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实践思考
2015-05-11李军陈新畅
李军 陈新畅
摘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问题日益凸显,做好该群体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对于促进顺利就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提出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纳入到高校辅导员考核体系中来,充分发挥从事就业工作的高校辅导员的作用,通过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分类登记和分类指导工作,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关键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辅导员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7011002
大学生就业连着千家万户,关系民生冷暖,关乎高等教育兴衰,就业工作始终是高校工作的核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完成了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业,但没有就业单位,没有实现自食其力的毕业生。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这部分群体逐渐扩大并且保持了不小的人数规模,据麦克思《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2013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毕业生比例为8.2%,2012届为8.5%,2011届为9.2%,2013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达到了57.3万人,2012届为57.8万,2011届为55.9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人数的积累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庞大的待就业群体,不利于整个社会就业群体的稳定发展,亟需就业帮扶。造成离校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毕业生选择继续升学深造不考虑就业,有的毕业生求职目标过高过窄不好就业,有的毕业生自身求职能力较差很难就业,显然,对于不同情况的未就业毕业生需要有针对性的、有区别的帮扶措施。
当前,部分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工作生活比较困难、处于比较迷茫的状态,对经济社会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也不利于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具体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个要求是“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各高校要把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任务分解和责任制”。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高校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高校具体措施的出台给出了意见建议,其中“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值得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即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从高校具体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已经具备专业化的水平和科学的指导方法,具体就业工作和直接面对学生的多为高校辅导员,但其服务对象基本是应届毕业生,对于离校学生鲜有涉及。事实上,高校从事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对这部分学生个人能力、求职历程、家庭情况比较了解,且大多具有专业的职业指导能力和丰富的就业经验,但因为没有相关的制度支持和顶层设计,他们的作用没有被充分地发挥出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帮助他们清晰个人定位、树立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形成系统的职业发展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作为肩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任务的辅导员,应该逐步注重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加强和重视他们的就业指导工作,在离校后继续给予他们智力支持、人文关怀和职业辅导,通过各种方法为他们找出路、想办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于促进他们就业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目前,关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内容很丰富,但可操作比较强的多是从就业技能准备活动方面来着手,实施的措施也以社会层面的劳动部门居多。劳动就业部门对毕业生的服务是标准化的流程式的统一服务,有侧重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内容不多。劳动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的联络不多,未就业原因和就业情况分析等关键性信息传递不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研究认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要更多帮扶。对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在高校层面,现有的制度未把此项工作内容的成效纳入到辅导员的考核体系中来,从事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对于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具体做法差距很大,没有形成规范的操作流程和具体做法。而事实上,这部分同学非常缺乏专业的就业指导和服务,非常缺乏来自朝夕相处的就业老师的辅导。笔者曾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过跟踪服务,对于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分类登记工作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有很多,有的同学是准备继续考研,有的准备继续出国,有的同学是之前有过实习或就业意向,但与自己的就业期望不符合,准备先毕业后再找工作,也有的是一直就没有找到工作的。对于一直没有实习或就业意向的同学,也有很多原因,比如学生虽然能力还可以但眼高手低,热衷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体制内”的工作,对于其他企业不予考虑,暂时不就业,毕业后再想办法进入,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学生能力差、积极性不高或者是对于就业存在恐惧心理,求职不顺利。对于不同情况的同学采取的职业指导策略是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首先要做好的是分类登记工作,充分了解他们的性格爱好、个人能力、家庭背景、求职意愿、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当然这些信息平时也有积累和记录,高校一般在大四的时候统一指导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要做好信息的保存和更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呈现出了流动性大、四处寻求就业机会的特点,经过统计,大部分同学选择学校所在地周边较大的城市或者家乡所在的城市落脚,这样他们的联系方式、居住地址都会发生变化,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信息,做好更新,为跟踪服务打下基础。
2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分类指导工作
对于那些准备二次升学或者再次出国的离校毕业生,对于他们的职业指导,侧重点则是根据学生的复习情况、英语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给予合理化的建議,以学院近几年类似情况的作为案例,提供一些与前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这些二次升学的同学一般来说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能够提供二次升学所产生的一些费用,他们缺乏的更多是合理化的职业规划,因为家长本身的学历层次大多不能达到研究生以上水平,不少家长对于升学了解不多,只能凭经验去指导,而很多时候这些指导与实际情况都是有差距的,甚至是不切实际的。对于那些个人能力还可以,以前有过实习经历或就业意向的同学,因为对就业情况不满意而放弃,毕业后继续求职的同学,要帮助他们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先就业再择业,先积累足够的职业经历和职业技能,然后再寻求好的发展平台,他们一般积极性很高,可以提供一些比较成功的校友的信息,让他们通过学校积累的一些人脉比较快的实现就业。对于那些个人能力差、求职不积极的同学,则要联系他们的家长,监督他们从一些小的兼职做起,逐步锻炼一些基本的与人沟通、处理事务的能力,鼓励他们正视就业情况,培养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这部分同学占相当的比例,也是未就业群体中帮扶难度较大的一部分。对于存在心理问题的同学或者性格有缺陷的同学,则必须要先治疗后就业,可以与家长建立长期沟通,适时给予指导。
3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纳入到从事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考核体系
现行高校考核辅导员的体系中没有包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普遍认为,学生离校后辅导员的工作就结束了,离校后学生就成为社会人了,应该由社会劳动就业部门来帮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了,而且学生离校后高校就开始放暑假了,就业工作人员也停止办公了。事实上,学生离校后,确实存在着离校后管理不到、沟通不畅的困难情况,但如果因此就放弃对他们的职业指导,则存在着误区和偏差。高校就业部门是一个招聘信息的集散地,起着连接企业用人需求(主要是应届毕业生)和学生求职意向的重要作用,虽然学生已经毕业离校,但仍然还是有存在空缺的企业补招,辅导员还可以继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笔者就曾经在暑期值班期间,成功将一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荐至一个大型央企刚刚成立的子公司,工作内容和福利待遇甚至远远超过了该同学班级的平均水平。建章立制是推动从事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关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础,是推动高校开始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根本性保障,在初始阶段要将该项内容纳入到就业辅导员的考核体系中来,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偿,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积累初步的经验,然后再从顶层设计方面去做更多的工作。
高校辅导员是高校就业队伍的骨干力量,日常工作繁重,大部分的工作精力用在应届毕业生身上,但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资源,加强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加大对他们的就业指导服务、促进他们顺利就业则是完全可能实现的。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问题必须要给予足够地重视和充分地解决,除了从事就业工作的高校辅导员,还必须要有更多的高校部门参与其中,这也是高校必须要思考的全新的战略课题。
参考文献
[1]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要更多帮扶[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40510(003).
[2]龙婧婧.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J].赤子,2014,(3):335.
[3]张瑞.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中政府的购买行为[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07110.