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邯郸方言中“x+的”词语
2015-05-30王帅奇
王帅奇
摘 要:作为河北方言中的典型代表——邯郸方言,虽然语汇丰富,且具有地方特色,但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x+的”词语。而在邯郸方言中“x+的”词语相当普遍,其与普通话中“x+子”词语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对应关系。故本论文仅就邯郸方言中“x+的”词语与普通话中的“x+子”词语的转化进行探讨。
关键词:邯郸方言“x+的”词语; 普通话“x+子”词语
一、导言
(一)邯郸市概况与历史沿革
邯郸市地处河北省最南端,南与河南省相接,东与山东省接壤,西隔太行山与山西省相望,北与邢台市相邻,因其地处四省交界这一独特的地理位置闻名。邯郸在战国时期曾是赵国都城,也是汉、隋、唐时期的重要都城。之后,邯郸仍是历代王朝行政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时期属于河北省管辖,抗日战争时期属于专属。直到1945年设立邯郸市,1954年改为省辖市,1993年经地市合并,称邯郸市。
(二)邯郸方言的研究现状、语料来源
随着近年来民众对语言文字的态度升温,方言也从中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与之相关的理论著作与论文相继出现,邯郸方言当然也位列其中。论文如《邯郸方言中切声字的舒化》(邯郸学院中文系2004年)、《河北邯郸方言助词“了”的用法分析》(张海坤2008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方言语法探究》(郭佳佳2012 年)、《武安方言声调调查研究》(河北大学王锡明)、《邯郸县方言词汇研究》(曲阜师范大学袁上霄2013年)、《邯郸方言语音的社会语言学研究》(北京大学徐琦2013年),著作如《河北方言中的儿化变音研究》(李巧兰)、《畿辅方言》(王树枏)。但是对于邯郸方言中的“x+的”词语以及其他方面的研究却寥寥无几,这不利于邯郸方言的系统性研究与发展。
同时,由于作者为河北邯郸人,长期处于这样的语言环境中,对于“x+的”词语较为熟悉,具有先天的语言优势。
二、对邯郸方言“x+的”词语中“x”部分词性的研究
(一)“x”部分为名词
根据名词内部语法特征的差异, 可以把名词分为三类:人物名词、时地名词、方位名词。下面就根据名词的分类情况对邯郸方言中的“x”部分的词性进行探讨。
1.“x”部分为人物名词
人物名词是表示人或者事物的名词,邯郸方言中存在大量这样的词语,例如:
孩的 谷的 橘的 麦的 车的 架的 筷的
院的 谷的 橘的 柚的 李的 茄的 箱的
栗的 枣的 燕的 骡的 袜的 帽的 扇的
毯的 沙的 椅的 盆的 桌的
2.“x”部分为时地名词
时地名词是表示时间和处所的名词,这一类词语中邯郸方言中为数不多,目前仅有“屋的”,大部分时地名词都不能够构成这种“x+的”词语的形式。
3.“x”部分为方位名词
方位名词是表示方向和关系位置的名词,如“上、下、里头”等等。不论是单纯方位词还是合成方位词在邯郸方言中均不能构成“x+的”词语的形式。
(二)“x ” 部分为动词
按照邢福义老师的说法,动词可以分为行为动词、心理活动动词、行止动词、使令动词、有无动词、比拟动词、判断动词、能愿动词和趋向动词这几大类。(《现代汉语》,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在行为动词范围内,邯郸方言中目前就有两例“x+的”词语,分别是“种的”和“骗的”;而其他动词范围内均不存在“x+的”词语。
(三)“x” 部分为形容词
形容词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普通形容词和非谓形容词。在普通形容词范围内,邯郸方言中存在“x+的”词语,例如:“傻的”、“胖的”、“老的”、“小的”。这类词在邯郸方言中虽然很少,但也是邯郸方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非谓形容词多是双音节词,故在此不予讨论。
(四)“x”部分为量词
在量词范围内,物量词中多表示计算人或事物数量的单位,动量词多表示计算行为数量的单位。而在邯郸方言中只有“尺”和“场”这两个物量词可以进入“x+的”词语,写做“尺的”、“场的”。
(五)“x”部分为其他性质的词
其他性质的词语例如代词和虚词等,在邯郸方言中均不能进入“x+的”词语的形式,故在此不予讨论。
三、邯郸方言中“x+的”词语与普通话中“x+子”词语的相互转化
(一)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仅就邯郸方言中可以进入“x+的”词语形式的词来讲,可以与普通话中“x+子”词语相互转化的比较普遍。
1.两者可以转化时的词性探讨
首先通过一些例子来研究“x”部分的词性,例如:
邯郸方言“x+的”词语 普通话“x+子”词语
院的 院子
孩的 孩子
谷的 谷子
橘的 橘子
麦的 麦子
车的 车子
种的(“x”部分为动词) 种子
骗的(“x”部分为动词) 骗子
傻的(“x”部分为形容词)傻子
胖的(“x”部分为形容词)胖子
老的(“x”部分为形容词)老子
尺的(“x”部分为形容词)尺子
可以看出相互转化的词语中其“x”部分绝大多数为名词,另外还涉及到一小部分形容词和动词。
2.两者可以转化时的其他条件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发现,当两者可以实现转化时,词语的后缀“子”读作轻声,没有实在意义。
(二)邯郸方言“x+的”词语无法转化为普通话中“x+子”词语
这种情况例子较少,例如邯郸方言中的“屋的”而在普通话中为“房子”;邯郸方言中的“小的”在普通话中为“儿子”;其中并不存在某些规律。
(三)普通话“x+子”词语无法转化为邯郸方言中“x+的”词语
这类词相对比较多,例如:
普通话“x+子”词语 邯郸方言“x+的”词语
男子 男类
女子 女类
儿子 小的
才子 才子
君子 君子
孔子 孔子
可以看出,在这些不能转化的词语中,词语的后缀“子”有声调,不读轻声,有实在意义。
四、“双音节词 + 子/的”形式以及其他形式探讨
以上所谈均为“单音节词+子/的”形式,下面将着重谈“双音节词+子/的”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而因为三音节或音节数目更多的词语则基本不能进入“x+子/的”形式,故不予讨论。
(一)“双音节词+的”形式
“双音节词+的”形式在邯郸方言中多表示人物称谓,或指称某些特殊的事物。而且这些词都带有戏谑、搞笑的意味。例如:
邯郸方言“x+的”词语 普通话“x+子”词语
二狗的 二狗子
斜眼的 斜眼子
小明的 小明子
狗腿的 狗腿子
(二)其他形式探究
邯郸方言中还存在这样一类词:在汉语普通话中为正常的词语形式,但是到了邯郸方言中却要额外地在词尾加上“的”,而且这类词所加上的“的”并没有实在意义,只是在词语的表现形式上与其他词不相同。例如:
普通话中的词语“x” 邯郸方言“x+的”词语
树叶 树叶的
皮鞭 皮鞭的
雨点 雨点的
布袋 布袋的
除此之外,邯郸方言中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在普通话标准词语中间直接插入“的”,这类词相对比较少,而且也并没有实在意义。
普通话词语 邯郸方言
桌腿 桌的腿
被面 被的面
稀里糊涂 稀里的糊涂
五、结语
邯郸方言中“x+的”词语的“x”部分大多为实词中的名词,还有一部分形容词和动词,而其他类型的实词基本没有。并且除实词外,这类词语基本不涉及虚词。仅就本篇论文所涉及到的词语来说,“x”部分为名词的词语有43例,占总数(49例)的87.8%,而其他一小部分形容词和动词仅有6例,占总数的12.2%,虚词没有实例。
在于普通话“x+子”词语的转换过程中,绝大多数名词都可以转化,可以转化的一共有30例,占所有名词总数的69.8%,而仅有的6例形容词和动词则均可以转化为普通话的“x+子”形式。在可以转化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其中的词缀“子”都读作轻声,也并没有实在意义。
除了常规的“单音节词+子/的”可以相互转化外,还有几类特殊的形式。一类是邯郸方言中“双音节词+的”的形式,其多表示人物称谓或指称某些特殊的事物,而且这些词都带有戏谑、搞笑的意味;另一类是在汉语普通话中为正常的词语形式,但是到了邯郸方言中却要额外地在词尾加上没有实在意义的“的”字。第三类是在普通话标准词语中间直接插入“的”,这类词相对比较少,而且其中的“的”也并没有实在意义。
参考文献:
[1]王锡丽.邯郸方言中古入声字的舒化,2007.
[2]张海坤.河北邯郸方言助词“了”的用法分析,2008.
[3]尹大仓.邯郸方言的语音特点及其形成,1995.
[4]袁上霄.邯郸县方言词汇研究,2012.
[5]张亚婧.淮安方言与普通话词汇的比较,2012.
[6]郑敏惠.福州方言与普通话“有+V”格式之差异,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