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2015-05-30赵山星
赵山星
[摘 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目标实现需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较可行的模式创新方法有更新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理念;鼓励高校法学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务;集中力量出版高水平的通用法学案例教材和参考书;充分拓展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借鉴使用文明各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经验和方法等。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 实践教学 法学
[中图分类号] C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8-0179-02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特点概述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传统法律人才培养的改进之处在于卓越法律人才是指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有些学者对于法学专业培养的复合性也有不同的见解。笔者认为:卓越法律人才首先应当具备传统法学专业优秀学生的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这也是作为卓越人才的必备基础。其次,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备多学科的知识体系,从而能够为构建复合型知识体系筑基。第三,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因为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才能增强法学专业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才能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才能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才能增强法学专业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建设的神圣使命感。
二、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高水平的通用法学案例教材
长久以来各高校法学专业存在重理论传授,轻实践教学的习惯和倾向,这样的教学惯性也波及教材编写领域,致使目前法学实践教学缺乏一批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并且权威性强、科学严谨的实用案例教材。高水平的法学案例教材的缺乏,已经严重限制了法学专业教师,尤其是法学专业青年教师在实践教学中的方法运用和改革创新。
(二)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略显不足,基地实习内容有限
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普遍存在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略显不足问题。以笔者所执教的塔里木大学法律系为例,我系与本市基层法院、检察院签约挂牌,利用本地是边远地区,监狱很多的优势,签约很多监狱作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可是,签约挂牌的基地够了,使用的时候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A单位夏天来要法学专业实习生,可是法学专业实习生已经全部被B单位订走,那么次年夏天,A单位不会再来我系要实习生。此时虽有学生愿意去A单位实习,因双方领导缺乏交流无法将学生及时外派。这样就造成了签约挂牌基地充裕,真到用时略显不足的尴尬情况。
较多高校都存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足的情况。由于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都是社会单位,并非专业教学机构,所以大量存在教学基地的实习内容有限甚至是纯干体力活的事情。仍旧以笔者所执教的塔里木大学法律系为例,我系派出某法院实习的2名男生,在该法院实习60天,一直被安排扫描判决书上网,持续扫描了60天。这样的实习一定程度上并未实现学校期待的实践教学意图,甚至有些与学校本来意图背道而驰。
(三)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参与法律实务较少,实践教学内容有较大局限
有些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从高校毕业后进入高校教书,从校园到校园的履历里极大缺乏法律实务经验累积。其实很多高校为法学专业的教师提供挂职机会,但是由于教师多在关系单位挂职,一般挂职等于变相休假,挂职期间无人考勤,无人理会,挂职结束评语写为优秀即大功告成,更有甚者,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去中学挂职教初中物理,这样的挂职也违背单位外派挂职的本意。这样的结果就使教师在法学教学中缺乏实务传授经验,导致学生毕业时候甚至不会进行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这样的结果也在严重摧毁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时候的自信心。这是由于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参与法律实务较少而造成的对教学的消极影响。
(四)在法学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较少
美国和欧盟的文明各国都法制健全,且有相对较为先进的实践教学经验,例如美国高校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美国,就是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的类似医生传授诊病过程式实践教学模式,由教师主持完成法律实务活动,法学学生全程参与其中,获得直观与平面的实践知识与感受。诊所式法律教育已通过实践被证明是一种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其突出的实践性特色具有单纯课堂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可用于培养大量的法律实务人才,并加强对理论性研究的理解和实践配套经验。这些先进经验在我国的借鉴和普及都依赖于更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模式创新
如果没有科学的有效的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宏伟目标将难以实现。目前推广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三种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都需要创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思路和设计来支撑和辅助进行。
(一)传统法学实践教学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念
传统法学教学侧重于理论讲授,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要更新传统的教学理念。关于法学实践教学理念更新,有很多学者提出较多有见解的观念和方法。目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要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决定了法学教学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颠倒职业训练与学术培养位置、教学手段偏离法学应用性学科特点等不足,急需引入更关注法科学生实践技能提升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应着手尝试将法学实践教学的基本原理、理念逐步导入法学教学活动,并通过嫁接微观的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法、头脑风暴法、反馈评价法等实践性教学方法,逐步丰富和完善传统教学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以遵循教学改革渐次性的规律,并最终提升法科学生的综合培养质量”。笔者认为,只有教学理念的全面更新才能够巨大促进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二)集中出版一批高水平的通用法学案例教材和参考书
教材和参考书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截至目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参考书主要内容述及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人才培养模式亟待改革等。还有一些论及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教育体制、培养模式,也有很多论述是关于法学专业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的教学艺术等的。这样的教辅用书能够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创新提供较为深厚的理论支撑,但是还远远不足以完成目前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任务。因此笔者建议应当加大高水平的通用法学案例教材和参考书的编制和出版力度。
(三)充分拓展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并重的面向法律职业教育的法学专业教学活动,而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立,是培养在校学生法学应用能力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应用实践教育基地的法学实践教学,能够为学生提供周期相对较长、考核评价管理规范,并且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指导的实践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基地可以包含各法律实务机构,如:公检法,律师协会及各律师事务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监狱和看守所等,尽量使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统筹管理,以提高实践教学效率,构建高水准的规范化的现代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根据不同年级法学专业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和心理状态的差异,可以实施区别性的实习方案。低年级学生以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观摩为主,重在观摩学习和获得直观的经验感受。高年级以法律诊所教学、案例教学、庭审旁听为主,或者尝试参加法律援助,并接受实践教学基地指派的指导教师的指导。如果毕业之际报考实践教学基地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岗位,曾经在该实践教学基地的实习经历也可以大大增加学生的面试成功信心。
(四)提高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实践教学技能和方法
目前,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教师的实践经验严重不足,尤其是年轻教师,实践经验更是严重缺失。这严重制约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进程。提高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实践教学技能和方法的有效途径也有很多。如聘请著名法律实务专家,全面介入模拟案件处理的全程等。例如要求:“诊所教师应当能够真正理解法律诊所这种开放性的,带有个性化的教育理念,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必要的定期反馈评价机制;诊所教师首先应当是一名合格的有着丰富教学经验和敏锐洞察力和反应能力的法学教师,在注重教师有实践经验的同时,要注重开放性思维方式和开放式教学水平的提升”。而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的要求是,必须熟悉公检法三家的真实办案流程,能够将各法律实务部门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真实的法律场景引入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增进法学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参与感和真实感。
[ 参 考 文 献 ]
[1] 李麒,王继军.实践教学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J].中国高等教育,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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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尹建国.实践性教学方法及其在传统法学课堂中的运用[J].法学杂志,2013(1).
[4] 路瑶,郑丽娜.从中美法学教育差异谈法律诊所课程中国化[J].知识经济,2013(3).
[责任编辑:钟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