核电企业对核电安全性的“自信满满”,国际核电界却在福岛事故后对核电发展“慎之又慎”2012年2月9日美国核管会主席GregoryBJaczko强调“我们有很多办法阻止三里岛式的核事故,但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事故告诉我们,我们所做的尚不足以防止更重大的严重事故”,同年3月9日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指出“今后仍然无法完全排除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法国在安全大检查之后投入100亿欧元,强制要求所有核电站按照IAEA的最新标准进行改造;因为核事故的严重影响跨越国界,欧盟甚至提出对周边国家的核电站给予技术和经济支持帮助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性,等等。

四 政策建议

核安全事关“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贯彻落实,事关公众利益、社会稳定、政权安危和国家未来。我国核电发展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中国核电发展要有整体规划和区域合理布局——对于敏感地区和战略核心地带的核电项目决策必须慎之又慎。核电产业是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产业链前端(天然铀资源的勘探储备)、中端(核电机组建设)和后端(核废料处理和核电站退役)要有整体规划,核电设计、制造、调试、运行、管理维护、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要协同发展。既然全世界的核电技术都不能做到“绝对安全”,且核电站是“请神容易送神难”,那么我国核电项目部署必须要有禁区、有红线,某些敏感地区和战略要地如我国的政治中心、国防和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带(如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绝对不能放置核电站,更不能作为未经实践验证的核电技术的试验场!其项目决策时必须从“一旦出事会有什么后果、国家要付出多大代价”来权衡,而不是从地方能源需求和投资需求出发。特别要强调的是:由于美国AP1000技术的核心设备至今也未过关、还在试制中,本来预计2013年底发电的我国三门和海阳核电站已经陷入严重拖期的困境之中。如果再贸然在内陆地区上马,后患无穷!

三次重大核事故残酷地证明了墨菲定律——“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这种可能性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灾难的发生往往不是在意料之中而是在意料之外”。在我国内陆核电问题上,不能因为“第几代技术发生事故概率已低至XX”而心存任何“小概率事件”的侥幸。核事故的严重后果非任何其他事故可比,所幸前苏联地广人稀、日本福岛地处海边,如果发生在我国内陆地区,灾难性后果不堪设想!严重而持久的放射污染和心理恐慌,将是我们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生态保护所无法承受之重。因此,在人类对核能还未达到“已控制、已驯服、已安全”的现阶段,在发达国家已认识到内陆核电运行困难的今天,在可再生能源已能做到“物美价廉”的形势下,我国不应冒内陆核电建设之巨大风险。

2.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要恪守“安全至上”的原则——绝不能搞“安全性让位于经济性”或“在安全性和经济性中找平衡”。目前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理念与中央对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安全大于天”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比如不断强调“要可接受的安全”、“如果想要安全、不计代价的话,多安全都可以达到。但是如果代价太高,核电价格社会不能接受,那么这个安全对核电就没有意义”、“核电要可持续发展,就要把握好经济性与安全性两个因素”、“安全是利益和代价的平衡”等。如果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安全至上”而是“安全性要兼顾或让位于经济性”的话,新建核电站的安全评审及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监管不能不令人担忧。核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核安全的国家责任”,考虑经济性是越位和失职。核安全和经济性的平衡应归国家更高层级部门考虑。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至上”的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核电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安全评审不受任何来自经济部门、企业商业利益、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扰,确保重要安全事项的真实性。“核电安全发展与经济代价该如何平衡”不是核安全监管部门而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部门应该考虑的事情。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亟需尽快修订HAF102等早已过时的核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恪守“安全至上”必须从法规、标准做起,从源头上提高核电的安全水准。当务之急是抓紧修改早已过时的HAF102等核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把“抗大型飞机撞击”等国际最新要求反映在法规里,并用新法规严格审核所有新建项目。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提高独立评审能力和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安全评审不受任何来自商业利益、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扰,确保重要安全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核电项目安全评审的专家委员会要依法对评审结果负法律责任。

3.核电科普宣传必须实事求是——绝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对核电站现存的一些致命问题和可能危害总是回避和淡化。绝不能把当前核电发展的障碍归结为“公众不懂核电、公众科学素养低”。对于公众关心的“核电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对人们健康和生态环境到底会有哪些影响”,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能给公众以“原子弹是烈性白酒、核电是温和啤酒”之类的错误概念,不能回避世界各国至今尚无法解决的核事故后核污染控制、放射性核废料的永久安全储存等重大难题,不能把无穷无尽的麻烦留给子孙后代。

4.应把核能发展重点移师海上——全面提升船舶舰艇的动力、为海岛防御和海路安全提供重要能源保障。福岛事故后美国、俄罗斯都在致力于“浮动核电站”的研发建造,除了选址简单、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低、事故下环境影响小等优点之外,还可为目前难以通电的地区提供能源保障。鉴于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将核能发展重点移师海上——全面提升作战舰艇和远洋舰船的各种性能、为海岛防御提供能源补给,既是当代军事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的迫切需要,又能保障我国海上石油通道的安全,还可积累核电安全运行的经验。船舶舰艇、浮动电站所需核动力较小,所需的天然铀资源仅为大型核电站的1/10—1/20。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海上石油通道“被切断”,我国自给的天然铀资源也完全可以应对。

5.亟需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确立核燃料循环体系的战略规划——不能多种堆型研发并进却对相应的核燃料循环根本不提。可持续发展核电需要“安全至上”、有可靠的天然铀资源保障体系、创新研发自主品牌及相应设备制造能力和高端人才保证。目前,我国核电产业链前端(铀矿勘探)有一定进展;中端(核电厂)规模大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虽有自主品牌,但走出国门尚待时日);后端(后处理厂和高放废物最终处置)技术薄弱且长期滞后;第四代核能系统研发又是多种反应堆堆型并进,而对相应的核燃料循环根本不提,不符合我国国情。研发一个新堆型并实现商业化运行需20-25年、建立一个燃料循环体系则要50年以上,亟需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将堆型研发置于核燃料循环体系中科学考量,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核燃料循环体系,统筹规划核能产业链前、中、后端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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