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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廉洁从政激励机制的建构

2015-05-30张永远

求知 2015年9期
关键词:从政激励机制腐败

张永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局面,中共中央颁布了八项规定,随后中共中央与中央纪委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在实践上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一些在以前存在于党政机关的被默认的以及不符合法律、纪律、政策的各种各样的福利也被清除,公务人员的实际收入明显下降。一些人惊呼“为官不易”,甚至出现干脆不干活、做“太平官”以明哲保身的消极怠工倾向。因此如何在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廉洁局面的同时,激励公务人员积极努力工作,应纳入我们研究的视野。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本质要求,需要每个党员干部在具体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体现出来,因此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激励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的本质要求去行动。激励的基础是满足人的需要或者利益。从激励作用方式来看,有正激励和负激励之分。正激励就是人们常说的激励,即满足人的需要;而负激励是指削减或者剥夺人对某些需要的满足,是从反面来促进人们通过积极活动满足自己的需要。廉洁从政既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加以保障,更需要完善的激励机制予以促成。

一、人的需要及其分类

作为现实的人,都会有需要和利益。需要是潜在的利益,利益是现实的需要。利益实质上是需要在社会关系中的现实形态。因为人的社会实践是复杂的、多层次的,所以人的需要也具有复杂的结构。从需要的起源上看,有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从需要的对象上看,有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从需要的性质看,有正当合理的需要和不正当不合理的需要;从需要的主体看,有个体需要和集体需要。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个体来看,人的需要有三种或三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在这三个层次的需要中既包含自然需要、物质需要,也包含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根据这一需要理论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的需要分为四个层次,即生存需要、情感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

生存需要是指人为了保持自然肉体的存在而产生的需要。这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是其他需要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情感需要则是人在社会生活中对客观对象所产生的强烈的心理反应。享受需要是在生存需要满足的基础上而产生的改善生活质量的需要。发展需要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是在满足生存需要之后而产生的,是与生存需要、情感需要、享受需要相伴随的一种需要。它是完善人和人类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人的各种需要的强度是不同的,它是根据不同的社会生活条件以及人自身的具体条件而产生差异。当人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之后,高层次的需要才能成为人的强烈需要。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人的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情感需要和发展需要则成为受人们重视并努力追求的需要。

二、满足人的正当需要,激励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

纵观古今中外,国家兴衰和王朝更替无不与腐败相关联。人们对腐败的严重危害有清醒的认识,但对处于腐败和廉洁从政之间而又极易导致腐败、或者本身就是腐败而被社会所容忍的行为——“亚腐败”的危害认识还有待提高。有学者认为,“亚腐败”是指领导干部“凭借其职务之便,在权力运行的灰色地带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又无须为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亚腐败”的危害虽没有腐败那么明显,但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廉洁文化氛围的形成产生了严重影响,其危害也相当严重。当前在持续强力的打击之下,腐败和“亚腐败”却依然存在,说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存在不足。反腐败不仅要打击腐败,更要倡导廉洁从政。打击腐败是对腐败分子所做所为的惩治,同时也能够对隐藏的和潜在的腐败分子起到警示作用;倡导廉洁是为反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倡导廉洁不仅要进行理论宣传教育,还需要有完善的激励制度以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地抵制腐败和“亚腐败”,廉洁从政。

从马克思主义人的需要理论来看,腐败和“亚腐败”是对人的正当合理需要的偏离,是为了满足自身或者利益相关者的不正当、不合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与社会正常要求相背离的行为。满足领导干部的正当需要虽不是唯一,但一定是遏制腐败和“亚腐败”的一种有效方法。领导干部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满足自己及家庭的正当需要,就容易产生抵制腐败和“亚腐败”的动力,廉洁从政才可能实现。因此,激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础是满足其正当需要,从完善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情感需要和发展需要等方面来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促进廉洁从政。所谓薪酬激励,就是根据领导干部完成任务的质和量对其薪酬收入进行奖惩的激励方法。人的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的满足必然要消耗物质。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物质的获得除了自己亲力亲为而产出之外,需要物质消耗者提供对价即收入(主要表现为金钱形式)而获得。因此,收入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基本条件。我国规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兼任其他职务,其收入主要靠工资、奖金、津贴等薪酬收入。而收入的高低直接影响和决定了领导干部满足自身及家庭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的水平。如果能够满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愿就会增强;如果不能满足,则廉洁从政的意愿就会减弱,直至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

为了满足领导干部的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促使其廉洁从政,我国薪酬激励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属于不固定的劳动所得,其根据是领导干部完成工作的质与量,是效率优先原则的体现。优质高效完成工作就可以合法地获得更多的收入,满足自己的需要,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抵制腐败和“亚腐败”。二是完善工资收入差距调节机制。不同层级和同一层级不同地区的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差距是现实存在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关键是如何使这种差距处于合理的范围内。因此,国家应当建立统一的工资系数,结合层级与地区的具体情况在统一工资基数的基础上进行系数调整。当工资差距出现不合理情况时,就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使不同层级和地区的工资维持在合理的差距水平。三是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使人的需要必然相应地发展,满足人的正当需要就会消耗更多的物质,就需要支付更大的代价。若领导干部的工资增长机制不完善,就容易引起需要满足的欠缺感,诱发领导干部的“亚腐败”和腐败行为,威胁廉洁从政。因此,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适当增长领导干部的工资,以保障其生存需要与享受需要。

2强化情感激励机制,满足人的情感需要,促进廉洁从政。所谓情感激励,就是满足领导干部健康的情感需要,提高其情感愉悦程度。情感需要是双向的,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情感表达没有反应或者反应消极就会影响情感需要的满足,因此情感需要的满足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人不仅是社会的存在、自然的存在,也是情感的存在。情感需要主要是精神需要,是人类的高级需要。当人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情感需要就上升为人主要的需要。人的情感需要一旦得不到应有的满足,就会出现痛苦和孤独等负面心理问题,进而影响到人的活动。对领导干部来说,这些负面心理问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工作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诱发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亚腐败”和腐败的冲动,以平衡自己的负面心理。

尊重和信任是情感需要最主要的两个方面。有学者认为,“尊重意味着一种真诚的认可,对自己、他人以及社会的价值、能力、行为等表示承认与认可,其中也伴随着赏识、赞扬、佩服、肯定、支持、高度评价等。”尊重的需要不仅包含物质方面,也包含精神方面,并且精神价值要高于物质价值,尊重需要的满足,使领导干部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从而把廉洁从政作为自己的目标追求。当然,尊重是双向的,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尊重需要满足最主要的方面是来自人民群众的尊重。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人民群众是权力的来源,也是评价领导干部的主体。领导干部要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不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强求得来的,而是通过尊重人民群众,尤其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者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现实的合理利益诉求而获得的。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尊重,充分证明了领导干部的能力、价值等,是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的认可,能够激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希望通过强化自己的权力和权威来获得人民群众的尊重,这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因为一旦人民群众对权力和权威所表现出来的不是尊重而是畏惧,它就不但不能满足领导干部的尊重需要,反而会加深干群之间的隔阂甚至对立,领导干部的尊重需要就难以满足。

有学者认为,“信任是对他人的能力、品德和动机所抱有的一种积极的、自信的期待状态,而这种状态能给组织和个人带来实际的效益。”信任存在于信任者和被信任对象之间,是二者之间的交往和互动,这种互动有认知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种行动以及情感关联。因此,信任有认知信任和情感信任两种样态。认知信任是一种理性判断的结果,而情感信任则是由情感互动所形成的。上级对下级的信任既有认知信任也有情感信任。但是对下级来说,无论是认知信任还是情感信任,都会被认为是带有情感色彩。尤其是在当前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任危机加深的情况下,来自上级的信任无疑是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最好嘉奖,坚定了其廉洁从政的信念。但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人民群众的信任是领导干部权力合法性的来源。要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领导干部必须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并向人民群众展现自己为民服务的能力、品德和动机。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既是其廉洁从政的信念,也是满足领导干部情感需要的重要环节。

3加强岗位激励机制,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促进廉洁从政。所谓岗位激励,就是根据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具体情况而把他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为领导干部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以实现其理想抱负。岗位激励一般包含三种,即晋升高一级岗位、平级调动及安排到下一级岗位。其中晋升一般是正激励,平级调动既有正激励也有负激励,而安排到下一级岗位一般则是负激励。

对领导干部来说,岗位的变动是满足其发展需要的重要表现。在政府管理体制中,不同级别的岗位意味着不同的权力和职责。尽管说在任何岗位上都是为人民服务,但安置在权限较大的岗位上,则领导干部个人认为是受到重视或视为进步,而被安置在权力较小的岗位上,则认为是不受重视或被“打入冷宫”。因此,领导干部对晋升高一级岗位要具有积极争取的心态。如果领导干部能够正常地晋升到上一级岗位,则能够促使其为了晋升而廉洁从政。但公务员金字塔形的级别岗位体系则意味着越高级的岗位越少,能够晋升的人就越少,存在着晋升机会稀缺性问题,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加以解决。平级岗位之间的正常流动也是激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手段之一。尽管我国实行“阳光工资”政策,使同一地区同一职务和级别领导干部的基本工资相同,但由于所承担的职责和管辖的地域不同,平级之间收入也有所差别,甚至是较大的差别,这实际上就存在“肥差”和“清水衙门”之分。如果领导干部从“清水衙门”调动到“肥差”部门,则就会认为是对他的激励,反之则认为是对他的负激励——惩罚。完善平级之间的正常交流,也会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否则就会有领导干部为了谋求“肥差”而腐败,而掌握干部交流权力的领导干部也可能被谋求“肥差”的人拉下腐败的深渊。

完善岗位之间的交流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科学的业绩考察,不让老实人吃亏,也不让投机钻营者获利。对勤政、廉政、善政者安排较为重要的岗位或者晋升到高一级岗位,给予正激励,而对庸政、懒政者安排较为一般的岗位,给予负激励。对不称职者或者不廉政者则应给予降职、降级或免职,而对于已经腐败的领导干部则应予以开除,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制裁,对慵懒散奢的领导干部予以警示,促使他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廉洁从政。

三、完善以人的需要为基础的激励

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人满足自己的需要是激励机制起作用的基本条件,而完善的需要激励机制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础,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有效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的激励机制存在一些问题,激励效果差强人意。因此在完善需要激励机制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时,至少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注意严格区分正当合理的需要与不正当不合理的需要。能够促进人和人类社会发展、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都是正当合理的需要,反之则是不合理的需要。严格区分二者既能够使需要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也能够解决当前我国一直被人民群众所诟病的“三公”经费居高不下的弊病,同时有效缓解当前部分地区的干群矛盾,切实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夯实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团结群众、凝聚人心,推进中国梦的实现。

2注意正激励的有效性。正激励有效是指,激励行为能够真正地让领导干部感受到其所得到的激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得到的,而其他人也认为其得到激励是名至实归,而不是通过某种“潜规则”所获得的激励。正激励的有效性能够给其他领导干部传递一个积极的信号,即只要是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为人民谋利益,为发展作贡献,都会得到应有的正激励,以此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积极性。

3注意负激励的有力性。负激励有力是指对那些不能够廉洁从政的领导干部降级降职、免职的处分要有力,既能够教育本人,也能够警示他人。对那些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受到免职处分的领导干部,不能把免职处分变成“带薪休假”,过一段时间又“重出江湖”、异地任职。

以人的需要理论构建和完善我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激励机制,有助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有利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局面,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障党长久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注:本文为河南理工大学博士基金项目“人学视阈中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的部分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廉洁文化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双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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