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宠奇遇记
2015-05-13叮当
Part One 萌娃演播厅
萌娃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看到一只遗弃的残疾小猫躺在马路边:
Grace姐姐:咦,这是什么东西啊?
Feyman:姐姐,这是一只小猫啦!
Joe:耶,真的是一只小猫!
贝儿:它太可怜了,我决定收养它。我去拿一些青菜叶给它吧!
Feyman:Oh,my God!你当它是兔子吗?猫只吃鱼和老鼠的!
贝儿:姐姐,你快来摸摸它,猫咪好可爱哦。
Garce姐姐:哎呀!(被咬了)
TIPS:贝儿养了小猫,就成了小猫的主人,小猫伤害了Grace姐姐,贝儿就得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Grace姐姐或者其他人故意去挑衅小猫而受伤,贝儿就可以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所以,同学们, 不要随便欺负小动物哦。
Part Two 叮当说法
看了萌娃与这只被遗弃小猫的故事,同学们大概也明白了叮当今天要为大家介绍有关小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
1.饲养动物的损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按照这条规定,除非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饲养动物对人的损害是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其才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否则,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怎样来确定你饲养的动物造成了他人的损害
我们知道,一般动物的捕食和防卫本领主要有扑、咬、抓、踢、怒吼、狂叫、呲牙或耸起鬃毛等形式。其中,动物的扑、咬、抓、踢动作,均能够对人造成直接损害。而怒吼、狂叫、呲牙或耸起鬃毛等,也能够引发人们的心理恐惧、神经或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对一般人群来讲可能稍纵即逝,而对于一些老年人、病人、儿童或妇女,可能就会造成其他损害;此外,由动物外形造成的恐惧和人们对动物潜在危险的恐惧,也有可能使人们感受到“惊吓”或感受到恐“吓”,从而诱发其他形式的损害。
3.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来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当然主要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与“被侵权人”,而“饲养动物”也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因为是“饲养动物”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与“被侵权人”发生了饲养动物侵权责任法律关系。目前,按我国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侵权责任法律关系,“饲养动物”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在某些西方国家,有些“饲养动物”尤其是宠物已经成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它们基于饲养主人的遗嘱继承财产而成为财产所有者,它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和主人遗嘱外,不得侵犯。
Law链接——《国外的动物保护法》
美国:给乌龟发护照
为保护乌龟这一自然资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曾通过一项法律,即未经官方允许,任何人不得从加利福尼亚地区运走乌龟或家养。那些已经被养在家里的乌龟的主人必须持有官方发的乌龟护照。
英国:恐吓宠物处监禁
英国法律也保障了宠物的权利,如实施以下行为的人,会受到六个月以下的监禁或罚款:以踢打方式虐待动物、激怒或恐吓动物,造成动物不必要的痛苦的人;以会导致动物额外痛苦的方式携带、运输动物的人;自行或协助他人挑逗动物或使动物搏斗的人。另外,在动物受到侵害或骚扰时,动物主人没有给予合理的关心和必要的保护,也要为此受到审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