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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2015-05-30

新营销 2015年8期
关键词:加多宝高院王老吉

加多宝不得再称中国饮料第一罐 王老吉索赔累计近50亿

自2012年,凉茶品牌“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便纠纷不断,从外包装到广告语,从商标使用权到产品配方,“红绿之争”硝烟四起。7月28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中国饮料第一罐”凉茶虚假宣传之争已有定论,北京高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加多宝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用语广告,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北京高院指出,本案中涉及的六句宣传用语不加区分地向相关公众传达“加多宝凉茶”连续七年在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方面在中国市场排名第一或者使用“加多宝”品牌市场经营者提供的凉茶统计信息,就发布其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在中国市场排名第一的信息,这些都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加多宝”品牌已经具有七年的历史,并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方面一直排名第一。

据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红罐装潢案”等,王老吉与加多宝有多个官司正在审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宝索赔近50亿元。目前已开庭的案件加多宝均败诉,王老吉已经胜诉10起案件。随着多起纠纷将进入终审阶段,加多宝将面临更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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