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斯特经济学的一些澄清与发展
2015-05-30贾根良陈国涛
贾根良 陈国涛
内容提要 李斯特经济学自其诞生至今,走过了一条极其曲折的道路,经济学界对李斯特的认识要么是错误地集中在他的“贸易保护论”上,把他简单地归结为一位贸易保护主义者;要么是一叶障目,虽然认识到了其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正确性,但由于无法从整体上把握住李斯特经济学的主题,因此对其幼稚工业保护论也存在诸多误解。本文的目的就是在较系统和全面地评述国外经济学界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出版后对李斯特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经济学界对李斯特的一些误解进行澄清,并对进一步发展李斯特经济学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 李斯特经济学 澄清 发展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5-0039-10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民族主义经济学家,他的学说对德国、美国、日本等国的兴起,以及广大亚非拉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冯·劳埃(T.H. Von Laue)评价其为“所有追求独立和富强的后进国的先知”。①但李斯特经济学从诞生至今,其发展与传播却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从早期遭遇“流行学派”的各种误解和非议,到后来的逐渐流行,随后又是漫长的遗忘,接下来又是“李斯特复兴”和“新李斯特”概念的出现。尽管经历了许多曲折,李斯特经济学仍然活跃于经济学这个大家庭之中。但是,在经济学内、尤其是主流经济学对李斯特还存在诸多的误解,为此有必要对李斯特经济学作一些梳理和澄清,以期更好地理解李斯特经济学。另外,作为一位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经济学家,其学说的很多内容仍有待我们予以进一步地挖掘,以更好地理解李斯特经济学对当今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义。
一、对李斯特经济学研究历史的回顾
李斯特是以斯密为代表的“流行学派”的理论批判者的身份出现于经济学界的,这一身份决定了他的学说在其在世时注定缺乏信奉者。事实上,李斯特的经济理论与政策主张在很长时间内都无法得到外界的认可,尤其是没有得到德国国内的经济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认可。代表其最高理论成就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以下简称《国民体系》)在1841年出版,但这部传世之作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反响。直至李斯特去世两年之后的1848年,在德国革命爆发的前夕,这一态势才有所改变。在德国国内,支持李斯特的人逐渐增多,德国的统一进程也按照李斯特的设想在逐步向前推进。在国外,约翰·穆勒(John Mill)在其经典著作——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观点给予了正面的评价,正式把李斯特经济学引入到“流行学派”之中,英语版的《国民体系》也于1856年在美国出版,法语版也早在1851年出版。李斯特去世后的十年算是李斯特经济学逐步为人们、尤其是“流行学派”经济学家所了解的十年。
真正革命性的转变则始于19世纪70年代的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Bismarck)时期,在完成国家统一之后,俾斯麦真正开始践行李斯特的经济理论,一方面加强国内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则一改以往的自由贸易政策,通过关税大力扶持年轻的德国工业的发展。在这一时期,随着保护主义运动的兴起,人们对李斯特经济学的关注也达到一个顶峰,这从《国民体系》一书在各国的不断出版就可探知一二。1877年和1883年在德国两次再版,到1878年,《国民体系》已经成为德国“最受欢迎的一本书”,③Henderson, W. O., Friedrich List: Economist and Visionary 1789-1846, London: Frank Cass, 1983, p.215.俄国财政大臣谢尔盖·维特(Sergei J.Witte)在1889年写道,“德国所有大学都在学习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而且此书还是俾斯麦的案头书”;[德]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杨春学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英文版编者序,第2页。新的英文版也于1885年在英国面世,瑞典在1888年、日本在1889年、俄罗斯在1891年也都翻译出版了这一著作。《国民体系》成为除马克思外,被各国翻译出版次数最多的一部德国经济学家的著作。
随着俾斯麦保护主义经济政策在1879年开始推行,德国工业在19世纪最后20多年经历了飞速的发展,德国也从一个欠发达国家转变为发达国家,经济状况的变化使得李斯特的保护主义思想不再完全适用于德国经济的发展。事实上,自19世纪末期开始,在西欧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工业化之后,践行李斯特经济思想的大本营已从德国转移到了相对较为落后的俄国,从俾斯麦转移到了俄国财政大臣谢尔盖·维特。当时的俄国与德国的关系,犹如李斯特时代的德国和英国的关系,谢尔盖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相比于一些“流行学派”的经济学家把关注点集中在贸易保护方面,维特对李斯特经济学的认识要更为深刻,他认为“李斯特经济学的核心在于他的生产力理论”,③而非简单的贸易保护。因此,谢尔盖的政策除了关税保护之外,还包括加强铁路和运河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办技术学校、对新办企业进行补贴等等,总之一切都是围绕着俄国生产力的发展而展开的。
到了20世纪,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在全世界的兴起,广大的落后国家都有着摆脱西方发达国家奴役、促进本国工业发展和经济进步的强烈愿望,而李斯特的民族主义经济学恰好为这些落后的民族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方。各国经济学家对李斯特的研究也逐渐增多,例如中国经济学家刘秉麟在1925年就首先在国内介绍了李斯特的经济思想,刘秉麟:《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商务印书馆,1925年。王开化在1927年正式将《国民体系》一书译为中文出版。当时的译名为《国家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27年。德国在工业革命完成之后,虽然践行李斯特思想的大本营转移到了俄国,但一战的失败使得德国自身政治经济形势不断恶化,这也再次激发了德国的民族主义情绪,掀起了对李斯特经济学新的研究热潮,十卷本的《李斯特选集》(Werke)也在20世纪20年代陆续出版,从40年代开始,又有人呼吁重新评价李斯特,出版他的全集,德国又进行了一场“李斯特复兴”运动。[日]大河内一男:《过渡时期的经济思想——亚当·斯密与弗·李斯特》,胡企林、沈佩林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3~214页。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德国经济学界曾围绕着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与其外部经济政策条件的“新李斯特问题”掀起过一场争论。Senghaas Dieter, The European Experience: A Historical Critique of Development Theory, New Hampshire: Berg Publishers, 1992,pp.8~12.
二战结束之后,对于那些仍然处于前工业化阶段的广大亚非拉国家来说,在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中,努力完成工业化就成为各民族国家的首要发展目标,所以李斯特经济学对这些国家仍产生了一些影响。但是李斯特对于落后国家工业发展的建议,除了关税保护之外,还包括其他很多方面,比如稳定的社会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自由的政治制度、完善的基础设施等等,而许多刚刚获得民族独立的国家往往并不具备这些条件,这正是许多这种国家经济发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May Brian, The Third World Calamit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1.这也说明了人们对李斯特经济学的认识和研究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例如,在研究李斯特经济学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仍然在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上,而这与穆勒有着直接的关系。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一方面表达了对其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的支持,从而为李斯特在英国经济学界进行了正名,但另一方面也掩盖了李斯特的经济思想的中心意思,使人们误认为李斯特只有幼稚工业保护理论。详见P. Sai-wing Ho,“Distortions in the Trade Policy for Development Debate: A Re-examination of Friedrich List,”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vol.29, 2005,p.731.即使是对“幼稚工业保护”理论,有些人也存在很多误解。例如利特尔(Little)等人把贸易保护仅仅视为“使一般工业或特殊工业更有利润之方法之一”,而且“保护政策不但没有鼓励出口,实际上反而阻碍出口”;[德]利特尔、西托夫斯基、斯科特:《开发中国家的工业与贸易》,施敏雄译,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第134~135页。科登(Corden)虽然认识到在李斯特的理论中,制造业部门在整个经济体系具有正的外部效应,但他据此认为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是对整个制造业部门提供保护;Corden,W. M., Trade Policy and Economic Welfare, Oxford:Clarendon Press, 1974,pp.259~260.巴拉沙(Balassa)则将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等同于进口替代战略,把后者的失败归结于前者在理论上的失败;Balassa,B., New Directions in the World Economy, 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89,pp.68~69.克罗宁(Cronin)认为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不适用于小国家。Cronin,S., Irish Nationalism: A History of Its Roots and Ideology, Dublin:Academy Press, 1980,p.118.
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学者能够超越幼稚工业保护论,以生产力发展为切入点来更加全面地理解李斯特经济学。例如,哈达德(Haddad)认为李斯特经济学是一个动态的理论框架,技术进步被置于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中心位置;Haddad,L.,“List Revisited: Dynamic Consideration of Trade and Protection,” Working Paper,no.100, Sydney, University of Sydney, Department of Economics,1987.戈麦斯(Gomes)认为李斯特的观点的核心并非贸易保护,而是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由于保护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只不过是成功实现工业化的一个小小的代价;Gomes,L., Foreign Trade and the National Economy: Mercantilist and Classical Perspectives, New York:St. Martins Press, 1987,pp.270~271.多西等人(Dosi)认为李斯特经济学所涉及的东西要比单纯的幼稚工业保护论丰富得多,李斯特经济学的要义在于,从长远来看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由它的资本积累程度、全球性的技术和学习能力、一系列的制度因素等综合决定;Dosi,G., Pavitt, K. and Soete,L., The Economics of Technical Change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0, p.28.森哈斯(Senghaas)也批评当今的许多学者对李斯特的理论知之甚少,最多只记得他的幼稚工业保护论,而他自己则将李斯特视为发展理论家、发展政策制定者和发展规划师的鼻祖;Senghaas Dieter,“Friedrich List and the Basic Problems of Modern Development,” Review (Fernand Braudel Center), vol.14, 1991,pp.73~74.施密特(Schmidt)则把李斯特对现代经济理论和政治经济的主要贡献概括为:国家理论、国际贸易理论和经济发展理论。Karl-Heinz Schmidt,“Friedrich Lists Striving for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Jürgen Georg Backhaus, eds., Handbook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Spinger, 2012,pp.364~365.尽管上述学者对李斯特经济学进行了多方面的解读,仍然有必要针对经济学界、尤其是主流经济学对李斯特的误解进行一些澄清,以让人们更好、更全面地理解李斯特经济学,同时也对李斯特经济学进行进一步的精炼与发展,以丰富人们对李斯特经济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