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
2015-05-30尹文秋
尹文秋
[摘要]城镇化加快发展需要农业现代化协同支撑,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载体,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关键。文章分析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探究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剖析了城镇化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准入制度;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2.145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在一定程度上有了较大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从“四化”同步发展的层面来说程度还比较低,契合度不够。就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而言,当前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型,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影响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同发展的因素凸显。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实现的关键是农民素质的提高,发达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农民的教育培训。如何加大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全社会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1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具有阶段性、动态性的概念,它是由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而来的。我国职业农民的概念是在2005年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首次提出的。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意见》提出了新型农民的概念,并且阐述了新型农民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要求。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重大部署。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的有机融合,充分体现了我国目前农村经济的现状,契合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从根本上反映了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新型职业农民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从身份向职业转变、从兼业向专业转变的过程。党的十八大勾画了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蓝图,提出了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部署,这是中央统筹城乡、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我国农村实际,加快农村劳动力结构转变的重要举措。
笔者分析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含量,掌握较强的现代农业生产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具备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职业化农民。
2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第一,自主性。新型职业农民是基于自己的专业生产知识、实践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理性自愿地选择农业作为自己从事的职业,是一种自主行为,具有自主性。第二,职业性。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农业作为自身的最优化的职业追求,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重要方式。他们对农业的关注度较高,稳定性较强,注重产业规模化经营,追求最大化效应。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社会尊重度较高。第三,开放性。新型职业农民不受户籍制度、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可以自由流动,处于一种开放状态。而且随着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这种流动会逐步由自发性流动向制度化流动转变。第四,技能性。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学习、善于学习,主动参与培训,深入了解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沿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注重实践操作,培养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能力素质要求。
3新型城镇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间的共生关系
3.1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为新型职业农民产生创造了条件
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城镇化加快发展为新型职业农民产生创造了条件。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从根本上加速推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促使农村土地加速流转,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向小城镇转移集中,不断增强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集约化程度,职业化农民的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城鎮化发展不只是地理空间范畴、社会制度范畴,它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的综合性范畴。推进城市化会促使各种要素的自由合理流动,促进产业结构不断完善,人口结构、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断优化,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耦合度不断增强。
3.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和关键
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两者互为支撑,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实现的有效载体,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推手,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和关键。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来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较快的国家都会有较高的城乡融合度,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并不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上升到某一阶段后都会呈现城乡一体高度融合的状况。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从根本上来说就需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匹配与平衡,解决两者匹配与平衡的关键就是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缓解农业资源环境压力,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的重要途径。
4新型城镇化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
4.1建立农业职业准入制度
世界大多数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农业职业准入制度,并且实施了职业农民准入制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充分体现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属性,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制度”。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地位。科学界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与职业标准,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动态管理机制。要对农业领域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上岗要求,规定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必须持有相应的绿色证书,使职业农民的身份能得到社会的认同[1]。
4.2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一定生产规模来保障,只有规模经营才能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在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规模经营,必须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建立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固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造条件[2]。
4.3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
农业本质上属于公益事业的范畴,规模经营并不能给农民带来类似工业生产那样的规模效益,相反,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明显的公共品属性,政府要加大投入,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到当地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中,并在财政预算中给予一定的财政支出,以保证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有资金保证[3]。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并且要保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增长。创立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基金,大力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创业,在全社会倡导并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构建新型職业农民生产风险基金,降低创业风险。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与培育体系,创新培育模式和培育机制。建立“学历+技能+创业”的培育模式,变封闭式培养为开放式培养、变被动式参与为主动式参与,构建城镇化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双向互动机制。
4.4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世界农业比较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经营方式,这也是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户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家庭经营路径。按照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的思路,不断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壮大农业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家庭专业大户,构建由集约化家庭经营的专业大户和产业化合作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的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
4.5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法制建设进程
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省级层面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立法工作已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国家层面上有关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立法还略显空白,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随意性大,仍然没有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还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要求[4]。要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制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法规条例,确保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健康发展。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可以使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有法可依,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参考文献:
[1]赖立.农村成人教育的着力点: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J].职教论坛,2013(6).
[2]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Z].2015.
[3]陈惠娜.新型农民教育问题研究——以从化市新型农民教育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1).
[4]韩新宝,刘志红,王鹏程.城镇化进程中新型农民培养问题研究——基于发达国家经验的视角[J].江苏农业科学,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