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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风气视域下院士制改革路径探析

2015-05-29胡晓玲

关键词:改革

胡晓玲

摘 要:肇始于国外的院士制,在我国发生了变异。文章从院士制运作实践中聚焦的一系列热点事件出发,分析了院士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院士制改革的有效路径,旨在加强学术风气建设。

关键词:学术风气;院士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5-0031-03

学界每年都会爆出很多丑闻,各种报道也是频繁见诸各类媒体,并为坊间流传。2013年关于“院士”的话题尤为吸引人们眼球。盘点一下该年度缘何院士风潮热盛,固然和两年一次的院士增选名单年终出炉有关,更是和该年度集中汇聚了充分反映院士“族群”诸多弊病的一系列典型事件相关:对“烟草院士”谢剑平劝退未果,是否为“必要的恶人”之争再起波澜;以一票之差落选的原铁道部官员张曙光自曝索贿中的2300万元居然是用于中科院院士评选的“运作”;候选院士段振豪用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约130万元;南大王牧教授实名举报同事闻海虎;已逾80高龄的北京林业大学沈国舫院士向校方提出退休申请,却被校方以“你是我们学校的旗帜”为由拒绝;此外,还有复旦大学王正敏院士涉嫌科研“造假”而被学生实名举报纠纷等。

震撼之余,静下心来反观上述事件,抛却其内在纠葛,它们从不同侧面客观反映出现行院士制存在着的诸多问题。“院士”,这一可谓学术殿堂最高学术荣誉的称号,是怎样开始变异的?其该何去何从?又应如何有效改革?

一、院士制的变异

“院士(Academician)”一词,源于Academy,直译为(a member of an academy),是指“从事学术(或艺术)工作的人”。院士制度,最早产生于17世纪的欧洲,在近代科学起源阶段,英法率先建立起了科学家的组织——科学院或学会,其在这些国家仅是学术会员的聚合体, 成为院士者,不仅没有特权待遇,而且还要缴纳会费。反观现实运行中的中国院士制度,却并不像国外那样,仅是一学术荣誉,可以说,它在自中国本土生根落户之初就开始变异了。

相对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院士可谓“稀有动物”。正因为如此,院士在中国享受副部级待遇,其在住房、医疗、出行等方面皆有优待,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些折算一下,一年100万到500万不是个问题;不仅个人受益,其所在单位也在“金字招牌”下获益颇丰。院士往往掌控着学界话语权,并导向着主要学术资源的分配,在科研项目、奖项评审、学科设置及学位点的授予等方面都有着关键性的“生杀予夺权”,其影响的科研资金至少在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而为了提高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竞争力,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不惜重金诚聘甚至争抢院士,实行“院士工程”。鉴于院士的稀缺性,现实中甚至出现了“共享院士”、“兼职院士”等名号,但其真实目的并非是寻求院士帮着扎扎实实搞科研,而只因有了院士的“旗号”在评审中就会一路绿灯通关。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某些单位甚至从院士增选前一年就开始四处公关,以致专门成立“公关小组”助选院士;个别省市以拥有院士为荣,竟将其列为“政绩工程”,甚至喊出口号,要努力追求评选上实现“零的突破”。

“院士”头衔,不经意间被巨大的魔力光环笼罩。成为院士,不仅仅是个人之事,更是单位大事,这也可理解为什么很多院士存在科研不端或品行问题后,最终总是不了了之,鲜见有哪个人退出院士之列,也可理解为什么沈国舫院士申请退休却被拒,皆因其关涉到单位科研资源吸纳发展能力。院士制度,承载了很多本不应附加于其上的利益,甚至发展成为某些院士的枷锁,秦伯益院士,这位中国迄今唯一获准退休的院士,“不愿再被当花瓶”的坦言,在反映个人无奈心声的同时,也充分暴露出院士制度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利益推手。

在这个抑制不住躁动的时代,学术界似乎并没有很好地做到像“莲”,能“出淤泥而不染”。“院士”,这一“含金量”极高的称号,成为了官学界诸多人士竞相角逐的目标,成为院士者,也被人竞相追捧,政府部门的咨询会、科技项目的立项会、科研成果的颁奖会甚至商业社团的庆典上,都少不了院士的身影和声音。自从成为了院士,他们开始变成了“空中飞人”, 频繁“走穴”于名目林立的考察、会议、颁奖中,成为了另一类的“社会活动家”,甚至自此津津乐道于浮名虚誉而不再安心科研,学术界变成了“名利场”,“学术明星”端倪毕现。齐曼曾指出,“当研究成为一种‘责任和‘职业,显然是在为雇主和薪金出力时,就难以保持献身精神了。科学家对高尚目标的献身,保持了他的纯粹,捍卫了他个人的正直。当研究成为‘同其他任务职业一样时,对科学上杰出成就的追求会被奢望、虚荣和权术所代替”[1]。市井喧嚣下,急功近利短视、风气浮躁浮夸、学术“泡沫”堆积、热衷商业炒作、能力过度包装等等,似乎都为学术功利化作了有力的讽刺性注解,穹顶之下,“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孜孜探索精神难寻半点踪影,最高学术殿堂被俗恶之气沾染,学术的风骨和铮铮脊梁被世俗挤压得遍体鳞伤。

制度的扭曲,导致现实中还出现了院士以其为核心组成一团体,甚至形成一学派的现象。在“学术江湖”中,院士占山为王,甚或出现“学霸”横行、学阀肆虐乱象,名利洪流下冲掉了应有的学术自由,不惹凡尘的象牙塔被糟蹋得体无完肤,通过学术人格树立学术权威的时代似乎一去不返。

除了上述的“斑斑劣迹”外,中国的院士制度还存在着极强的“官本位”倾向。据媒体报道,2009年底公布的新增两院院士名单中,有八成以上是官员或有行政职务,仅有一人例外——台湾云林科技大学的杨永斌只有“教授”头衔[2];2011年的增选迫于舆论压力,多位“高管”、“高官”落选;而在2013年底出炉的名单中,仍出现了不少现任或前任“高管”或“高官”,纯正的科学家可谓凤毛麟角。倒不是说“高官”、“高管”之辈,学术水平一定不行,不可否认其中一定有某些“双肩挑”人士,为官为学都很出色,但毕竟人的精力有限,如此高比例的“高管”、“高官”成为院士绝对是一种不正常现象,最终会导致学界深陷管理科学“彼得原理”怪圈之中。古语“学而优则仕”皆因当官可带来更多资源;而张曙光式的贿选门事件,则从另一侧面反映出“仕而优则学”丑相,权力之手已然开始觊觎并试图操弄学术荣誉,更是让人唏嘘不已。“学术”和“权力”,这两个原本互不搭界,在各自轨道上运行的词汇,却被生生捏合到了一起,成为“学术权力”,官学“通吃”的某些学术掮客更是搅乱了学界的一潭池水,“高官俱乐部”、“高管后花园”频频出现,院士蜕变成“院仕”,让人无奈之余,更觉学术去行政化之路可谓任重道远。

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先生言:“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3]大师者,不应该仅仅是学术精英,更应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能否成为院士,绝不应只考评其学术水平,更要考评其学术道德和伦理品格,绝不能颠覆品德底线。

二、院士制改革的路径

院士制的改革,首当其冲要端正院士制的根基。要将其还原为纯洁的学术最高荣誉的原始本真面目,斩断附加于其上的利益链条,只有避免学术的工具化,才能使其真正去花瓶化。学术体制的设计要绝对避免功利主导,才不会迷失学术本性。

(一)尽量去行政化

要通过必要的经费和制度支撑,鼓励纯正的学者安心搞好学术科研,通过必要的制度导向,引导其尽量不要担任行政职务,不纠缠于琐碎的行政事务,以便能集中精力沉下心来做科研,多出学术精品,多有重大创造;而非学者之流,也不要掺和到纯正的学术荣誉圈来。

(二)改革院士遴选制度

要极力避免“人情往来”“拉关系”“做工作”现象的滋生,自觉维护学术界应有的清正之风。作为院士的

推荐人必须对被推荐人的学识和人品有清晰的了解,如在“王院士事件”中,原有的7名推荐人,现有4人又联名提出将王除名,其中的姚开泰院士坦承并不是对王的专业很熟识,对推荐人还未有基本的了解就已投票,不免让人觉得草率,而如果确实国内该专业专家缺乏,可以酌情考虑委托国外专家参与评选;此外,据媒体反映的材料来看,4人中的2人恰恰是曾通过举报人的亲戚关系才为被举报人认识并为之推荐,这所谓的“峰回路转”之际,推荐者究竟是落井下石还是匡扶正义?是彼此利益恩怨之争还是真正出于维护学术尊严?牵头的刘新垣院士说“他们单位(复旦大学)也向我们推荐,我们相信了,我们相信了单位”,难道因此就可推卸其责?这样出尔反尔的随意性,更让我们质疑,作为最高级别的学术荣誉评聘都被操弄把玩于股掌之间,这世上的学术净土究竟还有几方?又哪里可觅,何处可寻?行文至此,不禁想到2011年度的院士增选,饶毅和施一公先后落选,一流海归遭“逆淘汰”现象,折射出的是“惧才”、“ 拒才”,还是院士评选背后盘亘交错的利益和圈子文化?

(三)院士要加强自律

要对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认识,对自己有准确的定位,要减少不必要的兼职,避免“跑会”和挂名科研现象,不参加不必要的应酬和商业活动,更不应助阵商业骗局。要在科研活动中自觉维护职业道德,参与学术活动要秉持学术良心,把有限的精力用于刀刃上,要守得青灯,甘于寂寞,要淡泊名利、杜绝浮躁、潜心钻研。要加强品行修养,提升道德水准,禁止道德失范行为的侵蚀,品行端正应成为院士评选中的一把标尺。学术研究应成为阳光下最为纯净的事业。

(四)推行院士年轻化改革

院士族群,老龄化现状众目可见,有人戏称,两院已经成为“学术养老院”。固然,学术水平的提升需要沉淀和岁月的打磨,时间的积累是做出成绩的重要保障,但并非一定要到花甲或古稀之年才能成为院士,而且科研本身,日新月异中在不断更新换代,掌握“高、精、尖”核心技术的人,未必一定是“龄高”之人,学术走年轻化道路势在必行。

(五)取消院士终身制

奖励,就其本身而言,应该是就事论事,应不断动态变化。何时何地因何事,何人表现突出,获得何项荣誉是其内在运作轨迹。然院士却为终身荣誉,一劳永逸,“躺在功名簿上睡大觉”不乏其人,而有上无下的只进不出机制,更是削弱了鼓励创新的竞争气氛,严重背离优胜劣汰规则。试想,如果院士制不是终身制而是任期制,甚至规定只能经遴选后连任两次,规定逢增选之年淘汰一定的比例,如30%,巨大的竞争氛围下会是科研创新呈现疲软窘态的现状吗?

(六)贯彻院士退休与退出制度

尽管文件对此已有明确规定,但沈国舫院士的境遇可以管窥其并未被有效落实,让一位耄耋之人不能脱离干了一辈子的工作,做些自己喜欢干的事,颐养天年,安享退休生活,是不是有些太不人道,有违人性?而院士的退出制度,在彰显整肃力度的同时,客观上也给了所有院士潜在的压力,通畅的进出渠道才能使科研队伍葆有生机,并激发出蓬勃的科研创新力。

(七)健全院士问责及监管机制

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发生后,不仅限于学术界在讨论,政府还给予了相当严厉的法律惩处;美国的贝尔实验室以“不捂盖子”的做法,开除了“物理学界50年来最大造假事件”的制造者——舍恩,科学共同体“大义灭亲”的行为,也颇值得我们效仿。我们应该成立专门的独立机构专职处理学术争议,在强化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社会公众监督及问责机制,甚至给以法律制裁,要坚决拒绝两院的护短偏私行为,决不姑息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努力营造更优更好的科研氛围及环境。尤其要指出的是,监督及问责机制应该固定常态化,目前,让人颇觉滑稽却也值得深思的是,“后院起火”成了曝光丑闻的主要路径,不免让人感叹制度失灵的尴尬,可见,行之有效监管体制的建立意义重大。

学术风气,反映着整个精神世界的气象。院士制的现存问题,深深折射出现行学术风气的隐忧。当然,笔者相信,人格侏儒化的丑态毕竟只是个别现象,振聋发聩的呐喊,只是旨在警示我们要随时保持必要的清醒。

毋庸讳言,建构妥善完备的院士制机制,可谓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而这项工程,不仅事关教育界,更关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性的配套体系才能保障完善,其面临的问题可谓困难重重。

参考文献:

[1]NAS-Constitution and bylaws,see http://www.Nas-

online.org/site/Page Server?Page name=ABOUT_

constitution # Preamble;or http://www.Nasonline.

org/site/Page Server?Page name=ABOUT_bylaws

[EB/OL].[2014-03-04].

[2]王婧.两院新增八成“红顶院士”[J].中国新闻周刊,

2009,(12).

[3]梅贻琦;刘述礼,黄延复编.大学一解[C]//梅贻琦教育

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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