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寻租理论以及其视角下的政府行为分析

2015-05-30张茜

今日湖北·下旬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租金理论政府

张茜

摘要现如今寻租行为已成为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想象,寻租行为与政府是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寻租理论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被更深入的研究,本文通过对寻租理论以及其视角下政府行为的浅要分析,来说明寻租行为存在着严重的危害,以此为据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寻租理论政府行为分权与监督

一、寻租理论的主要内容

寻租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在其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中提出来的。他认为,完全竞争理论对偏离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估计不足,事实上税收、关税和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大大超过了通常的估算。形成寻租的原因是人们竞相寻租,在竞相寻租的条件下,每个人都认为花费与他能取得利润的费用去取得租金是值得的。这里的“租”或“租金”,已经不等同于经济学中最早提出的地租,而是一种“经济租”,在经济学里的原意是指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剩余,租金的概念一直在不断地被扩展及变迁,现在一般把租金定义为超过资源所有者的机会成本的一种垄断利润。寻租理论作为一个理论概念是1974年6月由克鲁格在《美国经济评论》上一篇题为《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论文中正式提出来的。在这之后的十多年中,寻租理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经济影响力力涉足经济学的多个领域,后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布坎南在此基础上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获得了第十八届诺贝尔经济学奖。

寻租与“寻利”活动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寻利是一种生产性活动,它通过生产新产品或重新配置资源,可以增加社会的福利,对他人是有利的,而寻租是一种非生产性行为,它本身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价值甚至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与损失,对他人是没有利处的。寻租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的寻租,二是对政府肥缺的寻租,三是对政府活动所获得的公共收入的寻租。对此,布坎南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对出租汽车数量进行限制,即只发放一定数量的执照。这时寻租活动在以下三个层次上进行:一是直接获取执照的寻租。这时,没有执照数量限制与有执照数量限制之间的收益差额就是寻租的空间。那么没有驾照的人想要得到有驾照的人比自己多出的那部分利润,就必须获得驾照,这就会产生寻租空间。寻租的存在会滋生腐败的产生。二是对政府肥缺的寻租。政府可以通过限制获得驾照的门槛使想要获得驾照的人都被强制性进入其所设定的寻租活动,这就会使本不需要竞争的东西由于权力的干预而变成寻租对象,所以寻租空间总是可能存在的,腐败空间也难以得到根除。三是对政府收入的寻租。一旦政府通过拍卖出租车牌照获得了收入,并将其变成公共财政的一个来源,第三个层次的寻租行为便开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一旦进入公共财政的范围,其收入用于什么民,用多少,以及其民的含义都可能会与原意大相径庭。我国所出现的“跑步前进”实际上就是布坎南所说的第三个层次的寻租活动。在这一层次上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腐败机会也最多。

二、寻租理论下的政府行为

事实上,寻租行为并不是某一方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寻租者与被寻租者双方博弈下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当把政府作为寻租者来考虑时,政府面对想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客观存在的租金,政府会选择去创租,一般情况下政府的创租行为分为三种形式:无意创租、被动创租和主动创租。

1、政府无意创租。是指政府为了经济更好的发展而采取干预经济的手段,但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租金,这种租金是干预经济的副产品,但由于这是政府没有预料到的结果,可以把它看做是政府解决经济问题的附加代价。产生这种租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信息掌握的不完备以及制定政策的参与者自身知识和能力的缺乏。然而,这种没有预料到的结果往往会使某些利益集团或个人从中获利。因此,即使政府有意识的减少这种创租行为,只要政府不放弃对经济的干预,这种创租活动是不会消失的。

2、政府被动创租。政府的无意创租行为已可使某些利益集团或个人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一旦寻租者得到了租金他们便可以组成实力更强,更加强势的利益集团。他们便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权势和影响政府干预政府的决策,迫使其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从而从中获取最大利润。此时的政府某些经济行为实则受到了限制

3、政府主动创租。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掌握的权力或职务之便为自身或自己所在的部门谋取利益的行为。政府工作人员作为经济人都想要谋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追求最大利润,这点与经济学假设每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是一致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会为了自己或者本部门的利益而制定限制性政策或者干扰现行政策的实施以达到使自己获利的目的。这种寻租行为是最普遍存在的,也是对社会财富与资源消耗最大的。

三、治理政府寻租行为的建议

1、分权与制衡。现如今寻租行为之所以愈演愈烈,与权力的过度集中绝对是分不开的。利用事物之间都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这一原理,通过分权制衡可以有效的减少制定错误的决策,制约产生更多的只是利己的寻租行为,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资源的浪费及社会财富的损失。

2、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寻租行为的打击力度,迫使寻租者意识到寻租只會导致付出更大的机会成本,使其在采取行为之前权衡利弊,减少甚至是放弃寻租行为。同时必须使权力监督机制真正发挥实效,否则权力依旧会被滥用,导致寻租行为愈发猖獗,损害公共福利。

3、切实转换政府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必须是有选择的,合理而且有效的。尤其是对市场能够自发调节好的领域,政府不应干预;而对于那些市场调节能力缺失,无法仅靠市场更好的发展经济的领域,政府可以采取辅助性手段干预,主要还是以市场自发调解为主。总的来说政府应该减少对经济的干预,起到一个积极的引导作用即可。

参考文献:

[1]胡宇.浅谈寻租理论与政府之关系[D].河北:河北经贸大学,2010.

[2]周晓曼.寻租理论视角下的政府行为分析[D].山东:山东大学,2006.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猜你喜欢

租金理论政府
租金320元!70斤iPhone官方自助维修包,里面有什么?
坚持理论创新
神秘的混沌理论
理论创新 引领百年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保障性住房租金会计核算案例
大树爷爷收租金
相关于挠理论的Baer模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对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如何缴纳房产税?
依靠政府,我们才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