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 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2015-05-30丁玉永陶子娟
丁玉永 陶子娟
[摘 要]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也是极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部门。税务人员手中握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职务犯罪行为。如何加强税务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要求,是提高税务部门廉政建设的重要路径。文章从分析徐州某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廉政风险点切入,初步探索加强徐州某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税务部门;党风廉政;策略;问题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5.183
1 徐州某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
1.1 认识不到位
徐州某税务部门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看重“政绩”,不敢揭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看得见成绩,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抓不抓无所谓,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分内工作,与己无关,因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是额外负担;三是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认为上级出台了有关制度规定,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纪检监察部门去抓落实就行了,没有考虑到落实过程中工作的艰难程度,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外,还需要协调处理各方面的社会关系。
1.2 制度落实不到位
当前,徐州某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不管从领导重视方面,还是纪检监察部门在廉政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方面都是值得肯定的,但制度的落实方面还存在问题:一是制度的落实不能长期坚持,廉政教育制度不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抓的不力,管理松懈,缺乏教育管理的政治性、原则性、思想性和经常性。二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当地的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不善于从全局的、政治的角度看问题,缺乏忧患意识,治标不治本,存在只顾眼前忽视长期效应的短期行为,只重税收任务而忽视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三是当地领导的率先垂范作用还不够。
1.3 监督不到位
税务部门廉政监督的内容涵盖方方面面。但由于内部协调配合不够、外部宣传发动不够、干部思想认识不够、监察监督力度不够等种种原因,另外该地有的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只求过得去,怕得罪人,不想把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入。这就导致实际还有部分内容没有纳入廉政监督的体系之内,甚至有少数内容失去了有效的廉政监督,这也是税务部门始终不能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
2 徐州某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策略
2.1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性认识
错误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必然导致行为失当。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只有拥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对各种错误思潮有免疫力,才能坚守自己的人生原则和道德底线,每一位税务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二是抓好警示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邀请当地检察院、纪检部门人员为税务人员讲课,用案例以案说法进行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个别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增强税务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三是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2.2 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权力与制度制衡
一是在行政管理方面,对人员交流、干部任免、基建招标、大额经费开支以及税收的减、免、抵、退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建立在民主规范的基础之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持开展内部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基建、大宗物品采购、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资金、资产的管理。二是在税务执法方面,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充分制约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税务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及其相应的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认真开展评议考核,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三要强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建立各级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谈话、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诫勉谈话等有关制度。
2.3 着眼监督检查,全方位落实各级责任
一是要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让税务干部的日常行为纳入社会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的基础上,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的规定,以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三是要建立外部的监督体系。聘请特邀监督员、第三方和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对税务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不断拓宽监督领域,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的重要作用。四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惩治腐败体系。有效发挥“一案双查”职能作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违纪案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以起到震慑作用;对纳税人反映强烈、不作为、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受贿索贿的税务人员,一经查处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要责任追究,更要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铲除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
2.4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网络,拓宽信访渠道
一要通过外聘特邀监察员,内聘兼职监察员形式,形成监督网络,定期对税务每项工作、每个干部、每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渠道,积极探索举报、投诉和反映意见的有效途径和相关制度,鼓励署名举报。纪检监察部门要改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变上访为下访,变举报投诉为听取群众的意见,注意从容易发生以权谋私行为的重点部门和环节入手,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从开展干部离岗审计、廉政考核、执法监察中发现问题,防止干部滥用权力或以权谋私行为发生。
2.5 适应形势,转变作风,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务必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带头加强学习,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2)加强税务机关的效能建设。加强机关的效能建设是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拓宽监察渠道,把效能建设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与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治本抓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监察重点,针对不正之风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采用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明察暗访等方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确定工作目标,开展效能监察。
(3)必须开拓创新,转变作风。要善于总结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科学分析深化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调整和冲突所带来的复杂问题,探索、完善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税务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既保持原有的工作特色,又不断有新的创造和作为。
参考文献:
[1]宋振国,刘长敏,等.各国廉政建设比较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2]厉以宁.西方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韦庆远,柏桦编.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