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猩猩都聊哲学了
2015-05-30
有这么个小说,故事里的男主角爱上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说到这里,有个名字恐怕已经呼之欲出——洛丽塔。没错,这正是小说的题目。
可这里说的,不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那部名作,而是一个短篇小说,作者德国人,笔名海因茨·封·里希贝尔格。此人曾作为骑兵军官参加过“一战”,退役后进入报 界。1929年,他成为“齐柏林号”飞艇环游世界的随行记者,全程报道此次创纪录的空中航行,因此薄有文名。希特勒上台后,他像很多人一样,加入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简称纳粹)。《洛丽塔》是他早年行伍时期的作品,收录在一本名为《被诅咒的乔贡达》的小说集里。2004年,德国学者马尔先后在《法兰克福汇报》《泰晤士报文学副刊》撰文,称纳博科夫可能无意识地援用了里希贝尔格的故事原型,而且两位作者都曾在同一时期住在柏林。
纳博科夫本人对此却另有说法。1956年,在《洛丽塔》的美国初版后记中,作者声称该书最初的灵感,来自报纸上的一篇消息。那篇报道讲到巴黎植物园驯养的一头黑猩猩,被动物学家忽悠着,画出世界上第一幅出自动物之手的速写——画面上潦草地排列着分割它视野的铁栏。然而不论作家提到的那篇报道,还是那头猩猩画出的速写,始终没有人找到其下落。由此也可看出人类记忆不靠谱的程度,即便博闻强识如纳氏本人。
不久前,巴黎植物园还真办过一个展览,叫做《猩猩之路》。象征性的雨林环境中,观众可以了解猩猩的六个亚种,它们的进化过程和生存威胁。此外也有它们的社会交流方式。如您所知,所有这些方式当中,并不包括绘画。现实中被剔除的细节,却不妨在虚构文学中,觅得落子的眼位。美国年轻小说家本杰明·黑尔的《布鲁诺·利托莫尔的进化》(有汉语版译为《进化吧,布鲁诺》)中,叙述者是一只黑猩猩;他在掌握人类语言之前,正是通过绘画表达情绪和想法,后来还卖出高价。但使他脱颖而出的,却是语言,无远弗届的人类语言。
小说中的男主角布鲁诺,是历史上第一只掌握人类语言的黑猩猩,也是整个故事的叙述者(确切说是倒序者)。他像《洛丽塔》中的失足大叔一样,因为杀人,在囚室中回顾自己的生平。他出生在芝加哥林肯公园,母亲是动物园的“家生子”,父亲则是来自刚果雨林的非法猎获物。野外成长而来的野蛮力量,使它成为动物园的猩猩王,但也染上人类的恶习,比如抽烟。游客们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在提供香烟时,表现十分慷慨。更多的好奇心来自研究人员。他们向接受智力测验的猩猩,展示放在一个透明盒子的桃子。最后是布鲁诺,找到开启盒子的机关,拿到果实,并由“它”晋身“他”,这一新的格位。“我敢食用一只桃子吗?”他借用艾略特诗中普鲁弗洛克的口气反躬自问。答案是“的确,我敢”。他吞下禁果,并将触犯天条。
这本小说有些类似本雅明所谓的引文汇集,同时充满狂欢式的反讽;卖弄到有些欠扁的老克勒文风,处处和当今流行的极简原则对着干,用在人类角色身上,该书恐怕得自费出版。换作猩猩便大不相同。这个天才动物顿时成为奇异的语言标本。像世上所有天才一样,他也需要有人慧眼识珠,而此人恰好是个美女。当年轻的灵长学家丽迪亚·利托莫尔出现在研究中心,布鲁诺的生活就此改变,爱情也随之发生。就像童话中的被咒王子,布鲁诺以兽形现身,却怀有人类渴望智性不朽的欲望。这个进化意义上的势利眼,看不上自己本属的物种,对于青梅竹马的雌猩猩,基本无动于衷。
他爱上了人类女性。按照他的描述,这个女性如此完美,除了北欧诺迭克式的相貌,作为芝加哥大学博士,她还是良好教育的产物,谈吐措辞典雅,句读精准到每个分号清晰可辨,只有一丝外省口音隐隐出没,来自她的阿拉巴马偏远故乡,就像一只交响乐队的弦乐组中,隐藏着一把伴奏乡村音乐的班卓琴。
据说黑猩猩与人类的基因近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五。点睛的一笔,或许就在语言。《动物解放》的作者彼得·辛格,也把猩猩说成人类失语的另一半。语言是布鲁诺修成人身的最终障碍,也是唯一途径。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就是那个著名公知)确信,语言能力为人类先天独有。为验证这一论断,曾有心理学家做过一个实验。他选中一只名叫尼姆的黑猩猩幼崽,从它母亲怀抱中带走,寄养在纽约一个富有家庭;稍微长大,又将其关进研究中心。专家们软硬兼施,向它灌输哑语,用手势和人交 流。它曾学会表达一些简单的意思,但始终不会按语法原则组织手势。后来因经费短缺,项目半途而废。猩猩又被送到一家药物研究中心,成为血清研究的受试对象,直到动物保护人士把它买下,养在德州一座牧场,并于26岁去世。
在小说里,布鲁诺掌握了语言,通过“他者”的视角,对世界重新编辑和估价。他把丽迪亚的姓氏利托莫尔,用到自己身上;自我命名的权利,至少被他实现了一半。“我用词语塑造自己,我把自己写入世界,”他说。显然,这是一个高度现代化的小说人物。与之相比,来自16世纪的孙悟空,从获得姓名的那一刻,就是一个被收编者。像真实存在过的尼姆一样,布鲁诺被美女研究者带回家。在家庭生活中,他学会了布置餐桌,只是晚餐一旦有第三者参加,他会十分不爽。这是一只恋爱中的猩猩。
从树上爬下,来到文明的地面,得救之际便已堕落。文明除了魅力,还有偏见和傲慢。“我自知不配厕身于人类社会,可是谁配?”这是王尔德,也是布鲁诺的追问。 跨越物种的禁忌恋情,让丽迪亚失去学术地位,同时结束了他的学徒时代。为他举办的画展上,一番大闹天宫式的发泄后,他和女主人逃离芝加哥,南下跑到科罗拉多一座牧场。他的成长故事,由此进入漫游阶段。与他恰好相反,已经怀孕的丽迪亚因脑部肿瘤,逐渐丧失语言能力。后来在纽约,布鲁诺遇到一家地下剧团,有机会在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中,扮演人怪之间的卡列班。这个经典角色,就像是为他而设。
布鲁诺的叙事口吻,本身带有明显的舞台腔,夸张而卖弄。谈到素面朝天的丽迪亚,布鲁诺说张扬从来不是她的风格,随即补充:“张扬是我的风格。”似乎文学中的动物视角叙事,都有巴洛克风格的浮夸矫饰。两个世纪前的德国作家霍夫曼,在《公猫妙儿的生平和见解》(布尔加科夫的《大师和玛格丽塔》、夏目漱石的《我是猫》,都是其影响的产物),也是通过一只猫的自传写作,把古往今来的经典恶搞一遍。猫能做到的事,灵长类更不在话下。
1909年, 法国数学家勃莱尔在《概率论原理》中,用“打字猴子”这个比喻,阐述字母的随机性排列:一群猴子在打字机上乱敲,最终可能打出巴黎国立图书馆全部藏书的内容。这个想法流传到英语国家,又被通俗化为“无限猴子定理”——无限多只猴子,或给一只猴子无限多时间,就会在键盘上打出莎士比亚的全部作品。作为汉语使用者,我准备用《西游记》替换莎翁。假定一只猴子拼音输入汉字(总不能先背五笔字型吧?),且电脑键盘共有60个键,那它一次性正确敲出“孙悟空”三个字的概率,考虑到输入法的联想功能,也低于六十分之一的三次方。那么这只猴子若想写出整部《西游记》,恐怕寿命真要达到我们宇宙的年龄?
但布鲁诺拒绝打字。键盘上“搜寻—捕捉”的过程,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原始动物性。他无法容忍这种痛苦。霍夫曼书中的猫,克服了解剖局限带来的执笔困难,进行书面笔耕。而布鲁诺更爱摆谱嘚瑟。他的自传是通过口授完成的。他把负责笔录的研究员,称作他的amanuensis。笔者不敢确定这个矫揉造作的古老用语,是否可以粗译为书童。这猢狲,怕是用力过猛了。
《布鲁诺》应该属于大词汇量写作。从翁贝托·艾柯到大卫·华莱士,都为这种写作提供过范本。他们构成当代文学的一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人的物质、历史背景和哲学前提,比人本身更重要。他们的知识兴趣,以及对于本源命题的关心,似乎在中国当代文学当中相当罕见。后者更多强调现实中的人际智慧,关注对象限于五伦之内,而终极善恶也往往被简化——有时也会复杂化——成为是非。好像世界无非一桌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