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繁和简
2015-05-30半夏
半夏
在一个愈来愈不会写字的年代谈论汉字的繁简显得有些奢侈。有趣的是,在讨论国是的两会上执着于对繁体字保持关注的,反而是并不被社会认同为学养深厚的文艺界人士。大约拜赐于他们的知名度,这个问题也才可能在大众话语中成为话题。
权威工具书指出: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是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约定俗成的视觉信号系统。许多民族都创造过原始文字,但是只有极少几个民族的文字发展到成熟程度。所以,中国的古人将文字的创造,表述为“天雨粟,鬼夜哭”规模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实在一点也不为过。
落实到繁体字问题。所谓繁体,当然是相对简体而言。其实,早在甲骨文和金文时期,汉字就已经有了简体。小篆时期,很多字体也都经历了简化。到了里程碑一样具有转型意义的隶书和楷书时期,简化的字体越发众多。今天所谓的简体字,其实就是指由楷体字简化而来的汉字字体。
唐以前的书籍都是用手抄写的,凡是高文典策都根据字书的正规写法书写。但在民间,一般的笔札、契券、账簿之类往往采用世俗流行的简体。宋代以后刻板书盛行,经史要籍的字体依然要求合乎规范,文字都根据通行的字书、韵书而使用繁体,而话本小说之类的俗文学则不免杂用简体。由此可见,相对于端庄且富有官方色彩的繁体,今天的简体更携带浓郁的民间力道。而汉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由繁复趋于简约,正是一种总的趋势。譬如隶书就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简体则是正楷书的简化。而当文字在使用上力求简单易写的时候,自然就不再斤斤计较执着于表意了,这也是许多简化字早已看不出造字之初的本意,而往往被后人随心附会的原因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表意文字,就目前所见的汉字诸体,都不脱图形和方块式的窠臼,尽管隶变具有革命的意义,使汉字成为纯粹的书写符号,但它毕竟依托的还是旧有的基础,终究没有变成拼音文字。唯其如此,汉字才始终存在繁简的问题。这的确是汉字不便记忆和书写的死穴,但也是它卓然独立的根本所在,足以成为民族的重要符号,在多样化日益成为世界主流趋势的当下,对此完全不必妄自菲薄。就文明传承而言,传统文化的主要记录、表现者,正是繁体字。也就是说,它是传统文明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那些浩如烟海我们誉之为文化宝库的典籍,是必须用它来识别的,因而即便从工具角度出发,它也具有非常实际的存在价值。
和当下的繁体字提案多是由文艺界人士主张相映成趣的是,当年就社会通行的繁体字而提倡简体的,是教育界和知识界。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1921年,他又发表《整理汉字的意见》,提出了限定通俗用字和减少笔画的整理汉字办法。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由陆基、黎锦熙、杨树达联署。该提案将简体字作为运动推行的号召。提案指:“文字本是一种工具,工具应该以适用与否为优劣之标准。笔画多的,难写、费时间,当然是不适用。笔画少的,容易写、省时间,当然是适用。”“改用拼音是治本的办法,减省现行汉字笔画是治标的办法”,“治标的办法实是目前最切要的办法”。提案主张把过去只通行于平民社会的简体字,正式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上。
今天看来,我们日常已经习惯的简体字形势,还要拜赐这些老先生的鼓吹。后来的《汉字简化方案》,于这些前辈的诸多观点,其间的借鉴继承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以“工具应该以适用与否为优劣之标准”作为圭臬,将所谓“笔画多的,难写、费时间”的汉字一律视为当然不适用,而“笔画少的,容易写、省时间”的,统统批为当然适用,颇有些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霸道风采,无怪被指为“工具压倒审美”。其实,如同辩证唯物主义所主张的,任何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如果我们在简化问题上不讲究一个适当的度和节奏,其实就是催促汉字向终极目标推进。审美肯定不可以作为衡量字体繁简取舍的唯一关键;同样,易写省时所主张的唯笔画少是图,也是偏执之论。文字毕竟不仅仅是一个工具,其所携带的要义,起码包括国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区别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