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5-05-30赵万明徐秀红
赵万明 徐秀红
改革开放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发生变化,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雾霾天气等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威胁。当前,治理好雾霾天气,不仅是积极应对环境恶化的战略选择,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客观要求。为此,必须对能源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开辟光伏发电治理雾霾的新途径。
天津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现状
雾霾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以天津市雾霾构成为例,在本地产生的雾霾约有27%来自燃烧煤炭;20%是由机动车排放造成的。可见,天津市的雾霾主要产生于能源消耗带来的污染。近年来,天津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使得煤炭的燃烧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化合物,造成严重的污染,2012年,天津燃煤总量约为5260万吨,燃煤污染源问题突出。而太阳能储量丰富,大力使用太阳能,是降低碳排放和减少污染的必然选择。太阳能不仅是零污染能源,而且因太阳能利用而形成的光伏产业带动能力较强,在调整能源结构和应对气候危机的同时,也促进了就业和经济的双增长。
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天津是中国光伏产业的发源地,天津集聚了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南开大学等在光伏领域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科研院所,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全国领先。近年来,天津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较快,是我国领先的薄膜及聚光太阳能研发基地,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天津市的八大优势产业之一,太阳能利用技术已十分成熟,天津光伏发电项目有了一定的发展,主要有:
1工厂化发电项目。位于宁河县现代产业园区的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屋顶项目,于2013年12月10日正式并网发电,这是天津市首个“金太阳”示范项目,也是天津地区首个工厂化发电项目。该项目充分利用厂房、办公楼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该项目并网后,年发电可达480万千瓦时,全部为企业自用,对节能环保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价值。
2地面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的本市最大地面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14年下半年开始并网发电。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央大道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600千瓦。建成后正式并入国家电网发电,年发电量将达到662万度。与该项目同步,位于生态城北部片区的北部高压带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电能也将并入国家电网。这两个项目并网发电后,将为公共电网提供更多的清洁电能,预计年发电量将达到1098万度,可供约3700个家庭使用一年。
3商业体光伏项目。天津市首个商务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商业体光伏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商业体光伏项目位于天津市文化中心,发电站装机容量为300132千瓦。站内采用非晶硅薄膜电池板,总铺装面积为7370平方米,预计年发电量356975千瓦时,全部用于自用。
天津光伏发电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在天津市现有的能源结构中,新能源所占比重并没有明显上升,光伏发电占电能生产的比重偏小,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比重更低。尽管从理论上来说,对太阳能最佳的使用方式应该是“分散获取,就地消费”,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也都注重对分散式屋顶电站的建设。但天津市屋顶光伏电站发展非常缓慢,扶持政策也仅仅是聚焦在几个大型光伏站点。同时天津市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与管理也相对落后,市场化程度低。归纳起来,天津光伏发电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从政府方面看,发展规划不清。天津的光伏产业发展主要是依靠国外市场的高速增长,光伏产品出口比重高,行业内的大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但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光伏发电市场的整体规划不够。在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仅仅是注重支持光伏设备产能的扩张,而对发电市场缺乏有效的统一安排。例如,当前天津市的一些光伏电站都是以相关国家示范工程的方式建设起来的,大多项目都采取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投资、自发自用的模式运营,而有关管理部门只对其所分管的程序部分进行相关阶段申报的审批、认证、验收,以及对初期投资给予财政补贴发放、国家上网电价补贴等工作,而对光伏电站前期需要的投融资、后期的维护和经营等环节并不关注,这就导致一些太阳能光伏电站在建成后不能充分发挥其在电力市场中的真正作用。
2从市场方面看,发电成本偏高。光伏发电能否被广泛推广并使用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就是其是否具有经济性。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相比,光伏发电的成本一般相当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成本的2-3倍。光伏发电的电价成本在那些日照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大都在1元/kWh左右,远高于火力发电上网电价,这就极大地阻碍了大型光伏电站的推广建设。小型分布式(屋顶)电站一般就地发电就地使用,相比较上网电价高的问题还显得不是很突出,但由于前期投入过高,造成个人投资困难。通常光伏发电总成本主要受使用寿命期内发电的成本和总发电量的影响。其中,光伏发电成本主要取决于初始投资的大小,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初始投资大约在10—15万元/千瓦。按照现行居民用电价格测算,一般需要7年时间才能收回成本。但居民用电大都在晚上,而光伏发电只能在白天,如果发出的电不能并入干网,那么发电户还要自己购买配套的储电设备。光伏发电一套系统的寿命一般在20年以上,理论上安装光伏电站是划算的。但小型光伏电站能否安全平稳运行20年,再加上使用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这些都是安装户需要考虑的问题。
3从体制方面看,利益难以协调。不同于大型光伏发电站,小规模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依托于各类产权的建筑屋顶,所发电如果不能被发电用户完全消费,就还需要通过公共电网系统输送到其他用电单位,因此光伏电站的建设和电力使用的利益相关人主要有屋顶产权所有者和国家有关电网公司。电站建设的阻力主要来自建筑屋顶所有者,尤其是在共有屋顶的情况下,建成的屋顶光伏电站,运营管理没人负责,收益不好分配,产权不好划定,因此,出于成本、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考虑,业主和物业公司都不太愿意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建设的另一个障碍来自电网公司。由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大都很小,且发出的电大部分由自己消费,并网后对电网系统的影响并不大,这就造成大型国有发电集团发展太阳能发电的积极性不高。国家能源局于2012年10月发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明确未来国内光伏发电的重点将从并网式发电向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发电模式转移。这使得原来的用电大户可以采用分布式发电模式直接从自己的电站用电,这样就会损害电网公司的利益,导致光伏发电企业与电网公司间出现利益协调问题。因此,站在电网公司的角度,接纳光伏发电不会带来经济效益:光伏自发自用一度电将直接导致电网减少一度电的收入;电网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对电力设施进行改造;再有,近两年我国煤炭产业产能过剩,火力发电富足,煤炭价格呈下降趋势,火力发电成本降低。除了要考虑减排和治理雾霾这两个因素外,电网公司实在不愿意放着质优价廉的火力发电不要,而去接受并网成本高、管理头绪多的光伏发电。
4从政策方面看,缺乏实施细则。国家为扶持光伏发电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有国家“金太阳工程”和对分布式电站的补贴政策。但有些扶持政策由于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因而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有些扶持政策还是侧重以经济补助为主,而并没有设计出一个高效协调机制,光伏设备制造企业、电网公司、建筑物业主之间的关系和权责不清晰;二是尽管“金太阳工程”的补贴比较明确,但地方政府的配套补贴比例不明确,补贴的范围不清晰,用户在安装光伏电站前难以估算成本、预期收益以及成本收回的年限,这也影响到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三是有些扶持政策基本上是短期行为,在光伏电站安装初期给予一次性补贴,而在电站建设完成之后的验收、测试、并网等环节则缺少相关的政策指导,从而对天津光伏发电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促进天津光伏发电大发展的对策建议
天津市政府应进一步出台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安装户摆脱困境,全面布局发展新能源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全市30多个区县开发区、产业园区,积极申请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降低光伏发电企业的相关税费,促进天津市太阳能发电成本下降,推动天津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并通过政策扶持和加大资金投入等,率先大面积推广和使用太阳能。
1要妥善解决电站建设与电网建设的协调发展问题。要使光伏发电与电网发展在速度上匹配,规模上均衡,技术上适应。要统一部署和设计光伏电站和电网建设,光伏电站布局要围绕国家整体电网规划进行,要让相关电网建设为快速发展的光伏发电打好基础,政府的电网公司要尽量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同步投产,电网公司要争取优先安排光伏发电,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只有电网建设与光伏发电规模相匹配,才能增加对光伏发电发展前景的信心。在欧洲,光伏发电运营模式已经较为成熟,光伏电站项目大都由开发商作为项目总承包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同时兼有系统安装商、工程总承包商、项目开发商以及发电集成商四大角色。天津应当尽快成立以供电局为主体的公司来具体负责光伏发电项目,从而有力地推广光伏发电。
2要简化光伏发电的各种行政审批手续。目前,涉及到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有发改委、住建、财政、工信、市容、电网等多个部门,申请安装户要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建议光伏发电项目应由有关部门负责立项审批(小于一定规模的采用备案制),由住建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监管,由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发放。同时,可考虑将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3拓宽融资渠道帮助安装户解决融资困难。建议天津市政府加大与银行合作的力度,研究光伏发电项目的金融支持方案,采取常用的封闭式贷款、专款专用等方式,帮助安装户解决融资难题。金融机构最终都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政府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来解决光伏发电项目的融资问题,将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引到光伏发电项目上来。同时,鉴于光伏发电对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建议加大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可建立光伏发电发展基金作为补贴资金来源,以扶持光伏发电稳步发展。
4改进电价补贴方式,实施更加优惠的价格补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制定并实施更大力度的上网电价及补贴政策。在国家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鼓励各地利用自有财政资金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的政策。当前,降低光伏电站初期安装成本较为困难,若再缺少政府的补贴支持,向广大家庭住户推广分布式电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是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一些兄弟省市给出的补贴非常优厚。如江苏省给予光伏发电的补贴合计是13元/千瓦时,山东给予的补贴合计是17元/千瓦时。浙江省为推动光伏发电健康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国家补贴规定的基础上,浙江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这一政策极大地带动了浙江省内企业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应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结合自身情况尽早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以促进光伏发电的发展。
5顺应趋势,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扶持。今后我国光伏发电的发展方向是大力发展自给式光伏发电进入政府公共设施和一般家庭。天津应率先加大加强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工作,积极鼓励大型工厂企业、成片的保障性住房建筑小区、中小学等综合性建筑体带头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应用太阳能发电,促进光伏发电市场发展,同时还应加强对分布式发电的建设和管理。
注:本文为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项目“天津市治理雾霾天气的路径选择”(ZFZX2013—2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