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与技术转移辨析
2015-05-30赵亮
摘 要: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的发展,高效的科技创新活动必须有创新系统的支撑,必须有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和环境的保障。基于系统分析的观点,科技创新系统中的主要参与方各自承担不同主体功能。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知识创新的主体;创新服务机构是创新活动服务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和技术转移活动是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两类重要活动。由于技术知识的特点,要实现高效的技术转移,必须同时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转移。在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吸收能力相对较弱的状况下,管理部门应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加大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国际间的相关人才的互动,从而促进技术转移;同时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提供技术转移和扩散服务。
关键词:科技创新;创新服务;技术转移
1 概述
中国经济发展正经历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阶段向创新驱动阶段的转变。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需要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提供驱动力,科技创新正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创新被认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化的过程,创新涉及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它们之间交互关联[1],理论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技术创新又丰富了理论创新的领域,改善了理论创新的条件,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是管理创新的服务对象,管理创新将为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激励保障。科技创新也是技术与经济结合的过程,通过创新主体的互动,最终实现知识技术与资金的转换[2]。持续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需要有足够的创新资源支持,需要有服务功能完善的创新系统支撑。高效的科技创新活动,不仅促进各种新知识理论和新技术的产生,更能加速新知识理论和新技术的转移扩散和推广运用。技术创新活动和技术转移活动是科技创新活动中重要和关键的两类活动。
2 科技创新、创新支撑系统与创新服务
创新(Innovation)的概念,最早见于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A.Schumpeter)教授于1912年出版的《經济发展理论》著作中。熊彼特将创新定义为新的发明和技术首次应用在商业中,他认为创新是建立了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生产要素的一种新组合[3]。熊彼特将创新定义为一种具有商业价值的活动。
我国引入创新理论后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了科技创新的概念,这一概念涵盖了技术创新。科技创新中的“科技”是科学和技术整体的创新[4],不仅包含区域的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还包括了科学与技术的交互以及科技因素引起的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其从属的更大系统的改进。科技创新需要经历从科技成果产生、科技成果转化到科技成果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三个阶段[5]。
今天,人们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所带动的生产力的提升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因而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促进经济增长的核心。按照熊彼特教授的定义,科技创新活动既是经济活动,那么最终也将由市场价值的实现来检验。
系统观念的提出和系统理论的发展为创新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维和分析方法。创新系统的概念基于系统分析的观点,创新被看成是一个系统,因此需要以一个系统的角度综合考虑区域之内的科学知识、技术、服务、资源配置等可能对创新形成的影响。区域创新系统和区域创新环境的概念由此产生。
“区域创新系统”首先由英国卡迪夫大学库克(P.N.Cooke)教授在1992年提出,并从此引发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广泛研究。库克、布拉茨克和海登里希(Cook,Braczyk and Heidenreich)等多位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6]。我国学者尚勇在1999年给出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尚勇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一个创新网络系统,系统的组成主要有参与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还有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广泛介入以及政府适当的参与,通过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网络互动实现创新、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功能[7]。区域科技创新概念中的“区域”是指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及其开放的边界,可以是行政区域也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我国的实践证明,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区域,经济难以有效发展起来,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是依靠行政政策和措施协调来实现经济效应的。美国经济学家胡佛(E.M.Hoover)在研究美国早期的区域经济时,也论证了这一点。
区域科技创新是整个区域依托域内科技创新能力,有效地利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协调区际的科技合作与竞争,实现区域内有形和无形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结构优化,通过促进区域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从而创造和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保证区域经济在一定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快速发展。基于系统理论的思想方法和概念,区域科技创新系统的目的是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必须要具备开展多种类型的科技创新活动的功能。而积极和高效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必须有创新系统的支撑,必须有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和环境的保障。
影响各类科技创新活动高效开展的因素众多,归纳后主要分为三类: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创新服务和科技创新的环境。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需要投入相应的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资金资源、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科学数据和自然科技资源是主要的科技创新资源。另外,社会化分工带来的组织专业化,使任何组织仅依靠自身的力量都很难高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协同、整合不同种类的服务不仅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和更好的质量获得科技创新资源,而且可以以更优的效率和更高的水平利用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目前已经形成的科技创新外包服务主要有教育和培训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技术中介服务(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创新创业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高水平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还需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来保障,这些环境因素涉及创新文化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市场环境以及政策法规环境。
此外,为弥补区域创新体系特别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市场失灵和系统失灵,在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中需要引入政府干预,除市场提供科技服务外,也需要政府提供多种类型的科技公共服务。
3 创新主体与技术转移辨析
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s)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美国和丹麦等国家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学者几乎同时开始相关问题的研究。1987年,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克里斯托弗·弗里曼(C.Freeman)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教训》一书中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研究者普遍认为国家应该成为创新体系研究分析的基本单元,完整的制度框架分析应该以国家为疆界。国家创新体系之所以重要的原因源于政策对创新非常重要,而政策的制定和影响主要在国家层面上。
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由国家的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等组成的网络,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促进各参与方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协调互动,使得各类科技创新活动高效开展,加速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创造、扩散和使用[8],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涉及许多参与方,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既是这一体系中最重要的参与者,也在系统中占主导地位并发挥主导作用,成为这一创新体系的创新主体。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理论知识创新的主体;创新服务机构是创新活动的服务主体。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目的是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实现国家竞争优势,而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国家创新能力是由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构成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就成为国家创新能力建设的主体。因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就是高效解决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首先必须要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高效和均衡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就要保证活动需要的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同时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其次,要促进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协调开展,加速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转移、扩散和应用,就是要促进产学研合作水平和效率的提升,就是要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各方之间加强联系加强合作。
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之间存在着相互密切的联系,其中技术创新活动和技术转移活动是两类典型和重要的科技创新活动。技术创新活动是产生新产品、新工艺的过程,是创造和生产的过程;技术转移活动是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扩散和应用的过程,是转移和传播的活动。
1964年,在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上首次提出并讨论了技术转移问题,会议将国家之间的技术输入与输出统称为技术转移。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中把技术转移定义为“关于制造一项产品、应用一项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的系统知识,但不包括只涉及货物出售或只涉及货物出租的交易”[9]。从技术转移的定义可以看出,“技术”是技术转移活动中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的要素。与商品转移和交易不同,技术的复杂性导致技术转移过程和交割内容的复杂。
技术是人类在长期的自然和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起来的认知、经验、技巧和特殊能力,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系统性的知识。技术不仅包括原理、标准、计量方法、设计等理论知识,而且包括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生产、服务等的经验和技巧,技术是一套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
心理学研究中根据知识能否清晰地表述和有效的转移将知识分为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也称可编码知识,此类知识经人的整理和组织后,可以编码和度量,并能以人类间的交流工具(如文字、出版物、视听媒体、软件等)表现出来,并加以传播,便于其他人的学习和掌握。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又称隐含经验类知识,此类知识很难编码化和度量,是以人为载体的经验性知识,很难以文字化和公式化表现,也难以通过常规载体和工具进行传播[10]。
技术是知识的一部分,导致技术也分为显性的可以复制的技术和隐性的无法复制的技术两类。同时,学者大量的研究还表明,显性知识只是隐性知识的九牛一毛,就像管中窥豹,隐性知识比显性知识更难发觉,但却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知识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认为,隐性知识比显性知识更完善,更能创造价值,对隐形知识的挖掘和利用的能力是组织和个人成功的关键。因此,要实现成功和高效的技术创新,不仅需要有关的显性知识,甚至更需要拥有相关的隐性知识,两者均不可缺少。显然,要实现有效的技术转移,必须同时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转移。与显性知识不同,隐性知识是存在于拥有其知识的特定人员身上的,是个人持有,转移和共享非常困难。要实现隐性知识的转移,人才流动和人才培养是目前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拥有隐性知识的人向企业流动是直接技术转移;而培养自己的人才是企业主动寻求技术转移。
4 实现高效技术转移
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是科技创新活动中两类重要的活动。技术转移工作的专业性,要求技术转移服务的实现由专业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提供效率更高。技术转移服务通过合作技术的匹配、合作方案的制定、知识产权的转移三方面解决方案实现技术转移。基于技术知识的特点,人才流动和人才培养是技术转移有效的方式方法。实现高效的技术转移,人才流动的方式非常重要,而且其他技术转移方式最好伴随着拥有该技术的相关人员同时向企业的流动。在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吸收能力还比较弱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应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加大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国际间的相关人才的互动,从而促进技术转移;同时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提供技术转移和扩散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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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亮(1969-),男,吉林长春人,经济师/MBA,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从事创新项目孵化技术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