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教职工维权与发展研究
2015-05-30何佳冷培榆李芳
何佳 冷培榆 李芳
[摘 要]以保护高校女教职工的权益为出发点,分析高校女教职工维权工作现状,提出高校工会完善维权机制的对策与新途径,增强女教职工的维权意识,促进女教职工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高校女教职工;高校教学;高校工会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0.052
高校女教职工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社会价值导向与女性自身的原因,高校女教职工的权益未受到切实保障,高校女教职工的维权工作也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调查高校女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探索维护高校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调动广大女教职工投身高校事业的积极性,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为学校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1 加强保护高校女教职工权益的重要性
高校女教职工普遍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与工作技能,在高校的教学、科研和机关等岗位承担重要职责,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女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全面发展综合素养,强化参与学校管理与决策的意愿,提升竞争能力,她们是学校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保证。
高校女教职工的权益得到保护,不仅指在工作学习方面给予重视,其身份的特殊性也要求对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女教职工除了繁忙的工作,还要扮演很重要的社会和家庭角色,另外一些生理现象如怀孕、生育等,都要求她们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加强保护高校女教职工的权益,应从多方面给予支持,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女教职工的自身素质与地位,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而且有助于在民主、文明的大时代环境下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促使大家为学校的教育、科研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 高校女教职工维权工作现状
考虑到女性身体和心理的客观因素,国家制定了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高校各相关职能部门也拟定了具体细则实施推广。但由于女教职工在高校所处的地位不是很高,政绩和业绩也不突出,导致针对女教职工权益保障的制度不是很明确和健全。另外,女教职工普遍缺乏维权意识,职能部门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维权工作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2.1 女教职工的维权意识不高
大多数女教职工维权意识不高,一方面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另一方面维权意识淡薄。高度教育的持续发展对高校教职工提出了新的标准,高校女教师由于科研和论文考核要求逐年提高,承受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另外,由于女性的社会角色使得大多数女教职工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还得承担大量家庭事务,青年女教职工还有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责任,她们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即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没有时间再去维权。有些女教职工本身缺乏参政议政的热情,对女教职工应有的权益保障知之甚少,缺少维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
2.2 缺少女教职工维权途径
有些高校对女教职工的权益保障相对滞后,维权工作重视不够。虽然有较多维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并未落到实处,很多高校都设立了女职工委员会,但重点在开展各项活动,没有深入基层。高校领导岗位中女性教职工较少,尤其是正职,在制定福利与保障政策时没有考虑女教职工的困难,因此缺少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针对性措施与制度。维权制度与维权机构的不健全,导致女教职工的维权渠道不畅通,当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缺少合法性依据与维权途径,很多女教职工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
3 高校工会完善女教职工维权机制的对策与新途径
高校工会由于人员和职能权限等原因,工作重心放在节假日福利和文体活动方面,满足教职工的物质文化需要,但对维权事务显得力不从心,针对女教职工的维权意识和执行力更加薄弱。维权职能作为高校工会最基本、最核心的职能,如何有效完善并进一步强化该职责对完善女教职工的维权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高校工会应强化维权意识和维权职能,通过以下途径为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3.1 制定和完善法规和条例,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
高校维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规定普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以依据,具体实施细则不够完善,以至于一些特殊保护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比如女教职工产假时期、绝育手术休假时期的工资、津贴待遇,还有女教职工人流的假期和待遇等。很多女教职工本身不了解有关的法规条例或是不好意思提出诉求,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利益,严重挫伤了女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校工会应通过制定和完善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保障,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维权中心,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为维权的顺利开展提供针对性的帮助,从而更好地保障女教职工的权益。
3.2 增强高校女教职工的维权意识,确保女教职工的维权地位
高校工会应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高校教师和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如《教师法》、《教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可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宣传模式普及法律知识,将维权意识渗透到女教职工的思想中去,让女教职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校工会应将关爱女教职工的生活、工作和身心健康作为工作重心,以慰问或者个别访谈的形式定期了解特困女教职工的状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她们解决生活和工作的困难。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每年一次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妇女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相关讲座,做好妇科病和乳腺病的普查,使患病女教职工得到及时治疗。当女教职工有维权事件来访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积极接待并及时处理,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确保女教职工的维权地位不受影响。
3.3 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女教职工的全面发展
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是高校做好女教职工维权的基础。高校工会应搭建促进女教职工成才的工作平台,以切实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提供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和教育进修等权益的保护和激励措施,拓宽女教职工的发展空间,提升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能力和地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成绩斐然,其中妇女之家建设已成为上海市各高校楷模,2015年又成立了妇女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学校妇女工作的高起点延伸,为推进女性人才工程建设提供更多平台,并扩大了工会女职工会员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作为学校妇女工作的研究机构,中心创新维权方法和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理论与实践结合,探索和掌握妇女发展的规律,深化妇女和性别理论研究,为女教职工成长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高校女教职工是高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开展高校女教职工维权与发展研究,发挥高校工会在女教职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探索维护女职工权力的新途径,可以有效地为高校开展妇女工作拓展空间;提升女教职工的社会地位;推动女教职工的事业发展;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她们不断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构建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蔡英辉,王依然.高校工会在女性维权中的重要作用[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4,37(5):124-126.
[2]彭浪.高校女教职工权益保护现状与对策[J].工会论坛,2013,19(5):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