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医院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进程
2015-05-30王志军
王志军
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就是工会会员通过一定途径参与工会内部事务管理,参与工会重大决策,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制度设计与行为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形式趋向多元化,由此形成社会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就业方式的多元化和社会生活的多元化,以及民营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崛起,这些变化给卫生工会组织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切实承担起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起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承担起为国家繁荣富强而不懈奋斗的重要力量,必须从工会自身建设的机制上去研究和探索。因此,民主化群众化建设是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基层工会民主化群众化程度还不高,主要表现在:①工会职能存在错位问题。有些工会组织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在职能上失去工会组织的民主化群众化特色;②工会活动存在行政化倾向。有些工会不是自下而上地开展活动,而是自上而下地安排布置,活动的内容不是根据会员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决定(双赢),而是个别工会干部拍脑袋决定;活动方式不是民主、讨论、说服、教育,而是主观、命令等;③工会内部民主生活不健全。有些工会组织重大问题不经工会委员会民主讨论,不听取会员的意见,不接受群众的监督;一些工会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工作浮在上面,存在着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影响了工会在群众中的威信。
基层工会之所以在民主化群众化方面存在以上问题,其原因一是民主化群众化意识淡薄。一些工会干部的思想上缺少民主化群众化观念,片面地强调集中统一,忽视了广大会员的民主权利;有的不甚了解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不了解工会的活动方式,受假性思维的影响,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二是制度設计缺陷。《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虽然明确规定了工会的民主制度,但还不够完善。如规定了工会会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但没有规定工会会员行使这些权利的保障措施;规定了工会实行民主选举制度,但没有明确违反这一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但缺乏对工会领导干部贯彻这一组织原则的硬性约束;三是“官本位”思想作怪。有些工会干部把工会领导职务当作“官”,把权力作为炫耀的资本而不是服务的责任,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四是一些工会会员的工会意识不强。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群众组织。这一基本属性决定了工会只有不断推进民主化群众化建设,才能履行好职责,才能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生命力。为此,工会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在办会原则上,从更好地增强工会的透明度出发,探索建立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凸现会员民主监督。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是保持群众组织特性的关键点,也是依法治会的重要内容。把实行工会会务公开作为推进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的切入点,提出凡涉及工会政务事务、财务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等有关事项都应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向会员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具体来说要做到:一是工会主要工作情况要让会员测评,如工会每年要向会员报告年度工作,接受会员的审议和测评;年度工作要事先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体现会员的意愿;工会主席每年要向会员述职,接受会员的民主评议。二是工会组织情况要让会员了解。如工会发展会员、会员保留会籍、会员退会、“两委”班子换届改选,候选人产生办法和选举结果,任期及届期内工会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应通过公开栏、局域网等途径向会员公开。三是工会评先评优情况要让会员作主。如本级工会的评先评优要体现“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的条件、程序、结果应公开,让会员参与作主;对推荐为上一级的先进,在委员会讨论的基础上,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让会员知情发表意见。四是工会财务情况要让会员监督。如工会每年年终应向会员报告全年工会财务情况,每季度向会员张榜公布,接受会员监督和查询,使用较大工会经费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五是为会员服务情况要让会员知情,如联系会员的制度、联系困难职工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定期向会员公布。总之,通过会务公开,使工会工作决策更科学,工作更规范,监督更有效,会员知情更及时。
(2)在工作制度上,从更好地体现工会组织的特点出发,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凸现会员办会原则。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是防止行政化倾向,最大限度地吸引会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工会工作,体现会员办会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