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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次死亡 第一次·溺死

2015-05-30

科学Fans 2015年5期
关键词:老秦机械性死者

死亡片段

夏天是夏晓曦最爱的季节。

夏晓曦家后门不远处,是一处美丽的池塘。这个池塘的附近是一片野地,野地有很多野菜。夏晓曦经常在放学后,到野地里玩耍、采摘野菜。

夏天的时候,还能下水游泳。

那是夏晓曦每天最为快乐的时光。

这天,夏晓曦一如既往独自去池塘旁玩耍,突然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父亲在家里焦急地等到了天黑,都不见夏晓曦的踪影,急急忙忙地跑到了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长立即组织社区民警协助夏晓曦的亲属进行了寻找。非常有经验的所长安排一组民警重点对辖区内的沟、塘、湖、池进行了寻找。果不其然,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就在夏晓曦家后门的池塘内打捞到了他的尸体。

夏晓曦的尸体被打捞上来的时候,裤子是褪到膝盖的。所以,夏晓曦的父亲怀疑夏晓曦是遭受到了不法分子的侵害,然后抛尸入水。

经过法医检验,发现夏晓曦的气管内有大量的蕈状泡沫,气管充血,肺部膨隆可见肋骨压痕,胃内有大量带有水草的液体。由此可以判断,夏晓曦是溺水死亡的。同时,法医检验也判断夏晓曦生前并没有遭受性侵害。

结合池塘岸边的一些足迹等痕迹,以及一些调查工作发现,专案组还原了事实真相。

夏晓曦独自在池塘边玩耍的时候,突然内急,于是在池塘边解手。而恰巧在此时,远处又有几名学生向池塘这边走来。夏晓曦发现有人后,来不及提起裤子,就想往灌木丛后躲藏。但因为裤子的牵绊,夏晓曦失足掉落进了池塘,不幸溺死……

在新专栏的开篇,我首先得对这个专栏题目进行一番解释。

老秦几乎每天都会见到死亡,似乎“死亡”这个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虽然我也经历了从心酸到恻隐,从悲愤到淡然的心路旅程,但心底一直有种隐藏的冲动。我要写一本关于人们如何去保护自己的书。

“第X次死亡”会以“夏晓曦”作为主人公,列举老秦见过的各种死因,对死因的法医学现象进行科普。同时,这本书里的大量案例,都是生命的反面教材。我希望大家可以通过看到别人的不幸,而去避免自己的不幸。

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像专栏名那样,死亡X次。我也曾经在尸检的时候,会暗自琢磨,躺在我面前的这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在生命陨灭的那一刻,会想些什么呢?

“TA”一定是想继续活下去。

生命是最可贵的东西,没有之一。生命也是最美丽的东西,没有之一。希望大家可以通过这个专栏,意识到这一真谛,从而爱护、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精彩。

尤其是在绝望、无助的时候,更要去想一想。活下去,有很多理由;活下去,甚至不需要理由。

死亡剖析

夏天就要来了,又到了结伴去游泳的时节。老秦在这里要很煞风景地来一期“溺死”。在青少年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溺死占着非常大的比重。每年夏季,都会有不少孩童因为游野泳而丧失生命。

溺死是指人体处于液体环境中,液体进入人体呼吸道后,堵塞呼吸道,所致气体交换障碍,从而窒息死亡的一种方式。溺死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一种。和其他机械性窒息(如:扼颈、捂压口鼻等)不同,因为致死的物体是液体,所以溺死的死亡特征会有一些特殊性。

插一句,溺死并不一定发生在江河湖海中,老秦见过在一个浅水湾自杀溺死的人,那个人仰面躺在一湾水中,水面刚刚漫过鼻孔。有人问了,那人被呛着了,不会坐起来?其实人就是这样,有的人因为呛咳、慌乱,在一些很浅的水面一样可以被溺死。老秦曾有一次掉到湖里了,险些被呛死。同学发现后跳下来救我,等我站直的时候,发现水深还不足一米。另外,很囧地说一句,其实老秦会游泳的。

判断死者的死因是溺死,并不难。但是,在水中的尸体,容易加速腐败,尸体腐败后,对于溺死的判断就会困难很多。在溺死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不仅要熟练掌握溺死的特征,更要学会如何和死后抛尸入水进行鉴别。溺死的诊断非常重要,因为溺死多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下面,我们就把如何鉴别溺死、死后抛尸入水和溺死的征象结合起来说:

1.尸斑

生前入水的尸体,因为尸体随水流翻滚,体位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尸体底下位置”(参见图书《逝者证言》中的“尸体现象”)。所以,溺死的尸体尸斑不太明显。当然,溺死后不久就被打捞上来,会重新形成明显固定的尸斑。如果死后,待尸斑稳定再抛尸入水,则会有明显的尸斑。

2.口鼻腔和气管

溺水过程中,因为冷水刺激呼吸道,呼吸道粘膜分泌亢进,气管通常会呈明显充血状,甚至有水中的泥沙进入气管和支气管。同时,因为溺液和粘液以及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或呛咳搅拌,会在呼吸道形成泡沫。尸体打捞上来后,会溢出口鼻腔,称之为蕈样泡沫。而死后入水,因为没有呼吸运动,则气管不会充血,也无此类泡沫。当然,高度腐败的尸体,这种泡沫就很少见了。

3.窒息征象

作为窒息的一种方法,溺死也会有其他方式导致窒息的征象,比如眼睑出血点、内脏淤血、口唇青紫、指甲紫绀、颞骨岩部出血等。如果是抛尸入水,那么死者可能不是窒息死亡,有其他的死亡征象。

4.手

溺死的人,因为在水中下意识挣扎,手中夹缝、指甲内可能会有泥沙、水草。这是一种生活反应。抛尸入水者则不会有。

5.肺

水性肺气肿是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简单点说,溺死的人,肺里全是水,体积、重量都增加,表面有肋骨压痕,肺泡壁破裂,在肺叶表面形成一种红斑,叫做溺死斑。这样的肺,摸起来有种捻发感。而死后抛尸的尸体则不会有这些征象。

6.心

溺死的尸体,静脉淤血怒张,右心淤血,左右心血成分差异会导致左右心腔的颜色不一致。而抛尸入水的尸体则不会有这样的特征。

7.胃

咱们学习游泳的时候都有喝水的经历,所以溺死的尸体胃里也会有大量溺液。这也是一种生活反应。死后抛尸入水的尸体,则不会有,除非死之前被灌下大量的水。不过,犯罪分子别得意,你灌得了胃,灌不满肺啊。

8.肌肉

溺水的时候,人体剧烈挣扎,有很多溺水的人在一些如胸锁乳突肌、斜角肌、胸大肌、背阔肌这样不容易因为外伤形成片状出血的肌肉处形成出血。

9.实验室检查

有一种检验叫做硅藻检验,就是用溶剂将尸体肺、肝、肾溶解,这些器官里的一些浮游微生物(硅藻)则不会被溶解。经过涂片、显微镜观察,可以判断这些硅藻的形态,然后和尸体所在水面的硅藻进行对比,判断死者是不是在这里溺水的。这种办法行之有效,成为判断溺死的一种重要参考办法。

10.其他

还有一些实验室检查,如左右心血氯离子测定、锶离子测定等,但很少用上。

最关键的,死后抛尸入水肯定可以在尸体上发现其他的死因,而溺死死因就是溺死。

疑点辨别

想用抛尸入水伪装成溺死,从理论上基本是不可能的,没有完美的犯罪。但下面我还要啰嗦几句:

1.机械性窒息致死和溺死的鉴别

很多人说,可以把人掐死、捂死后,再扔水里,反正是窒息,征象一样。其实不然,被掐死、捂死的人,即便高度腐败,在其颈部、口鼻腔也会出现特征性出血损伤,这个很容易发现。同时,死后入水,气管、肺、心、胃都和溺死不—样。

2.干性溺死

有一种溺死,是因为死者突然入水,声门痉挛,导致急性窒息死亡。这样的死亡,溺液可以不进入肺、胃,气管和实验室检查也是正常。虽然极少见,但是也是存在这种可能的。那么,怎么判断死者是干性溺死呢?首先要排除死者系受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然后排除死者系中毒死亡。可以排除这两项的话,结合现场环境,就能推断死者死于干性溺死。

3.推人入水

有朋友问了,如果是趁人不注意推他下水淹死呢?我只能说,这种杀人手法太不保险,我是没见过。万一死者游上来的,或者是获救了,凶手岂不是很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法医学就解决不了了,通过现场勘查情况、调查情况依旧可以破案。

我倒是听过有下药使死者昏迷,然后扔进水里溺死的。不过这样的情况,也可以通过毒物检验查出来。

案例:

2011年夏天,x县发生了一起命案。

这是一个两口之家,一个奶奶带着一个13岁的孙子。这个孙子非常不昕话,经常惹得奶奶暴跳如雷。有一天,邻居们听见奶奶和孙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可以听见打斗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邻居发现奶奶死在了家里的床上,死因是被人用手掐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而孙子失踪了。结合前一天晚上的动静,邻居们认为是孙子失手掐死了奶奶,然后畏罪潜逃。两天后,孙子的尸体在一条小河里被发现了。难道孙子畏罪自杀了吗?

虽然尸体内脏淤血、手指发绀,具备明显的窒息征象,但是法医认为孙子的肺部没有明显的水性肺气肿表现,双手也都没有抓握水草,尤其是尸体的胃内只有干燥的食糜,而没有任何溺液。这些否认溺死的因素引起了法医的高度重视,于是法医对死者的口唇和颈部进行了细致的检验,最终发现孙子的口唇是有损伤的。

干是,法医确定,孙子是死干捂压口鼻腔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是死亡后被人抛尸入水的。杀害两人的,另有其人。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最终抓获了犯罪分子。凶手是趁奶奶出门寻找孙子的时候溜入室内的,然后潜藏在屋内的杂物间内。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凶手出来开始行窃,却被惊醒的奶奶发现。凶手上前掐死奶奶后,又到里屋捂死了孙子。为了毁尸灭迹,凶手把孙子的尸体枉到河边,丢弃进了河里,但因为体力不支,无力再去搬动奶奶的尸体。

于是便形成了开始描述的现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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