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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先生的自我传奇

2015-05-30巫小诗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2015年7期
关键词:校工哥们儿情书

巫小诗

想到我的高中时代还有两个月就要完结了,我开始焦躁不安,倒不是担心高考和升学,毕竟作为不冒尖一份子,我对自己稳定的成绩是不抱有侥幸的。只是,我听着各种校园传奇长大,临近毕业却仍没有一段传奇与我有关,我为此感到沮丧。

可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校园中平凡到不行的70分先生,想成为传奇,谈何容易。

我脑海中开始自动搜寻历届的校园传奇人物:隔壁理科班有个胖子魔方玩得一级棒,再复杂的都能10秒内复原,他手特别快,魔方在他手里就像个烫手的红薯般翻滚;校长的女儿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是公认的沈佳宜,可惜我话都没跟她说过;有个富二代哥们儿天天骑赛车摩托来上学,摩托声响和上课铃声常常交相辉映,虽然那哥们儿长得还不如我,但名声大噪校内外……

思前想后,要在校园里有传奇无非就是以下因素:成绩好、长相好、家境好、有特长,可惜,这些我都沾不上边儿。到底该怎么办?又不想通过低俗的调皮捣蛋恶作剧来扬臭名,更不想撒谎编造有的没的鬼神离奇来装半仙儿。

放学后,为了错峰坐公交车,我没头绪地来到校内最高的教学楼闲逛。之所以说闲逛,是因为这栋楼建筑复杂,每一层都有5处楼梯,像迷宫一样,没有常驻班级,只有一些实践课的教室、机房、阅览室、实验室啊什么的,都是一周才上一节的课。我喜欢来这里闲逛的原因是,可以走单调但是不重复的路来思考事情,并且不怕迎头撞上人。

我随心所欲地上着楼,每上一层楼换一个楼梯,路过教室的时候,就随便看看里面,走到机房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机房的防盗窗边缘破损了一根栏杆,形成一个不小的缝隙,如我般瘦的人是可以钻进去的。估计是哪个调皮男生搞坏的吧,可以溜进去玩电脑。真是搞笑,这种不联网的机子有啥可玩的,顶多就是玩玩金山打字通里的那几个弱智游戏。

唉!这可让我想起一件事儿。学校的机子没网但是单机是共同连着的,有个已经毕业的学长,在金山打字通里的一个打字游戏创下的超高分,几年了,无人能破!那个打字游戏我也玩得还算可以,如果我能打破这个纪录,我肯定能成为一段传奇!

而要创造这个传奇,我必须使用学校的电脑,每周45分钟的电脑课,完成老师作业后,时间根本不够我来刷纪录。所以,这个防盗窗上的缝隙,是为我而开的!老师锁上了门,上帝却给我开了窗!哈哈,我乐呵呵地顺着缝钻进去了。

我选了一台角落里靠内侧的电脑,确保不会因为屏幕光吸引窗外经过的老师的视线。这款游戏叫“星际大战”,就是快速输入每台飞机上的字母以达到打下飞机的目的,又要避免被子弹袭击,没有时间限制,却有受伤次数的限制。游戏不难,并且枯燥,但为了破纪录,我必须要全神贯注!排行榜显示的是前九名的成绩,天都快黑了,我最好的一次才排第八,跟第一名有四倍的分差。避免天色太暗,房间内发出的光引来巡逻的校工,我轻盈地钻出办公室回家了。

之后的每一天傍晚,我都以错峰坐公交在教室写作业为名,晚一个多小时回家,这并没有让母亲怀疑。我的游戏技艺也在渐渐提高,最好的一次成绩,已经能排到第二名了,虽然第二名跟第一名仍旧有很大的分差。

这一天傍晚,我依然在机房刷着游戏,天色并不黑,却因为我敲击键盘的声音过大,引来了校工!他在窗外看不到我的人,我被电脑遮住了。他对我喊,哪个班的?快出来!我没有起身,继续大声敲击着键盘,这一盘情况很好,有破纪录的趋势,什么都不能影响我,我继续专注地游戏着,无论窗外怎么喊。此时校工已经打开了门,朝我走来!我的手依然没有停,我知道自己已经创造奇迹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输入自己的名字,让所有学生知道这个英雄是我!在我正切换中文输入法时,校工已经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伸手去关掉电脑的开关,我措手不及地按下了回车键,排行榜显示第一名是默认的“用户a”,然后屏幕黑了。

我被揪着离开了机房,放声大哭,哭得歇斯底里。校工被我的哭声吓到了,放开了我,他根本不会理解我为这一刻做了多少努力,而这一切都被他轻轻一按毁了。我哭着跑出校门,他并没有追上来。

隔天,神秘“用户a”打破尘封纪录的事传播开来,我跟同学说那个人是我,他们笑了,笑得近乎狰狞,说你怎么不用真名,你再刷个试试?如果我足够倔强,我想我会的,可是,我对这件事情,已经完全没有激情了,随它去吧。

“用户a”事件让我沮丧了好些天,在我快对成为传奇死心时,我捡到一个东西,这让我的希望之火又被点燃。

我捡到一封信,大致是传达室老师搬运信件时不小心遗落的,寄信人空白,收信人的名字是汤琪,大名鼎鼎的汤琪,校长千金啊,这个学校没人不知道。出于人道主义,我肯定要把信给她,但是,出于好奇,我又好想知道信里写的什么。我把信偷偷放进自己的书包,带回了家。

我端出一杯开水,把信的封口放在蒸汽上蒸了一小会儿,开口很容易就揭开了,还没有任何破损,我天生是当间谍的料。我打开信,走马观花地扫了一遍,哎哟,情书啊,想不到校外的男生也来掺和了,可惜,文笔太烂,别说女神,普通的女生都不会被这信打动。

我虽然成绩一般,文章倒是写得不错,高一的时候,老帮哥们儿写情书,让我同桌成功追到一个好姑娘。后来吧,我感觉自己情书写着写着对她有了点儿感觉,不舍得她被别人追走,就告诉她,情书其实是我写的,目的是她能弃暗投明选择我。谁知道最后鱼死网破,哥们儿也不理我了,姑娘也不理我了,他俩反倒感情更好。

读书以来,写过那么多情书,居然没有一封是为自己的。我决定了,我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女生汤琪写情书,天天写,要一篇比一篇写得好,我倒没有多喜欢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情书才华,最好的情书肯定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姑娘啊。再说,没准成了呢,女神的口味,没人知道的。

我没有扔掉那封捡来的情书,我需要它的存在,作为我文采的鲜明对比。从这一天晚上开始,我每天给汤琪写一封情书,洋洋洒洒两千多字,用尽了我毕生最美的辞藻,每天放学晚离开就为把信偷偷塞进她抽屉里。

一个礼拜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她没有给我来电话和短信,这太不符合逻辑了。文采那么好,那么感人,如果我是女生,一定会像追美剧一样,看完一封想下一封。

十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我按捺不住了。在走廊里,我堵住汤琪,“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这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话。

她表情无辜地看着我,“收到了,还没看,怎么了?”

“为什么不看?”

“这种信我接多了,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内容。你倒是有耐心,天天写,我打算你能坚持满月就看。”

我无法忍受自己的心意和自尊被如此践踏,所谓的女神形象也被眼前这个傲慢又冷漠的丫头完全破灭。

“你把信还给我,我不会再给你写了。”

“凭什么?你写给我的信,那就是我的东西。”

她的态度,让我觉得她何止冷漠,简直是让人厌恶。我没再理会她,径直走向她的教室,她的座位,把她的书桌推翻,所有的书都倒了出来。那些信果然还原封不动地躺着,我把信一封封捡起,头也没回地走了。

这件事果然让我出了名,第二天来上学,走在校园里总有人指指点点。来到教室,坐到位子上,有人便过来问:“听说,你被女神拒绝一怒之下跑到她教室把她桌子都掀了?何必呢,想想也是必败的事情……”

“闭嘴!”

我要成为的是经久流传的传奇,不是这种茶余饭后的笑话!我要的也不是名气,只是一段属于我的大事件,以后上大学了,工作了,出现句首发词语“想当年”时,我能有些特别的回忆。可惜,事与愿违。

你们永远都理解不了一个70分先生的内心世界,不优秀也不顽劣,路遇曾经的老师大喊老师好,人家半天都想不起你的名字。优秀的学生以后是要搞科研的,顽劣的学生以后是要当老板的,我呢?老老实实当小职员吧。

我不再奢望传奇,高考也如期而至。

铃响,起立,再见。

最后的最后,“有一个平凡的男生,为了让自己成为传奇而做了一堆傻事”这件事成为了学校最新的传奇。

原载于《中学生博览》2014年5月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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