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细作“责任田” 反腐倡廉无终点
2015-05-28姜伯青霍庆涛
姜伯青+霍庆涛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贵阳市有哪些举措?今年以来贵阳市查办案件方面的情况如何?对此,本刊记者进行了采访。
当代贵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地方党委来说是个重要课题。你对此怎么看?
陈 刚:我认为,主体责任的明确,实现了我们党自身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对于党委来说,以往强调的是“全面领导责任”,现在强调“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做“领导者”,而且必须是执行者和推动者。
当代贵州:地方党委如何适应这些新变化?
陈 刚: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抓牢“主体责任意识”这个根本,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抓好“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各级党委书记要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述责述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抓实“责任追究”这个核心,通过签字背书和完善考评体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解决好“谁来抓”、“怎样抓”、“抓不好怎么办”等问题。
第一责任扛在肩
当代贵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成为从严治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整治任务。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了“两个责任”,你有什么体会?
陈 刚:确实,“两个责任”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我们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承担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提出“要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些都释放出一个强烈的新信号,就是反腐倡廉工作已经进入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新阶段,体现高压反腐与制度反腐并行、治标阶段与治本阶段并进的新常态。
当代贵州:作为贵阳市委书记,如何当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陈 刚:贵阳市反腐倡廉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表现在思想认识上,一些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对“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要求还不完全清楚,对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还理解得不到位;在贯彻落实上,一些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还不同程度存在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代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代替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我约谈了10区(市、县)党委书记,以及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党工委书记,督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开会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强化协调、重要案件严格督办。去年7月我到贵阳工作以来,多次对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巡视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为全市领导干部作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我安排市纪委在12月底前,组织巡回检查组,对各区(市、县)、市直有关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自选动作有亮点
当代贵州:这些工作都体现了“问题导向”,那么贵阳市委是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的?
陈 刚:2014年以来,我们提出“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的载体和抓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麻将风”“种房风”“酒席风”等问题,连续出台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三不许”、婚丧嫁娶“四严禁一严格”、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规范公务活动“四严格十不准”、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三不准”这“五大禁令”。同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督促检查。比如:8月22日就巡视工作、严打违法“种房”等作出具体要求;10月28日提出“打击违法‘种房要从‘拆房向‘查人转变,逐步向责任追究转变”的要求,等等。目前,5次向社会通报违反作风禁令的典型问题60余起,处理国家公职人员近70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余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民风的好转。
此外,我们全力支持执纪机关查办案件。2014年市级财政投入资金230万元,保障两个办案点运行和大要案查处;市委对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调整、干部交流、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立等给予大力支持,组建市第七(政法)纪工委监察分局,提拔任用了多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全市廉政文化体系建设方面给予指导和保障。
当代贵州: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贵阳市将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陈 刚:10月31日,贵阳市召开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印发了《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措施》。首先是文件中明确提出“两降两升”的目标。即党员干部违纪腐败问题的信访量特别是越级上访量逐年下降,党员干部违纪腐败问题的群体性事件逐年下降;党员干部案件查处数量逐年上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政治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其次是文件特别注重用好用足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明确规定对发生八个方面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第三是文件还指出,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用程序前提下,加强全程监督,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还实行责任倒查,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倒查选拔任用过程,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而且要追究责任人。
反腐倡廉在路上
当代贵州: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贵阳市委带了头,贵阳市各级各部门具体是如何落实的?
陈 刚:具体来说,一是市、区(市、县)两级党委每年要抓好“四三五”工作:开好“四个会议”,即研究部署会、工作调度会、警示教育大会、总结报告会;抓好“三次督查”,即年初督查、调度会后的督查、年终检查;落实“五个一”,即作好“一个报告”、建立“一个联系点”、研究“一个重大问题”、开展一次“约谈”、组织“一次评议”。二是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要抓好“六个一”工作:开好“一次专题会”、订好“一个计划”、上好“一堂党课”、搞好“一个小结”、作好“一个报告”、接受“一次评议”。
当代贵州:请介绍一下今年以来贵阳市查办案件方面的情况。
陈 刚:今年以来,我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严查“小官巨腐”方面,前11月,贵阳市查办案件呈现“四个大幅增长”特点:案件总量大幅增长,立案399件,同比上升76.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4人,同比上升36%;大案要案大幅增长,立案查处县级干部14件,同比增长75%,乡科级干部83件,同比上升29.7%;贪污贿赂案件大幅增长,查处贪污贿赂类案件105件119人,占立案总数的26.3%,同比上升56.7%;实施“两规”“两指”调查措施人数和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大幅增长,实施“两规”“两指”调查措施39人,同比上升117%,移送司法机关61人,同比上升79.4%。在严厉打击违法“种房”方面,2014年5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组建4个专项巡视组,29次曝光58起违法“种房”典型案件。全市查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纵容、收受贿赂等违法“种房”行为159件181人。
当代贵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贵阳市还将在哪些方面有所作为?
陈 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特别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巡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督办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发现问题的“尖兵”、惩治腐败的“利剑”作用。二是进一步查办腐败案件,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三是进一步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突出敢于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四是进一步整治“四风”顽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整治工作的常态机制。五是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解决民生“十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编辑/霍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