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问题及对策
2015-05-14王颖
王 颖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 150040)
大学生创业意识及其支配和产生的创业活动对于个人乃至民族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大学生创业一方面可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获得精神和物质上的满足;另一方面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助于带动其他人员就业,降低社会失业率。为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1]。这些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增强了大学生的创业意愿。创业需要人才、知识、技术、资金等各种条件。大学生在知识、人才、技术等方面具有优势,资金是他们创业最为薄弱的环节。有调查显示:87%的大学生被调查者认为资金不足是他们创业存在的最主要的障碍[2],创业资金的筹集是制约大学生创业的瓶颈。为此,本文对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进行分析,试图找到大学生创业资金信贷支持的路径,以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
一、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渠道
在国家创业政策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着手创业。创业者面临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怎样筹措到必要的资金。目前,可供大学生选择的资金支持渠道主要有三个:家人及朋友、风险投资、银行贷款。
1.家人及朋友。向家人和朋友借钱的传统由来已久,通过家人以及亲朋好友获得资金来源是个捷径。但是这种资金来源筹集的资金数额有限,而且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会面临很高的风险,可能赌上他们无法失去的生存资金。
2.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包括风险投资银行、风险投资企业、风险投资家等。追逐暴利是风险投资的原始动力,对投资内容的知识和科技含量的把握则是退而求其次的事情。风险投资的趋利性和短期性加重了被投资企业的负担。风险投资资金被投入前途看好的企业中,以换取产权,有时甚至是企业的控制权。风险投资的这些特点使大学生创业者沦为打工者,失去了自主创业的初衷,制约了大学生创业者对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
3.银行贷款。尽管银行是企业的忠实伙伴,是资金的“蓄水池”,可以随时准备向符合其条件的企业提供各种期限和数额的贷款。但是我国各商业银行没有开设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的银行业务,大学生创业者又无财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优惠力度不够等原因,使得资金短缺问题仍然是大学生创业之路的拦路虎。目前,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资金支持总量少、含金量不高。当前,政府、社会及高校虽然对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所能够提供的创业资金总量与大学生创业的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无法满足众多大学生创业者的资金需要。而且,部分创业资金支持优惠的含金量不高,大学生创业各项税费优惠看似非常诱人,但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实际得到的优惠并不多。
2.创业资金支持壁垒高,设限条件多。目前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不管是政府的还是社会及高校的资金支持,一般都设有较高的条件限制。如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而许多大学生的实际条件达不到反担保的要求,从而借贷无门。
3.创业资金支持时机滞后,操作性不强。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关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但一般只是确定原则和方向,虽然对全国各个地区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但由于各个地区情况不同,针对性和操作性相对较差。另外,各类创业支持资金大多在项目审批通过后获取,资金获取时机的相对滞后阻碍了部分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实施[3]。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的对策
(一)建立以商业担保公司为主体、国家担保基金为再担保人的贷款担保制度
1.以商业担保公司作为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担保主体。建立以商业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主体的担保制度能有效解决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担保问题。商业担保制度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是商业担保公司由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条件进行遴选指定,按行政区域分级分层管理、层层落实,即各地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负责遴选指定本地的商业担保公司。二是以大学生创业所在地作为指定的贷款和担保区域,以方便相关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处理资质审核、贷款发放、担保确认、风险控制等各种关联业务。三是对大学生创业贷款实行优惠担保费率,一般要求不高于贷款额度的1%,优惠部分由当地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四是鼓励民间资本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公司,合理引导利用民间资本为大学生创业进行服务。
2.国家担保基金为商业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再担保制度在中小企业贷款中已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应借鉴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成立国家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供再担保。即当大学生出现不能按贷款要求偿还贷款时,先由商业担保公司按约定的条件偿还银行贷款,再由国家担保基金向担保公司进行偿还。国家作为大学生创业贷款坏账的最终买单人,解决了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后顾之忧,能够有效促进大学生创业贷款业务的发展。
国家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制度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是基金由中央政府财政、地方财政和民间公益基金等机构共同出资组建,以中央财政为主导,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二是实行有条件的再担保制度。国家再担保生效比商业担保适当延期,如延期一至二年,以促使商业担保公司加强对贷款人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对不按国家既定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程序办理的商业担保,国家担保基金不履行再担保的义务,以防范恶意的担保行为[4]。
(二)确立以五大行为主导,其他商业银行为辅的创业贷款制度体系
优化大学生创业贷款制度的首要任务是确立中农工建交等五大商业银行作为大学生创业贷款的主要机构。一方面促使中央至地方形成统一的贷款政策和专门的组织机构,能够改变过去大学生贷款政出多门、政令不通的弊端,有效促进大学生创业贷款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五大行拥有较多国家层面的支持,可以向大学生发放更优惠的贷款。 优化大学生创业贷款制度还需要由五大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制订统一的大学生创业贷款实施细则,规范商业银行已开办的大学生创业贷款业务,鼓励他们进一步扩大业务的规模,促进大学生创业贷款业务的发展。
(三)建立国家统一的创业贷款管理机构——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
大学生创业贷款业务涉及到政府、银行、高校、学生等多个主体,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保证贷款制度的顺利推进,必须有一个核心的管理机构——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协调。
国家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国家创业贷款政策措施,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调查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解决创业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检查地方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机构的工作;开展创业贷款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等等。
作为大学生创业贷款业务的具体执行机构,省(区)、市级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省(区)、市范围内的高校下属责任部门收集、整理、汇总大学生的创业贷款申请需求信息及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信息;负责根据政策遴选指定本地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公司,上报国家中心进行备案;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情况、创业能力情况进行调查、初审;整合高校、企业等地方资源,成立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导中心,负责大学生创业计划的审核、指导和推荐工作;协助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催还贷款;负责向上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担保公司和高校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四)建立完善学生征信、创业教育与实践等配套制度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的主体包括大学生、高校、政府机构(大学生创业贷款管理中心等)、商业银行、商业担保公司等,各主体的行为与其他主体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关联关系。银行关注贷款风险和大学生的还贷能力,而大学生的还贷能力与大学生诚信品质及创业能力直接相关,诚信品质与创业能力的培养则与高校的创业指导教育和社会的创业实践活动等有直接关系,同时政府对创业环境的整体设计会影响到大学生创业成功的机率,而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则影响到银行风险、担保机构的收益等。系统理论认为,只有从相关主体的利益出发,有效促进各相关主体的正行为,同时避免负行为才能够共同促进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除了前面提出的政策主张外,还必须要建立与之配备的学生征信制度、高校创业教育制度、创业教育与实践制度、创业导师制度、创业项目评估等制度[5]。
四、结语
总之,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系统是一个整体,上述创业资金支持体系中的各个部分在各自的领域发挥不同作用,相互间还存在着沟通、配合问题。完善大学生创业信贷资金支持体系,必须把零散分布的支持和服务联系起来,突破系统之间的壁垒。不断整合资源、疏通要素,积极构建针对性强、结构健全、特色鲜明、高效运作的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体系,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促使大学生创业健康发展。
[1]沈雁华,金兴玉.增强大学生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教育体系探索[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7):22-23.
[2]邝坦励,郭永强,周娜.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困难原因及对策[J].西昌学院学报,2014,(6):123-125.
[3]杨玉英,周瑛,赵晋.金融危机下大学生创业贷款科技创新的法律制度完善[J].天津法学,2011,(1):68-72.
[4]刘景.美国联邦大学生贷款资助体系研究[J].价值工程,2012,(6):187-188.
[5]王辉,骞大闯.大学生创业问题研究及对策[J].内江科技,2012,(4):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