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政策解读及现状研究
2015-05-30孟根同陈思远郑泽萍辛德麟狄洛薇
孟根同 陈思远 郑泽萍 辛德麟 狄洛薇
[摘 要]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是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遴选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对学院2015届推免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通过最近三年推免人数对比,提出了在教育部全面取消内外推限制的政策下各院校在推免生招收工作上面临的挑战,希望对日后的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2015届 推免 举措 现状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5-0064-02
一、我国推免制度简介
国家在1984年发出《关于做好198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开展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的试点工作。该文件被视为现行“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即“推免”制度的真正开始。[1]推免制度是深化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本科教学水平以及激发广大本科生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促进自身综合素养的提高和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截至2014年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推免制度已实施31年,经过实践,“推免生是优质生源”已成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军队院校的广泛共识。推免政策的日臻完善,也显示出教育部对推进我国高校推免制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高学历、高素质和强能力人才的决心和努力。
二、教育部2015年推免政策解读
教育的关键在于培养人才,而选好人才则是先决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目的就在于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进一步深造。[3]2015年的推免政策在保持基本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出现了四大改变。
改变一:学生择校更加自由。取消内外推限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改变二: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及时网上公示,将整个推免工作流程置于学生及社会监督之下。
改变三:工作程序更加优化。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改变四:管理更加统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三、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推免举措
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成立了由本科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推免文件规定,推免名额由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学业成绩基础上的考试三种方式构成。其中,创新特长学生名额直接由学校创新中心提出,不占学院名额,学院推免名额的75%为学业成绩认定学生,25%为学业成绩基础上的考试选拔学生。学业成绩与考试选拔的分配比例经过充分征集意见,基本得到了学生及相关管理部门的一致认可。学院按照毕业生总数比例,在学院总名额以内取整,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
创新特长名额为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或代表队主力队员,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队员。
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遴选,按在校前三年专业学位主干课程成绩与其他学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的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内排名(专业学位主干课程成绩按权重系数0.7计算,其他学位课程成绩按权重系数0.3计算),且专业学位主干课程不得有重考,非专业学位主干课程重考不超过两门次。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学业成绩认定学生额定名额和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有序确定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学位主干课程为培养计划中考试类型的学位课,其他学位主干课程为培养计划中考查类型的学位课。具备推免资格学生因就业、出国留学等事宜放弃推免资格者,经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推免名额按专业综合排名顺延。
学业基础上的考试选拔学生为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者(考试学生人数N=专业毕业人数*30%+专业所有已获得推免资格学生人数),且专业学位主干课程重考不超过一门次,其他学位课程重考不超过三门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外语和数学考试,根据两科目总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名单。
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在努力完成学业之余,通过积极参与党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等组织管理工作提升个人综合能力,学校及学院还在推免工作中做出了相应规定。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一等奖学金或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委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简称“双优”)之一的学生,如能够进入学业成绩或考试选拔名额的120%以内(四舍五入)划定的推荐备选名单,在推免名额80%-100%对应名次学生无“双优”条件时,即可替代获得推免资格。例如:推免名额为10人时,11、12名同学若有“双优”条件,可在9、10名范围内进行替代。
经过数据报送、网上报考、学生复试等环节,学院所有推免生全部被各高校录取,其中包括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高校。经统计,学院推免生被外校录取的共计93人,占总人数的56.7%,被我校录取71人,占总人数的43.3%。
四、2015年推免工作分析
研究生教育和大学科研是研究型大学建设中两个最基本的问题[4],优质的研究生生源则是两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实施推免制度的目的是激励广大学生个个赶先进、人人争优秀,从德、智、体各方面使自己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有序的竞争环境,让优秀人才真正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原动力。[5]2015年的推免工作的一大亮点就是全面取消了学校推5名额的内外推限制,这对满足学生地域、学业、兴趣等多面需求,打破院校壁垒,避免高校“近亲繁殖”,促进各高校研究生优质生源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表1可以看出,取消内外推限制后,各高校不能再设置留校限定。[6]信息学院2015届推免生被外校接收人数呈现“翻翻”式的增长。参考2014年武书连全国高校排名,通过表2可以看出,学院2015届推免生的选择高校范围更广、整体排名更高。
凡事有利即有弊,相对于推免生“输出”的可喜形势,我院今年招收的推免生整体质量较往年则有所下降。可见,在新的推免政策下,知名高校的“马太效应”愈加明显。推免生均趋向于更高层次学校深造,对排名靠后的高校和部分依靠本校推免生作为主要研究生生源的专业来说,招收优质研究生生源工作将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各高校应增强危机意识,在努力提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水平、优化专业设置的同时,通过积极调整招生策略、扩大招生宣传、优化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等全方位、多角度的措施来应对新的挑战。
[ 注 释 ]
[1] 罗敏.我国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制度的特征、矛盾及发展趋势[J].学位与研究生教学,2011.
[2] 曾鹏.我国现行研究生推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贺州学院学报,2008.
[3] 钱怡.南方医科大学推免生工作开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1.
[4] 沈红.研究型大学的基本要素及其体制和组织满足[J].教育研究,2003.
[5] 闫奕铭.公安院校硕士招生推免制度建设探索——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为例[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3.
[6] 李灿.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须改进[J].教育与职业,2011.
[责任编辑:覃侣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