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哪些老虎还将被打?
2015-05-12
2014年以四个“特大老虎”被缚,数十名贪官被查、制度建设推进等诸多战绩,在反腐历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也不难看到,腐败带来的挑战非常严峻。展望2015年,当前高压反腐的态势将如何延续?哪些地方和部门将成反腐重点?从巡视结束到被巡视省份开始“打虎”,中间有怎样的过程?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反腐专家们给出了他们自己的看法。
有专家认为,基于腐败的严峻形势,2015年高压反腐态势将延续,反腐的总方针、基调都不会有变化。策略上,则有望在发力治标的同时,迈向法治反腐。而在细节的调整上,2015年的一个重点就是通过反腐、巡视等的实践和深化,推动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十八大后,已有不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从中央层面,还会继续推动。2015年在反腐的法治化,制度化方面,很可能有新突破。有些已经列入议程,比如要修订一批反腐败的法规,此外,地方可能还会有一些中央指导下的试点。
2015年,最令人期待的是“两个转型”,一是从治标为主到治标与治本并重,二是权力反腐向法治反腐的转型。但2015年遇到的问题会更复杂,反弹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大量的潜伏的腐败分子,也在摸你的底,以便搞出新型腐败。
关于2015年的反腐趋势,不少人关心的是,还会不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还有没有“大老虎”因贪腐被打?
专家指出,还会保持高压态势。因为在现在强力高压反腐之下,不少官员只是暂时的收敛收手。一旦高压松下来,很可能立马反弹。因为我们还没有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将改革成果加以固化。
“反腐在较长时间内必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现行的治理体系中,保证反腐“打虎”的高效率和威慑力。”唐坤强调。
2015年,此前被巡视单位、国企及金融机构、查办案件较多和较少的地区,或将经历严峻考验。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透露,他曾比较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报告,巡视组向江苏省反馈时,谈问题用了673字,对黑龙江省谈问题用了510字,问题较多较重。还有体育总局、一汽等,虽用词不多,但分量较重。从巡视发现问题到报告线索,再到交给办案部门核实,掌握确凿证据,最后“两规”贪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以上程序的推进,被巡视省份可能还会有新“老虎”。比如目前,黑龙江就有两名副省级干部落马。
2015年,王岐山提的“四类干部”仍是查处重点。具体到哪些省份反腐力度大,可能是“一头一尾”,即2014年办案较多的省份继续推进,如广东。同时,十八大以来查案较少的省份,办案数量也可能急剧增长。前者是已落马官员会牵出更多人,后者是受中央和其他省级带动,深入反腐。事实上,各地的形势都挺严峻。
此外,国企反腐也将掀起高潮。中央2014年第三轮巡视,就进驻了多家国企。它们数量很大,从过去的情况看,也属于腐败严重的领域之一,前两年,查处的主要集中在少部分领域,如石油等,2015年,乘专项巡视的东风,应从总的案件量、反腐领域上进行拓展。
2015年随着反腐的推进,在国企反腐之外,还可能深入到一些关键领域,如金融、电力、通信等行业,这是反腐深入的标志之一。
2014年,中央和中央纪委进行了多项有关反腐败的试点和改革。其中,落实“两个责任”深入人心。
专家认为,2015年,这些措施将逐渐显现成效,同时还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深化,强化问责。
现在各地都在贯彻“两个责任”,但还没有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特点,更具体、细化的指导性意见。2015年,中央应该出台这样的意见。在二者关系上应该更突出党委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在查办案件、执纪监督上的责任。某种意义上,党委在主体责任方面做多了,纪委的监督责任就可能弱化。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又受制于现行体制。
2014年,各地对落实“两个责任”有了深刻认识。2015年在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当事人上,应该会有突破,这也是一大难点。去年的实践中,某些省份“一把手”的调整,就有被追究主体责任的味道。
另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迫在眉睫。专家建议,不妨找出原有责任制中的责任追究内容不能很好执行的原因,加以改进。
专家透露,曾有国内贪官五六十岁了,到外国申请所谓政治避难时,居然还申請一个“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并达到目的。这反映出海外追贪的复杂性。
2014年针对经济犯罪、诈骗的“猎狐行动”,为贪官引渡积累了经验,但是两者有很多不同,后者更为复杂。专家认为,官员引渡追赃,2015年可能会取得进展的领域有:
首先,可能和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在谈判中达成协议,希望在官员追逃引渡上,不要设置所谓“政治避难”的壁垒。因为很多官员到了外国,为了避免被引渡,一定会申请“政治避难”,程序简单,很荒唐。有的官员五六十岁了,居然还申请一个所谓“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并达到了目的。
二是要寻求到两国法律的结合点。法律的条文差异性,有时也是追逃的障碍。“猎狐行动”取得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外也有打击经济犯罪的条文,找到了契合点。
第三,要向美、澳、加等说明,我们的追逃实际有助于你们的安定,如果你不配合,违背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条约。我们要去做工作,宣传外国帮助追逃的必要性,不能一直打相持战。2015年如能在这三点突破,将有一批贪官被引渡回来。
2014年,纪检机关紧锣密鼓巩固反“四风”成果,其中的重要一招就是,中央纪委官网多次邀网民出山,晒出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
同时,一些公开举报受到重视,贪官被“秒杀”,也凸显了官方引导下,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的威力。
公众参与反腐很难成为主要的反腐力量,但它非常重要。用什么方式既与体制内反腐结合,又能保持一定独立性,还需要探索。有专家认为,如果把群众看成反腐的看客,或边缘化,中国的反腐是没有生机的。
公众参与反腐是社会进步,也是法治化的重要方面。随着老百姓法制水平的提高,对腐败的容忍度降低,就会在社会形成反腐的文化氛围。
目前,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的方式很多,举报、电话、邮件、网络等。但参与有主动、被动之分,当反腐不涉及切身利益,而是出于公众利益时,才算是主动反腐,也是社会形成反腐氛围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