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口统计的市镇乡比较分析
2015-05-30张峰
作者简介:张峰(1976.12-),男,汉族,徐州沛县人,本科学历,江苏沛县龙固镇政府,中级统计师,研究方向:农业、人口统计。
摘要:我国的人口统计与市镇乡有着比较紧密的联系,因此,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市镇乡的划分标准,有利于真实地、科学地反映我国现阶段的人口状况,并且促进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城镇化的水平进行准确地评价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通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研究,对其制定的市镇乡的划分的标准进行深入地研究,旨在为优化我国的市镇乡的划分标准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人口统计;市镇乡;比较分析
本文根据第六次的人口普查的数据,对市镇乡的人口三者间的差异进行深入地分析,据调查研究表明,市和镇具有非常小的差异,甚至很难对其进行清晰地区分。但是,城市与镇的特点差距在逐渐地扩大,足以说明目前使用的市镇的划分的标准比较低,大大地降低了镇的整体上的质量,因此,不少专家学者指出应对市镇的标准进行适当地调整。
一、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的差异
(一)聚居规模不同
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不仅在空间的聚居规模与集中的程度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并且城乡的经济特点及社会条件存在较大的不同,城乡居民具有不同的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此外,城乡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现象,一直处于彼消此长的状态,因此,在乡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两个对立的范畴中找到一个清晰的划分界限显得非常的困难。
(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城镇化的过程是一个多元化的综合体,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加之城镇的各个地区的地理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人们在实际的交往过程之中,对市镇建制的理解方面具有明显的不同,致使不能够统一地把握城镇划分标准,市镇建制不能够避免与标准相脱节的现象,给乡村人口及城镇人口的区分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市镇建制与人口划分的不同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以往的市镇建制上,在对城乡人口进行划分的过程之中出现各种问题,然而,城乡的人口划分与市镇建制存在其自身的特点,分别出现了各自的不同的研究领域,倘若将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则不仅不能够解决问题,更会加大问题的难度。
二、城乡人口划分经历的阶段
(一)最初阶段(1953~1962)
我国的城乡人口划分的最初阶段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及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期间,我国的城乡人口划分主要按照市区人口、郊区人口、建制人口等三个标准进行划分,因此,在这一个时期,城乡人口的划分标准相对而言比较的合理,加之,市镇建制对城乡的划分标准严格地执行,因此,乡村与城镇的划分界限一直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虽然,在这一个时期同样发生了城乡人口对流的状况,但是,没有引发城乡人口在人口统计方面的不正常的波动的状况。
(二)第二阶段(1963~1975)
我国的城乡人口划分的第二个阶段,是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及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经历了三年调整时期,因此,在这一个时期城乡人口的划分相对而言比较的复杂,在经历了大跃进及三年调整的时期的错误,随着便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中国陷入了十年动乱的时期,因此,我国的国民经济在六十年代初陷入了较大的困境,所以,政府普遍采取了“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的重要举措,对市镇建制采取了一定的压缩政策,后来,随着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的干扰,我国的国民经济再次遭到严重破坏,在这一个时期,我国的城镇人口的发展的速度十分地缓慢。
(三)第三阶段(1976~至今)
我国的城镇人口在这十几年期间得到快速的发展,同时暴露出来城镇人口的人口统计方面的问题,主要出现以下几点状况:城镇人口的数字出现混乱、城镇的概念不够清晰、城镇中的农业人口开始膨胀。因此,城镇人口的结构逐渐的失去了城镇的基本的内涵、特征及性质。因此,在这一个时期内,城镇人口具有如下几个特点,分别是:第一,市镇的数量增长;第二,城镇的人口数量增加;第三,农业人口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增加;第四,引起了城镇人口的结构的变化。
三、市区和镇上的农业人口划分为城镇人口原因
(一)数量不多
应将居住在镇上及城市市区内的农业人口划分为城镇人口,主要是由于居住在镇上的农业人口及居住在城市内的农业人口的数量本身不太多,并且大多数是由工农及菜农所构成,具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具有一样的生活方式。虽然,他们依然在户口性质及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等方面没有发生相应的改变,但是,实际上他们已经转变为城镇型的农业人口,因此,在对其进行人口统计时,应将其作为城镇人口进行同等的对待。
(二)共享基础设施
居住在城镇内部的农业人口,被城镇居民所围绕,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与城镇居民共同享受着一样的交通工具、卫生医疗及通讯,供水供电等,并且在行政管理市镇建设及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中,农业人口同样具有巨大的作用,因此,应将其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内,不应将其排除至城镇人口范围之外。
(三)地理学的角度
这部分的农业人口长期的居住在城镇内,无论是在计算人口密度计计算地域人口等方面,因此,站在地理学的角度上,不应当将其从所管辖的地区中分割开来,由此可以看出,将居住在城镇内部的农业人口划分为城镇不仅非常重要,更显得比较合理。
四、郊区农业人口划分为城市人口
城市郊区同样是城市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属于市辖区内一个重要的地域空间,因此,适当地将城市郊区一定范围之内的乡村地区划分至郊区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将少量的乡村人口划入城市显得非常合理。
首先,城市是一个经济复合体,农业区能够为城市提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及奶制品;其次,随着市政的建设,及城市的经济发展,不断地扩大了城市功能,因此,城市所管辖的各个部门不能够仅仅局限在较为狭窄的区域范围之内。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需向农户征用一定农田,因此,大量的农户逐渐转变为城市居民。最后,在对城市进行改造,以及改造旧城的过程中,需要扩散一些工厂、交通点、及医院,从而有效地减轻城区的压力,城市郊区对城市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因此,将散居在郊区内的非农业人口及居住在郊区附近的农业人口纳入到城市人口的统计范围之内显得尤为必要,但是,每一个地区的城市的范围大小不同,因此,需要结合各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合理地解决人口统计方面的问题。
“三七”临界线的划分
为了能够更好地对城市人口与乡村人口进行区分,因此,应在城市人口与乡村人口间划分一条清晰的三七临界线,换言之,当郊区内的农业人口超出郊区人口的30%,应将所管辖的农业人口当作乡村人口进行人口统计,而将非农业人口则作为城市人口进行统计,但是,当郊区内的农业人口处于30%以下,则充分地说明非农业人口已经高达70%,因此,需要将郊区内的人口作为城市人口进行统计,针对没有设立郊区的城市,依然可以按照“三七”的临界线进行划分,判定管辖区内的人口,分别对其进行统计。
五、优化市镇乡的人口统计的划分标准的建议
(一)划分对象的沿用
在我国目前的城乡的划分制定的各项规定之中,将村民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作为主要的划分对象,由于其具有比较明显的城乡的特点,因此,能够真实地反映城乡所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可以一直沿用现阶段所使用的划分对象,居委会是由城市居民所组成,而村委会则是由村民所构成,其次,居委会的财政来源于政府的拨款,仅仅承担了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却不承担经济职能,然而,村委会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不仅要承担行政职能,更要承担经济职能,最后,居委会的常住人口一般从事的是非农的产业,然而,村委会的常住居民则会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居委会一般接受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的管辖,然而,村委会则是受到农村的自治组织以及乡镇政府的直接管辖,此外,村委会及居委会都具有比较完善的人口登记的权限,因此,为城乡进行人口统计提供了较多的便利。
(二)多种划分依据的引入
将空间作为划分城市的主要依据,当农村居民逐渐地与城市的建成居于相连,则会被划分到城市的范围之内,直接影响了城市人口统计的准确程度,并且提高对我国的城镇化的发展水平的估计,因此,应积极地引入多元化的划分依据,对城乡的划分标准进行优化与改进,例如,将人口就业结构作为划分依据,并且适当地引进定量的指标,使之成为划分城市的重要依据,并且可以引入路网密度计建筑密度等重要的定量指标。
结语
综上所述,不断对完善与改进市镇乡的划分标准,从而让我国的城乡的空间的划分能够更加的合理有效,不仅能够提高我国的城镇人口统计方面的准确性,并且可以如实地反映出我国的城乡人口的具体情况,提高我国的城乡经济的发展水平,因此,在对我国的市镇乡的标准进行划分时,应首先充分地了解城镇的内涵,并且结合我国的城乡发展的具体情况,引入定量指标,以及多种的划分依据,提高我国的市镇乡的划分标准逐步走向国际化合理化及科学化的进程。(作者单位:江苏沛县龙固镇政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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