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突发事件与媒体应急机制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2015-05-30肖德华
肖德华
摘 要:当今世界,人们的交流与协作比以往更加紧密,但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高频度的突发事件,对媒体的应对和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立足于新闻工作者的角度,对媒体应急机制的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媒体 突发事件 应急机制建设 舆论引导
在21世纪的今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个地区的交流变得愈加紧密。与此同时,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也大幅增加,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媒体应如何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对受众作出正确的舆论引导,协调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关系与矛盾,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突发事件与媒体应急机制建设的关系非常紧密。一是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巨大,报道的风险也大,一不小心就会造成报道事故,因此从媒体自身的报道安全的角度考虑,制定预案是十分重要的。二是我国新闻事业竞争不断加剧,媒介环境的发展变化要求媒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三是我国进入突发事件的多发高危期,媒体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需求也将更为迫切。所以媒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只有准备充分才能迅速反应,正确应对。就目前形势来说,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报道滞后或失语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而个别媒体在突发事件中无原则的渲染,对公众的认知和情感产生了不正确的舆论影响,因此从科学角度研究突发事件媒体应急机制建设的正确途径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存在问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新闻报道环境日渐宽松,突发事件报道取得了很多突破性的进展,总趋势由过去的控制过严、过死向逐步宽松的方向转变,但多少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封锁消息,延误报道时机
例如发生在浙江的“千岛湖”事件。1994年3月21日三名罪犯劫持了千岛湖上的一艘游轮,并把游客赶进船舱放火焚烧,造成32名游客和船员死亡。但由于其中有24名台湾人,涉及两岸关系,因此当时有关部门命令所有媒体一律不准报道。直到4月10日才由新华社发布消息,将此事予以公开。“千岛湖”事件本是一件没有那么复杂的刑事案件,而有关部门却要求媒体隐而不报,公众获知信息的权利得不到满足,只能听任海外媒体的猜测和小道消息以及谣言。“台独”势力也趁机兴风作浪,以此为借口,提出暂停两岸文化交流活动,抵制台湾民众赴大陆旅游或者进行两岸经济交流活动,对于当时的政治局势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封锁消息,延误报道时机。这是从最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媒体应急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只有把握突发事件的最佳报道时机,第一时间就站出来向受众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才能赢得受众的信任,更加完善媒体应急机制建设。
(二)避重就轻,有头无尾
2005年吉林市的化学工厂发生事故,大量高危污染物对下游沿岸的大城市造成了严重污染,使得这些城市面临重大的生态危机。面对突发事件,黑龙江政府以“管道维修”的名义发布公告,告知市民停水4天。公告发布后,各种怀疑、猜疑和谣言疯传开来,出现食品储藏食物、夜间不敢睡觉、搬家躲难等现象。黑龙江省某省长后来解释说:“我们以管道维修为由发布停水公告,对此我们是颇费斟酌的。我们顾及别人的感受,不希望产生你污染、我治理的压力,还顾忌群众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承受不了,也顾忌涉外问题,担心给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造成影响。在中央的支持下,不到10小时,我们就纠正了这个善意的谎言,向群众公布了真相,得到了群众的谅解。”然而,这个“善意的谎言”使得中国在国际上给人的印象如何呢?法国《费加罗报》的报道中指出:“事件尤其凸显了中国政府缺乏以冷静和透明的姿态应对重大危机的能力。”这于中国的国际形象是一次极大的损害。很多恶性突发事件的报道为了避免社会恐慌而采用避重就轻的方式来处理,报道往往是有头无尾、内容模糊,对具体内容不予披露。这种处理方式反而导致公众的猜疑,甚至因为缺少详细的官方报道而导致社会的恐慌。
(三)缺乏人文关怀
不少媒体在进行突发事件报道时存在人文关怀的缺失或错位。一些重大灾难性事件发生后,所谓的“生动鲜活”的现场和“人性化细节”,使得记者不顾受害主体及家属的悲痛,追问事件发生时的场景,拍摄受害人悲痛欲绝的表情。如在汶川地震的报道中,不少记者将话筒直接伸向刚刚失去亲友的灾民,问他们失去亲友的感受,虽然这一画面给电视观众以冲击,但对被采访者来说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
二、原因分析
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就要从根本入手,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媒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观念层面的问题
有关部门过于担心突发事件当中包含着的许多负面新闻消息会引起社会诸多不良反应。在现实生活中,负面新闻信息是客观存在的,新闻传播要为受众描绘真实、全面的社会图景,就应当从宏观上保证新闻中所反映社会生活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这就要求无论是正面新闻还是负面新闻都要选择如实报道。在重大突发新闻面前,隐而不报是对受众知情权的侵犯,长此以往媒体将失去民众的信任导致无法承担引导舆论的责任。虽然媒体对于负面新闻信息的传播会带来破坏、瓦解、腐蚀、煽情等消极功能,带来的积极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
(二)制度层面的问题
我国媒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新闻法制建设滞后。新闻媒体在应急管理体系中没有被摆在合适的位置,受到轻视乃是家常便饭。在一些特别需要及时传播信息的事件发生后,仍按部就班,或强调查清事故原因、弄清整个事实再予以报道,或以其敏感、性质不好认定为由久拖不报,从而失去了报道的最佳时机。另外,我国新闻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呼吁多年的《新闻法》至今未能出台,对采访者和被采访者的权利义务尚没有系统明确的规定,对公职人员和其他知情者对必须公开的事实拒绝采访或隐瞒事实的情况,缺乏严格可操作性强的惩处办法。新闻记者在采访突发事件时,常常遭遇拒绝进入现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人身攻击和殴打等暴力行为,这不仅造成了记者接近事实,获取真实信息的困难,而且严重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影响到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
(三) 利益层面的问题
突发事件的成因往往涉及多个方面,而负面事件的报道以及分析会对事件本身以及背后的成因进行“曝光”,使得一些地方、团体或个人的过失被公开报道。因此,为了掩饰自己在工作中的错误、逃避责任,相关人等多数都会采用一些手段对新闻报道进行干预。但是在信息渠道多元化的今天,民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无可奉告”和“踢皮球”等办法,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国新闻媒体负责人是上级任命,媒体的利益也与地方部门密切相关,对于本地本部门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媒体不得不唯上级“马首是瞻”,或者保持沉默,或者避重就轻,或者“正面报道”。反而是外地或境外媒体能够有发挥的空间,造成“本地新闻外地报”“出口转内销”的奇特现象。
从观念、制度、利益方面找到了现阶段媒体应急机制建设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希望在媒体应急机制建设的过程中摆正新闻媒体的位置,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滋生繁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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