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及其启示
2015-05-30靳明明陈祖辉
靳明明 陈祖辉
摘 要:台湾的社会福利制度开始于1950年3月颁布的《劳工保险条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本文将简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同时比较大陆和台湾社会福利体系的差异,为我国建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制度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台湾;城乡统筹;社会福利体系
一、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
一般而言,我国台湾地区使用“社会福利”一词,而我国大陆使用“社会保障”一词,两者涉及的内容基本一致。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不是建设城乡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它旨在向全体国民提供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福利,形成基本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制,增进全体国民的福祉。台湾地区的社会福利制度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是台湾建设城乡统筹社会福利体系的早期阶段,此阶段台湾当局根据职业类别开办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如劳工保险、公教员保险、农民保险、军人保险。此阶段的社会保障呈现出以职业划分的特点,社会保险几乎是社会保障的全部内容,其他社会福利项目缺失。
20世纪80年代至今是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台湾主要建立了以下制度。
(一)全民健康保险的实施。全民健康保险未出台前,有43%的人口未被纳入台湾社会福利体系。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台湾当局从1988年开始着手“全民健保”计划。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同年10月3日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修正案,同年12月3日公布了《健康保险局组织条例》。1995年1月台湾当局成立了健康保险局,同年3月1日,台湾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将原来的劳工保险、公务员保险、农民保险等多种保险统一起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台湾民众的医疗保障制度。
(二)国民年金的出台。2004年,台湾出台了《劳工退休金条例》,劳工养老保险成为以政府为主导的专项保险。2005年7月,台湾对《劳工退休条例》进行修订使之更为完善和实用。2008年10月1日台湾政府在2002年6月《国民年金法草案》的基础上正式实施国民年金制度,力图建立以养老保障为主的社会福利制度。国民年金的出台,使之和军、公、教、劳退休金共同组成台湾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弥补了以往养老保险覆盖率低的缺陷。
(三)社会福利法制的发展。台湾80年代制定的法律主要有老人福利法(1980)、社会扶助法(1980)、残障福利法(1980)、少年福利法(1989)。到了90年以来,台湾社会福利法制化的进程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修正了先前的残障福利法、儿章福利法、老人福利法、农民健康保险条例,更是先后颁布实施了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1995)、身心障碍者保护法(1997)、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2000)、志愿服务法(2001)、敬老福利生活津贴暂行条例(2001)、性别平等教育法(2004)等十余部社会福利的法律。特别是21世纪以来,台湾社会福利法制化进展加快,社会福利法制的覆盖面由特殊群体扩展到全体民众。
二、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制度对大陆的启示
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社会福利效率不高等。但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对大陆仍有巨大的借鉴作用。
(一)坚持公平原则,完善社保项目和社保对象。台湾的社保制度着手全民社会福利改革,后期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国民年金制度”等,将各职类人群基本上都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围,实现了社会财富向更加公平的方向流动。大陆社会保障范围也远远不如台湾:截至2007年,台湾参保人数已超过2245万人,参保率达99%。而至今大陆流动性人口一般未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具有明显的身份限制。因此,我国大陆应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圍,不强求保障标准的统一,而是允许各种人口享受社会保障成果。
(二)加强法制建设,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台湾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制度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健全、规范的的法律法规。比如,台湾地区的专项法规比较完善,然而我国尚未有《儿童福利法》等专项的社会福利法规,由此以来很难保障儿童的权利。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时机,我国应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母子福利法》、《育儿休假法》、《家庭津贴法》。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同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重大户籍改革思路,将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三)增加财政投入,构建多元筹资机制。数据显示,2013年台湾社会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23%,大陆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0%左右。所以,大陆要加强在社保上的财政投入,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项收支预算。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渠道单一,而且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大,由于现实背景制约,政府近期很难甚至不可能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 发行社会保障债券等形式筹资社保基金,但我国可以将社会保障资金市场化运营,投入股市、境内外债券市场等是弥补养老资金缺口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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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靳明明,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