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审计
2015-05-15苏小甜
苏小甜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广东 清远 511800)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压缩“三公”经费,控制政府机关运行费用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当前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虽然有明显下降,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三公”经费开支变得更为隐蔽。如何审深、审透“三公”经费是摆在每个审计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三公”经费的内涵
“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招待等方面的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司机工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具体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参观费、礼品费、烟酒、水果等。
二、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的必要性
(一)“三公”经费是各部门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公”经费的高低直接反映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工作效率和清廉程度,涉及到社会风气、干部作风。开展“三公”经费审计,有利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也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政府的公信度。
(二)“三公”经费变得越来越隐蔽,必须通过审计手段还原真实面目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决算情况。但从目前情况看,各级政府部门普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和不够规范的现象,面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或选择沉默应对,或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来处理较大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并未落到实处。公开的“三公”经费只是一个汇总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公众无从得知,对于资金的具体用途,相关部门并未进行说明。对于这种现象,只有通过审计,才能反映出“三公”经费的真实面貌,让政府有关部门真正了解支出的实际情况。
三、有效开展“三公”经费审计对策
(一)因公出国(境)审计
在因公出国审计中,审计部门要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执行出访审批规定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是否按批准的内容、日程、线路出访,有无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以及变相使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的问题。三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公共资金,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以及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地方政府摊派费用。四是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核销情况,相关单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团组人数、天数、行程、经费计划以及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等报销经费,有无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审计。
公务用车审计要重点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车辆定编数量、实际拥有车辆数量及型号、车辆运行费用,分析车辆超编、车辆配置超标及运行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
在公务车辆购置的审计中,一要审查购置车辆是否取得《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二要审查车辆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三要审查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审查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时,要以运行总费用为依据,结合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相关指标,分析每辆车的年运行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什么原因所致。还要注意有无将加油费在其他公务费或差旅费中列支,以掩盖真实的车辆运行费用的现象。
(三)公务招待费审计
目前各单位招待费普遍存在金额大、真假难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在“三公”经费中公务招待费属于较难审计的项目。各单位公务招待费中除正常公务招待以外,还利用业务招待费做幌子,把拉关系、送礼等费用统统列入公务招待费,使招待费支出居高不下。因此,核实费用真实性是揭示公务招待违纪违规问题的关键,也是发现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
公务招待费审计除了审计业务招待费科目外,还要重点关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关注大额办公用品开支。有些单位为了掩盖招待费较多的事实,把招待费以“办公用品”、“日用品”等变相开支,正常的办公用品费用都附有具体的购物清单,但这些变相的“办公用品”一般就只有购物发票;二是关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招待费。要认真审查项目支出的范围和内容,查找隐藏在项目支出中的招待费;三是关注往来科目。个别单位把应该作为收入的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并以此列支招待费,以达到掩饰招待费总额的目的;四是随会议费用报销的招待费。有些单位将一些招待费用混在会议费用中报销,隐瞒了招待费的真实性。五是关注食堂支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很多单位减少了在高档酒店的接待,转而在单位食堂进行公务招待,审计中应关注被审单位是否以补助职工食堂的形式列支业务招待费。六是关注乡镇政府征地业务费。乡镇政府往往以征地业务费的名义将部分公务招待费用混在其中报销。
审计机关应把“三公”经费作为审计重点,将其融入到各类型审计中,及时堵塞“三公”经费支出中的漏洞,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树立清正廉洁之风,从而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与水平。
[1]曹宇.《在“三公”经费审计中融入绩效理念》.《中国审计》.2014年第8期.
[2]陈丙欣.《行程单背后的秘密》.《中国审计》.2015年第8期.
[3]李晓玲.《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审计的几点思考》.江西省审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