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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研究

2015-05-30潘明正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8期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家庭农场监管

潘明正

摘要:通过对浦江家庭农场调研,从家庭农场生产现状和特点,分析当前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并对如何加强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08-295-02

浙江省浦江县人多地少,人均占地不足334 m2,是农业小县,也是农业强县,2013年农业产值达12亿元。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该县制定了多项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建设,极大的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浦江县家庭农场由无到有,从2013年6月份开展注册起到2014年12月,1年半时间发展到370家,注册资金16 648万元,占农业主体数的35%。其中种植业345家,养殖业25家。家庭农场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浦江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提高了农业效益。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新兴的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加强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成为农业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

1 家庭农场生产现状

通过家庭农场进行了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调研,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1 经营规模适中 浦江县家庭农场一般在1~20 hm2,96%集中在1~4 hm2,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占98%,农业为主要收入。相对全县普通农户生产规模要大,比专业合作社要小,主要从事的是葡萄、蔬菜等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商品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

1.2 农产品安全水平相对较高 2014年浙江省农产品监测结果看,家庭农场合格率97.6%,与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2%相近。家庭农场多为农民专业户转化而来,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更愿意采取先进技术。

1.3 品牌建设水平不高 由于浦江家庭农场起步慢,规模相比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要低,规范化程度低,品牌建设水平差。浦江家庭农场商标拥有率不足5%,比专业合作社商标拥有率24%和农业公司43%要低。“三品一标”、GAP认证数为0。

2 当前家庭农场农产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新兴农业生产主体,家庭农场数量多,行业产业涉及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林业、农产品初加工及产品销售等,从农田到餐桌的过程中,各环节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而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还在摸索阶段,需要不段完善,监管工作难度大。

2.1 教育培训不到位 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容易受到眼前利益的诱惑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教育尤为重要。但当前农产品安全知识主要集中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场,浦江组织农场主培训了1次,人数不足总数的20%,培训力度明显不足。同时家庭农场主身兼“劳动者、营销者、管理者”于一身,虽总体素质要好于普通农户,但对各方面知识要求更高,单一安全知识培训不能满足农场主对安全生产的需要。

2.2 农业标准化难推进 当前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主要通过“三品”认证、标准化示范推广来推进,但家庭农场虽然进行规模化生产,但在东南沿海人多地少的地方,基本都在6.67 hm2以内,很难达到“三品”认证的规模要求,也没有能力完成农业标准化所需的技术、管理要求。影响了家庭农场的产业提升积极性,造成家庭农场的品牌建设不足。

2.3 监管体系不完善 家庭农场管理涉及农林水和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信息不畅、责权不清、协调能力差,造成交叉重叠执法、重复检验或相互推诿、监管缺位等现象,检查呈现运动式的查禁,漏洞较多,不能真正管住管好家庭农场生产安全问题。

2.4 农业投入品采购渠道多,管理难度大 当前,家庭农场所需农业投入品类别多,有农(兽)药、饲料、肥料、保鲜剂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资经营单位多、乱、杂、小,造成禁用农药禁而不绝。浦江作为一个小县,现有农资经营单位132家,各农药经销公司重心下移、直销基层农户,加上当前农业投入品质量良莠不齐,进一步增加了监管难度。

2.5 监测不到位 从2014年度浙江省农产品监测情况看,家庭农场抽检数仅5.1%;2014年浦江家庭农场抽检数不足3%。这些数据显然与家庭农场日益重要的地位不相符。

3 今后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探讨

3.1 强化农场主教育培训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的培养,通过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来增强安全意识。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将农场主安全生产教育列入农民教育工程的重点内容,分期、分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农业投入品的科学使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投入,按标准规范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3.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落实县乡两级农产品安全属地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界线和衔接的方式方法,层层落实监管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对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二是建立部门之间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交流家庭农场管理信息,及时注销不合格的家庭农场,取消安全工作不到位的家庭农场的政府扶持。

3.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行农产品上市前监测 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强化检测人员培训,建立考核制度。加大对家庭农场上市产品的监督检测力度,提高覆盖面,有条件的家庭农场自行建立产品检测室,无条件的与当地政府农产品检测机构签订“农产品委托检测协议书”。

3.4 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家庭农场农业标准化建设

3.4.1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家庭农场的种养殖类别,建立一系列操作性强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模式图,引导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帮助家庭农场规范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生产经营行为。

3.4.2 规范家庭农场管理。统一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帮助农场建立一套从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到生产档案建立、农产品标志标识使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

3.4.3 加强家庭农场品牌建设。支持农场通过申请、转让等途径取得商标使用权,鼓励家庭农场之间联合协作,建立“农场+合作社”的生产模式,建立内部商标使用和管理相应制度;产品实行分级和包装销售,建立产品等级制度,农产品全部通过品牌销售。开展GAP认证,以“三品一标”、GAP认证为手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也能提高农产品品牌价值。

3.5 建立家庭农场日常巡查制度 将家庭农场列入重要监测对象,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巡查和抽检力度,认真开展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检查。农药残留情况抽查,农资经销情况督查。督促家庭农场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完善产品追溯,全面落实各项生产和管理制度。

3.6 作好违法行为的惩处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纠正,对检测不合格或不安全的农产品及时扣押或销毁,对违反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程序移交到相关机构进行惩处。

参考文献

[1] 黄延廷.现阶段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最优模式:家庭农场经营——兼谈发展家庭农场经营的对策[J].理论学刊,2013(10):33-37,127-128.

[2] 向月军,张恩广,赵琳,等.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三峡库区调查数据[J].南方农业学报,2014,45(7):1309-1314.

[3] 章力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有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J].农经,20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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